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目 聲塵
聲塵是耳根、耳識所面對的境界。外聲塵是耳扶塵根所接觸的境界;內聲塵則是耳勝義根所接觸、耳識所緣的境界,同時也是意識所緣的境界。《瑜伽師地論》卷一說,聲塵攝屬於肉眼不可見之色法,但是耳識及意識能面對而了知聲塵的存在,故名為
「無見有對」之法。聲塵依因藉緣而生,種類
繁多,若依其生起的因緣來說,則可略攝為三類:一、
因執受大種聲,也就是由有情所發出的聲音,如說話聲、歌聲、掌
聲、狗吠聲、鳥叫聲等,屬於
「唯內緣聲」。二、
因不執受大種聲,也就是由不具情識的無情(如山河大地、花草樹木等)所
發出的聲音,如風聲、雷聲、水流聲、海浪聲等,屬於「唯外
緣聲」。三、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也就是由有情與無情共同產生的聲音,如吹笛、彈琴、打鼓等聲,屬於
「內外緣聲」。聲塵又可依眾生的感受而分為三種:一、
可意聲,即令人感覺愉悅順耳等可引生樂受的聲音;二、
不可意聲,即令人感覺厭
煩刺耳等可引生苦受的聲音;三、
俱相違聲,即前二類以外、可引生捨受的聲音。1
然聲塵的可意與否,唯是有情個人的主
觀感受,不同的人對於同一聲音可能有截然不同的感受,乃至同一人在不同情境下對於同一種聲音也會有不同的覺受。由此可知,聲塵唯依內外諸緣和合而暫現,本身並沒有可意或不可意的差別,剎那不住,乃生滅無常之法;修行者若於聲塵中起貪愛或厭惡,心就會隨聲塵境界流轉而不得解脫;若能深觀聲塵的生滅無常、無自性,則能逐漸伏滅對聲塵的執取,不再被聲塵所繫縛而起貪厭等種種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