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信箱[第21期-目次8]--問四五、六、七
0.14  
 問四、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般若信箱[第21期-目次8]--問ㄧ、二、三
0.12  
 
 第21輯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難以轉易的常見見 .......... 正一
0.12  
  —普陀山求法交流紀行—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般若信箱[第20期-目次9]--問九、十、十ㄧ
 
0.11  
問九、佛在人間的「應化身」與佛菩薩的「千百億化身」之化身的差別為何?《法華經》中,本師釋迦牟尼佛言他在久遠劫前即成佛,但為度化眾生,已曾在多個世界降生示現成佛及說法。從文意上看,應化身似乎不是「同時存在」於各個世界中。若如此,則佛在各世界示現的應化身應伴隨著無垢識,而非只是無垢識所流出而進入眾生心中的相分,此講法正確嗎?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0.10
般若信箱[第20期-目次9]--問五、六、七、八
 
 
問五、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0.4
 般若信箱[第20期-目次9]--問ㄧ、二、三、四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般若信箱[第19期-目次9]--問五、六、七、八

 
0.8  
問五、明心見性時即打破無始無明?還是明心見性後起心探究為什麼和佛不同才與無始無明相應?「打破」與「相應」,同還是不同?
 
答:當吾人開始參禪時,才開始與無始無明「相應」;於參禪時,因一念慧相應而破參時,斷除了一念無明見一處 住地煩惱,也同時「打破」了無始無明;於明心後開始探究為何悟了仍然還不是佛時,才開始與無始無明的「上煩惱」相應;這二者所相應的內容是不同的:一是與無始無明相應,另一是與無始無明的上煩惱相應。但是相應不等於打破,與無始無明相應時,才會想要參禪破參明心;但這時只是與無始無明相應;明心開悟後才是打破無始無明,但仍然未與上煩惱相應,因為還沒有開始探究自己悟了為何還不是究竟佛?悟後一段長時間,開始探究時才算是與上煩惱相應。因此,「打破」與「相應」還是有所差異,而且相應的內容有二種不同,這在 平實老師的《護法集》裡面已經有很詳細的解說,您可以參考細讀;但讀過以後仍只是知識而已,也無法真的懂;只有悟後努力進修很久以後,才會漸漸的讀懂。
 
 
問六、真見道僅指明心(七住)?還是亦含攝眼見佛性(十住)?如果有人見性在先,而沒有明心,也是十住嗎?真見道、得總相智,相見道、得別相智,相見道到初地入地心圓滿,而別相智到佛地才圓滿,是嗎?
 
答:明心七住不退是真見道,眼見佛性也是真見道;這二者的同異性,請參閱問四之答案。如果是見性在先而尚未明心,這是有可能的;但這種人不會只是七住菩薩,因為這種人是大有來頭的,一定是菩薩再來,才有可能。因為自古以來,中國典籍紀錄中可以證實確已眼見佛性的人,寥寥無幾,不超過個位數,所以假使真的有這種人,一定不久就會自己又明心了,不可能一世無緣明心的,所以也就沒有這個問題的存在。後半段問題,詳見問四與問五的解答,不再重複。
 
 
問七、大乘之智為根本智(即根本無分別智),道種智和一切種智(此二者即後得無分別智);小乘之智為一切智(即十智);合稱大小乘之智為一切智、道種智和一切種智;那麼,根本智(即根本無分別智)含攝在哪裡?
 
答:請詳見問四與問五的解答,就可以清楚了。根本無分別智即禪宗悟者之開悟明心所發起的智慧,因此屬於大乘真見道內容,但是同時函蓋二乘的斷三結見道內容。何以故?菩薩明心證真,不僅觸證領受自心藏識,發起根本無分別智,而且還反觀自己的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虛妄,為自己如來藏所生,所以就不會再認定覺知心、離念靈知心自我為常住不壞心,常斷二見就跟著明心而斷除了;而二乘人僅證得自己的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虛妄而已,不能證得如來藏,所以不能現觀、不能證實蘊處界都由如來藏所生,所以不知萬法的實相,因此二乘聖人未若菩薩找到生命實相心所發起勝妙的智慧,因此二乘人於菩薩面前無說話的餘地。就是因為菩薩見道發起根本無分別智,故此智屬大乘之智慧所攝,但也函蓋二乘菩提,因為菩薩同時也斷三縛結而證初果,漸漸也會了知無餘涅槃中的實際就是如來藏。
   道種智圓滿具足了,就是佛地的一切種智,分證一切種智的人就是具有道種智的諸地菩薩。初地滿心菩薩雖然留惑潤生而不斷盡思惑,但卻具足十智的智慧,所以也是具足一切智的人。一切種智函蓋大小乘所有的智慧,道種智函蓋一切智,根本智與後得智是未證道種智的三賢位菩薩所得智慧。大德若想真的理解,須要悟了以後慢慢進修,才會真的理解;在未悟以前,可以依照問四到問六的說明,以及《護法集》中的說明,自己畫個圖表,應會幫助您較深入的理解這些智慧相。
 
 
問八、「平實中國」與「佛運網」,最近似乎關閉了,因為我們最近上不了這二個網站了,只能進入「成佛之道」網站閱讀。請問您們為何不繼續保持這二個網站呢?
 
答:這二個網站並不是我們正覺同修會所擁有的網站,也不是由會中的同修們控管的;而且佛運網是在很早以前就已經存在的網站,有可能是在同修會成立之前就已經存在的了,所以事實上確實與我們並無關聯。後來可能是因為網站主人漸漸的瞭解到我們所弘揚的佛法才是真正的佛法,不忍心大陸地區的佛弟子們被大法師們誤導,耽誤了法身慧命的發起,所以改變為承認我們正覺同修會的網站,聽說是去年或前年才開始義務的支持我們的正法,但至今仍未與我們往來。我們的立場是:凡是認同正法而不再支持藏密邪淫法門的網站,以及認同正法而不再支持未悟言悟的大法師們妄語言行的網站,我們都非常歡迎。但是這二個網站為何突然關閉了,可能的原因則很容易理解:凡是支持我們正覺正法的大陸網站或個人,都有可能會受到大陸公家機關的「關懷」。但這並不是說公家機關對他們有所歧視,而是大陸的藏密勢力以及未悟言悟的大法師們,他們都會因為我們正法書籍和網站上面正法訊息的流通,使他們的名聞與利養日漸的喪失; 由此緣故,他們一定會捏造莫須有的罪名,羅織一些敏感性的政治題目,向大陸的公家機關密告或檢舉,使得公家機關不得不加以特別的注意或干預。這就像是大陸有些大法師與喇嘛們,向政府誣告,說我們的正法書籍是境外佛法,使得我們的書籍常常被廈門海關退回來;這其實也不是廈門海關的問題,他們只是被人以誣告的手段加以利用罷了。
   大陸現在的情況和三十年前的台灣一樣,仍然免不了白色恐怖,所以被「關懷」的網站或個人,心中一定很徬徨與恐怖,與台灣三十年前的警備總部令民眾聞之色變,是一樣的道理;民進黨會被許多台灣人民所支持,就是因為他們努力抗爭而使令人恐怖的警備總部走入歷史,使大家免除了恐懼而有了宗教、言論、出版的充分自由。所以我們判斷,可能是這種原因而使得這二個近年來開始支持我們正法的網站不得不關閉,這就是白色恐怖。這種白色恐怖有些類似黑道的作法,但是卻完全合法的在公權力的名義下行使;說穿了,就是在不知不覺之間,被有心人利用來打擊公正無私的正法團體。這種情形,正是三十年前台灣政治的翻版,也就是公家機構被有心人假藉愛國的名目而加以利用了。這種情況,我們台灣民眾以前早已經歷過了,五、六十歲的人們都知道這個道理,所以我們猜測:應該是這個原因而使得大陸這二個網站關閉吧!
   以上雖然純是猜測之說,但應該不會判斷錯誤。因為藏密喇嘛們,對藏密法義被 平實老師完全評破以後,至今仍然無力出書正面辨正;未來也將永遠無力、無慧出書辨正,所以他們一定會想盡辦法運用種種不入流的手段,利用政府機構來打擊我們所弘揚的 佛陀正法。大陸那些曾經公開宣稱已經證悟的大小法師們,也因為他們所謂的悟,都在 平實老師書中所說法義光明照射之下,全然無法隱遁的顯示是錯悟了!名聞利養跟著在逐漸流失之中,心中當然會希望大家都不要讀到 平實老師的書籍和說法內容,所以當然也會和邪淫的藏密喇嘛一樣的努力抵制我們;這些未悟言悟的大小法師們,也有可能是利用政府公權力來打擊正法的人,他們迫使這二個網站受到白色恐怖的龐大壓力,不得不關閉。
   這是我們的判斷,但是事實如何?需待未來有因緣接觸這二個網站的負責人時,才會明朗,但我們相信應該不會判斷錯誤。由這件事實,也證明 平實老師在五年前所說「大陸在這個了義正法上的法緣成熟時間,是在二十年後」的說法,是正確的評估。如今還得再等待十五年,大陸的這種不合理的現象消失時,民眾有了充分的宗教自由、言論自由時,法緣才會成熟,大家就耐心的等待吧!在這二個網站還沒有因緣恢復以前,請大家暫時改上成佛之道網站吧!希望大陸政府機關正視事實,不要再被有心人利用而傷害到善良的學佛人了!假使未來大陸官方有所改變,回歸事實真相,我們將會公開的向大家報喜訊,我們期待刊登感謝文的時候趕快到來,那時就是我們正覺講堂的親教師們前往大陸為大家證道而努力的時候了!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般若信箱[第19期-目次9]--問ㄧ、二、三、四
 
0.7  
第19輯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持戒─童子持戒守信獲寶
佛典故事選輯  
佛典故事選輯---《六度集經 》卷第四 戒度無極章 第三十五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0.9
從行為制約再談末那與意識之奧妙(下)
         —余瑞文—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0.8
從行為制約再談末那與意識之奧妙(中)
         —余瑞文—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0.7
從行為制約再談末那與意識之奧妙(上)
         —余瑞文—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