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不定心所四概說
六位心所法中的最後一位是不定心所。《成唯識論》卷七 云:「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 1 論文意思是說,悔、眠、尋、伺這四法,對於善、染、無記等三性沒有一定屬於哪一性,又不是如同觸等五遍行心所一定遍行於八識心王,也不同於欲等五別境心所一定遍於一切地,因此建立「不定」的名義。也就是說,悔、眠、尋、伺這四法通三性,不一定是善性、惡性或無記性,所以不能歸屬於善心所,也不能歸屬於根本煩惱或隨煩惱心所;又這四法不遍行於八識心王,所以不能歸屬於遍行心所;這四法也不遍三界九地,不能歸屬於別境心所;即此悔、眠、尋、伺這四法不能歸屬於前五類心所,因此另外建立「不定」之名。以下就悔、眠、尋、伺這四種不定法分別說明之。
第一目 悔(惡作)心所
「悔」就是追悔、後悔,亦名「惡作」;「惡」是厭惡、嫌惡之意,「作」是指所造作之業。也就是說,厭惡自己過去所造作之業而生起後悔之心,或者追悔先前未造作之事,皆攝屬於「悔」。《成唯識論》卷七云:「悔謂惡作,惡所作業,追悔為性,障止為業。此即於果假立因名,先惡所作業,後方追悔故。悔先不作,亦惡所攝,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 2 意思是說,悔就是惡作,厭惡自己所曾經造作過的業行,因而產生追悔之心,這就是「悔」心所的體性,障礙「止(奢摩他)」的發起就是「悔」心所的業用。悔是果、惡作是因,將「悔」稱為「惡作」就是依於「追悔」這個果而假立「惡作」這個因作為別名,因為「悔」是由於「惡作」而生起,是先產生厭惡所造作之業的心行,而後才生起後悔心所的緣故。追悔先前應作而未作之業,也是「惡作」所攝,譬如追悔說:「我先前沒有造作這件事業,這是我嫌惡自己未作之事。」對於如是追悔未作之事業,也屬於惡作所攝。
《顯揚聖教論》卷一〈攝事品 第一〉云:「惡作者,謂於已作未作善不善事,若染不染,悵怏追戀為體;能障奢摩他為業,乃至增長惡作為業,如經說若懷追悔則不安隱,乃至廣說。」3 這段論文意思是說,惡作就是對於已經作過或未曾去作的善或不善的事行,無論是染污性或者不是染污性,心中感到惆悵不樂、追念不捨,這就是惡作心所的體性;能夠障礙奢摩他的修習,乃至會由於串習而增長惡作的勢力,這就是惡作的業用,如同經典中說如果心中懷著追悔就不能得到安隱自在。
在《瑜伽師地論》卷十一中,對於引生惡作之原因有詳細的說明:
惡作者,謂因尋思親屬等故,心生追悔,謂:「我何緣離別親屬?何緣不往如是國土?何緣棄捨如是國土來到於此,食如是食、飲如是飲,唯得如是衣服、臥具、病緣醫藥、資身眾具?我本何緣少小出家?何不且待至年衰老?」或因追念昔所曾經戲笑等事,便生悔恨,謂:「我何緣於應受戲樂、嚴具、朋遊等時,違背宗親朋友等意,令其悲戀涕淚盈目,而強出家?」由如是等種種因緣,生憂戀心,惡作追悔。由前掉舉與此惡作處所等故,合說一蓋。又於應作、不應作事,隨其所應,或已曾作、或未曾作心生追悔:「云何我昔應作不作、非作反作?」除先追悔所生惡作,此惡作纏猶未能捨,次後復生相續不斷憂戀之心,惡作追悔,此又一種惡作差別;次前所生非處惡作及後惡作,雖與掉舉處所不等,然如彼相騰躍諠動,今此亦是憂戀之相,是故與彼雜說一蓋。4
此段論文中敘明,眾生由於親屬、國土等四種尋思,追憶往昔種種事行而心生後悔,譬如心中想:「我為什麼要離開親人眷屬?為什麼沒有前往那個地方?為什麼來到這裡,吃這樣的食物,過這樣的生活?」或者因為回想起過去所曾經歷的嬉戲歡笑等事,因而生起悔恨。由於像這樣的種種原因,於是心中生起憂愁而眷戀不捨,厭惡所作而後悔。因為前面所說的「掉舉」與這裡說的「惡作」處所相等,所以合說為一種蓋障。此外,對於應該作或者不應該作的事,無論是已經作或未曾作,心生追悔:「為什麼我以前應該作而不作、不應該作的卻作了?」除了先前的追悔所產生的惡作,由於這種惡作的纏縛還無法斷捨,因而又相續生起的憂戀之心,不斷惡作追悔,這又是另一種「惡作」的差別相;在這之前所產生的非處惡作以及後來的惡作,雖然與掉舉處所不等,但如同掉舉法相的騰躍喧動不能安止,惡作也是憂戀不捨而不能安止於所緣境,因此二者合稱為一種蓋障。
雖然「掉舉」與「惡作」同樣以親屬尋思等四種尋思為食,也同樣有障礙奢摩他的作用,因此合稱為「掉悔蓋」,然而掉 舉與惡作不是必然相應而起,可作四句分別,此處舉《阿毘達磨發智論》卷二以為說明:云何惡作?答:「諸心燋灼懊變惡作,心追悔性,是謂惡作。」諸心有掉舉,彼心惡作相應耶?答:「應作四句:有心有掉舉非惡作相應,謂無惡作心有躁動性;有心有惡作非掉舉相應,謂無染污心有追悔性;有心有掉舉亦惡作相應,謂染污心有追悔性;有心無掉舉亦非惡作相應,謂除前相。」5
論文意思是說,掉舉和惡作相應的情況有四種:第一種,有掉舉而非惡作相應:心有躁動性但無追悔之心。第二種,有惡作而非掉舉相應:心無染污但是有追悔性。第三種,有掉舉亦有惡作相應:有染污心亦有追悔性。第四種,無掉舉亦非惡作相應:則是無染污心亦無追悔性。綜合以上四句分別,可以分成兩類,第一類是善,第二類是不善。譬如先已作惡、今乃追悔,或先不作善、今乃追悔,皆名為善;先已作善、今卻追悔,以及先不作惡、今反追悔,皆名為不善。有情眾生由於無量劫來所熏所習不同,導致根性千差萬別,對於六塵之領受執著亦各不相同,當然在應對萬緣時所表現出來的行為,也就迥然不同。假使有人之前造作惡業,能生後悔、懺悔,並能發願永不復作,則名之為善;或者在應當行善時沒有即時行善,後時產生追悔之心,此亦名之為善。相反的,如果先前造作善業,後時卻生後悔、懊悔所作善業,此則名之為不善;乃至先前不造惡業,後時反生後悔、追悔當時沒去造此惡業,此亦名為不善。由此可見,悔(惡作)心所於善染等諸法皆可能現起,性不決定,可以為善、也可以為不善,因此攝歸不定心所所含攝。(待續)
1《大正藏》冊三十一,頁 35,下 9-11。
2《大正藏》冊三十一,頁 35,下 11-14。
3《大正藏》冊三十一,頁 483,上 7-10。
4《瑜伽師地論》卷十一〈本地分中三摩呬多地 第六之一〉,《大正藏》
5《阿毘達磨發智論》卷二〈雜蘊第一中無慚納息 第五〉,《大正藏》冊 二十六,頁 925,中 3-9。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96期目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