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五)

    眼等五色根中的扶塵根都屬於外入處,是可以看得到的粗色根:眼如葡萄、耳如荷葉、鼻如懸膽、舌如偃月、身如肉桶;而五色根的勝義根則都是內入處,雖然也都是有色根,卻因為是在腦中所以看不見,但是可以面對它而知道它的存在;意根也是屬於內入處,但是意根是心不是色法,所以肉眼不可得見,凡夫也無法面對祂而知道祂的存在;我們來看看 佛在《雜阿含經》中是如何開示的:

    佛告彼比丘:「眼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不可見、有對。」耳、鼻、舌、身內入處亦如是說。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意是內入處。』不廣分別。云何意是內入處?」佛告比丘:「意內入處者,若心、意、識,非色,不可見、無對,是名意內入處。」(《雜阿含經》卷 13 第 322 經)

    此段經文語譯成白話如下:【佛告訴那位比丘:「眼根是內色入的處所,是藉著地水火風四大所製造出來的清淨色(不會被外在的塵垢所汙染),肉眼無法看見它,但是可以面對它而感受到它的存在。」佛陀對於耳、鼻、舌、身內入處也是像這樣說明。那位比丘又向佛陀稟白說:「世尊!譬如世尊說:『意是內入處。』沒有為我們廣作分別解說。『意是內入處』是什麼意思呢?佛告訴比丘:「『意是內入處』的意思是說,意根就像過去心、未來意、現在識的三世意識心一樣,都不是有色之法,不能夠以肉眼看見,而且凡夫們也都無法面對意根而了知祂的存在(因為意根不像意識一樣能讓凡夫們感受到,所以凡夫都無法面對意根),這就是說意內入處。」】

    由於二乘人的智慧不如菩薩深利,所以佛在為二乘人演說解脫道時常有方便說法的情形,譬如阿含諸經中常常將意根與意識合說為「」,這就是隨眾生根性而方便說法;但是在上述經文中,顯然所開示的內容是六根而不是六識,所以此處經文中的「」當然就是指意根。而從上述 世尊的開示中可以知道,佛對二乘人開示意根的體性時,只為他們說明意根是心法、是無色根,不是有色根,不但肉眼不可得見,而且凡夫都無法感覺到祂的存在而面對祂,因為意根不是根性遲鈍的愚人所能了知的。意根既然是無色根,是第八識所生的心體,當然無法接觸到外色法五塵,而在外五塵上所顯示出來的外法塵,意根當然也無法觸到;一定要由具有大種性自性的第八識如來藏在勝義根變現出內相分六塵,這種由本識所變現的內相分似色而非色,由於是自己的第八識心所變現的意根才能觸到,才能在內六入的法塵上作極昧略的了別,這就是「意內入處」。〔編案:意的外入處則是解脫道行者無法了知的,內涵極甚深故,請讀者自行恭閱《阿含正義》的開示。〕

    世尊在《雜阿含經》卷 43 中又開示說: 

    如是六根種種境界,各各自求所樂境界,不樂餘境界:眼根常求可愛之色,不可意色則生其厭;耳根常求可意之聲,不可意聲則生其厭;鼻根常求可意之香,不可意香則生其厭;舌根常求可意之味,不可意味則生其厭;身根常求可意之觸,不可意觸則生其厭;意根常求可意之法,不可意法則生其厭。此六種根,種種行處、種種境界,各各不求異根境界。(《雜阿含經》卷 43 第 1171 經)

   在這一段經文中,佛為了使初學解脫道的行者容易瞭解,所以將根與識同在時的自性說為六根的體性;六根的自身既然不是六識見聞覺知心,當然不可能會有貪厭的心行,所以這裡是將六根與六識的自性合在一起而方便說:眼根只樂行於色塵境界,不樂行於耳根所行的聲塵境界乃至意根所行的法塵境界;並且眼根只樂於所喜愛的色塵境界,厭惡不喜愛的色塵境界。耳根只樂行於聲塵境界,不樂行於眼等其餘諸根所行的色塵等境界;並且是只樂於可意的聲塵境界,厭惡不可意的聲塵境界。鼻、舌、身、意根也是這樣的自性,依理即可推知;這就是六根的自性。而且意根透過五根五識而攀緣執著於六塵中的一切法(大乘菩薩的無生法忍智則可以現觀到意根的所緣其實不止如此),因而導致眾生不斷的輪迴生死,乃至淪墮三惡道中受苦無量。

    那如何是修學諸根寂靜之法呢?世尊慈悲教導:【「云何比丘諸根寂靜?於是比丘若眼見色,不起想、著,無有識、念,於眼根而得清淨;因彼求於解脫,恒護眼根。若耳聞聲、鼻嗅香、舌知味、身知細滑、意知法,不起想、著,無有識、念,於意根而得清淨;因彼求於解脫,恒護意根。如是比丘諸根寂靜。」】(《增一阿含經》卷 12)這段經文說明了比丘諸根寂靜的境界,就是在眼見色塵時,不生起了知(想即是知)及執著,不論所見的色塵是如何的可愛樂,也都不想了別及憶念;對一切色塵都只保持在觸的階段,不作進一步的了知分別、執著憶念,這樣子恆時保護眼根而無攀緣,才是眼根寂靜的比丘;比丘在斷除我見之後,應當如是修行解脫之道。不僅眼根如此,對耳、鼻、舌、身、意諸根也都應當如此善護,不對聲、香、味、觸乃至法塵作進一步的了知分別、執著憶念,只保持在一觸即止的階段;如果時時刻刻都保持著這樣的作意,覺照著不讓六根攀緣六塵,對塵境只是觸知,不想進一步分別,也不執著、憶念,這樣就是諸根寂靜的比丘。若要求取解脫、斷除我執,就不能攀緣執著於色蘊諸法(五根、內外六入、六塵),所以要「守意、防六」,不讓六根藉著內六入而向外攀緣外六入的六塵我所,這是 佛在《阿含經》中常常宣說的道理,例如:【云何比丘成就六?王當知之。若比丘見色已,不起色想;緣此,護眼根,除去惡不善念而護眼根。若耳、鼻、口、身、意,不起意識而護意根。】(《增一阿含經》卷 51)這同樣是教導比丘要「藏六如龜,防意如城」:所謂「藏六如龜」意思是說,要攝藏六根如同龜之收其頭尾四肢,以防止六根攀緣、執著於六入;「防意如城」則是說,防護意根要如同守城防敵,不要讓六入影響到意根而攀緣於外法我所。這恆護六根之法就是解脫道行者在斷除我見之後,轉進修道而求斷我執時所應修學之法,乃至斷盡我執而成為阿羅漢以後,更是諸根寂靜而安住其心的;這樣都攝六根也可以幫助慧解脫阿羅漢容易進修成為俱解脫阿羅漢。由上可知,佛在四阿含諸經中所說的六根,多數時候都是指內六根,也就是意根及五根的淨色根;因為解脫道修證的圓滿,必須要能滅除對內六入的執著,如果不能瞭解內六入,不能面對內六入的執著而加以滅除,只是用心於對外六入執著的滅除,那就只是在滅除對外我所的執著而已,不是在滅我執上用功;因為外六入是外我所,內六入則是五陰自我所攝的內法,才是攝屬於我執的內涵,所以滅除內六入才是真正的修證解脫之道,如果只是專對外六入、外我所的執著加以滅除,都是尚未真正進入解脫道中修行之人。然而,滅除內六入只是解脫道的行門,與菩薩所修佛菩提道的「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是大不相同的;菩薩是無所住而時時生其心的,是六根、六識都無所住而第八識如來藏時時生其心的,就是依於這實證的現量才能使菩薩的智慧不斷增上,而能世世廣利眾生臻至圓成佛道。

         第二節 六塵與六入  

    在前面一節中,我們詳述了十八界中的六根界——六根的體性,接下來說明六塵界;我們的論述將以解脫道的觀行為重點,希望能幫助行者親證最基本的解脫,因此不是以「」為主軸,而是偏重在六塵、六入及六入處的說明上。

    所謂六塵,就是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塵境。佛法中將六識能見的自性稱作「見分」,相對於六識能見的自性而說被六識所見的六塵名為「相分」,也就是六識心體所識知的法相;這是對見分與相分最粗淺層次的定義。而六塵相分其實有內、外之分。外六塵相分是:眼根所觸的外色塵、耳根所觸的外聲塵、鼻根所觸的外香塵、舌根所觸的外味塵、身根所觸的軟硬粗澀細滑等外觸塵,以及意根藉本識如來藏所觸外五塵上顯現之法塵有無變動;外相分中的五塵相,是由如來藏藉五色根之扶塵根所接觸的,而這五塵的變動外法塵相,則是如來藏與意根所接觸的,是為外相分六塵。內六塵相分則是第八識如來藏接觸外六塵後,於勝義根處變現出色、聲、香、味、觸等內五塵相分,以及內五塵相分上所顯現之法塵相,如是統稱為內相分六塵。 

    內六塵是被識陰等六識所觸知的法相,稱為「內相分」;識陰六識相對於被識知的六塵就稱為「見分」,是能見六塵之心體——眼識能見、耳識能聞、鼻識能嗅、舌識能嚐、身識能覺、意識能知,識陰六識各自擁有這些自性,故能了知內六塵相;這是依最粗淺的層次來說見分與相分,不是依地上菩薩無生法忍的層次而說。欲界有情的六根取外六塵,自心如來藏便依外相分六塵而於五勝義根處對現內六塵相分,識陰六識攝取這內相分六塵而加以了別,所以在有情覺知心的認知上,內六塵與外六塵是一模一樣、無有差別的(唯除殘障者);有情如是藉內六塵而了知外六塵,然而眾生不瞭解這個事實,而誤以為真的有接觸到外塵,就把外塵執著為是自己所真實接觸到的,因而誤認為外塵真實有而生起了種種的執著。

    其實一切有情的六識見聞覺知心,從來都不曾接觸到外六塵;如果不知道這個事實,就會以為自己確實接觸到了外塵諸法,於是就認為外六塵實有。如果能了知有情所接觸到的六塵境都只是自心如來藏所變現的內相分,能確實認知自己從來都不曾接觸到外六塵,就能確信「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佛法妙義;但這卻不是二乘聖人所能如實了知的,只有追隨真善知識的菩薩,如實履踐真善知識的教導而實證以後,才能夠現觀確認。因此,二乘聖人雖然證知五陰虛妄,卻仍執著外法真實有,以是畏懼生死苦而欲取無餘涅槃;勝義菩薩則證解眾生所認知的外法,其實都只是自心如來藏所變現出來的,以「外六塵諸法從來不曾被自己所觸」的事實而說外法非實有,所以菩薩能世世遊戲人間自利利他。

    由於六根與六塵都是有處所的,所以這十二個法又合稱為十二處;唯識增上慧學所說的遍一切處也就是指這十二處——遍於六根處與六塵處。要先了知六根與六塵這十二處,才能了知六入,因為六入要依十二處才能生起,若無十二處就沒有六入。色等六塵從外而入於識陰六識等內心的現象稱為六入,也就是說,六入的現象出現必定要有處所,如果沒有處所也就沒有六入;而且必須要是「一對法」相觸,才能產生「一種入」,譬如眼根與色塵是一對,這兩個法相觸的地方就併為一個處所;眼根與色塵相觸的處所就是色入的處所,在這個色的內入處才會有眼識的生起,所以 佛說「眼、色為緣生眼識」,乃至「意、法為緣生意識」。

    六入分為外六入與內六入:外六入是指五色根的扶塵根與意根接觸外六塵的現象,內六入是指五色根的勝義根(淨色根)與意根接觸到內六塵的現象;六入有這二種,所以 佛在阿含諸經中說有外六入、有內六入。由於具足了外六入與內六入,所以有識陰六識的生起而與意根共同運作;如果所觸的只是純粹的內相分,而不是藉外相分六入所對現的內六塵境,例如在夢境中,這時就沒有前五識現起而只有意識覺知心現起,或者是在二禪以上的等至位只有定境法塵中的境界,都只是獨頭意識,而不是有前五識伴隨的五俱意識。

    清醒位中的六入是指經由外六入而有內六塵入於覺知心中,也就是先有外色塵乃至外法塵等六種不同的法進入五色根的扶塵根及意根中,第八識因此在勝義根中變生內相分六塵入於識陰六識心中,被識陰六識所了知、領受,故名六入。因此六入是依十二處而有,如果沒有十二處就不可能有六入;譬如,若眼的扶塵根或勝義根二者俱壞,或壞其一,那就不能有色入,若沒有色入就不會有眼識生起;必須要六根與六識的功能正常,才能正常的攝入六塵境。所以,六入的自性是在六根與六識正常的狀態下配合而顯現出來的;因此六入是有情認知的最重要功能,如果沒有六入,就不會有眼等六識的生起,也就沒有見聞覺知等六種知覺性的存在,有情就無法在三界中生存了。

    眾生之所以自覺五陰我真實常住,都是因為六識心有見聞覺知的自性,並且能反緣自己而了知自己存在,所以就誤認為覺知心自己是真實存在而常住不壞的;因為錯誤的認為自己真實存在,也錯誤的認為自我所領受的一切塵境、所受用的世間財物乃至眷屬等等,都是真實存在而為自己所擁有,因此就生起了我執與我所執。殊不知見聞知覺性本屬於識陰六識心的自性,都是由六識心的功能所顯現出來的,而眾生的識陰六識都是以無明為因,而由第八識藉根與塵為緣而出生的;既然識陰六識都是因緣和合所生的法,那麼依於識陰六識才有的見聞知覺性,當然更是因緣和合而出生的虛妄法。有情由於有六識見聞知覺性的存在,因此讓有情感覺到真實有「」及「我所」,但是六識及其自性都是藉緣而起的生滅法,並非常住不壞的真實法,但眾生卻在六入的見聞知覺性上誤認為諸法真實有,其實都是在這些虛妄的認知下才會以假為真。因此,我與我所都是假有的,行者如果能依照 佛陀的教導,確實詳細地觀察,相信一定可以斷除我見等三縛結而取證聲聞初果,乃至斷盡我執與我所執而證得解脫道之極果。

    如果能確實的詳細觀察六根、六塵、六識、六入,能確認眾生之所以產生自我真實常住的錯覺,誤認為六識心真實有,其實是因為有眼識的能見之性、耳識的能聞之性、鼻識的能嗅之性、舌識的能嚐之性、身識的覺觸之性、意識的了別思惟性等,因為有六識心的自性存在,所以才會認為自己是真實存在的。然而這些見聞覺知性,都是由於六識心在因緣和合中現起時才能展現出來的,都是屬於六識的功能,而六識都是依他起的因緣所生法:眼根與色塵為緣而生眼識,眼識出生後才有能見之性;耳根與聲塵為緣而生耳識,耳識出生後才有耳識的能聞之性;鼻根與香塵為緣而生鼻識,鼻識出生後才有鼻識的能嗅之性;舌根與味塵為緣而生舌識,然後才能有舌識的能嚐之性;身根與觸塵為緣而生身識,然後才能有身識的覺觸之性;乃至意根與法塵為緣而生意識,然後才能有意識的了知、領受乃至思惟分別性。也就是說,必須要藉五根攝取外六塵進入第八識與第七識心中,依於第七識的作意才能有這六識的生起,然後才會有這六識的見聞覺知性的現起與運作,也才能感覺到自我的存在。因此,見聞覺知性都是藉種種緣而生的虛妄法,因為見色、聞聲、嗅 香、嚐味、覺觸、知法這六種自性都是六識所顯現出來的作用,而這六種識性所依的識陰六識,都是因緣所生的虛妄法,不是本住法,既然不是本住法,當然就不可能是常住不壞之法。行者若能如此確實思惟及現觀之後,就能真實斷除我見,然後再轉入大乘法中參禪,就不會再回墮識陰中,也不會墜入六識的自性中而成為自性見外道,特別是不會再認取意識離念靈知心為真,如是能遠離識陰範圍而參禪,想要親證第八識如來藏就比較容易了!

    六入之法在二乘菩提中極為重要,佛陀在《雜阿含經》 中有如下開示: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 世尊告諸比丘:「譬如世間所作,皆依於地而得建立。如是,一切善法,皆依內六入處而得建立。」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雜阿含經》卷 31)

    為什麼說「內六入處」是一切善法建立之所依止呢?意思是說:「修行就是修心!」因為二乘菩提純粹是依六識心王的正見而得以斷除我見我執,是經由意識的如理思惟及觀察而使得意處(意根)受熏,熏習成就而令意根確實接受之後,才能不再將六識的自性繼續執著為真實法,並且也對意根自己不再有執著;由於我見我執斷除的緣故,使得六識與意根都願意捨棄虛妄不實的自我,能在捨報時或是捨報而轉入中陰階段時,願意自我消失不再現起,才能取證無餘涅槃。也就是說,二乘解脫道的修行者,都是以六識與意根為中心而修正原有的錯誤心行,而六識與意根在人間的修行,都不能離於內六入處而存在,所以說「二乘菩提修行之一切善法,都依內六入處而得建立」。

    凡夫眾生之所以有六識的出生,皆是以無明為因(以意識的我見而引生了意根的我執為因);由於各自的根本因如來藏出生了意根與五色根,有了六根才能接觸外六塵而有內相分六塵的現起,有了內六塵才會有意根及五勝義根能與六塵接觸,有了六根觸六塵才能有六識的出生,有了六識心就會有六識心的自性顯現,眾生也才會感覺到自我的存在;如是再由意識的錯誤認知而執識陰自己為真實常住,所以我見就無法斷除,我執當然更無法修斷,而歸根究柢這都是由於六入而引生的。因此,想要斷除我見而取證聲聞見道的人,都必須先瞭解六入的內容,對於外六入與內六入的異同要能如實理解方能成辦。所謂「外六入」即是六根觸外六塵,而外六入的根與塵就是外十二處,在這十二個根與塵共六對法相觸的處所,就是外六塵所入之處;由於外六入而引生內六根觸內六塵的現象,在這內六塵所入之處才會出生六識心,所以這內外十二處稱為六入處(在四阿含的經文中,六入處一般是指內六入處)。

    譬如眼根之扶塵根接觸到外色塵,在尚未由如來藏依眼扶塵根的外色入而於眼勝義根處變現為內相分色塵時,是純屬於眼扶塵根所攝入的色塵,即是外色入處,而眼扶塵根即是外眼入處;外色塵進入眼扶塵根的眼球中時,色塵在眼球視網膜上形成的影像是倒立的,但人們所看見的色塵相卻是正立而不是倒立的,所以這外色塵並不是我們所看見的色塵相;這個外色入的倒立影像透過視覺神經而傳導到頭腦中掌管視覺的區域——眼的勝義根(又名眼的淨色根)時,如來藏便在眼勝義根處變現出正立的內色塵相分,這個顯現內相分色塵的區域(眼勝義根)就是內眼入處,而內色塵入於眼勝義根的處所就是內色塵入處。眼勝義根中的色塵相及伴隨的法塵相進入眼識及意識心中時,雖然這內相分的色塵影像與外相分的色塵影像是完全相同的,但卻不是倒立的影像,因此使得有情誤以為所看見的是外在的色塵影像,以至對外法產生真實有的錯覺和執著。

    眼根如是,耳、鼻、舌、身等四種扶塵根攝入聲、香、味、觸等四塵,這諸入的道理亦復如是,都屬於外入處,同樣都是由第八識如來藏藉外入而在耳、鼻、舌、身等勝義根處,變現出內聲塵、內香塵、內味塵、內觸塵等四種相分,再由耳等四識觸知如是內相分四塵,這就是六入中的耳等四種內入處。所以,五色根的扶塵根都有外五入,五色根的勝義根(又名淨色根)都有內五入,加上意根及意識兼攝的外法 入、內法入,就合稱為「外六入」、「內六入」,因此六入有內、外的差別。以上所說就是外入處與內入處的道理。

    接下來要談意根以及本識如來藏這二個心與六入的關係,平實導師在《阿含正義》中開示:

至於意根一心,不但有內相分的法入,也有外相分的法入(這是諸地菩薩才能現觀的),但都是極為粗糙昧略的法入,只能作有無大變動的觀察而已,也不能反觀自己(如刀不自割)。祂不像前六識一樣會在眠熟、悶絕……等五種情況下暫時斷滅,祂是無始以來一直都恆而相續不間斷的;祂一直在領受相分五塵上面所顯現的法塵有無大變動,這種情況,窮盡吾人一生都不曾間斷過,乃至正死位中、住胎位中都是如此。即使是在意識等六識都清醒而正常運作時,祂既與意識同時運作而思量著意識所專注的事情而時時作主,但祂也同時在攀緣著意識不曾注意到的一切法,不是只在意識所專注的事項上而已;乃至意識覺知心眠熟而斷滅時,祂仍保持著攀緣一切法的特性而運作不斷的,也攀緣著外相分五塵上顯現的外法塵,同時也攀緣著內相分上的內法塵而時時刻刻的思量著要不要應變,這就是意根與其他六識特別不同的所在,這是一般學佛人及目前的大師們所不知道的事實。但祂在清醒位及悶絕、眠熟……等位中所接觸到的相分仍然是具足內、外相分:內、外法入。只是祂對法入的判別能力極差,只能判別有無大變動,而無法作詳細而確定的判別;所以眠熟位中,或是悶絕位中,若有特別大的法塵變動,祂就一定會喚起意識而清醒過來,以便作出判斷及應變。所以祂是「恆、審、思量」的心體, 與前六識特別不同,這也是祂被歸類在六根的種種原因之一。審是指不斷的審度一切法,思量是指時時在決斷是否繼續安住?是否要改變?是否要應變? 

    最後要說的如來藏識,是四阿含所說的本識、入胎識;祂特別奇特,祂有外相分的五入而沒有法入,祂的法入是大乘別教諸地菩薩修學的一切種智中才會說到的;未悟的人及初悟的人聽了,也仍是不懂的;所以在二乘菩提及大乘菩提的三賢位所修種種法中,都不說祂有法入,只說有這樣的一個識存在。依二乘菩提及大乘三賢位中所修的菩提來說,意根對外相分的法入,是依外五塵的變動而說的;也因為意根不同於六識常起常斷而有時沒有六入,說祂是恆時都有法入的,所以此時說意根的法入是外法入;但在意識現行時,祂藉意識的了知就擁有內法入;祂把意識的六塵入據為己有時,也就有了內六塵入,所以祂的體性極為複雜。其實外五塵中並沒有法塵可得,舉凡一切法塵,都是由意識與意根共同了知,或由意根單獨了知的;在意識尚未生起之時,由意根單獨接觸外五塵時,才能在意根心中生起昧略法塵的領受,也只能領受五塵上的法塵,不能領受五塵本身,所以說意根此時單獨所接觸的法塵為外法塵。 

    但是從第八識如來藏透過五根攝取外六入而言,五色根其實也是沒有五入的,因為五根不是心,不可能了知五塵所入的所有塵相,而只有接觸外五塵的功能;所以,在二乘菩提中,因為二乘聖人與凡夫都不知道如來藏的心性與所在,就不說外六入是如來藏心所觸,只說外六入是五色根與意根所觸,如是而說外六入。如是方便說者,是說眼等五色根都是只有外入而沒有內入;內五入的領受是五識的事,不是五根的事。也就是說,意根特別不同,祂能觸知內相分的五塵上面有無大變動,而不能了別內五塵的變動是什麼意義,祂得要喚起意識及五識來作詳細的了別,然後祂才能決定要如何應變。然而意根並不是只有內相分的法塵領受,外相分五塵入時的變動法塵,祂也是能領受的,但這不對三賢位的菩薩們解說,也不對二乘聖人解說,只說六識對六塵的領受。1

    由以上所述正理可以了知,外六入與內六入都是依六根與六識的存在而有;修學解脫道之行者,當於六識所觸內六入上著眼,若能詳細而正確的觀行,證知能見色之性、能聞聲之性、能嗅香之性、能嚐味之性、能覺觸之性,乃至能了知、憶念、思惟之性,都只是六識心的自性,也都是六識心的心所法,都是依因藉緣才能生起之法,就不會再執著六識心的自性為常住法,便可以斷除對於六識心自性的我所執著,從此就不會再墮於「自性見外道」中。接下來再確實觀行六識心─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都是藉六根與六塵相觸為緣才能生起的,能如實接受觀行的結果,我見便可以斷除,疑見及戒禁取見隨之即斷,即成三縛結俱斷的初果聖人。因此,佛門中一切真修解脫道的行者,以及想要實證如來藏的參禪行者,於此都應當細心觀行。(待續)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45期目次3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身外之物 的頭像
身外之物

身外之物的部落格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