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般若信箱[第13期-目次7]--問十五

0.29  

 問十五:八年前,我讀過《楞嚴經》,對“八還辨見”、“擊鐘驗常”已有所了解。當時用妄心理解確實是這樣。認為“見精”是不生不滅的,“聞”也是不生不滅的。後來信受月溪法師的方法,但並未掌握月溪法師的方法,平時按著虛雲和尚的看話頭去修,但心裡確實很信月溪法師。

後來讀蕭老師的書,感覺蕭老師一定是“開悟”之人,是一位既懂宗又懂教的人,否則,不可能寫出思路那樣清晰的書來。

…… 〔此部分是來函敘述參究的過程與心得,文繁不錄〕

我現在所處的境界,不知是什麼境界?若有錯誤請指正,請正覺同修會的老師對我開示。

 

答:經常有讀者自認為已找到真心、如來藏,來信要求我們為他們勘驗或印證,亦有讀者以投稿的方式,欲求勘驗或印證。然而,本會已多次宣示:“不在禪三以外的場合,為人印證或勘驗。”這是蕭老師一向宣示的立場,也是親教師會議決議的結論──這是為了守護密意,和維持宗門傳承法脈,不得不然的堅持。此處藉此〈般若信箱〉再次宣示此一規範,請勿再來函要求印證或勘驗,不便之處,尚請鑒諒。如果想要參加禪三而被勘驗、提升見地和印證,就必須參加本會的共修課程,經過共修補足知見以後,才能報名而經由審核通過而參加禪三。

針對這些自認為已經找到真心的讀者,我們有幾點建議曾刊在第7 期〈般若信箱〉第七題,現在重新羅列於下:

1、平實老師已將斷三縛結和明心見性所需的知見,和鍛煉工夫的方法,很詳細的寫在書上,只要讀者的閱讀能力沒有問題,又依照書中所述的方法,如法精進的修行,分證解脫果,乃至明心見性,並不是不可能的。

2、如果沒有辦法參加共修、報名禪三,行者也可以自行依了義經或禪門公案來自我印證,但是如果沒有絕對的把握,應該避免向他人宣說自己的果證。因為根據我們的統計,來函要求印證的讀者,十之八九都是錯悟,其中有些人已經向人宣說自己的果證,話一出口,就難以收回,因為這樣而誤犯大妄語業,是很冤枉的。

3、無論自己是否有把握,所悟的內容,不應向他人宣說,免得洩露密意。

4、若真悟以後而又退轉,回到意識心境界上,導致日後認為自己所悟非真,也不宜公開批判自己以前所悟的阿賴耶識境界是錯誤的開悟,免得誤犯“謗菩薩藏”的重罪。

5、應當設法親近真善知識,得其攝受護持,並繼續深入佛法。如果暫時沒有善知識的因緣,可以依照平實老師的著作精進用功。

敬請參考以上建議,避免破毀戒律;繼續精進修行,以俟未來緣熟,得遇真善知識,便可驗證無誤。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第13期目次7

 
arrow
arrow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