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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信箱[第9期-目次8]---問二、問三、問四18842  

 二、 《真假開悟》第八期說:“吾人所熟知之七大等覺菩薩: 彌勒、文殊、 普賢、 觀世音、 大勢至、 維摩詰、 地藏王,現出家相者究有幾人?”。其它六尊菩薩是否曾成佛,我不清楚;唯就末學所知,觀世音菩薩在久遠劫前即已成佛,佛號為“正法明如來”,只因憐憫眾生故,而倒駕慈航示現為菩薩相。因此就證量而言,觀世音菩薩即使不在“佛地”也該是“妙覺”菩薩,何以蕭老師認為是“等覺”菩薩?

 

答:妙覺菩薩,即是究竟佛,二者並無差別,合先敘明。

觀世音菩薩與文殊師利菩薩均早已成佛,倒駕慈航示現為等覺菩薩,祂們既然示現為等覺菩薩,我們也依照這個因緣,仍稱祂們為等覺菩薩,免得造成一個國土有二佛、三佛的過失。

 

三、 末學自丁福保的“佛學大辭典”,得知八識心王心體分別所起之“用”有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與證自證分。又從蕭老師的著作裡,末學得知阿賴耶識無證自證分,故從來不能自知;反之,意識具有自證分與證自證分,而能知悉本身之存在,開悟之人只能靠意識以證知阿賴耶識心體。

然而從“意識乃意根與法塵相觸後,自阿賴耶識心體所生出”的基礎看,我們是否也可說:因為意識源自阿賴耶識,故阿賴耶識原本即具可證知自身的種子,意識僅是其證知自身所需的工具?

 

答:您所說的大有道理,可以繼續引申:不但意識是阿賴耶識所變現,十八界也是阿賴耶識所變現,乃至三界中的一切法,都匯歸成一真法界。既然是一真法界,誰是主體?誰又是客體?何必分彼此?又何必說什麼證自證分呢?

《維摩詰所說經》〈入不二法門品第九〉:“文殊師利曰:'如我意者,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入不二法門。 '於是文殊師利問維摩詰:'我等各自說已,仁者當說,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時維摩詰默然無言。文殊師利歎曰:'”善哉!善哉!乃至無有文字語言,是真入不二法門。'”

 

四、 蕭老師的局版書及同修會的結緣書之出版日期,均採用基督教的紀元,我想既然是佛教內的出版品,或許另外加註佛教自己的紀元也無不可。

 

答:正智出版社及正覺同修會所出版的書,固然都是一般定義的“佛教書籍”,但並不能單說它們是“佛教內的出版品”;事實上,我們所闡述的是“法界實相”,法界實相並沒有宗教的界限。因此,我們的書籍,是為全人類,乃至為一切理解語言文字的有情,而出版的;我們採用基督教的紀元,只是因為它是目前世界所公認的紀年方式,並不表示我們認同基督教的主張。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第9期目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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