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71.PNG

      第八目 輕安心所

    何謂「輕安」呢?所謂「輕安」即是身心輕利安適,謂之輕安。《成唯識論》卷 6 云:「安謂輕安,遠離麤重,調暢身心,堪任為性;對治惛沈,轉依為業。謂此伏除能障定法,令所依止轉安適故。」 1 意思是說,所謂「安」的善心所就是指輕安,能遠離身心粗重的煩惱,使身心調和舒暢,堪任善法,這就是「輕安」心所的體性;能夠對治惛沉,使身心轉為輕利安適,這就是「輕安」心所的業用。意思是說,「輕安」能使人降伏或斷除能夠障礙定法生起的惛沉蓋,令所依止的身心轉粗重為安適。此中所謂的「麤重」是指身粗重及心粗重,心粗重指煩惱蓋障。又,我見未斷者唯能降伏煩惱,三乘菩提之見道者方能斷除煩惱。

    對一般人而言,身心粗重惛沉即難以勝任一切事;對修行人而言,身心粗重惛沉則難以專注在法上用功,不論是要憶佛念佛、修觀行、看話頭等皆無法得力,更是難以攝心參禪、探究生命實相。「惛沉」是五蓋(貪欲、瞋恚、掉悔、昏沉睡眠、疑)之一,五蓋不除者初禪永遠無法發起,而「輕安」可以對治「惛沉」,所以輕安和禪定的修證有極為密切的關係,如果能與「輕安」心所相應,就可以調暢身心,使粗重之身心轉變為輕利安適而易於安住於所緣境,因而堪能伏除定法生起之障礙。然而輕安不只和禪定的修證有關,乃至和在正法上的修學,因為敬師重法的緣故,解了法義而心生歡喜,由此心喜而身得輕安,於法心得決定如實觀修,必能獲得解脫的智慧。茲舉述《大集法門經》卷 2 經文以資證明:

    復次,五解脫處,是佛所說。謂有苾芻,於說法師所親近承事、尊重恭敬,修習梵行,暫無止息,隨其親近承事,即得利益;若時聞師宣說正法,心生喜樂,起重法想,隨生彼心,未能廣大聽受、記念,但於其中能知一法,隨知一法即解一義;若不解其義,即不能於法而生喜心;是故解了其義,心生歡喜,以心喜故,身得輕安,由身輕安,即樂受相應,由樂受故,心住三摩呬多;住彼心故,能如實知,復如實觀,如實觀故,即離塵離貪,得解脫智;解脫智起,即得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有苾芻於說法師所親近承事、尊重恭敬,修習梵行,暫無止息,隨其親近承事,即得聞法;隨其所聞,心生喜樂,起重法想,隨生彼心,而能廣大聽受、記念,心住一境,不退不沒,於所聞法,隨尋隨伺,發生正慧,已復能於彼別三摩地門,善住攝心,隨所住心,轉復增勝,即於諸法,一一了知,隨知諸法,即解諸義,廣為他人分別演說,若不解諸義,即不能於法而生喜心;是故解了諸義,心生歡喜,以心喜故,身得輕安,由身輕安,即樂受相應,以樂受故,心住三摩呬多;住彼心故,能如實知,復如實觀,如實觀故,即離塵離貪,得解脫智;解脫智起,即得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是等名為五解脫處。2

    又,「輕安」亦屬於七覺支(又名七覺分、七菩提分)之「輕安覺支」。七覺支是 佛陀教導弟子眾趣向寂靜涅槃的修行方法,如《信佛功德經》云:

    復次,我佛世尊有最上勝法。謂世尊說法時,若有沙門婆羅門歸向聽受,求寂靜者,彼皆依止七覺分。七覺分者,謂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輕安覺分、捨覺分、念覺分、定覺分。如是七法,唯佛世尊悉能了知,是即名為佛最勝法。3

    七覺支攝屬於三十七道品,是解脫道及佛菩提道行者都必須修證的菩提分法,然二乘法與大乘法之內涵有同有異,分別舉述經文如下—《雜阿含經》卷 26:

    世尊告諸比丘:「聖弟子清淨信心,專精聽法者,能斷五法,修習七法,令其滿足。何等為五?謂貪欲蓋,瞋恚、睡眠、掉悔、疑,此蓋則斷。何等七法?謂念覺支,擇法、精進、猗、喜、定、捨覺支。此七法修習滿足,淨信者,謂心解脫;智者,謂慧解脫;貪欲染心者,不得不樂;無明染心者,慧不清淨。是故,比丘!離貪欲者心解脫,離無明者慧解脫。若彼比丘離貪欲,心解脫,得身作證;離無明,慧解脫,是名比丘斷愛縛結,慢無明等,究竟苦邊。」4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 53〈辨大乘品 第 15〉云:

    復次,善現!菩薩摩訶薩大乘相者,謂七等覺支。何等為七?善現!若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所修念等覺支、擇法等覺支、精進等覺支、喜等覺支、輕安等覺支、定等覺支、捨等覺支,依離、依無染、依滅,迴向捨,善現!當知是為菩薩摩訶薩大乘相。5

    以上所舉述聲聞法與菩薩法之七覺支,其中皆有「輕安覺支」「輕安覺支」又稱為「猗覺支」。對於佛法善於抉擇修持,心生喜樂而有遍身心的輕安覺受,是名為猗覺支;然二乘法的猗覺支,唯是依於對解脫道所觀行之蘊處界虛妄的內涵善於抉擇修持而生起;大乘法的「猗覺支」則是依止於法界實相而修,此謂菩薩因為了知一切法皆是實相心第八識如來藏所生所顯,能取所取諸法唯是自心緣於自心,除此以外無有一法可得,心樂於安住無所得境,因而身心輕安,名為「猗覺支」

    「輕安」是捨離粗重而得,隨著修證不同則有層次差別;然而如果沒有正知見及前行的次法修學,那就難以發起輕安。學人若想要與「輕安」相應,首先必須捨離欲界人間五欲的粗重,而想要捨離五欲、伏除五蓋,則必須要依止於善知識修學,數數熏習善知識所教授的正知見,包括如實瞭解三界世間的法相、五欲的不淨與過患等,並且根據善知識所施設的種種方便善巧如說修行。例如 平實導師所施設之無相拜佛的十個修學方法與次第,即是非常勝妙之修學動中定的行門,而且非常適合忙碌的現代人;學人只要依之漸次修學轉進,慢慢就能成就淨念相繼的工夫,因能稍伏煩惱獲得定力而心喜,漸漸就能與輕安相應。此無相憶佛拜佛之行門不僅能讓學人快速增長動中的定力,且能增長學人對三寶的信根、信力而更易與佛菩薩相應,因此當行者於四威儀中憶佛淨念皆相續不斷,則欲求生極樂淨土者即有把握;欲求明心見性者亦可將此工夫作為看話頭及參禪的前方便,乃至因緣殊勝者更可因此行門而「不假方便,自得心開」,自能證信善知識所言真實不虛;然如是勝妙之法門必須要親自如實踐履,方得能一步步轉進而逐漸發起輕安等功德受用,若是「說食數寶」者,則永無成就之時。

      第九目 不放逸心所

    何謂「不放逸」呢?「不放逸」就是依於「精進」以及「無貪、無瞋、無癡」三善根而建立,能防諸惡法、修諸善法,能夠對治「放逸」而趣向一切善法的圓滿成就,如此即名之為「不放逸」。《成唯識論》卷 6 云:「不放逸者,精進三根,於所斷修,防修為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為業。謂即四法,於斷修事皆能防修,名不放逸;非別有體,無異相故;於防惡事、修善事中,離四功能無別用故。」6 所謂「不放逸」,就是「精進」以及「無貪、無瞋、無癡」三善根,對於所應斷除的惡法,已生者令斷、未生者令不生起,所應修學的善法,已生者令增長、未生者令生起,所以「防惡修善」就是「不放逸」的體性;能夠對治「放逸」,得以圓滿成就一切世出世間的善法,這就是「不放逸」的業用。也就是說,不放逸即是依於精進、無貪、無瞋、無癡這四法的俱行,使得所應斷的惡法能斷除、能防止,所應修的善法能生起、能增長,離開了這四個法的功能,就沒有「不放逸」 的作用可得,所以是依這四法而建立為「不放逸」,並不是離了這四法另外有一個法的體性相用可稱之為「不放逸」

    換句話說,不放逸就是對於「四意端」(又名「四正勤」)能精進修持,「四意端」也就是—未生善,使生起;已生善,令增長;未生惡,使不生;已生惡,令斷除。此中分為兩個部分,一是「所應斷除之惡法」,包括殺、盜、淫、妄等一切惡業,以及貪、瞋、癡、慢等一切煩惱惑業,修行人對於這些煩惱與惡業,已經生起的要趕快斷除,還沒有生起的則要小心提防不令其出生,如是稱為「不放逸」;二為「所應修學之善法」,包括持守不殺戒、不偷盜戒、不邪淫戒等一切自利利他之善戒、善業,以及信、進、慚、愧等一切善法,已經生起的應該趕快令其增長廣大,尚未生起的要趕快令其生起,這也是屬於「不放逸」。以上兩層意義,兼具「防惡」「修善」的功能,也是一切佛子欲成就道業,所必須具備的心態與動力。

    「不放逸」可以對治「放逸」。所謂「放逸」是說,對於惡法、染污法,包括一切惡業與煩惱,已經生起的不能努力斷除,尚未生起的也不能小心提防令其不生起;對於善法、清淨法,包括一切世出世間善業、善法,不能努力使其出生與增長,如是名之為「放逸」「不放逸」「放逸」的作用完全相反,因此說「不放逸」可以對治「放逸」;一切世出世間善業的成就與圓滿,都是起因於「不放逸」行才能成辦。不管是二乘解脫道法的修證,或者大乘佛菩提法的成就,皆必須有「不放逸」心所的運作,佛弟子由於持之以恆的「不放逸」行,聲聞才得以成就初果、二果乃至阿羅漢的果證,菩薩才得以親證實相心、眼見佛性,次第進修而漸證十行位、十迴向位、十地、等覺、妙覺,乃至究竟成佛。茲舉述聲聞法的《中阿含經》、《雜阿含經》與大乘菩薩法的《大方廣佛華嚴經》經文,證明「不放逸」的重要性: 

   《中阿含經》卷 34〈大品 第 1〉云: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有無量善法可得,彼一切以不放逸為本、不放逸為習,因不放逸生,不放逸為首;不放逸者,於諸善法為最第一。猶作田業,彼一切因地、依地、立地,得作田業。如是若有無量善法可得,彼一切以不放逸為本、不放逸為習,因不放逸生,不放逸為首;不放逸者,於諸善法為最第一。猶種子村及與鬼村,百穀藥木得生長養,彼一切因地、依地、立地,得生長養。7

    此段經文意思是說,「不放逸」心所法是一切善法之首,無量善法的成就皆以「不放逸」為根本,就如同百穀藥草樹木等皆因於大地、依於大地、立於大地而得以出生、得以長養。

   《雜阿含經》卷 1 亦云:

    爾時,有異比丘從坐起,為佛作禮,而白佛言:「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不放逸住已,思惟『所以善男子正信家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8  

    此段經文是說:有異比丘聞 佛略說法要,聞法已,獨處靜室,專心思惟,依「不放逸」而安住;安住之後,繼續思惟觀行,終於自知不受後有,證得阿羅漢果。從四部阿含諸多經典中可以看出,二乘行者於聽聞 佛陀宣說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分等三十七道品,或者四聖諦、十二因緣等法之後,之所以能獲得初果、二果、三果乃至四果阿羅漢的果證,皆在於行者能「不放逸」地思惟與觀行;因此說「不放逸」是解脫道一切果證得以成就的最首要條件。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 10〈明法品 第 14〉云:

    爾時,法慧菩薩告精進慧菩薩言:「善哉善哉!佛子!多所饒益,多所安樂,多所惠利,哀愍世間諸天人故,能問如是菩薩甚深清淨之行。佛子!汝住甚深真實智慧,大精進力,一心修習得不退轉,超出世間,所問自在與如來等。佛子!汝今諦聽,善思念之,我當承佛神力,為汝少說。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已得發心功德之藏,應離癡闇,精勤守護,滅諸放逸。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法得不放逸。何等為十?一者,持戒清淨;二者,遠離愚癡,淨菩提心;三者,捨離諂曲,哀愍眾生;四者,勤修善根,得不退轉;五者,常樂寂靜,遠離在家出家一切凡夫;六者,心不願樂世間之樂;七者,專精修習諸勝善業;八者,捨離二乘,求菩薩道;九者,常習功德,心無染污;十者,善能分別自知己身。佛子!是為菩薩修十種行,住不放逸。9 此段經文意思是說,已經證悟的菩薩摩訶薩,應當依十種行努力修持,斷惡修善,才能遠離愚癡闇昧,並且要精勤守護,時時安住在「不放逸」的作意當中,如此方能迅速成就甚深清淨之法道。 

    此段經文意思是說,已經證悟的菩薩摩訶薩,應當依十種行努力修持,斷惡修善,才能遠離愚癡闇昧,並且要精勤守護,時時安住在「不放逸」的作意當中,如此方能迅速成就甚深清淨之法道。

    由以上所述可以了知,「不放逸」心所法是世出世間法能否成就的最重要關鍵。譬如經典中記載:從前 釋迦與 彌勒 二菩薩,在底沙佛所,勤修梵行。釋迦菩薩以極精進的緣故,超越九大劫,而在 彌勒菩薩之前成佛10。釋迦菩薩此種不放逸的精勤求法精神,正是菩薩成就佛道的最好典範。(待續) 

1《大正藏》冊 31,頁 30,中 5-7。

2《大正藏》冊 2,頁 190,中 10-20。

3《大正藏》冊 1,頁 256,上 29-中 5。

4《大正藏》冊 1,頁 230,下 7-頁 231,中 9。

5《大正藏》冊 5,頁 300,上 29-中 6。

6《大正藏》冊 31,頁 30,中 7-12。 

7《大正藏》冊 1,頁 647,中 21-下 1。

8《大正藏》冊 2,頁 4,上 29-中 4。

9《大正藏》冊 9,頁 459,中 10-26。

10《佛地經論》卷 7:「如來底沙佛時,曾與慈氏同為弟子,佛觀釋迦所 化有情善根先熟、慈氏所化善根後熟,又觀慈氏因行先滿、釋迦後滿, 遂於一處入火光定,令釋迦見,七日七夜不下一足一頌讚歎,令超慈 氏在前成佛。」《大正藏》冊 26,頁 327,上 11-15。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 24:「時菩薩勇猛精進,以一伽他經七晝夜讚 底沙佛,便超九劫,齊此精進波羅蜜多修習圓滿。」《大正藏》冊 29, 頁 889,上 18-20。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71期目次2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身外之物 的頭像
    身外之物

    身外之物的部落格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