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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信箱[第17期-目次7]--問八、九、十

0.3  

問八、請問什麼叫做「實相懺悔」?

答:轉依於第八識心體的真如體性,即是實相懺悔,這是已悟者方可如實修習的懺悔法。未悟者若是以文字理解第八識心體的真如體性,依此而修習,則是相似的實相懺悔。所謂的真如體性,意思是說:第八識心體離於三界萬法,無有一切相,如如不動的清淨體性。既無一切相,當然沒有持戒、犯戒的問題,也沒有能懺悔的人,能夠通達這個道理,名之為實相懺悔。應注意的是,實相懺悔很容易被人誤用,做為犯戒的理由。若有人這麼做,即是「惡取空見」的人,這種人只挑選對自己有利的地方(沒有持戒、犯戒的問題,也沒有能懺悔的人),以之為無,實際上則是貪著我、我所,因為邪見不斷而有造作取捨,所以不是真實的懺悔,未來際仍然必須面對嚴厲的果報。若能確實轉依真如體性,就沒有造作取捨,心雖遠離世間的戒律相,身口意行仍然是中規中矩,這才是真正的實相懺悔。

問九、布施一事也非常複雜。愛迪生很有錢,他如果學佛,把錢布施給買不起蠟燭的窮人買燭照明,可以,但他不學佛,不布施,把錢用於發明創造的研究,發明了電燈,造福的是全人類!我學佛一年來,花在布施上的錢、時間、精力很多,效果卻不大,還要忍受眾生的誤會、父母的責駡。您認爲到底怎樣思、怎樣行才算布施?按印光的說法,買魚或雞放生布施最好。但我找不到一處可以安全放生之處,可以讓動物放生之後不被抓,而且我放生的魚,我不能保證它不去吃小魚或不被大魚吃,我應怎樣行放生之道?

答:經濟能力不好的人,不一定要縮衣節食才算供養,因為照顧自己的色身,使自己可以很愉快、沒有障礙的修行,這也是很重要的。經濟能力不好的人,可以行法供養,包括:相信有明心見性的法門,禮敬、讚嘆演說正法的菩薩法師,如說修行供養,流通演說正法的書籍……等等,而且這樣的供養,其功德遠勝過財物的布施。
至於放生這件事,依照目前現代的環保觀念,以及當今台灣放生的事實情況看來,是有修改作法的必要;因為放生往往會改變生態的平衡,造成無法想像的後果。例如,有人在台灣放生福壽螺、鱷魚,乃至食人魚,這都曾經造成很嚴重的問題。即使所放生的是原生物種,因為選擇的場所不對,也有可能造成區域生態環境的不平衡。有心放生的人,可以從肉食改為素食,因為不食眾生肉,實質上即是放生;若大家都不食肉,就不會有大量的家禽、家畜死於非命,也不會有濫捕野生動物的事。大家也可以支持政府或環保團體保護生態環境的計畫,保持山林原野的原貌,讓更多的野生動物可以生存和棲息,這都是很好的放生,可以挽救許多生命,而且沒有不良的副作用。但是更上一層樓來說放生,應該是救護佛門四眾弟子免除大妄語業,免除破法謗法的大惡業,因此而免除淪入三惡道中受苦的果報;乃至更進一步,獲得三界來去自由的功德,以此功德用以世世利益眾生,是不是更好的放生?

問十、讀到上期電子報般若信箱討論,正智出版社的局版書在祖國出版的困境以後,我們祖國佛子真的很感嘆:暗地裡不斷的物色漂亮女弟子,以傳授「無上瑜伽」的名義,誘拐美麗女弟子上床合修雙身法而加以姦淫的喇嘛們,以及如此實修、弘揚藏密邪法的大法師們,他們才真正是邪魔外道;蕭老師是破斥那些邪魔外道法的正法修證者,卻反而被祖國某些地方政府宗教局禁止出書,難道現在真的是群魔亂舞的年代嗎?請您們發發慈悲心,設法救救祖國的廣大佛教徒吧!

答:因為大陸各省佛協中,藏密喇嘛以及信受藏密邪淫法門的大法師們,一向是佔多數;而各省宗教局官員對佛法並沒有深入的瞭解,所以一般都會聽從各省佛協喇嘛、法師們對 平實導師書藉的別有居心的不正確看法,他們往往誤認為部分省佛協的謬見是正確的看法;所以省宗教局、省新聞出版局,通常會被省佛協的負面建議所影響,所以在各省申請 平實導師正法書籍的出版,都很不容易。這是無可奈何的事,只能說大陸佛弟子修學究竟了義正法的因緣尚未很成熟,尚待大家共同努力。
藏密喇嘛因為雙身法的秘密,被 平實導師全部公開而失去神秘性;又因為藏密雙身法及一切法義的邪謬,也被 平實導師全部破斥以後,藏密所有密法及雙身法的玄妙性及契合佛法的體性,已經完全不存在了,所以他們心生惱怒而不斷抵制。還有未悟言悟的各省大法師,也因為 平實導師的書籍中開示了正法的正義,因此而顯示他們未悟言悟的事實,當然心中會生起怨恨之心。雖然有些人並沒有被 平實導師指名道姓的指斥,但因為書中的正見開示,已足以顯示他們未悟言悟的凡夫身分;他們因為失掉了開悟聖者的崇高身分,顯示了他們籠罩天下人的本質,名聞利養就跟著開始流失了,所以也一樣會惱羞成怒而抵制 平實導師的書籍在大陸流通。而各省宗教局、新聞出版局的官員們不一定懂得佛法;縱使稍微懂得一些,也不能深入瞭解,仍然得要仰賴各省協中的藏密喇嘛來審閱,或依靠未悟言悟的大法師們來審閱 平實導師的著作,才能決定是否要核准在大陸出版。
這就是了義究竟正法處在末法時代的悲哀所在:由未悟的凡夫大法師們,來審核真悟賢聖的法義著作;或由邪淫外道的藏密喇嘛,來審核真悟的佛教賢聖、來審核破斥喇嘛邪法的法義著作。這就猶如聘請小學生來審核大學教授的著作一般,亦如由罪犯來審核法官的判刑是否適當一般,都是很可笑的事情。但在目前,時局已經如此,我們也無能為力;只好寄望大陸有關當局,對此一不合理的、顛倒想的作法,能趕快檢討改進,以免大陸神州的大乘氣象,繼續被未悟言悟的凡夫大法師們,和藏密邪淫荒唐的外道所荼毒。

 

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7期目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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