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五塵—色、聲、香、味、觸
五塵是五種感官所面對的境界,又稱為五境,就是色、聲、香、味、觸等五種塵境,屬於「相分」所攝,又可分為外五塵與內五塵兩種。外五塵是五扶塵根所接觸的外在境界(此處不討論對身根內部的感覺),稱為「外相分」,係共業有情的第八識如來藏藉眾緣所成就之色法,是由地、水、火、風等四大極微積聚組合而成的物質,會隨著不同的條件而有不同的組成成分及型態,依其性質之不同,可區分為外色塵、外聲塵、外香塵、外味塵、外觸塵等五種,分別由眼、耳、鼻、舌、身等 五扶塵根所接觸。內五塵又稱為「內相分」,係第八識如來藏藉五扶塵根接觸外五塵後,在相對應的五勝義根處(腦部)所變現出之內五塵境界,乃是如同外五塵的帶質境內相分,讓我們彷彿體驗到外在的五塵境界,因而能夠理解及應對。
隨著有情眾生的五扶塵根與五勝義根之功能是否完好無損等差別,以及各自的業種互異,所呈現出來的內五塵相分就各不相同。以色塵為例,比如有兩個人站在同處眺望同一棵樹,視力正常者所見清晰,患有近視者所見則模糊不清,而當近視者戴上眼鏡後,所見又變得清晰;再譬如面對同一條河水,人見之為清水,天人見水為琉璃,魚見之為窟宅,鬼所見則為膿血;也就是說,即使面對同一外境,也會因為各種條件差別而顯現出不同的內色塵相分。由此可知,我們所見其實是自心如來藏所顯現出來的內境界相,並不是我們的覺知心能直接接觸到外境。色塵如是,聲香味觸等諸塵境亦然。
綜上所述,外五塵為共業有情之第八識所共同變現,會隨著因緣的變化而有成、住、壞、空等現象,乃假合而有,並 無常住不壞之體性存在;內五塵則是第八識藉五扶塵根接觸外五塵境為緣,而在五勝義根處所變現出來的似有質境之內相分,為眾生所受用和領納,並無實法可得,因此說五塵生滅無常、唯識所變。以下分別就色、聲、香、味、觸等五塵作詳細之介紹。
第一目 色塵
色塵是眼根、眼識所面對的境界。外色塵是眼扶塵根所接觸的境界;內色塵則是眼勝義根所接觸及眼識所緣的境界,同時也是意識所緣的境界;經論中提及的色塵多是指內色塵而言。《瑜伽師地論》將色塵區分為顯色、形色、表色等三種,顯色是指顏色與明暗等差別,如青、黃、赤、白與光、影、明、闇等;形色是指物體的形狀與比例,如方圓、長短、粗細、大小、上下、遠近等;表色是指動作與姿勢,如行來去止、屈伸俯仰等。1 眼識所能了別的只有顯色的粗相,顯色的細相以及形色、表色等則是由與眼識俱的意識所了別。
眼扶塵根接觸外色塵,就物理現象上來說是物體反射的光線進入眼睛,經由角膜和水晶體折射,聚焦後投射在視網膜上,再由感光細胞將光線轉換成神經電化學訊號,而後經 由視神經將這些視覺訊息傳導至腦部視覺區(請參見本書第五章 第三節第一目〈眼根〉之說明)。雖然光與神經訊號的傳遞皆極為迅速,但是從物體反射光線,到影像呈現在眼勝義根,這整個過程仍需經過一段空間與時間,因此嚴格來說,我們所見到的影像都是已經過去的事物,而不是事物存在的「當下」,也就是說,我們看到的影像其實是不斷呈現的「過去」,只是這個延遲的時間差通常微乎其微(大約只有幾十毫秒,除了極遠方的天體,例如截至 2025 年底,天文學家所觀測到的最遙遠星系 MoM-z14,其光行時間據推算大約 135 億光年2 ),所以並不影響我們的日常應對,一般人也很難察覺。由此亦可知,我們的覺知心從來沒有接觸到外色塵,所見唯是自心如來藏所顯現出來的內色塵相分。
有情眾生之眼識與意識所接觸與領納的色塵是內相分色塵,係第八識如來藏藉眼扶塵根觸外色塵為緣,在眼勝義根處所變現出來的內色塵境;而隨著眼扶塵根及眼勝義根之功能優劣等差異,會影響到內色塵的呈現。譬如當眼睛或腦部視覺區有缺陷、損傷或者受到藥物影響,使得眼根的功能受到限制甚至失去功能時,如來藏所變現出來的內色塵就會異 常乃至無法呈現,所以世間會有近視、遠視、老花眼、青光 眼、白內障、夜盲症、弱視、幻視,乃至完全失明等種種不同之視覺狀態;由於眼根的功德有差別,所見內色塵自然也不相同,乃至同樣是近視眼,所見亦是別別有異。由此可知,內色塵的現起,除了根本因如來藏之外,還需要許多條件的配合,而且內色塵現起以後也是念念變異、每一剎那都在改變,所以說內色塵亦是無常變異、是無我、是空,不可執為實有。 (待續)
1 《瑜伽師地論》卷一〈本地分中五識身相應地第一〉:「彼〔眼識〕所緣 者,謂色,有見有對;此復多種,略說有三,謂顯色、形色、表色。 顯色者,謂青、黃、赤、白、光、影、明、闇、雲、煙、塵、霧,及 空一顯色。形色者,謂長、短、方、圓、麁、細、正、不正、高、下 色。表色者,謂取、捨、屈、伸、行、住、坐、臥,如是等色。又顯色者,謂若色顯了,眼識所行。形色者,謂若色積集長短等分別相。表色者,謂即此積集色,生滅相續,由變異因,於先生處不復重生,轉於異處,或無間、或有間、或近、或遠差別生。或即於此處變異生,是名表色。又顯色者,謂光、明等差別。形色者,謂長、短等積集差別。表色者,謂業用為依轉動差別。如是一切顯、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名之差別。」《大正藏》冊三十,頁 279,中 3-17。
2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oM-z14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208期目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