(160)空谷跫音--護持賢劫千佛(連載十五)---大風無言

   (5)琅琊閣說:「真如屬於無為法,但它不是小乘(譬如說一切有部)所主張的是一種離開色、心(即五位百法 前四類法,亦即有為法)而獨立存在的實體,它是與一切有為法並存,或不離一切有為法的一種存在。」1

    琅琊閣的錯謬 17:今日琅琊閣的主張,實際分析起來,即是以現象界生滅法為主體,他根本不曾證得第八識阿賴耶識,未曾現觀真如;所以在他的想像中,一切無為法(包括四所顯示之無為法以及真如心這真實無為法)皆必須依存於有為法,其「琅琊閣真如」亦是如此建立。然而琅琊閣這說法等同於承認他所施設的真如不是真實存在的,因為它既非真實獨立之法,亦非具有自身的真實法性,也非真實的實體,它只能透過他法來顯示,而且所顯示的還是妄想出來的「七識心(琅琊閣或說為生滅的八識心)的真實無為法性」。然如前說,既然「有為法」無法避免現象界的生滅性,則這必須「依存」有為法(或說與有為法「並存」)而不得離於有為法的「琅琊閣真如」,必然無可成立。因為當現象界有為法消失時,這「琅琊閣真如」根本無可依附、無可並存,則「琅琊閣真如」無為法也無法獨立存在(琅琊閣望文生義而不許有獨存之真實法),則必然消失,如何可稱為「真、如」?究竟琅琊閣所謂的「真如」是取錯名字?還是為琅琊閣之虛妄見?

    琅琊閣的錯謬 18:若琅琊閣所說的「一切法真如」,是說「琅琊閣真如」為「一切法的理體」,則前面已說其謬誤。 琅琊閣又再依 玄奘菩薩說「真如是心空理所顯之法」,自行錯解成為「一切有為法顯示這真如無為法」的意思,亦即「由 一切有為法來顯示這琅琊閣真如無為法性」;琅琊閣若再套用 玄奘菩薩所說「真如亦是識之實性」,則這前面的句子可再調整成「由一切有為法來顯示這『心識』的『真實性』(「琅琊閣真如無為法性」)」。琅琊閣主張八個心識都是生滅法,然「一切有為法」又不全然可與生滅的「心識」連結,如何這「一切有為法」能代替這生滅的「心識」來顯示這「心識的真實 性」?況且「生滅的心識」怎麼會有「真實性」?這「一切有為法」與「生滅的心識」又是什麼樣的關係?莫非這「一切有為法」都變成了「有心識、有覺知」之法,否則怎麼能如琅琊閣臆測而自動自發地去連結「心識」,還能明白這「識之實性」,更來顯示「識之真實性」?2 且這不就逾越了其本有的界限?當知「一切種子識」第八阿賴耶識含藏一切法的種子,即這一切法有其各自不同的功能差別而無法逾越其界限,第八識亦不能令一切法皆有此「顯示識之實性」的作用,故知琅琊閣所說錯謬,自非佛法。

    琅琊閣的錯謬 19:當知 玄奘菩薩已說這真如法性是真如心第八識的真實性,第八識運行時所顯示出來之法即稱為「真如」,包括百法明門中也說這是所顯法,因此「真如(性、相)」不是真實之實體法,因為「真如」是由第八識真如心體在所生諸法中運行時所顯示出來的第八識之真實法性,是附屬於第八識真如心體的;當阿羅漢滅盡諸法入無餘涅槃時,雖然第八識不再生顯蘊處界諸法及在其中運行,故而不在三界中顯現真如行相,但是第八識的真實如如法性是本來如是、無有變異的。既然如此,琅琊閣為何夢囈般說這「真如」是與一切有為法「並存」?「並存」是必須同時同處一起存在,然而琅琊閣虛妄想像的「琅琊閣真如」是依於有為法來顯示生滅有為「識」的「實性」,所以本無「並存」之條件可說,全然只有「依存」、「被顯示」的狀況;而且這「存在」也僅是「識之實性」,更非一獨立而有之「法性」,當知此「法性」還是得歸屬於「識之所有」;但琅琊閣已將所有一切心識都定位為「生滅的有為心體」(直接以此謗法為辨正之大前提,真愚不可及),如何更說有「識之真實性」?

   (6)琅琊閣說:【真如並非離開依他、有為的色、心諸法獨存的實體,它亦不是有為法本身;它是名言概念難以形容(故說非有非無)的真實法,一種與有為法並存的無為法理體,稱為「真如理體」或「空性」。】3

    琅琊閣的錯謬 20:琅琊閣一方面說他所施設的「琅琊閣真如」不是實體,一方面卻鸚鵡學舌地說這「琅琊閣真如」是「真如理體」;不是「實體」卻是「理體」?「理體」不等於「實體」?既非「實體」如何是「真實法」?既非「真實法」,則「真如理」在何處?如是豈非戲論?當知既說「不是實體」,即非「真實法」;既非「真實法」,即非具「實相之理」,如何稱得「理體」?如果是「真實之法」,即具「實相之理」,必定有其「自體」,則為何不是「實體」?如是不知所云,必成錯亂。

    琅琊閣說「真如」是純無為法,然而《成唯識論》說明「圓成實」的第八識時是說:「顯此遍、常,體非虛謬,簡自共相虛空我等;無漏有為、離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此名。」分明演繹第八識心體具有真如無為法性,而同時亦具無漏有為的法性,怎會是純無為的法性?純無為法即無作用,又如何能有圓滿成就諸法的真實體性?顯然琅琊閣並未證得第八識真如,所以無力現觀而純憑臆想妄加說明,越說越離譜。

    琅琊閣的錯謬 21:琅琊閣說「真如(無為)」就是「空性」,則這「純無為」的「空性」與世間一切諸法有何關係?又此「琅琊閣空性」是否有「空相」?當知《般若心經》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說「是諸法空相」而又說「不生不滅」乃至「空中無色」等,這琅琊閣又如何解釋?如果琅琊閣認為此「空性」即是二乘法說的空相、生 滅無常空,則 世尊不必於大乘法中多次更說(即義理相同,何必更分大乘與二乘?)。因此說「空性」而非「空相」,此即諸法的實相;若遮遣實相而說「空性」,何謂是「空」義與「性」義?既然勝義諦說真實、說實相,必然是有一真實之法界實相可知可證,否則如何是「實相」?而琅琊閣所施設的「空性」既屬「純無為」即無作用,無作用則與現象諸法毫無關連,猶如離於五受陰說有個我受諸苦樂一般的荒謬,又哪裡有「實相」的本質?且,若說這「琅琊閣真如」是「識之實性」,那與「實相」之關係何在?與「空性」之關係又何在?絕對不是思惟想像的哲理可以稱為真實,亦莫要學「印順思想」以諸法緣生性空為真實,當知諸法無常空的法相盡是無實體、無自性的虛相,豈有真實如如相?琅琊閣既要說真如,若上述這些問題都無法回答,豈能隨意探討般若真如而誤人?這都是因為琅琊閣既無知於聖教中「真如」一名,有時是指第八識真實如如之法性,有時則是指稱第八識心體,他又無視 如來於《大般若經》說「真如雖生諸法,而真如不生,是名法身」的緣故,卻另外舉說一想像中的真如,且又毀謗第八阿賴耶識心體為生滅法所致。還是琅琊閣又要主張「般若真如」不是「唯識真如」?難道「唯識真如」不是「如來藏真如」?然大乘經皆說只有唯一真如(心體),如何可隨意切割分裂真如?故知當回歸第八阿賴耶識如來藏真如心體才是智者。

   (7)琅琊閣說:【真如的意涵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皆具「真」—真實,和「如」—如常之體性。……真如的狹義意涵,……它屬於五位百法中的第五位無為法,具不生不滅、恒常不變易的性質。】

    琅琊閣的錯謬 22:琅琊閣的廣義與狹義之「琅琊閣真如」皆是「無為法」,有不生不滅、真實、如如的體性,然此「琅琊閣真如」又是「被顯示之法」,須依存於他法而方得顯示,從來非是「真實的自體之法」,如何可說是「不生不滅」的「真如」?就算要說為「真如」,則應回到「能顯示之法」本身須是「真如」(具真實性及如如性)。而且既說「識之實性」,就證明了這是在說「心識的真實性」,即因為這心識真實,所以才施設「真如無為法性」的假名;而七轉識都屬生滅法,由第八識所生,並無真如可言,當知「真如」即是第八識的識性。由此可知,琅琊閣之不肯接受「第八識是真實如如心 體」,是成為這一切顛倒見的根本原因。

    琅琊閣即使還想繼續辯解,也無意義;面對這麼多的矛盾與錯解,一個懂得廉恥的人,都知道收斂藏拙,不會特地強出頭而顯露無數敗闕。當知縱令正法菩薩文筆拙劣,然得法主加持,必使句句破盡,令破法者身敗名裂,此即吾師所說:要將對方面子全數剝奪,加以世諦流布,俟其未來受苦時,方得有轉圜之餘地,教訓猶新故。

            第九目 人品的根本是有是無? 

    琅琊閣同於釋印順等一闡提(斷盡善根者)所用的手法,藉佛法分期(自行定義)來割裂大乘一實相法,依文解義、甚至望文生義來扭曲大乘經論,直接明說毀謗某某大乘經非佛所說(或某某論是他人偽託所造),以圖混淆大乘真義。因此他本非要來討論法義,而且以他的人品亦不能接受任何辨正。師父 平實導師的《燈影》與《涅槃》以及這麼多闡釋三乘菩提真諦的其他鉅作,他都可視若無睹(他截取 平實師父書籍中的文字,卻對於所節錄的文字皆無法消化,而且也從不願深入理解,以致無法了知他的主張實際上早已於書中被破斥到淋漓盡致了;只能說他的語文能力、理解能力與心性都不無問題),書中如此詳盡解說(若用心閱讀者,自能深深受震撼而讚歎 師父的廣大智慧)都無法讓他回頭(他還鄙夷輕賤地說「毫無商業價值」)、讓他放棄對學術界世智辯聰者無知、莫名的崇拜,以及他心中對空幻樓閣「琅琊閣真如」之「憧憬」(不知他是否真的懷抱著法界有如是法之期待?);本文自亦絕無可能讓此等人品者得有絲毫的回心轉意(筆者從無奢望)。唯稟受 師父囑咐指示,以此作佛事,攝受尚有善根之人,免受其惡見荼毒(筆者唯有盡力,若有人得離惡見,亦過所望);若大眾自能堅持大乘正信,這定是諸佛菩薩與師父 平實導師加被所成(亦非本文能為)

    至於那些信受琅琊閣、終日濫發其網路貼文以求動搖人心者,本非此文所能攝受(筆者亦無此想)。此文但有任何功德,皆歸 師父所有,筆者從無念於此,以一切所知皆由 師父教誨啟發,終身不敢或忘。末學也從來沒有辦法想像琅琊閣等人為何不能理解 師父的用心及高尚的菩薩情懷?也無法想像為何琅琊閣可以於尊師與重道兩者都付之闕如而失去了作人應有的品德?(筆者只有感覺自己過去生應該常受 師父斥責教誨,然自知全是自身過失,從不起他想。)看著琅琊閣在網路上盡情揮灑謗文的貼子 5 ,總想他們大可不必這麼辛苦,何不公開坦承自身(堅持或偏向)「大乘非佛說」的立場本與中國大乘學人有別,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不就可辯論終結而早謀出路?縱使琅琊閣之毀謗三寶可令數十人乃至數百人退轉於正法,然後呢?對「如來常住」有很深懷疑的破法者,想帶著這些退轉者歸向何處?

          栽贓聖者與質疑聖者 

    琅琊閣和 2003 年的退轉者一樣,質疑法主「貪財」(然 2003 年退轉者還知道不可隨意誣謗,便轉說「這不可說、不可說」,然後不再毀謗),並在網路上貼文,自以正智出版社書籍定價來估算,認定 法主「賺了很多錢」6 。正覺講堂於去年 2020 年會員大會時,已由楊正旭老師公開澄清;楊老師之說明以及 平實師父之開示,錄影檔亦已於正覺各班上播放過。這裡再作說明:正智出版社創立於 1997 年 6 月,當時正覺同修會尚未成立;這出版社是師父 平實導師獨資創立的(獨自支付資金 成立的),自是 平實導師所有,有何可議之處?平實導師要找誰當股東又干外人何事?而且一直以來,正智出版社的盈餘,除了用來維繫出版社運作,其餘即是捐贈給正覺教團運用,亦從無將利潤發放給任何股東之情事。依法這是 師父的私有財產,盈餘想要怎麼運用或作為個人私用,都是合情合理合法,外人都沒有立場可以評論。然而據楊老師所說,正智出版社是依定價三折售書予正覺出版社;這也證明正智出版社根本不曾賺正覺的錢。又,正智與正覺的成立,原就是為了正法的弘傳與久住,所以正智出版社及正覺出版社也都是將盈餘奉獻給正覺教團;這種運作方式從教團成立開始就是如此,已經行之有年,而講堂中的義工亦信知一切業種皆由自心如來所收藏,故皆歡喜秉遵 法主布施法教之悲願,不支領薪餉。

    當知不論任何時代,只要是真正的學人都會樂意為法主所用,如同現今的正覺教團就是依止法主 平實導師來運轉的;這道理在十方世界任何一個佛法道場皆是如此。《大方廣佛華嚴經》就說明佛世有示現在家相的童子、長者、居士、童女、優婆夷等來主持道場;而且在「善財童子五十三參」中,在家眾更是佔了絕大多數,如〈入法界品〉說,休捨優婆夷、慈行童女、自在主童子、具足優婆夷、明智居士、寶髻長者、無上勝長者等菩薩眾攝受眾生,前來修學的學子也都至誠擁戴法主弘揚正法,道場皆依住持說法的菩薩之意旨來運轉(正法道場中,不論示現在家相或出家相,住持說法的菩薩即為說法主,依證量故,不依僧衣),此理自古皆然,十方世界亦如是。

    琅琊閣依凡夫常理所推,認為世人愛財,便認定 平實師父成立正智出版社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他永遠無法想像身為聖位菩薩的 平實師父人品之光明磊落,與他一介凡夫俗子根本不同,他也不信 平實師父早已證得遍身發的圓滿初禪(已離欲界愛之明證),反而認定善知識絕對說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外一套(是否以自己情況來推估?不然為何會如此?),便於網路公開發文毀謗:估計 平實師父「賺了九千多萬」7 ,並且還以「使用公家資源」來興師問罪。然 平實師父實際上並不管正智出版社的帳目,他不做報表、不查報表、不收稿費,亦不負責出版社實際運作(除了寫書、編輯書本、發包印製,以及叮嚀出版社捐贈盈餘給教團以外;至於以何名義捐贈,師父亦不過問)。況且若真有私下拿錢、帳目不實之事,則在當初 2003 年退轉者帶著正智出版社所有執事一起退轉時,早就將此事公諸於世了,哪輪得到十幾年後再由琅琊閣來質疑!

    琅琊閣可能再說:「世上有這麼好的人嗎?不領錢、不貪財、終日免費寫稿,若有虧損則自身負擔?大家想想可能有這種事嗎?」(退轉者可以不認識自己的 師父到這種地步!) 答案是:有!法主的光明磊落不是凡夫所能想像,那是依於煩惱種子的斷除而自然持戒清淨,不是一世兩世就能修得來的佛法證量。以前 平實師父在中山北路地下室弘法時,除了說法外,亦負擔道場費用的支出、搬書乃至馬桶修繕等等,無不親力親為,無私無我、無有計較;又即使說法處只有少數幾位學人,平實師父一樣講法傳法,無有罣礙;如是處處彰顯聖位菩薩格,無怨無悔攝受眾生。琅琊閣若也要能如此,就當洗心革面,這樣受完業報後(不知多久,若是苦岸比丘一群人之後身者則還要很久),庶幾不受物累、不為己憂。

          允許翻印?護法菩薩何以規定看手稿須付一兩金? 

    今日琅琊閣質疑為何正智出版社的書籍不可翻印,但著作權本來就是法律公開的規定,有何可以質疑的?在此要問的反而是:為何要允許這五濁世間心地惡劣的眾生都來翻印?像琅琊閣一樣,以反咬 平實師父為樂的不肖弟子,反叛也非一次兩次;自稱學佛人都尚且如此,為何要允許世人隨意翻印呢?(至少也等作者百年後,依著作權法規定的年限屆滿後再說。)若說贈閱結緣的免費書籍,正覺亦有數十多冊(多有大開本)琳瑯滿目,足堪大眾入門深入,廣及「禪、淨、密(破密)」,還有《正覺電子報》,何曾少之?然五濁眾生崇古賤今,若都是結緣書,取來容易,何能對法道生尊貴想?(就像是琅琊閣這群人若得經歷十二次以上的禪三才能破參,或許會於佛道起尊貴想?)如果琅琊閣於翻印上仍有糾結,則當自問:琅琊閣尊崇的釋印順,他在世時是從幾歲開始釋放過書籍版權?他的書籍有公開讓大眾翻印過嗎?當時年輕氣盛的他,何時曾長期贈閱數十多部書籍與人結緣?琅琊閣還提到的釋聖嚴又是如何?又現在所有佛教團體出版的書籍,是否都如琅琊閣之倡議而歡迎翻印?

    這裡直說:若琅琊閣真的懂得珍惜法寶,就不會放肆地將 平實師父苦心著作的《燈影》說成「自我辯護、毫無商業價值」,當知法寶本是無價,談何商業價值?琅琊閣卻藐視書中寶貴的法義論證而如此輕蔑,只因這本書是結緣書,所以不願好好閱讀?難怪彼之惡見至今猶然纏身!既然世人心性大都如此剛強難化,而與正法緣淺,為何要允可人人翻印?三寶本是難值難遇,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云:「如吉祥寶希有難得,佛法僧寶亦復如是,業障有情億劫難遇。」於此末法惡世,小德小智、輕心慢心者眾,善知識更當教導大眾恭敬請法(包括請正法書籍)、珍惜法寶,才不會像琅琊閣輕賤佛書而自造罪業。

    當年 護法菩薩(賢劫未來佛)在捨報前將《唯識三十頌釋》交付給玄鑒居士,叮嚀說「要看我遺稿之人,每次須付出一 兩金子」8 (即使示現捨報後,都尚且如是),這正是因為佛道尊貴難得,須恭敬渴請善知識說法的緣故。今天琅琊閣如此猛力苛責 法主,是否意味著也苛責賢劫就要成佛的妙覺位護法菩薩(有此嫌疑):「怎麼人都要走了,還(想著)要收錢, 而且要人家貴重的一兩金子才可以看?」(琅琊閣有天大的膽子就去說吧!是否還要加上:「怎不想大家賺錢這麼辛苦,怎麼不發行世間、免費閱覽……?」這樣保證可以搶到無間地獄的好位置。)

          支持弘法,自負盈虧  

    當初 平實師父成立正智出版社,目的在出版書籍支持弘法;由 師父獨資成立,也是希望不受任何人把持,亦有自身 承擔營運風險而不至累及教團之意。遙想 平實師父曾自費出版第一本禪籍,當時本想如是法寶應該洛陽紙貴,然眾生囿於淺薄知見,此書竟少人問津,銷售慘澹;如是記憶猶新。而且,當初在成立正覺講堂之前的幾個說法處,聽法的人數不多,要憑藉這樣小的規模以及未可知的會外請書人數來撐起出版社的運作,成敗猶在未定之天。更別說當初購置台北講堂時,尚要籌措資金,如何說一定有出版社之盈餘可為預期?

    再者,正智出版社所得盈餘,除了投入維繫出版社運作,就是分撥部分盈餘捐贈給正覺教團,這是 平實師父成立出版 社的宗旨;這也等於是將四方善信對善知識與法寶的恭敬護持,都透過 平實師父無私無我的胸襟而將大家的福德綁在一 起,成就這末法學子們護持正法的功德,所有參與者都可得到真實福德利益,功不唐捐。

    平實師父遇到有時書籍文字錯誤(校勘上的失誤),在發行前就整批銷毀(師父講課時曾清楚告訴大眾),琅琊閣是否也應計 算一下這會損失多少錢?而且這次琅琊閣一位寫手具名退轉,《我的菩提路》第二輯須全數下架銷毀,再加上多年累積的龐大庫存滯銷書(已改版不能再銷售、各地販售退回、稍有破損……),這都是出版社不得不面對的開銷或折損。然而無論出版社如何經營,能得到最大利益的還是學人,從最初正智出版社依書籍定價三折售予正覺教團送往大陸時就已是如此;以如是低的折扣,就是希望即使加上不菲的運費,書籍的定價仍不致過高,讓更多大陸佛子能請閱法寶,增長正法知見,這就是 平實師父慈悲的胸懷與無私無我的風範。

           草創艱難,無私無我

    而且,平實師父弘法草創初期艱難萬分,早期講法時,各地說法處的負責人還聯合制定規約限制 師父說法,如是不一而足;師父為了能傳法與人,悉受安排。因此 1997 年雖成立正覺講堂,道場猶在風雨飄搖中。又,正覺道場是台北市社會局所管轄的宗教社團,講堂會務須由理事會以及全體會員來決定,並非 平實師父可依個人意旨行事。而且,平實師父本無要擴大講堂規模到分布全台灣之意願,當時大家都知道 師父曾希望濁水溪以南由出家法師來弘法、平實師父不予過問;平實師父當時也訂定了自身於 2001 年歸隱田園的時間表(後因無有親教師贊成 師父退出弘法,除退轉者外。又因 師父於佛世時本已在百萬人天面前,慨然於 釋迦如來尊前發宏誓願扛起護持正法之大業,此願不可與奪故;如是世世弘法至今,此世則尚有約 20 年弘法之盛事),以如是「成之不必在己」之無私無我的胸襟,冀盼如是典範能令大眾道心無退、道場存之久遠。因此若出版社連年虧損,是誰要來負擔?師父之決定獨資成立出版社來自負盈虧,確實有不得不如此的背景考量。然若出版社有盈餘時,扣除運作所需外,其餘盈餘則可由 師父直接作主撥出捐贈給正覺講堂,這就是 師父當年的初衷─損寧自負,利則皆捐。如今正智出版社伴隨著正覺教團的成長,成果斐然, 師父無私無我的情操亦昭然可鑒。

    今日琅琊閣從來沒有想到過:正覺講堂就是因為支持與護持 法主弘法而成立的,這本是大家衷心期盼的,所有學人來此道場也都是依此目標來作義工,大眾皆無領用薪資(至於因執事而受用飲食等,屬於人情義理,類同各佛法道場)

          在家出家,真沙門、真聖者 

   今日琅琊閣所大聲指責者,唯在 法主示現在家人的身分,因而令彼等處處苛責。然琅琊閣以前所追隨的現代禪法主,不也是在家人?卻沒聽他批評過一句話。自古以來,華嚴人間道場多有在家菩薩住持,佛菩薩關心的唯在菩薩行者是否親證實相、具備眾德而入大乘賢聖僧之列,如 佛於《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讚歎 無垢稱居士(維摩詰居士)時,先說在家居士眾德:「如是白衣雖不出家,已具無量無邊功德。」然後為說「是真比丘、是真出家」。9 今日 法主遵照 如來的指示弘護正法,不於名利有所用心,又具備經典所說功德;為何有人卻來質疑 法主領眾之身分?

    當知佛法道場是依法主為中心而運轉,自古皆然,不論凡聖皆無二理,自當以法主之意旨為大眾應行之依歸,各學人貢獻心力全力擁戴本無疑慮,如何可編派為「法主侵占公家」等事?如是者既於現在家相的法主本無生善知識想,是否亦當以此抨擊指責《大方廣佛華嚴經》中一切示現在家身相的說法主?是否應質疑如「善財童子五十三參」中的童子、長者、居士、童女、優婆夷?當知必無是理!

          萬金難請、難得之佛法第一義諦勝義諦 

    如果真的要論說世間法之賺錢,出版社即當依定價之一定比率給予作者版稅(一般來說,版稅=定價或售價×銷量×版稅 率,版稅率通常大約在10%上下)方是合理,但正智出版社卻從未曾支付過 平實師父版稅;若依琅琊閣說 60 萬本計算,依每本 250 元定價計算,正智出版社總計「積欠」平實師父一千五百萬元(未計每年孳息);而且正智出版社一直是以三折書價來售予正覺教團,所以若真要以「商業」的角度來說,正智出版社等於是在賠本賣書給正覺。(大家今日知悉後是否應補償 平實師父的「損失」?)然 平實師父對此都一無計較,以大乘法無智亦無得,如來藏本無所得故。

  當知若未來換成另一位法主,而他示現為生活困難(只是假設),則不論其身現在家相或出家相,弟子眾都應鼎力護持、供養,令其衣食住行無慮、醫藥無憂,這都是作弟子的本分;更應制定供養金,方才符合戒法,亦是理所當然。又如果說聖者來到世間,都必須顯示財富豐饒之相,如琅琊閣之所說 10,則 玄奘菩薩幼年家道中落(五歲時母親過世、十歲時父親逝 世),那是否可推論絕非聖位菩薩?當知要完全看懂《成唯識論》必須具備地上菩薩智慧境地,著述此論的 玄奘菩薩如何可能不具聖位證量?(有智者自知 玄奘菩薩證量不可思議,一切皆隨因緣示現;見琅琊閣等人尚在論說幾地菩薩時,尚且令人啼笑皆非,何況其餘?)因此佛道不是俗人可說得一二,聖位菩薩固然可顯示威德、神通、莊嚴、饒富財寶,然無量無數聖位菩薩畢竟無希冀轉輪聖王位、欲界六天天主位、初禪天主位……(已親證般若無所得故);來此世間亦皆隨順因緣(依佛菩薩安排,亦是本身護持正法之宏願),應如何示現就如何示現。當知妙覺菩薩尚且能隨緣示現為廚房小廝來攝受眾生,聖位菩薩的心量豈會有別?但觀 釋迦如來尚替阿那律尊者親縫衲衣,即叮嚀大眾須廣修福德;福德乃為進發上地之資糧,誰肯輕易損耗而不能地地增上?

    再者,世間書籍豈可得與出世間法來較量?又如何可與聖者之論述來相較?當知二乘菩提法尚可令人得脫生死,即使以百倍世間書價亦無可抵其價值,何況現今法主所說的大乘菩提妙法萬金難替;因此如果真要如琅琊閣般事事計較、以錢來衡量,當得依前述所說給付版稅的金額數倍,方得勉強符合教團向聖者請法之價。若以戒經開示來說,即使日日三兩金供養請法亦不為過;當知教團成立已逾 23 年,大眾自可依今時之金價估算此金額,豈在少耶?然 平實師父從無計較,尚不吝惜將個人福德迴向分予大眾(連福德鮮少不足且可能反叛之人如琅琊閣者亦無吝惜),令得入大乘實相之門,豈來計較世間名利?

          到底誰在嚴重違犯國家法令、破壞和諧? 

    琅琊閣提到違犯大陸國家法律的問題,還以宗教法規來抨擊正覺教團;然琅琊閣當論自身是否才是嚴重蹈犯此法規之人?琅琊閣中有多少人是屬於大陸境外的台灣人?擅自於大陸網站講說「佛法」又應如何?彼等以「境外宗教」身分,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便來隨意進行宗教活動,事實俱在;且其所散布之內容,又專以挑撥佛教、毀謗他人為能事,此即刻意挑釁大陸官方一再三申五令的「不得破壞宗教和諧」之規定,如是視法令為無物,又何可責於他人?

    既然琅琊閣對違法者視如「寇讎」(說得義憤填膺),理應如其所說般守法,那就該集體即刻啟程渡海去大陸公安單位前一一自白懺悔認罪,依律入獄服刑,為何還繼續知法犯法而心無慚愧?(至於「知乎網站」也受琅琊閣牽連,成為「包庇」琅琊閣這群「境外宗教、破壞宗教和諧」的「共犯」,是否應越洋控告「台灣琅琊閣」以及在大陸內地控訴「大陸琅琊閣」以自清卸責?)又琅琊閣所犯的「毀謗他人名譽、竊聽盜錄他人演講而公開內容」皆為罪責,而琅琊閣亦於文中坦承犯行不諱,依兩岸法律,琅琊閣本是群「現行犯」;然則這些「熱愛法律」者,如何尚於網路繼續知法犯法?

    再來談佛法傳播的問題。唐朝 玄奘菩薩當年直接牴觸國家法律,不顧禁令私自出境;菩薩很早就放出要出境的訊息(由是有西域國主開始等候),請人協助出境,更說服邊境官員通融令其越境,這些本都可能是死罪,所以戍守邊疆的士兵發 現擅自出境者皆以飛箭伺候(毫不留情)。然而 玄奘菩薩犯下這私自出關的重罪,目的卻是為了求取正法;並且 玄奘菩薩在載譽歸國後,即展開譯經弘法事業,帶來了大乘佛法在中國的崛起和復興,維繫了大乘佛法在此五濁惡世的最後一分血脈,而這一切還是得歸功於 玄奘菩薩當時的冒死西行。

    今日師父 平實導師的宏遠目標是:世人皆得以遠離密教的邪網,大乘佛法得以昌盛,令佛法中國可以成為世界精神文明的祖國,讓 如來恩澤遍及寰宇。因此生於這時代的菩薩亦當秉承師志,但為天下利,則義無反顧;以此令自身護持正法的心志直至法盡而不退(不致三五千年即墮)!然而,琅琊閣的意思卻是要正覺教團把自己手腳都捆綁起來而不要作為?今天琅琊閣等人絕大多數都是在民主自由的環境下出生長大的,卻還可以對宗教自由、出版自由這麼陌生,乃至竟樂於壓迫宗教、討伐正覺(從此亦可觀見琅琊閣中大陸方主事者隱藏在琅琊閣這個化名下的所作)?真是匪夷所思!而且,琅琊閣還 借用「有人」的說法,一再說「正信佛子」應當「及時遠離」正覺這「不正當組織」11,那目前留在正覺教團的琅琊閣餘黨不是也應該早日離開?為什麼如今還宣稱不離開,是真要待在「不正當組織」直到捨報?真何苦來哉?

          目前以身命護持正法,僅是拉開這末法萬年的序幕  

當年 多羅那他尊者在西藏風起雲湧,大乘佛法一時中興,雖然功敗垂成,眾弟子多遭生擒或被殺,此時只要 尊者開口棄捨大乘如來藏妙法,則弟子們皆能不死;然 尊者默默看著眾多弟子,於生死威脅一無作聲,眾弟子亦不受六識論之邪法者恫嚇,一一悍然拒絕棄捨如來藏妙法,遂一一喪命,屍首成堆布滿西藏山谷;這就是眾弟子受到當時法主 多羅那他尊者的菩薩聖格感召,為娑婆世界末法學人捍衛大乘如來藏正法,所寫下令十方世界菩薩行者動容的一頁,此即 如來所說菩薩「寧棄身命不捨正法」如是護持正法。12

    命雖貴重,比不上正法;命只有一世,法可行之久遠。如今來到 21 世紀,只要與復興大乘佛法有關,一樣就有生死風險:密教中人仍虎視眈眈,魔眷屬亦環伺左右,加上苦岸比丘等四群人之後人依舊惡見擾害,乃至被諸煩惱與惡魔鼓動慫恿的人,從親友、冤家到師長、學子皆在擾亂之列,何曾少之?然 如來早已預知末法法盡之相,猶於大乘、二乘法會中,金口宣說當「精勤、精進」來「護持正法」。13 是以菩薩學人雖於十方世界多有去處,然以大心、大勇、大精進力故,來此娑婆五濁惡世。這末法萬年才開始第一個一千年,這一切都還只是我們在此以身命護法的序幕,當深信「無怨無悔、擁護法主」就是菩薩在此唯一的註記。

          缺乏可貴的人品─尊師?重道?都缺!  

    琅琊閣寫了這麼多文章捏造假事實抨擊師父 平實導師,卻又說「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時,任何人也無法不懷疑:他真的曾經敬愛過師父 平實導師嗎?當他說:「若能捨棄情執,把這份熱誠導入正信與正確的聞思修,才是對 蕭導師教導恩情最深刻的尊敬、最實在的酬答。」 14 這更是令人不可置信!如此不尊師、不重道,抨擊自己師父的口吻充滿殺氣,將視己如子的師父當作是寇讎的人,卻也來談「教導恩情」「最深刻的尊敬」?如是言不由衷,不過是欺世盜名!這就是五濁惡世。

    琅琊閣他愛的是名相整理及文字工作(會不時給世人送出錯誤的申論等),在世智辯聰的道路上尋找同好,他何曾愛過真理?學者們恣意寫作、紊亂佛法,將本師 釋迦牟尼佛的末法世界弄得烏煙瘴氣;因此這些學術界看似「待人謙遜、道貌岸然」者,終究與真理無緣,也只有琅琊閣之流才會為他們聲援。今日琅琊閣只要將對學術界大師之恭敬,拿出其中十分之一來對待自己的師父 平實導師,文章中就不會再有任何鄙視的口吻了。然而若是其人品中所沒有的成分也是作不來的,「尊師」本是一個人之所以為人的應有成分,卻非人人具足;這從琅琊閣身上可以看得很清楚。

    琅琊閣既然不信大乘法皆 佛所說,昧於世智聰辯之學術界種種割裂大乘法的邪說(例如以「真如、如來藏、阿賴耶識、第八識、第九識」為不同的法)而昏亂其心,甚至吐露《楞伽經》是「後期糅雜如來藏與唯識兩個體系的經典」15,即是謗 佛沒有說過《楞伽經》,意謂該經是偽經;如是樂於謗佛、謗經者,即成出佛身血的一闡提人。然這也不能責怪琅琊閣,「重道」本是人之所以有人品的重要成分,然也非人人具備,琅琊閣欠缺如是成分也就不足為奇;其人品中本不存在的成分,再如何強求也作不來。當「尊師」、「重道」皆無之時,這人品也沒有什麼好再說的了。

    人間弘法如此艱辛,又不時有弟子反噬,再三再四似無終止,師父 平實導師也早就接受─眾生本來如是。師父無瞋無惱,再怎樣都無棄捨大眾,就是因為心中有攝受眾生的宏願,希望弟子們不要因謗法而下墮、不要走上歧路,希望迷途者可以知返,至少懂得臨終懺悔,他日好再相見,來世能再行攝受,就如同 師父攝受講堂中許多如今已可安住的學人一樣。

    師父 平實導師不斷演說著述大乘法,為正法的未來在世間立下宏偉的規模,從來無私無我,只要能令正法得以久住人間而無可摧折,令許多受教弟子將來得為 彌勒菩薩成佛時所用,這樣 師父就心滿意足了;所謂行大勇者,無怨無悔!願 如來光明常耀世間,法輪常轉!願護持賢劫千佛志願永無退卻,法主 平實導師生生世世來此人間得以一切無憂!願眾生都能得聞佛法,親得解脫!

            第二節 琅琊閣族的糾結—牴觸世尊的至教量

    由於本文是以連載方式為之,在刊載之時效及篇幅上稍有不及;故於此節開始方詳細說明琅琊閣一意孤行、重大堅持(糾結)之錯謬處,以及他們於大乘佛法唯識勝義種種謬解詆毀之辨正,俾令大眾免受荼毒,是所至盼。

          第一目 真見道無法入地—須二種見道圓滿  

    首先要說的是,聖 玄奘菩薩在《成唯識論》清楚宣示:必須兩種見道—「真見道、相見道」皆圓滿後,才能入地。琅琊閣卻推翻聖者所說,認為「大乘見道即是入地」,依於他們這個主張,則不僅明心真見道後要快速圓滿真見道位,相見道也必須迅速圓滿,而使真、相二種見道一次完成,如此才勉強可將這初始的真見道計入「聖位」中,於是琅琊閣創造了「真見道、相見道皆可在剎那間證悟完成」之邪說,如:「在很短的時間內(以剎那算)完成相見道,入初地(極喜地)16、【「真見道」證真如後,很快(用剎那來說)就完成「相見道」,不需要等多少「劫」】17,亦即在琅琊閣的心目中,無論「真見道」或「相見道」的成就圓滿都是依「剎那」計算,皆是「剎那間證悟」—「頓悟」,即見道位所有修證,從真見道開始,一直到相見道完成乃至入地[編案:見道位含攝真見道、相見道及見道通達位(初地入地心)],這整個時間不會超過多少「剎那」,這就是他自創的「真見道、相見道都是在初地」18 之主張。然而,琅琊閣並不知道 世尊在佛世時就已破斥過像他這類「大乘證悟見道就是入地」的偽佛法;如來已然宣說「入見道」包括頓悟的現觀,也有頓悟之後漸次親證的現觀。

          一、「入見道、見道」釋義

    先當知唯識妙義總說大乘菩薩於「唯識第三位」的修學是處於「見道位」,而此位中包含了「真見道、相見道、二種見道圓滿而入地」。因此這「入見道」可以有兩個意思:一、「最初入見道位中」—真見道,二、「在見道位中」—函蓋真見道、相見道(廣義來說,這「見道位圓滿」也在其中);至於稱「見道」時,即除了上述二種意思外,有時則指向第三個意思:「見道位圓滿」;此三種意思皆是 世尊開示之真實義,然為避免學人讀之不解,有所混淆,故在此作一簡要說明。

     世尊在《大梵天王問佛決疑經》之教外別傳,付囑 摩訶迦葉尊者「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19,這就是禪宗代代相傳的開悟明心宗旨;當知證悟者親證如來藏第八識阿賴耶識,即吻合「入見道」的意旨,即初始入見道位中;此即聖 玄奘菩薩在《成唯識論》所說的「真見道」;於教判為 世尊在《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說:般若波羅蜜正觀現在前,復得諸佛菩薩善知識護念,故得入第七住位不退。這就是前面所說「入見道」的第一種意思—「初始入見道位」。

      世尊在《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下說「入見道」有兩種現觀道理:「總相緣」的頓現觀,與「行相、別相緣」的漸現觀 20,這即是「住見道位中」;這兩種現觀都屬於「見道位」, 世尊都稱為「入見道」。此「入見道」一體含攝兩種次第現觀,即聖 玄奘菩薩在《成唯識論》分別說為「真見道」與「相見道」,且須先親證真見道後,才能有相見道之親證(《成唯識論》卷 9 說「相見道」是「真見道後方得生故」)。聖 玄奘菩薩亦在《成唯識論》卷 3 開示「入見道」之本質:「已入見道諸菩薩眾,得真現觀,名為勝者;彼能證解阿賴耶識。」即此「見道」不得離於阿賴耶識而自說親證;且此段落亦可作雙解,即「已入見道諸菩薩眾」可以是指初始入見道位的唯證「頓現觀」之菩薩,也可以是說已能作「漸現觀」的菩薩;以這兩種現觀都是「真現觀」—真正的現觀故。(若依《成唯識論》,則偏重於「真見道」,以「真見道」為根本故。)綜合上述可知,這就是前述所說「入見道」的第二種意思—「住見道位中」。 

     世尊在《解深密經》說證得七真如之通達智稱為「見道」,即「入菩薩正性離生,生如來家,證得初地」 21。聖 玄奘菩薩在《成唯識論》說「得此二見道,善達法界得諸平等,即生如來家、入聖位」 22,「得此二見道」即說真見道與相見道「圓滿」,即「此二見道位圓滿」之意。即聖教中有甫說「見道」即指「生如來家」之「見道位圓滿」,這就是前述所說的第三種意思。

    總結:由 世尊之開示以及聖 玄奘菩薩之闡釋可知,這「入見道」可以有「初始入見道位」以及「在見道位中」兩種 意思,「見道」可以有「初始入見道位」、「在見道位中」以及「見道位圓滿」三種意思;因此學人切莫執取「入見道」、「見道」之文字而自是非他,當以經論所說之實質義理來決定該處文詞是何種意思;且不當犯下以「禪宗開悟明心」為「見 道位圓滿而生如來家、入聖位」的過失(唯除聖位菩薩再來),此即混淆第一種意思與第三種意思,成大妄語。又,聖 玄奘菩薩在《成唯識論》已說「唯識第三位」—「通達位」有「真見道、相見道、善達法界得諸平等(得二見道圓滿入地)」,此即師父 平實導師開示「唯識第三位」—「見道位」有「真見道、相見道、通達位(通達入地)」之意(此處之「通達位」意在「通達入地」,非含攝一切「見道位」;當知聖者所用「通達位」名稱雖同,範圍所指則依開示前提不同而有差別,不當以辭害意),當知即是上述所說「入見道、見道」之意。又,有學人可能有如是困惑:既然真見道位在七住,相見道又須長劫修學,那為何要特別以第三個意思—「見道位圓滿」,來說明「見道」呢?針對此問,簡答如下:一、為激勵證悟佛子,不當以少為足,當以聖位為期;二、為提醒證悟佛子,應依佛語,依止諸佛菩薩善知識教導護念,方得安住見道不退,以大乘見道所攝異生性寬廣故,證悟後尚未脫離一切異生性,尚未發起聖性;三、為勸勉證悟佛子,當依佛語開示,護持正法得大功德,即是累積入地資糧,得迅速「見道位圓滿」。如是粗略解釋「入見道之二義、見道之三義」竟。

          二、《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開示「入見道」包括兩種現觀

    在一切中譯大乘經典(經藏)中皆無「真見道」之名相,也無「相見道」的名相。然聖 玄奘菩薩律己極嚴,絕對是在 掌握了佛法義理精髓的情形下,才以「真見道」「相見道」「通達位」的中文名相來楷定佛菩提道的「見道」與「入 見道」;「真見道、相見道」之實質絕非是獨立於佛經之外,如師父 平實導師所一再開示:佛法中從無創見。

          1. 入見道有「頓」現觀、「漸」現觀—頓悟不能圓滿見道位

    聖 玄奘菩薩在公元 650 年譯出《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後來聖 玄奘菩薩又譯造了《成唯識論》,窺基菩薩在《成唯識論述記》中提到的「緣起經」就是指這部《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這判斷是來自於聖 玄奘菩薩所譯經典中,唯有三部經有「緣起」之經題,而經由窺基菩薩記錄師父聖 玄奘菩薩講解《成唯識論》時所作《述記》中說明此「緣起經」是有「上、下」二卷 23,因此排除了其中二部僅有一卷的《緣起經》及《緣起聖道經》後,便可確定是此經無誤。

    在《述記》中,引述此部經有 41 次之多,可知這部經的分量。雖然不可考究聖 玄奘菩薩命名「真見道、相見道」之起源,究竟是依此部經的「頓、漸」現觀而說,還是依《瑜伽師地論》卷 58 所提到的「頓、漸」之別而說,還是逕自依緣 於真如「總相、別相」來定義,還是由大師自心慧解裁量所成?然無論如何,聖 玄奘菩薩於這些義理都瞭若指掌,因此,這「頓悟、漸修」、「總相、別相」之實質已具體呈現於「真見道、相見道」中。

    在《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中,有一位比丘即就「見道」是屬於「頓悟」還是「漸修」,懇請 如來開示:

    復言:「世尊!入『見道』時,於此四諦為『頓現觀』?為『漸現觀』?」

    世尊告曰:「有別道理名『頓現觀』,有別道理名『漸現觀』。何別道理名『頓現觀』?謂自內證真諦聖智,於真智境非安立義,『總相』緣故,名『頓現觀』。何別道理名『漸現觀』?謂初業智及後得智,觀察自相及因果相,由作『行相、別相』緣故,名『漸現觀』。」24

這段經文的意思是:

    這位比丘又再請示:「世尊!入『見道』時,對於此四聖諦所證的現觀是『頓時的現觀』嗎?還是『漸次的現觀』 呢?」

世尊為這比丘開示說:「有一種道理名為『頓時的現觀』,有一種道理名為『漸次的現觀』

為何有一種道理名為『頓時的現觀』?這是自己內所證真諦聖智,於真智境非安立(非緣於假名安立之蘊處界諸法)—法界如實本有的真實義,能緣於此真如真諦『總相』的緣故,這就是『頓時的現觀』。為何有一種道理名為『漸次的現觀』?這是說能證得『初業智』及『後得智』,此由觀察一切法的『自相、因果相』,緣於真如『行相、別相』(所緣非常多品類)的緣故,這就是『漸次的現觀』。」

    這位比丘請示 世尊:「入見道」「頓現觀」還是「漸現觀」?即是問:「見道」「剎那頓時」—當下即時取證的現觀,還是「漸次修持」—漸漸次第修證的現觀?即:是否「頓悟」就可圓滿「大乘見道位」?還是須「頓悟」「漸修」才可圓滿「大乘見道位」呢?「頓、漸」是用來表示「頓時、漸次」這兩種不同的完成「現觀」的方式。 世尊即為宣說「入見道」函蓋「頓、漸」兩種「現觀」。由此可知,單方面認定「大乘見道」是頓悟(即剎那間圓滿)或以為是漸次修證圓滿,皆是錯解而無法滿足「見道」的功德,必須「頓、漸」現觀都滿足後,才是真、相(漸現觀的內容即屬於相見道)二見道位圓滿,始名通達位。因此,琅琊閣等人所主張的「真見道、相見道都是在初地」「在很短的時間內(以剎那算)完成相見道,入初地(極喜地),都是認定「頓現觀」即可滿足「見道位」,然此說法全然牴觸 世尊之所說,因為 世尊於聖教中開示,唯有「頓現觀」是無法圓滿二見道位而入地,因此琅琊閣的主張從來不是 釋迦如來之佛法。

    在繼續剖析經文之前,要先來釋疑;這是因為有人可能誤會此處所說的經文全在說二乘「四聖諦」,便心疑這如何可得會通「大乘入見道」?因此,這位比丘即就此四聖諦與世俗諦、勝義諦的關聯,懇請 如來開示:

    復言:「世尊!若有如是四聖諦者,何緣世尊復說二諦,謂『世俗諦』及『勝義諦』?」

    世尊告曰:「即於如是四聖諦中,若『法住智』所行境界,是『世俗諦』。若自內證『最勝義智』所行境界—『非安立智』所行境界,名『勝義諦』。」25 

這意思是:

    這位比丘又再請問:「世尊!若是有上述所說的『四聖諦』,那又是為了什麼緣故,世尊您又說有『二諦』,所謂『世 俗諦』與『勝義諦』呢?」

    世尊告訴這位比丘說:「即於如是四聖諦中,如果學人是依『法住智』(聽聞隨順緣性緣起無倒法教,如實以聞思修所成作意如理思惟,以妙慧悟入信解四聖諦,諸如是等如其因果安立法中所有妙智)所行的境界,這就是『世俗諦』。如果是依於自己內所證的『最勝義智』—能行於真如的最勝智慧—『非安立智』所行的境界,就稱為『勝義諦』。」

    世尊金口聖諭釋疑,這入見道通達位前所應觀修的四聖諦,不僅是有世俗諦之二乘解脫道的四聖諦,還有勝義諦的四聖諦—配合自內所證的非安立諦之實相智慧聖智來觀修四聖諦。即大乘佛菩提道的四聖諦現觀函蓋了二乘解脫道的四聖諦,也就是說二乘解脫道的四聖諦是 世尊將大乘佛菩提道的四聖諦隱覆密意後,施設方便為二乘根器開示的;因此大乘與二乘法道的諦理就分別稱為「勝義諦」與「世俗諦」。

    「自內證」之所證標的即是人人都有的第八識阿賴耶識,《成唯識論》中說為「內識」,以別於七轉識,即是《阿含經》中 如來所說「名色緣識生」的識;由此識出生名色及宇宙萬有,有別於七轉識的生滅性,故又名「真心」或「真我」。 而此第八識心是萬法的根源,是十方三世一切三界中無可超越的最勝法,是故證得此心而生起的般若智慧名為「最勝義智」,此即名為真見道。

    要有真見道證得唯識性之後,方能依此真見道的智慧轉入相見道位中觀行,漸次證得唯識相;經久劫修行而具足唯識相的觀行,完成相見道位的智慧,並且具有如同阿羅漢位的解脫功德,加上入地相應的廣大福德以及增上意樂清淨時,方能進入初地圓成通達位的見道功德,而後方能轉入修道位中。此「大乘入見道」的「頓現觀、漸現觀」即是「頓悟、漸修」之次第道理,此即聖 玄奘菩薩所說「真見道、相見道」次第成就之理。(待續) 

1 琅琊閣,〈唯識學中「真如」的正確定義〉 https://langyage.pixnet.net/blog/post/239506(擷取日期:2020/7/7)

2 海上的水泡、聚沫、光影、海浪等,僅能顯現其無常、無實體、無自性之本質,皆無法涉及海體─不能顯示常住海體的深廣與容受萬物之無為;同樣道理,現象上生滅有為的五陰諸法─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陽燄、行如芭蕉、識如幻化,本質皆無常、無實體、無自性,又如何能夠顯示無生無滅之真如無為法? 

3 琅琊閣,〈唯識學中「真如」的正確定義〉

4 琅琊閣,〈唯識學中「真如」的正確定義〉 

5 「貼子」,指在論壇上發表的個人觀點。參見百度百科: https://baike.baidu.hk/item/%E8%B2%BC%E5%AD%90/8982686 (擷取日期:2021/8/29)

6 琅琊閣,〈琅琊隨筆(45):蕭導師公器私用「正智出版社」是否「侵占十方財」?〉,https://langyage.pixnet.net/blog/post/14873279 〈琅琊隨筆(52):蕭導師私人財產「正智出版社」使用公家資源是否犯不可悔的「偷盜戒」?〉 https://langyage.pixnet.net/blog/post/15303050(擷取日期:2020/9/21)

7 琅琊閣,〈琅琊隨筆(45):蕭導師公器私用「正智出版社」是否「侵占十方財」?〉https://langyage.pixnet.net/blog/post/14873279 

8《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時有玄鑒居士,識鳳鷄之歛羽,委麟龍之潛迹,每磬所資恒為供養,深誠固志物竭積年。〔護法〕菩薩誘掖多端,答遺茲釋〔《唯識三十頌釋》〕而誡之曰:『我滅之後,凡有來觀,即取金一兩;脫逢神穎,當可傳通。』」《大正藏》冊 43,頁608,中 7-11。 《宗鏡錄》卷 47:「菩薩誘接多端,答遺茲釋,而誡之曰:『我滅之後,凡有來觀,即取金一兩;脫逢神穎,當可傳通。』」《大正藏》 冊 48,頁 691,中 15-17。

9《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 4〈厭捨品 第 3〉:「如是白衣雖不出家,已具無量無邊功德。汝於來世萬行圓滿,超過三界證大菩提,汝所修心即真沙門亦婆羅門,是真比丘、是真出家。如是之人,此則名為在家出家。」《大正藏》冊 3,頁 306,下 8-12。

10 琅琊閣,〈琅琊隨筆(45):蕭導師公器私用「正智出版社」是否「侵占十方財」?〉:【其實初地菩薩的福德已經不可思議。二地菩薩可以 「多作轉輪聖王」,擁有四大部洲—等於不知多少個世界—財寶豐足的程度更加超乎想像。】

11 琅琊閣,〈琅琊隨筆(52):蕭導師私人財產「正智出版社」使用公家資源是否犯不可悔的「偷盜戒」?〉:「正信佛子,如果一個自稱佛教組織,內部事務整日採取擲杯等封建迷信行為,動輒訴諸鬼神,那麼你應當知道這是一個不正當組織,應當及時遠離。因為佛經中,佛明確禁止此類行為。」

12《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 572〈顯德品 第 11〉:「佛告曼殊室利菩薩言:『善男子!若菩薩摩訶薩寧棄身命不捨正法,於他謙下不起憍慢……憂苦有情則施安樂,是菩薩摩訶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得堅固力護持正法。』」《大正藏》冊 7,頁 954,上 4-11。

13《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 573〈付囑品 第 17〉:「梵天當知!於此穢土護持正法須臾之間,勝淨土中若經一劫或一劫餘所獲功德,故應精勤護持正法。」《大正藏》冊 7,頁 963,中 23-26。《雜阿含經》卷 25:「爾時,世尊語釋提桓因:『四大天王,諸天、世人於我滅度之後,法盡之相,如上所說。是故汝等,今者不可不以勤力加於精進護持正法,久令在世。』」《大正藏》冊 2,頁 179,下 29-頁 180,上 3。

14 琅琊閣,〈正覺法義辨正:十住菩薩能夠「眼見佛性」?(中篇)〉 https://langyage.pixnet

15 琅琊閣,〈正覺法義辨正:十住菩薩能夠「眼見佛性」?(中篇)〉:「《楞伽經》、《起信論》都是後期糅雜如來藏與唯識兩個體系的經典。」

16 琅琊閣,《正覺同修會的明心與見道違背《成唯識論》之處(3)》:「真見道,是在加行位修至十回向位世第一法時無間證入的;之後在很短的時間內(以剎那算)完成相見道,入初地(極喜地);真見道、相見道都是在初地。」https://langyage.pixnet.net/blog/post/111160 (擷取日期:2021/3/28)

17 琅琊閣,《正覺同修會的明心與見道違背《成唯識論》之處(2)》:https://langyage.pixnet.net/blog/post/111073(擷取日期:2021/4/1)

18 琅琊閣,《正覺同修會的明心與見道違背《成唯識論》之處(3)》

19《大梵天王問佛決疑經》:「佛即告言:『是也!我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總持任持凡夫成佛第一義諦,今方付屬摩訶迦葉。』」《卍續藏》冊 1,頁 442,上 10-12。

20《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下:「復言:『世尊!入見道時,於此四諦為頓現觀?為漸現觀?』世尊告曰:『有別道理名頓現觀,有別道理名漸現觀。何別道理名頓現觀?謂自內證真諦聖智,於真智境非安立義,總相緣故名頓現觀。何別道理名漸現觀?謂初業智及後得智,觀察自相及因果相,由作行相別相緣故,名漸現觀。』」《大正藏》冊 16,頁 843,下 18-24。

21《解深密經》卷 3〈分別瑜伽品 第 6〉:「從是已後,於七真如有七各別自內所證通達智生,名為見道;由得此故,名入菩薩正性離生,生如來家,證得初地;又能受用此地勝德。」《大正藏》冊 16,頁 702,中 2-6。 22《成唯識論》卷 9:「菩薩得此二見道時,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善達法界,得諸平等,常生諸佛大集會中。」《大正藏》冊 31,頁 50,下

23 可能有人會問:「玄奘菩薩亦曾譯出《緣起經》及《緣起聖道經》,為何《述記》說的《緣起經》不是指這兩部經,而是《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答:前兩部經各只有一卷,而《述記》中說「《緣起 經》上卷」即是說此經有上下卷,而 玄奘菩薩所譯的「緣起」經典只 有這《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是上、下兩卷。更以字數來說,《緣起 經》一千多字、《緣起聖道經》二千多字,《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 則是一萬多字,而且義理深邃,絕非三賢位菩薩境界。在《述記》中,僅「緣起經」就 20 次,再計「緣起上」、「緣起下」、「緣起亦云」各計有 11、7、2 次,再加上 1 次「緣起初勝法門經」,共計 41 次;義理上,如《述記》所引的「內法異生」與「外法異生」等法皆來自《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這部經翻譯於公元 650 年。

24《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 2,《大正藏》冊 16,頁 843,下 18-24。

25《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下,《大正藏》冊 16,頁 843,下 25-29。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60期目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