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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則 覆心所

   「覆」就是將自己所犯的過失覆藏起來而不發露認錯,這 是由於害怕被他人知道後會使自己的名譽或利益受損,所以 「覆」這個隨煩惱是以貪欲及愚癡的一分為體。如《成唯識論》 卷 6 云:「云何為覆?於自作罪恐失利譽,隱藏為性;能障 不覆,悔惱為業;謂覆罪者後必悔惱,不安隱故。」 1 意思 是說,對於自己所造作的罪業或過失,心中害怕為人所知後 會失去利益或聲譽,所以隱蔽藏匿就是「覆」心所的體性; 能障礙「不覆藏」之善法的生起,心中常懷追悔憂惱,這就 是「覆」心所的業用;也就是說,覆藏罪過而不發露的人, 事後必定憂悔懊惱,因為心中總是不得安隱。

   《大般涅槃經》卷 19〈梵行品 第 8 之 5〉云:

    佛說:「智者有二,一者不造諸惡,二者作已懺悔。愚 者亦二,一者作罪,二者覆藏。雖先作惡後能發露,悔 已慚愧更不敢作;猶如濁水置之明珠,以珠威力水即為清;如煙雲除,月則清明;作惡能悔亦復如是。」…… 若作眾罪不覆不藏,以不覆故罪則微薄,若懷慚愧罪則 消滅。……若覆罪者罪則增長,發露慚愧罪則消滅,是 故諸佛說有智者不覆藏罪。……若有眾生造作諸罪,覆 藏不悔,心無慚愧,不見因果及以業報,不能諮啟有智 之人,不近善友,如是之人,一切良醫乃至瞻病所不能 治;如迦摩羅病世醫拱手,覆罪之人亦復如是。2

    此段經文的大意是說,如果造作惡業之後不欲人知,而 將所犯過惡覆藏起來,他的罪業就會增長;如果造作惡業之 後心中生起慚愧,而能發露、如法懺悔,所造罪業就可以消 滅;所以諸佛都說「有智慧的人不會覆藏罪過」。如果有人 造作罪過之後,覆藏起來不願懺悔,心中無有慚愧之意,這 樣的人就是沒有看見因果以及業報的正理,又不能向有智慧 的人請教,也不肯親近善友,像這樣的人是一切良醫所無法 救治的;就像得了迦摩羅病的人,世間的醫生都無法救他, 覆藏自己罪過的人也是像這樣。

    眾生之所以忌諱別人知道自己所犯的過錯或者所作的惡 事,都是因為害怕失去名譽或者種種利益,所以不肯發露, 亦無悔改之心,乃至有時為了覆藏一件惡行而去造作另一件 惡事,如是不知不信因果而隨順煩惱造諸惡業,所以不斷流 轉生死。因此在佛門中,如果違犯了戒律而不發露懺悔者, 會因為覆藏的過失而使所犯之罪加重,因為覆罪之心是與生死流轉相應的染污法,與解脫相違。不覆藏己過則是善淨法, 只要一有過失不論輕重都能發露懺悔,就能讓自己的七轉識 漸漸轉易清淨,所以學佛人應該要懂得如理如法的懺悔,方 能在菩提道上順利前行。

   《佛爲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開示:「若人造重罪,作 已深自責,懺悔更不造,能拔根本業。」3 「懺」就是發露, 「悔」就是後不復作。若要成就懺悔的功德,就必須如實發露, 並且要對於所作罪業至誠悔過生起慚愧心,從深心中決定永 不復作。懺悔可分為事懺和理懺二種。事懺是指對於所犯過 失在身口意行的事相上確實去實行懺悔之事,例如:在佛菩 薩聖像前發露懺悔所造罪業,已受戒者又依所犯輕重而有責 心懺、對首懺、對眾懺等差別;或者日日於佛菩薩聖像前恭 敬禮拜、誦持戒經至得見好相等等。理懺則是指實相懺,也 就是能現觀而且如實轉依第八識實相心者,由於了達罪性本 空不昧因果的道理,雖在因緣中有如幻如化諸事而無有能作 所作,如是損減對所造罪業的執著;同時轉依真如而歷緣對 境去修除我執煩惱,就能漸次除掉一切惡業的根源而不再違 犯。有情之所以造作種種罪業,都是由於妄心七轉識不了知 自己虛妄,乃至認取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境界為實有,因而 貪著愛樂不捨,為了滿足種種欲望而造諸惡業。親證實相者, 則能現觀世間萬法都由第八識如來藏所生所顯,諸法只是幻 生幻滅、幻有幻無,現觀妄心與罪業都是生生滅滅、如幻如化,無有真實自性存在;唯有實相心如來藏,無始來本性清 淨,無有一法可得,那又何必貪求虛妄的樂受與韻味而妄造 諸業呢?所以實相懺悔是真實證悟而如實轉依第八識的菩 薩,才有能力如實修習的真實懺悔法。 

    若是對一般初學佛者而言,念佛也是很好的懺悔法,如 《佛說觀無量壽經》云:「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 生死之罪。」4 學人如果能時時稱念、憶念佛菩薩的名號,乃 至轉進修學無相念佛法門,於行住坐臥、穿衣吃飯、上班工 作之際,皆念念不忘憶念佛菩薩,就能漸漸把平日愛攀緣、 打妄想的壞習慣改掉,而且日久功深,身心就能逐漸清淨, 智慧得以增長,無始劫來之罪垢也能漸漸消除。所以說念佛 也是很好的懺罪方法。

    一切行者若欲在佛道中修行得力,當知不覆藏過失、如 實懺悔是使道業迅速增上的妙方,唯有愚癡人才會不斷的覆 藏過咎,遮障自己的道業!(待續)

1《大正藏》冊 31,頁 33,中 15-17。

2《大正藏》冊 12,頁 477,下 2-26。  

3《大正藏》冊 1,頁 893,下 12-13。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81期目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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