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61.GIF

       第二節 具般若慧之菩薩能漸次通達二乘菩提

    親證般若總相智的菩薩,不久就會漸漸瞭解二乘法的內容;在大乘總相智通達後,不用多久就會通達二乘解脫道。而二乘行者在斷了我見之後,就只是在斷除煩惱障上面用心,不涉及般若的修證,因為沒有親證第八識真如的緣故,沒有般若實相的智慧;所以二乘人的智慧最多只有聲聞菩提 與緣覺菩提,談到般若則完全沒有開口的餘地。

    二乘人即使成為無學位的阿羅漢,也不知道七住位菩薩明心所證的般若究竟是什麼境界,那是因為他們無法像勝義菩薩一樣現觀實相心,所以無法了知般若的內涵。由於勝義菩薩已證知真如心的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證知這個涅槃的實際,因此雖然還沒有取證無餘涅槃,也還沒有進入有餘涅槃位,但是卻已經知道解脫道的滅諦內涵是什麼,知道無餘涅槃的境界是什麼。而二乘無學乃至已經成為阿羅漢了,也都還不知道涅槃的本際究竟是什麼境界;而當二乘無學入了涅槃以後也無法知道涅槃的境界,因為入涅槃時阿羅漢的「覺知心」已經消失不現了。所以說菩薩親證大乘人無我後,漸漸的就會通達二乘法,可是證得二乘人無我的有學、上至阿羅漢、辟支佛等無學聖者,若沒有迴小向大親證自心真如,並於悟後次第進修,就無法通達大乘法。

    為什麼說已證有餘及無餘涅槃的二乘聖者,卻不能了知涅槃之本際呢?因為涅槃之本際就是實相心第八識如來藏,無餘涅槃就是第八識如來藏獨住的境界;當定性阿羅漢捨壽、十八界法都滅盡後,只剩下十八界法出生之根源—第八識如來藏獨存,而這個如來藏猶如虛空無形無色從來離見聞覺知,也從來不具證自證分,所以說無餘涅槃是完全寂靜、絕對寂靜的非三界境界。而阿羅漢在世時,並未證得此涅槃本際第八識如來藏,而在他捨壽後,他這個十八界我又已全都滅盡不現了,只剩下沒有見聞覺知、離一切思量性的第八識如來藏獨自存在;既然阿羅漢能知能覺的蘊我都不存在了,那麼無餘涅槃之中,哪還有能知道涅槃本際的人呢?

    因為這個緣故,已經親證有餘及無餘涅槃的二乘阿羅漢,終究無法了知涅槃本際的境界;彼等由於沒有親證實相故,不能了知涅槃之本際,而不了知涅槃本際者,也就不能了知生死之本際。一切眾生之所以有出生與死亡,都是因為有第八識如來藏阿賴耶識這個根本因;若無第八識如來藏,蘊處界等法連出生之因也無,何況能藉緣而出生;蘊處界等法若不能依因藉緣而生,又豈有依因藉緣而滅之現象?一切眾生五陰世間的出生,乃至三界一切法的存在,莫不是第八識如來藏藉種種緣而生顯;一切眾生一期生命的結束,乃至三界一切法的滅失,莫不是第八識如來藏隨順種種緣的散壞而呈現;此即 佛所開示「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的道理,是故說眾 生之生死本際,即是第八識這個自心如來。而定性聲聞阿羅漢,生前既未曾證得第八識自心如來,死後十八界我又全部滅盡消失了,哪裡還有阿羅漢能知自心如來?既不知自心如來者,又怎能知道生死之本際?因此一切二乘聖者,都是不知涅槃本際、不知生死本際之愚人,何況能知「生死涅槃無二」的道理!

    而大乘菩薩在親證法界實相而明心不退、進入第七住位時,即已能現觀此第八識的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之體性,初分發起般若中道的智慧,因此能知無餘涅槃之本際—第八識獨存的寂靜極寂靜之境界,此非已證解脫道究竟果的阿羅漢所能知;因此說具般若慧之菩薩能漸次通達二乘菩提。

      第五篇 函蓋一切法概說

    第一章 《百法明門論》總攝一切法

    三界中之一切有漏有為法以及一切無漏有為法,皆因八識心王的和合運作而有;乃至一切無漏無為法,亦因八識心王的和合運作而顯。不論是世間法或者出世間法,一切法皆因八識心王而生而顯,若離八識心王,則無有一法可得,故說「萬法唯識」。十方三世一切有漏法及無漏法,皆因八識心王而有、而顯,而十方三世一切因緣果報能夠建立,乃是以第八識為因及其所含藏之功德法種、業緣等為依處,因而使第八識藉緣變現有情的各類五蘊身以及世界之山河大地,故說「三界唯心」—三界萬法唯依實相心第八識而有,有情世間及器世間皆依第八識藉種種緣而變現,世出世間一切法皆以第八識為根本。

    天親菩薩所造、玄奘菩薩所譯之《大乘百法明門論》中 云:

    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三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如是次第。1

    此論將一切法分為五位,即: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及無為法。偈中「一切最勝故」,是指心法—八識心王,八識心王中又以第八識如來藏為根本;「與此相應故」是指五十一心所法,「二所現影故」是指色法十一,「三位差別故」是指二十四心不相應行法,「四所顯示故」則是指六種無為法。此五位百法攝盡世出世間一切法,因此說《百法明門論》總攝一切法。以下根據 平實導師所著《宗通與說通》中,對《百法明門論》這首偈的闡釋,略作整理說明,期使學人建立正確知見;若能明瞭「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之意, 修學三乘佛法,就可以不墮入我見邊見之中。  

    「一切最勝故」:是說八識心王乃是三界一切法之根本,若無八識心王,就無十方三世之三界萬法。譬如欲界有情,以人間為例,必須有第八識阿賴耶識及第七識意根入胎,再藉母親之血液供給地水火風四大,方能漸漸變現出胎兒的五色根;隨於五色根之漸漸圓滿,能令意根觸法塵,生起意識;意識起已,則五識或俱起、或漸起,具足八識。若不具足八識心王,就無法具足領受人間六塵,則成為殘障者。

    又如色界天有情,必須有第八識藉緣所變現之色界天身,平常或住於等至、或住於等持,而若是安住於等至位定境中時,必須有第八識阿賴耶識、第七識末那識及第六識意識;若是住於有種種身口意行的等持位中,則要有眼、耳、身、意、末那、賴耶等六識(色界天人無鼻識及舌識)現行運為;也就是說,若無眼、耳、身、意、末那、阿賴耶等六識,則不能具足色界天的一切境界。

    再如無色界天有情,必須有意識安住於各天相應的定境中,方有無色界天境界現前,方有無色界有情。雖然意識於此無色界四天已極微細,名為意識細心,其中非想非非想天的意識名為極細心,然而再微細的意識心皆不能離於第七識意根及第八識如來藏而現起及存在。若無第七識意根,則意識不得現起;因為意識以意根為所依根故,即使是三界中最微細的意識心—非想非非想天的意識,也要依意根觸非非想定境法塵方能現起;然而意根非自在心,不能持諸業種(異熟種),要依第八識阿賴耶方能現行運作,因此無色界天不能離於第六、七、八識而有;要依六、七、八識之現行運為,方能有無色界天有情及境界故。

    如上所述,即知若無八識心王,就不能成立五趣有情(阿修羅遍處於其餘五道),善道有情如是,傍生及餓鬼等惡道有情莫不如是,所以說眼等八識乃三界萬法之王,三界萬法以八識心故展轉而起,故名八識為心王,故名「一切最勝故」

    有漏法如是,無漏法亦如是。譬如四聖法界之佛界,最後身菩薩於人間成佛時,其身口意行已皆純無漏,而是有為法;此無漏有為法,亦須八識具足現行運為,方能於人間托 缽飲食、嚐味嗅香乃至說法,故說八識心王「一切最勝」。又如無學菩薩或俱解脫阿羅漢入滅盡定,前六識俱滅,離六塵見聞覺知,猶如眠熟悶絕而無息脈,狀若死亡,然而 佛說滅盡定中「識不離身」,此即是第七識末那與第八識阿賴耶識,也就是說滅盡定中仍不能離八識心王之二識。乃至有漏之無想定、無想天亦復如是,如人間有一分證入四禪之凡夫外道,雖然斷除了以意識心為真實我的邪見,但是不具三乘菩提正知見故不能斷除身見,誤以斷滅「覺知心我」為涅槃,遂於四禪位中滅除覺知心我,以為入無餘涅槃,實是入於無想定;然此非涅槃故,若干時日後仍將因忽生一念,欲覺知色身壞或不壞,而復起意識等六心,又墮人間六塵境界;生於無想天者亦如是,恐墮斷滅故不捨色身,以斷滅「覺知心」為「入涅槃」,然實所入為無想定,定中息脈俱斷,無見聞覺知,狀若死亡;而 佛說此無想定中仍有七八二識,故說無想定中有不離身之識在。

    綜合以上所述可知,三界一切「身」、一切「覺」之境界,皆不得離於八識心王而有;若離八識心王,尚不能有六根,何況有命根?何況有萬法?故說八識心王乃是一切法中之最勝者,為一切法之所依故。

   「與此相應故」:意指五十一種「心所有法」,此五十一種法恆依此八識心王而現起,與此八識心王或多分、或少分相應,繫屬於八識心王,因此稱為「心王所有之法」,簡稱為「心所」、「心所法」等。這五十一種心所法又區分為六類:一、遍行法,有五—觸、作意、受、想、思;二、別境法,有五—欲、勝解、念、定、慧;三、善法,有十一—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四、根本煩惱,有六—貪、瞋、癡、慢、疑、惡見;五、隨煩惱,有二十—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失念、不正知、散亂、昏沈、掉舉;六、不定法,有四—悔(惡作)、眠、尋、伺。

    如是五十一法中,遍行五法者,遍行於三界六道,遍行於四聖六凡,遍行於八識心王之一一識,遍行於一切時而未曾間斷,遍行於一切善法、染法、無記法中,故名為遍行法。唯有出世定(滅盡定)中滅第七識意根之受、想二心所法,其餘一切定中俱有第七、第八二識具足五遍行法。此五法乃是八識心王之體性,由八識心王生,非離八識心王容有此五法單獨現行運為,故說五遍行法與此(八識心王)相應。 

    別境五法不與阿賴耶識相應,所以不名「遍行」,因為這五法不遍八識的緣故[編案:指因地時。佛地之無垢識則與五遍行、五別境及善十一等二十一個心所相應];復於眠熟、悶絕、二無心定(無想定、滅盡定)、正死位等五位中,斷而不現故,不遍一切時現行運為,因此不名遍行。此別境五法,遍三界九地,與前七識或多分或少分或全部相應,所以說別境五法與此(七識心王)相應。此別境五法乃是七識心之體性,七識心生已,必具此五法之多分少分,非離七識心王而有別境五法的現行。

    善十一法,唯遍行三界九地,不遍行於三性,不遍行於一切時,不遍行於八識(唯除究竟佛地),故非遍行法。阿賴耶識離見聞覺知故,離別境五法故,不與此善十一法相應。而第七識意根,不與欲、勝解、念、定心所相應故,雖觸法塵而與慧心所法相應,然其了別慧極為昧劣故,因此也不與善十一法相應。前五識為無記性,依意識而通善惡,時善時惡,非一切時與善十一法相應。唯意識與此善十一法相應,然非一切時相應;雖遍三界九地,要須三乘有學之證定者方得有於欲界,於諸凡夫則不能遍也。然此善十一法,須依意識以及與意識所俱五識乃至一識方有,而非離於心王得有善十一法現行,故說善十一法與此心王相應。

    六根本煩惱、二十隨煩惱、四不定法,也全都是依於八識心王而有,與心王或多分或少分相應,非能離於心王而有,故說與此心王相應。 

   「二所現影故」:這是說色法十一,即: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法處所攝色。此十一種色法,乃八識心王及其相應之五十一心所法共同運作而生顯;因為猶如影像幻有幻滅,所以名之為「影」。

    眼等五色根,各有扶塵根與勝義根。扶塵根即是吾人可以看見、可以面對之五色根—眼如葡萄、耳如荷葉、鼻如懸膽、舌如半月、身如肉桶;五勝義根則是不可見而可對,能以意識覺知其性用之存在故。此五根由阿賴耶識藉意根、無明及父母四大等緣而變生,阿賴耶識依之緣外五塵,變現內相分五塵,意根觸五塵上之法塵,為欲覺知故,乃促使意識及眼等五識現行,此六識現行已,便有色等六塵相出現於有情覺知心中;乃至法處所攝色亦得現起,如是具足十一種色法。

    這十一種色法,要依八識心王及五十一個心所法和合運作方得現起;若離此二類法,即無十一種色法可以現前。而此十一種色法,於三界中現前,非可謂無,然皆是因緣所生之法而無有不壞之自性,念念變異,終歸壞滅;如影似有,而無實質,故說是「八識心王及五十一心所法之所現影」,若離八識心王及心所此二類法,則尚無一色法可得,何況十一?故云「萬法唯識」。

   「三位差別故」:是指「心不相應行」法,有二十四法—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報、名身、句身、文身、生、住、老、無常、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方、時、數、和合性、不和合性。此二十四種「心不相應行」法,乃因八識心王、五十一心所法、十一種色法這三分位而假名建立,此中或有依於一位顯現者,或有二位、三位合顯者,故總名「三位差別」法。此二十四法悉墮行陰中,若無行陰即無此二十四法,故名「行法」

   「四所顯示故」:是指六種無為法—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不動無為、想受滅無為、真如無為。這六種無為法皆由前述之八識心王、五十一心相應法、色十一法、心不相應行二十四法等四類法和合運作而顯,必須由這四分位諸法或多或少和合運作,方能顯示出這六種無為法,故名「四所顯示」

    譬如虛空無為,指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即是一切有情之自心藏識所顯體性—雙具有性與空性。此謂一切有情之自心藏識本來自在,非從他因他緣而生,亦非自然生,乃是無生之本住法,名為本來性;祂具有能出生三界萬法之有性,亦具猶如虛空無形無相之空性,名為自性性;眾生無量劫來隨無明及業種而輪轉生死,其自心藏識於七轉識貪厭萬法之際,藏識不貪不厭三界萬法,故名清淨性;有情於無量劫之生死輪轉中,世世之五陰身現有生死,而藏識自心始終住於如性—不生不死、不斷不常、不增不減、不來不去、不一不異……故名涅槃性。此自心藏識之「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即名虛空無為—性如虛空,恆住無為性中,而能生顯三界一切有為諸法。

     而此虛空無為,若離八識心王之和合運作,則不能顯示;譬如入無餘涅槃位,尚且不能現見第八識,何況能見其無為性?又此虛空無為,若離五十一心相應法,亦不能顯示;以人間而言,要須八識與五十一心相應法,或多或少現行運作之中,方能顯示。此虛空無為,若離色法之五根五塵及法處所攝色,亦不能顯示;又此虛空無為,若離二十四心不相應行法,亦不能顯示。又如三乘無學入滅盡定,則能顯示出想受滅無為,而想受滅無為,仍需依現行之七八二識、五十一心所法之五遍行,以及色法五根和法處所攝色,再加上心不相應行法之「得、命根、眾同分、滅盡定、住」等,方能顯示。

    因此,六種無為法悉是由八識心王、五十一心所法、十一色法、二十四心不相應行法等四位所顯,故名「四所顯示」;而心不相應行法是由八識心王、五十一心所法、十一色法等三位所顯,故名「三位差別」;色法則由心王及心所有法等二位所現,名之為「二所現影」;心所有法從屬於八識心王,由八識心王所有,是八識心王之功能性,故名「與此相應」;由八識心王及展轉所生諸法,能顯示虛空無為等五位百法,故名為「一切最勝」。五位百法之生起,有如是展轉因果關係,故說「如是次第」

    五位百法如是次第展轉生已,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於是生顯,佛菩提道及解脫道,皆悉含攝其中。由此五位百法之次第,歸結於八識心王,若無八識心王,萬法悉不能生;是故世出世間萬法,皆唯八識心王所生所顯,以是說「萬法唯識」。然若歸結八識心王,則為一心—第八識阿賴耶識;七轉識皆由第八識而現行,七轉識之種子皆由第八識所持故,三界萬法皆由第八識阿賴耶識所生顯故,以是說「三界唯心」—唯實相心第八識阿賴耶識之所顯現。是故,佛菩提道及解脫道,俱依八識心王而顯、而修、而證;二乘解脫道須在信受涅槃本際真實的前提下,現觀十八界的無常、苦、空、無我,方能斷盡我見我執而取證解脫道極果;佛菩提道更要一一親證五位百法,具足圓滿一切種智,方能成就究竟佛果;因此說唯一佛乘所函蓋之三乘菩提—解脫道及佛菩提道,皆應依親證八識心王一一自性而入、而圓成之,悉皆不離八識心王所生一切法;而此一切法攝歸八識心王後,最後歸結於八識之根本—第八識阿賴耶識,因此說第八阿賴耶識是萬法之本源、是法界之實相、是一切有情最初也是最終的歸依處。

      第二章 《百法明門論》總說

    第一節 《百法明門論》論文內容

    《大乘百法明門論》(本事分中略錄名數),世親菩薩造,大唐三藏法師 玄奘譯。

    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三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如是次第。

    第一,心法,略有八種: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 阿賴耶識。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別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一遍行五者: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二別境五者:一、欲,二、勝解,三、念,四、定,五、慧。三善十一者:一、信,二、精進,三、慚,四、愧,五、無貪,六、無瞋,七、無癡,八、輕安,九、不放逸,十、行捨,十一、不害。四煩惱六者:一、貪,二、瞋,三、慢,四、無明,五、疑,六、不正見。五隨煩惱二十:一、忿,二、恨,三、惱,四、覆,五、誑,六、諂,七、憍,八、害,九、嫉,十、慳,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惛沈,十七、掉舉,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亂。六不定四者:一、睡眠,二、惡作,三、尋,四、伺。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種: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聲,八、香,九、味,十、觸,十一、法處所攝色。

    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一、得,二、命根,三、眾同分,四、異生性,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無想報,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老,十三、住,十四、無常,十五、流轉,十六、定異,十七、相應,十八、勢速,十九、次第,二十、方,二十一、時,二十二、數,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

    第五,無為法者,略有六種:一、虛空無為,二、擇滅無為,三、非擇滅無為,四、不動無為,五、想受滅無為,六、真如無為。

    言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2

    第二節 《百法明門論》論主—世親菩薩簡介

   《百法明門論》的論主是 世親菩薩(又譯為「天親菩薩」), 於 佛滅度後九百年(約西元四、五世紀)出生於北印度健馱羅國富婁沙富羅城;父親是婆羅門,姓憍尸迦,是一位國師。 世親菩薩有兄弟各一人,兄名阿僧佉(即 無著菩薩),弟名比鄰持跋婆;兄弟三人皆出家修行。世親菩薩最初是在小乘薩婆多部(說一切有部,簡稱有部)出家,博學多聞,遍通小乘三藏,因立志改善有部教義,遂入迦濕彌羅國,研究《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之義,四年後歸國為大眾講解《大毘婆沙論》,一天作一首偈,共作六百首偈,集成《阿毘達磨俱舍論本頌》(《俱舍論偈》),隨後又作長行註解而成為《阿毗達磨俱舍論》,此論在印度又被譽為《聰明論》。 

    世親菩薩起初廣造小乘論著,大事宣揚小乘教義,並主張「大乘非佛說」,不信大乘。世親菩薩的胞兄 無著菩薩見弟弟識解深廣、神才朗俊,恐怕他會造論破壞大乘佛法,於是有一天,他派遣人去告訴他弟弟說:「您的兄長病得很嚴重,恐怕不久於人世,希望您趕快去見他一面。」於是 世親菩薩就連忙趕到兄長住處探病。無著菩薩對 世親菩薩說:「我的病是心病,而這個病是因你而起。由於你不信大乘,而且常常毀謗大乘,以此惡業必定永遠沈淪在惡道中受苦,我正是為了你而感到愁憂苦惱不已!」

    世親菩薩聽了之後,內心十分惶恐和害怕,馬上敦請 無著菩薩為他解說大乘佛法,如《華嚴經十地品》等大乘經典。由於 世親菩薩一向聰穎睿智,一聽立刻領悟到大乘教理確實超越小乘,因此轉而信奉大乘,從此便在 無著菩薩座下,遍學大乘法,凡為解說,無不通達。這才知道自己從前謬讚小乘、毀謗大乘,誤人誤己實在罪業深重!於是便在 無著菩薩面前發露懺悔說:「我從前因為這片舌頭的緣故,而妄毀謗大乘佛法,現在應當割斷舌頭以贖前愆!」無著菩薩說:「這就不對了!即使你將舌頭割下,也不能消滅毀謗大乘之罪。你若想要滅罪,另有善巧的方法。」世親菩薩即請 無著菩薩為其解說滅罪補救之方法。無著菩薩說:「你以舌頭毀謗大乘,若要滅此罪業,也應當以舌頭轉而弘揚、讚歎大乘的殊勝妙義。」

    從此以後 世親菩薩就專心宣揚大乘,廣造諸論,闡揚大乘佛法,除了對大乘經典如《華嚴經》、《大涅槃經》、《法華經》、《般若經》、《維摩詰經》、《勝鬘經》等都有注釋,並有詳論瑜伽宗的許多論著,主要有《攝大乘論釋》、《辨中邊論》、《十地經論》、《唯識二十論》、《唯識三十論》、《大乘五蘊論》、《佛性論》、《大乘百法明門論》等五百部大乘論著,合以前所著之小乘論五百部,共為一千部,因此時人尊稱他為「千部論主」。而《大乘百法明門論》則是 世親菩薩依據 彌勒菩薩的《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而造的。凡是 世親菩薩所造之經論,文義皆極為精妙,若有見聞之人,普皆為之信仰歎服!當時北印度及其鄰國,不論是小乘或大乘學者,無不以 世親菩薩之著作為學習的根本;乃至小乘其他宗派的學者及外道論師,一聽到 世親菩薩之名號,同樣都深感敬畏和信服!乃至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我們仍受到 世親菩薩的德澤所被,得以修學唯識妙義,使 世尊的如來藏妙法得以繼續普照娑婆世界,廣度有緣之佛子。

    第三節 《百法明門論》譯者—玄奘菩薩簡介

    玄奘菩薩被尊為中國唯識宗之初祖,俗姓陳,名褘,「玄奘」是他出家後之德號。他生於隋文帝元壽二年(西元 602 年),祖先是漢太丘仲弓的後裔,出身書香門第,仕宦世家;他的家鄉即今河南省偃師,距離著名的少林寺不遠。

    玄奘菩薩之二兄陳素,早先出家於洛陽淨土寺,也就是後來有名的長捷法師;長捷法師法相莊嚴,儀表瑰秀,博通經教。玄奘菩薩五歲時失去母親,父親又衰老多病,長捷法師為了照顧方便,乃將 玄奘菩薩帶在身邊,同住在寺內學習佛經,玄奘菩薩十一歲時就熟悉《法華》、《維摩》等經,十三歲時獲破格度僧。

    出家後的 玄奘菩薩隨兄共居淨土寺,就慧景法師聽《涅槃經》,從嚴法師受大乘論。隋唐之際天下大亂,玄奘菩薩和其兄遍歷隴、蜀、荊、趙諸地,參謁宿老,足跡及於半個中國,學習《毗曇》、《攝論》、《成實》、《俱舍》、《發智》等論。 玄奘菩薩二十八歲時,佛教大小乘的教理都已通達,且享有盛譽,但當時中國佛教之經論尚不完備,又所譯之佛典頗多隱誨難明之處,而且各宗其說,莫知所從,玄奘菩薩遂發下宏願,決心要去印度(古名天竺,佛教的發源地)追源溯本考證梵文原典,以解疑惑。

    貞觀二年(西元 628 年,玄奘菩薩 29 歲),玄奘菩薩趁北方霜災,唐統治者准允道俗四出尋食的機會,前往敦煌,取道現今的甘肅、新疆,歷經西域十六國,行程五萬餘里,遭受了各種難以想像的艱難險阻,才到了北印度,又經過十餘國才到達那爛陀寺。 玄奘菩薩依止戒賢論師,研習《瑜伽師地論》,又學《顯揚聖教論》、《大毘婆沙論》、《順正理論》、《中論》、《百論》、因明、聲明、集量等論,深入法海,鑽研諸部,並被推為通三藏佛典的十德之一。

    玄奘菩薩在那爛陀寺一住五年,承戒賢論師之教,精通大小乘佛法;其後遊歷五印,遍禮佛教聖蹟。根據 玄奘菩薩口述、辯機執筆的《大唐西域記》所載,玄奘菩薩西行求法至回歸東土凡十七載,親自遊歷及所聞共計一百三十八個國家 3 。玄奘菩薩在印度留學的十七年間,不但精通內典,而且也通達婆羅門教「吠陀」經典,以及因明(邏輯)、聲明(音韻)、醫學、工藝等,成為五印所景仰的大師;其遊歷見聞均詳載於 玄奘菩薩所著之《大唐西域記》。又 玄奘菩薩在天竺時曾以梵文著作《會宗論》、《三身論》、《破惡見論》等,其中《破惡見論》是為破斥烏荼國小乘論師的《破大乘論》,而《會宗論》則是融會《中論》、《百論》和《瑜伽師地論》的代表作 4 ;會通中觀和瑜伽二宗是 玄奘菩薩畢生的心願,也是 玄奘菩薩的卓著貢獻。

    貞觀十七年(西元 643 年),玄奘菩薩歸國前,戒日王於曲女城為 玄奘菩薩舉行無遮辯論大會,當時五印十八國王均列席,大小乘僧及婆羅門等七千餘人到場參加。玄奘菩薩受請為論主,提出《真唯識量》,破斥外道小乘,並登座說法,宣示大眾:「若其間有一字無理,能難破者,請斬首相謝!」5 並請人將《真唯識量》頌文抄錄,掛在會場門口,一連掛了十八天,終無一人敢來指摘論破。一時聲威如日中天,名震五印,戒日王禮之為師,大乘眾稱其為「摩訶耶那提婆」,亦即是「大乘天」的意思;小乘眾則尊稱他為「木叉提婆」,漢譯為「解脫天」

    貞觀十九年(西元 645 年),正月二十四日,玄奘菩薩攜帶來自印度的佛經梵文原典返抵長安,唐太宗下令沿途護送,宰相房玄齡等文武百官,及僧侶道俗數萬人,迎於長安城郊外,備受歡迎和禮敬。玄奘菩薩歸國後,為太宗、高宗所欽重,帝深愛其才,雖賜號「三藏法師」,卻又力勸其返俗輔政, 玄奘菩薩均以願「守戒緇門,闡揚遺法」而婉言謝絕,其志行唯在譯經弘教。玄奘菩薩自印度所攜回的佛經、聖像、舍利等共計數百件,其中除舍利一五○粒之外,共請回佛經梵文原典五二○夾,共六百五十七部。

    關於漢譯佛典,根據翻譯的時期以及譯語的差異,而有舊譯與新譯的區別,新舊兩譯一般是以 玄奘菩薩為分界,玄奘菩薩以前是舊譯,舊譯家中以鳩摩羅什大師為翹楚;玄奘菩薩以後為新譯,新譯家中,即以 玄奘菩薩為司南。新舊二譯有何不同呢?鳩摩羅什大師等古代譯經家以「達意」為原則,偏重意譯而不是逐字逐句翻譯,乃至有時為了避免譯文艱澀難讀,便只譯出大意及增刪文辭,故舊譯經典或有與梵文原典不盡相合之處。玄奘大師則偏重直譯,也就是照著梵文格式逐字逐句翻譯,精確而完整的譯出梵文原典的內容。

    玄奘菩薩於貞觀十九年回國之後,太宗即勅住長安弘福寺,專事佛經之翻譯。其譯場組織以 玄奘菩薩為譯主,其下有證義、綴文、證梵語梵文、筆受、書手等諸職,皆妙選才彥,數將近百。譯經順序大致是:先由 玄奘菩薩宣讀梵本以及依照梵文口譯,由筆受記錄,再由證梵本之沙門檢覈所翻譯的語句是否契合梵語原意,確認無訛之後方交給證義沙門審查譯文所詮釋之義理有無錯誤,再請綴文回綴字句以符合中文之句義等。如此偉大的譯經場面,從貞觀十九年五月,至高宗麟德元年(西元 664 年)一月,十九年間,計譯出經論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共數千萬言,其譯經之弘富,實為我國譯經史上第一人﹗

    貞觀二十一年(西元 647 年)玄奘菩薩奉唐太宗之詔命,將《老子》五千言譯為梵文,以利西域人;這是中國文學典籍第一次譯成外國文字。而 馬鳴菩薩所著的《大乘起信論》梵文本已經佚失,又賴 玄奘菩薩譯為梵文,流布印度,為中印文化史上之一件盛事。又 玄奘菩薩所著之《大唐西域記》十二卷、十八萬字,記錄了將近一百四十個國家的山川文物、風俗制度,更被譽為中國最早的地理名著,在佛教史學及古代西域、印度、中亞、南亞的史地文化乃至於中西交通史料上,均富有極高的價值,至今亦為國際學術界所肯定的一部鉅著。

    玄奘菩薩於唐麟德元年(西元 664 年)二月五日於長安玉華寺內,在眾多弟子的環侍下,安詳示寂,世壽六十三歲。唐高宗得悉後,哀痛逾恆,為之罷朝三日,嘆曰:「朕失國寶矣!」追諡為「大遍覺」,並下詔以國葬之禮葬之,四月十五日葬於長安東郊白鹿原。當時舉國哀痛,京城和各州縣的官民前來送葬的有百萬人之多,留守墓前守靈的亦有三萬多人,可謂備極哀榮。

    綜觀 玄奘菩薩一生之所學所行,其求真求實的精神、堅苦卓絕的志節、冒險犯難的堅忍毅力,堪為後學者之表率。 玄奘菩薩一生發大心為弘揚佛法而不遺餘力,尤其是對於唯識學的翻譯和弘揚,對後世佛弟子道業之進修和成就,影響至為深遠,他的精神和榜樣,留給千秋萬世的佛子們無比的崇仰!(待續)

1《大乘百法明門論》,《大藏經》冊 31,頁 855,中 12-17。 

2《大乘百法明門論》,《大藏經》冊 31,頁 855,中 12-下 22。 

3《大唐西域記》卷 1:「親踐者一百一十國,傳聞者二十八國。」《大藏 經》冊 51,頁 867,下 19- 20。

4《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 4:「時大德師子光先為眾講《中》、《百論》,述其旨破《瑜伽》義。法師妙閑《中》、《百》,又善《瑜伽》,以為聖人立教,各隨一意,不相違妨,惑者不能會通,謂為乖反,此乃失在傳人,豈關於法也。……法師為和會二宗言不相違背,乃著《會宗論》三千頌。」《大正藏》冊 50,頁 244,中 28-下 9。 5《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 5,《大正藏》冊 50,頁 247,下 14-15。 

    161.GIF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61期目次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