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70.GIF

      (3)密教役使鬼神

    蓮池祩宏法師在《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施食補註〉說,瑜伽法大興於金剛智、大廣智不空,又極力讚歎此二師「能役使鬼神、移易山海,威神之力不可思議」 1 ;這同樣顯示出他未能洞悉密宗喇嘛教(密教)紊亂佛法的本質,也不知道世間多有魔眷屬、魔使者可助密教行者一臂之力,而得行此驚世駭俗、奇特怪異之邪法。

    當知密宗喇嘛教不離鬼神信仰,行施的對象是鬼眾,其目的是役使鬼神為其辦事。密宗施食儀軌中的勾召、摧罪、遣送等等真言、手印,皆與佛法所說的三乘菩提智慧正理無關。此等種種真言手印以役使鬼眾為目的,因此勾召等手法往往流於毒辣而無一絲慈悲,所謂的金剛鉤、鍊、索……都是用來勾拖鬼眾乃至釘地、繫縛等的拘繫之具。此等虐待鬼眾的暴惡心行嚴重違背如來教導的慈悲心攝眾,因此凡是真正的佛弟子必定在知其底細後,挺身揭露密宗誤導眾生、廣行欺誑之外道本質,以救護眾生免於下墮。

     (4)施食師受報故事之真相

    蓮池法師在〈施食補註〉又說明「施食師」平時與鬼眾為伍,施食時必須結印、誦咒、作觀三者皆精通;若未三密相應、不能專心誠意,則鬼眾所見盡是空物、鐵片、獸毛等而無法食用,便會起瞋報復、乃至奪命 2 。蓮池法師生動地敘述聽聞之事,卻未說明佛法正理,這顯示當時佛教界普遍不知佛法的施食原理是仰仗佛力變施。當知唯有諸佛如來以及八地以上於相於土自在的大菩薩,方具任運自在變食廣施的大威神力。有關這蓮池法師所述,施食僧因不嫻熟三密而導致鬼眾報復的故事,此處試辨明如下:

① 諸佛菩薩皆大慈大悲,絕無教導佛弟子學習密教諸不善法、終日與鬼眾為伍之理,無益於自他故。佛教法師若是信受這些故事而努力學習密教身口意三密,作意上以歸依密教金剛上師為先、佛法僧三寶在後,即失去佛弟子的身分,而變成密教行者。此外,密教還規定法師須入密教三昧耶壇、受密教三昧耶戒,並且男女雙修再以淫液灌頂,成為密教金剛上師後,方有資格主持施食。當知此皆是密教意欲轉易佛教大眾的惡法。

② 真正戒行清淨的佛教法師不但有諸護法神護持,且由於持戒清淨的緣故,身上自有清淨燦爛光明顯發,鬼眾見之無不敬畏;何況佛教寺院中都有專門守護伽藍的護法神,因此縱使真有極少數鬼眾因受用不到食物就產生報復施食僧乃至必奪命而後已之惡心,也不可能有護法神會坐視鬼眾肆無忌憚地挾怨報復佛教施食法師之事。而且如果這悲憫眾生的施食,會招致「久濟無功、一渴成怨」之惡緣, 佛陀豈會教令僧眾行此施食之法?顯見密教所傳誦的施食師受報復等故事純是顛倒無理,本意在恫嚇一切僧人,以令歸依密教。(且變食是仰仗佛力,施食僧本身並無變食的能力,因此縱使施食僧不能專心誠意,乃至心中想著「匙鑰」、「氈衣」,彼亦無能使飲食變成鐵片、獸毛。可知密教這類故事悉皆不合正理,當是穿鑿附會的杜撰情事。)

③ 三賢位菩薩主持科儀,有闕漏疏失在所難免,不能說是「不誠」所致。縱使有不知密教底細的佛教法師,在密教不敬三寶的不淨三昧耶壇場施食,以他並非真正密教上師的緣故,在根本作意上便無成就污穢法之可言。且不論此佛教法師是否戒行清淨、是否誠心,既然此師本來就無密教施食師的資格,則按照密教所說的規範,其施食從來無密教所宣稱之功效,一切了知密教施食規範之鬼眾本來就不可能到此法師的施食現場索食;既然只是「法師白忙」而無「鬼眾白跑」,又如何會有鬼眾窺伺此法師心地「不誠」而有怨恨、乃至報復之事?密教的說法顯然自相矛盾。

④ 依法界原理,密教行者的一切「法會」(例如密續儀軌)從來都感應不到真正的諸佛菩薩現身來為作變食廣施,縱使這些所謂「如法施行密教三密施食」的密教「金剛上師」能夠施食(當知食物香氣本來就能布施一部分較有福德的鬼眾),但其平日所行所作既然都是違背清淨佛法的三惡道因,則當在報盡命終之後下墮地獄等惡道中,也都暫與佛法無緣,他們才真的是無一對真正三寶之「誠」字可說。然此等諸事卻未見轉述者敘述這些奉行密教三密的喇嘛僧之下場如何,可見當時多有魔眾現身,惑亂佛教學人。

⑤ 密教行者終日勤練男女雙修(房中術),不但面露貪慾相,且身上泛出紅光(迥異於三乘菩提行者的智慧金光、定力白光),有正信的鬼神見了即知這些「三密」行者都是外道,他們所作的任何法事既無佛法功德,更遑論可感應諸佛菩薩降臨變食。且,密教行者施食時,身旁都有凶惡的婬欲鬼神衛護,一般鬼道眾生根本無法靠近受食,更無法得到佛法超度的利益。

⑥ 此施食僧受報之事,實際上也反映了當時浮濫的趕經懺文化,也就是所謂的密教瑜伽僧(應赴僧)3 以為人作法事收取對價維生,這在明朝朱洪武初年已是當時盛行的現象。而大部分瑜伽僧並不嫻熟佛法、經文,他們為人作法事時便不如法。(如此或有可能招致鬼眾心生不滿,但何致索命方休?且佛菩薩往往悲憫現身變食廣施,鬼眾自可飽食歡喜,如何更有報復主持施食者之事?)當知有因才有果,凡事皆有其因緣;因此不當隨意信受密教這些流傳故事,而將之視為施食所須遵行的佛法正理。

     (三)清末興慈法師增納說法,新制《蒙山施食念誦說法儀》

    歷經明朝蓮池祩宏法師重勘之後,《蒙山施食儀》被收入清初《諸經日誦集要》、《禪門日誦》4 ,並成為寺院的晚課內容。後來清末民初興慈法師(公元 1881–1950 年)提倡「蒙山施食」,更加入六段說法,新制《蒙山施食念誦說法儀》。這是由於《蒙山施食》一直是寺院中的重要儀軌,以致出家眾為令《蒙山施食》更合乎佛法道理而加以增補。可惜的是,《蒙山施食》的本質既是密教瑜伽法的產物,即使作了形式上的法義增補,也無從轉易《蒙山施食》的外道本質。以下便略作辨說。

      1. 興慈法師撰《蒙山施食念誦說法儀》 

    興慈法師提倡「蒙山施食」,加入六段說法開示,成為《蒙山施食念誦說法儀》(又稱「說法蒙山」)5 ,衍變為今日俗稱的「大蒙山施食」;原本沒有六段說法的儀軌則改稱為「小蒙山」,成為今日佛門晚課的主要內容,又稱「晚課蒙山」6 。(依此脈絡,以往本會禪三首日舉行的「蒙山施食」,無六段說法,故實際上是「小蒙山」。)

      2. 檢視興慈法師之未能釐清瑜伽密法

   (1) 增制「說法蒙山」,無益於釐清「蒙山施食」的密教本質

    興慈法師之所以增加六段說法曉以唯心法門、佛法義理,有可能他考慮到單單誦念梵音密咒,聞者不解其義,故須輔以說法;或者真實佛法雖經元明二朝密教瑜伽法的盛行、又經清朝雍正皇帝的打壓而偃息,然正法威力猶存,令他被佛法正義所攝而作此舉。

    其六段說法的大要是:①真心寂靜湛然而能生顯有情及器世間萬法,祂隨緣任運諸法而自住於無一法可得之涅槃境界;然眾生無始來為無明所障,執有人我分別而造諸業行,真心無有分別地執藏一切業種,隨順因緣對現業果,故說「眾生以一念迷而生死不已,善惡報應皆心所造」7 ;②勸請歸依;③當求懺悔;④當發四宏誓願;⑤當誦咒破除歷劫所造定業,消滅內外諸障並進求三昧耶戒,乃至受用飲食離苦得樂等(所誦之咒包含:〈地藏菩薩滅定業真言〉、〈觀音菩薩滅業障真言〉、〈開咽喉真言〉、〈變食真言〉、〈甘露水真言〉、〈一字水輪咒〉、〈乳海真言〉……);⑥ 總結並迴向 8 。

    由此六段說法可知興慈法師雖增補了《蒙山施食》,但他跟前朝僧眾一樣無力辨明顯密正邪之別,因此未見捨棄三昧耶戒及密教諸密咒。這密教瑜伽喇嘛教之三昧耶戒是外道法、也是惡戒,要求密宗行者必須每天修雙身法方是持戒清淨;咒語中的〈乳海真言〉等咒即是男女雙修的外道咒。 

    簡而言之,興慈法師在《蒙山施食》所作的增制,本意並非釐清《蒙山施食》混雜外道法充為佛法儀軌的外道本質,也因此後人直至當代都不明就裡地以「晚課蒙山」為每日定課、奉行不輟。

   (2) 真正的佛法施食不在夜晚舉行—晚課不應包含施食

    從世間現象及佛法道理來說,鬼眾也在白天活動,並非僅限夜晚才能出沒。一般人之所以認為掃墓祭祖不可過午,乃至認為施食鬼眾應在夜間舉行,應是由於古時「日落而息」的生活形態,午後(大約申時,即下午三點之後)人們活動漸趨減少,準備進入休息的階段,此時人類、鬼眾較不互相干擾,鬼眾比較方便活動,較易吸引鬼眾聚集,也較有餘裕為作施食。

    又,佛法中「施食」的精神本來應該是藉施食為緣來超度受施的眾生,而「施食」的本質是供養佛、歸依佛、仰仗佛力變施,因此施食應在光天白日時施行方是如理,佛門晚課不應包含「蒙山施食」。且佛門晚課乃是佛法來到中國之後隨著時代變遷而漸漸成形,本是僧眾一日修行之收攝迴向,故不應轉以「蒙山施食」為晚課重點。因此,新蒙山施食應獨立在晚課之外,宜在晚課之前施行,方為佛法道理。即晚課是寺眾一起參加,施食則由專責執事僧侶負責,二者本應分開。

    (四)現代懺雲法師提倡「晚課蒙山」,行夜間施食

   「晚課蒙山」的具體施行,依當代學者的文獻資料,以臺灣蓮因寺最為聞名。蓮因寺前方丈懺雲法師雖然法承東密,但東密同西藏密宗一樣根源自天竺密教時期的怛特羅佛教(左道密宗),屬外道法,因此可由蓮因寺的「晚課蒙山」一窺密宗施食的外道法式,及其不合佛法之處。

    1. 蓮因寺之夜晚施食

    當今寺院多有舉行「蒙山施食」者,例如全臺唯一設有蒙山殿的蓮因寺,前方丈懺雲法師係至日本師從慈舟法師習得「東密」;他輾轉來臺後,在蒙山施食儀軌中加入「加持護身的四小咒」以及諸多「種子字、觀想和手印」等密法,編輯成《蒙山施食法》,成為蓮因寺相傳的蒙山施食法門 9 。懺雲法師常於夜八時作個人蒙山施食,使用密教男女性器官象徵的金剛杵、金剛鈴(然懺雲法師有可能並不知道這些法器的真正寓意),並於夜九時領眾作大迴向,認為施食餓鬼應在戌、亥二時(夜七時至九時、夜九時至十一時),以天色全黑為準(又,懺雲法師認為在正常的齋時施食是徒勞無益10 ,顯見他觀念偏斜,亦不知施食是秉於供佛之理)。這與前述清末民初興慈法師《蒙山施食念誦說法儀》所倡言的「施濟鬼神宜戌亥時」 11,二者全然一致,顯見根源同一。

     2. 試析夜晚施食之謬以及佛法施食之正理

     懺雲法師教導大眾清淨修行,頗獲世間好評,然他未能辨明瑜伽密教(喇嘛教)之外道本質,且其夜間施食鬼眾未合佛法常理,故在此略作澄清辨正。

   (1)施食最遲宜在日落之前完成

    蓮因寺施食所依之《蒙山施食》,前文已辨,不再贅述;此處闡明興慈法師及懺雲法師所說夜間施食餓鬼亦非正理。當知依佛經之開示,施食前應先供養 如來,再廣施一切眾生乃至餓鬼(詳如後文),這是依 如來大威神力變食廣施一切有情(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雖已於相於土自在,然其施食時仍是先供佛、獻佛,後方變施)。而寺院中供養諸佛一定是在光天白日時,最遲應在天有餘光之時完成;四眾共知,佛世時僧制是日中一食,應身如來過午不食,故大供設於午前,而施食之正理,既然本於供養佛、歸依佛,當然不應別行於夜晚,而應於供佛時隨行之。依此正理,施食當於午供時同行為最善,所以伽藍於午供時皆伴有出食;然若因事開緣,亦應附於供佛之後。又,佛教界一般以為午供時施食的對象主要是金翅鳥、曠野鬼及鬼子母,餓鬼於午供時無法受食,應於夜晚鬼食之時方能受施,而「蒙山施食」的對象主要是餓鬼,因此主張於夜間放蒙山。殊不知諸佛功德不可思議,能於任何時間施食一切眾生,因此一切施食法事皆應配合道場的作息,不可別起法執,以為只有夜晚鬼食之時方宜施食餓鬼,並專意以為其他時間施食無益焉。若專以為夜晚方宜施食餓鬼,實是墮於外道之交通鬼神法,法既不正,勢易感招低階鬼神。

    是故真正佛弟子供佛併隨緣施食眾生(仰仗佛力變食普施),應在日落之前完成,不可效法世間外道於夜晚七時至十一時作鬼神祭拜。(至於佛世之時,諸天謁 佛請法,皆在午夜過後、平旦之前的子時開始,這是由於此時萬物歇息,少人行走,臭穢不淨輕微;故天 子於此時下降至 如來所恭敬請法。)

     (2)夜鬼食時與夜晚施食以為方便攝受

    鬼眾食於晚間,一般皆以為是出自佛經所說,查 CBETA《中華電子佛典》,唐朝大覺法師(《四分律行事鈔批》)、法礪法師(《四分律疏》)舉示 世尊在《毗羅三昧經》(可惜已無此經,推斷應未流傳後世)為慧法菩薩開示了四種進食時間:「旦,天食時;午,法食時;暮,畜食時;夜,鬼食時」,然而後二時食多生疾病,因此出家人以前二時食為「時食」(正當時間內進食),後二時食為「非時食」(於戒律規定的時間之外受食或進食)12。

    上述所引「旦、午、暮、夜」四種食時,從字面上看是依人間時段的施設,然而諸天界以及鬼道、地獄道的時間又各不相同,例如四王天一天相當於人間五十年,難道人間每天平旦時,四王天人都在進食?豈有天界依人間時食之理!又現見人間的畜生道眾生也並不都是在暮時覓食,可知上述所引內容並未細說各界有情實際的情況,而吾人也顯然無法勝解上述四種食時之真正意涵。至於「日中一食」之僧制,則是本師 釋迦牟尼佛要教導弟子眾:出家求法當以成就佛法之殷重心看待餐食,應在法上用心,不須仿效世人日食二餐、三餐(乃至消夜),是故出家佛弟子過午不食(然菩薩僧得有方便開緣,為眾生作事當有體力,故不依聲聞律法之進食限制)。因此之故,不應自意妄解四種進食時間,牽強、單一地解釋為應在夜晚施食鬼眾。

    又當知世間鬼眾於諸佛事中受用最大者,首重歸依三寶,施食法事雖然殊勝,主要在於攝受,若受施者未能發心歸依三寶,其功德受用遠不及發歸依心者;只如經中說,天主天福將盡,速到佛前歸依,以此功德仍復天身如故 13 。八地以上諸菩薩摩訶薩已於相於土得自在,諸佛更是具足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功德,自能於任何時間以大威德力攝受鬼眾受用飲食,無須擔心鬼眾在有日光之時無法受食。因此佛弟子若執著邪見,堅持如外道之密教或豢鬼使令的咒術行者,以為必須在夜晚施食鬼眾,而且不知先當供佛、後方施食,即是捨 世尊正教而行外道法。當知拯濟鬼道眾生之法,勸請歸依及聞法最為第一,施食實乃勸請歡喜之前方便,二法之間主從須分。察考目前教界「蒙山施食」的常行時段,概在下午三時至五時(依各道場作息略有差異);雖然「蒙山施食」古來之法源儀軌,難免受密教陰霾之影響,但此時段之抉擇,卻有可依之正理。一方面,若先以淨香等供佛而信請 世尊,懇祈 世尊慈憫變施,如是仰仗佛力行施,則下午三時日已過正中,五時近夜而天光仍存,能儘量攝受鬼道眾生,其中便與不便者,不論有福鬼或薄福者都能受用,允為恰當;另一方面,此一時段又有別於密教,密教喜於夜中火供、煙供,實墮養鬼、聚鬼之法。可知此擇時之善巧,有深意存焉,今應時運,闡釋其中法要與佛密之別,周知四眾,此後新蒙山法事施食之時段,猶宜秉此正見,遵行不改。

     (3)八地以上菩薩依自力功德施食

    至於八地以上大菩薩於相於土自在,有大神通變化力,自力功德殊勝、不可思議,又能鑑照因果,自能隨順特殊攝受因緣而獨力施食惡趣有情;然高地菩薩施食時仍對諸佛如來非常恭敬,更皆秉持佛制—先供佛,再變食布施惡趣有情。

     (4)鬼眾心識業感

     如果鬼眾感應到食物卻無法靠近或受用,多是由於惡業所感,其識變現令見大力者持器守衛,或是遍見膿水而無法食用;這是識心依業所感、所現,並非真有大力者守衛食物不令接近,也非真有不可愛食 14。如此業感遮障,須仰仗 如來神力放光加持而得暫滅,或當事者數數自心至誠懺悔方得一分分滅除罪業,而後則能受用諸食。然如前所說,堅持落日之後舉行施食,於法未安,墮於外道邪見,又如何有能力布施鬼眾令其受用飽食呢? 

    若真曾有法師夜間施食且鬼眾真得受用,當是法師自身戒德之故,諸佛悲憫施食者受密教誤導而不知佛法真正施食的道理,故以佛力加持變食、施食。(當知若是純粹依密宗喇嘛教 密續等外道法行施,則難收效。)且值此喇嘛教密宗底細已昭明天下之際,若仍行不如法之《蒙山施食》等儀軌,不依佛法施食精神而執意在夜晚(深夜)施食,則主持者必有不淨作意雜染相隨;其所行既違佛法,必然徒勞其功,自他皆不能於佛法分受義利;縱使自身具備戒德,亦必招過愆,引後世不可愛樂果,當自謹慎。

     (五)小結:《蒙山施食》是密教行者編纂出來的外道儀軌

    公元八世紀末,印度全面密教化;而密教儀軌在此之前已滲入中國佛門,此從金剛智、善無畏、不空等梵僧大量譯出的密續可以為證。密教密續雖借名為佛經,實非佛經,其實質是以密教外道儀軌的種子字、真言、手印等男女雙修法為內容,是以依止婬欲雙修的金剛上師凌駕於三寶之上的四歸依,純然是在破壞 世尊的清淨佛法,故有是語:「密教興,佛教亡(指天竺佛教)。」 

     《蒙山施食》的制定者不動法師來自已經完全密教化的印度,他本身是密教上師,信奉的是密教外道的四歸依(〈大懺悔文〉可茲證明),而《蒙山施食》既是基於此不淨作意的外道見而撰製出來的,即是套上佛法名相的外道法,則依之行施是不如正理的施食,對法會大眾也無實質利益。(此即 世尊預記的「魔作沙門、魔比丘」 15 ;而力行密教法者,於末法萬年中必定墮落、失卻人身,如《楞嚴經》所預記入無間地獄 16。)

    《蒙山施食》制定之初就不具佛法的施食功德,也沒有攝受眾生歸依三寶的功能,實際上是植入密教四歸依、密續雙身咒的外道法,用來將不知情的佛弟子在無形之中轉易為密教行人。中國人長久以來顯密不分、被蒙在鼓裡,既不明白這些密教梵咒的本質屬於男女雙修的密咒,又自以為這些帶有梵音的咒語會帶來不可思議的感應而奉行不輟,甚至將《蒙山施食》跟晚課結合,成為佛門每日定課。然而今日既知《蒙山施食》從本質到外貌都是包裝成佛法的密宗喇嘛教外道法,且在正法大善知識 平實菩薩摩訶薩以四鉅冊 56 萬字《狂密與真 密》徹底揭露喇嘛教的男女雙修本質之後,中國佛教界實不能在施行密咒、密法、男女雙修咒、密教手印的法會之時,再推托飾言不知這些是喇嘛教所行的外道法。因此,我們應導正這現行密教化的施食超度儀軌,使之回歸佛法清淨儀軌。

      三、佛法的施食超度原理

    地獄實有、鬼道實有,雖然一般人類肉眼看不到,要有天眼或陰眼者始可看見,然而佛語不虛:有情眾生造作善惡業,就須隨緣酬償善惡業果,而且往往在償還彼此糾纏的惡業報之前(償還債主果報時,通常須先彼此值遇才能兌現),須先領受惡道痛楚,而這可是比償債還重上無數倍17;譬如造了「十習因」的眾生,就由他的第八識如來藏依其惡因惡業所感招而出生於相應之地獄、鬼道、畜生道中,令他在其中受苦18。然而諸佛大慈大悲,不捨一切眾生,即使是造了五逆十惡、墮入惡道的有情,如來也都施設方便,亟思幫助他們早得出離。

     又,依照佛經的開示,鬼道中只有「入處餓鬼」這一趣可受施食,而地獄道眾生則皆無法憑藉施食而得受用;因此諸多惡業有情皆須仰賴在世親友為他們造作供佛、布施等功德,才能離開惡道(或蒙諸佛恩德放光救拔)。佛法施食及超度的原理告訴我們,施食前當先供養 如來,依 如來不可思議大威神力變食,令鬼趣有情得以飽食;然而施食的目的不在於只是解除餓鬼食不得也的苦厄,而是有其更進一步的重要意義:施食之時,應為他們說法,讓他們飽滿歡喜之後,得聞正理,知道應該歸依三寶並且懺悔自己的業障,從而脫出苦輪、往生善趣。這就是施食兼以超度的真正意義。

     (一)餓鬼道中只有「入處餓鬼」趣的餓鬼受用得到在世親人的施食

    依《雜阿含經》開示,三惡道眾生並非都能受用得到世間人的施食:生到地獄者即以地獄眾生之食而活命,若是生到畜生道、餓鬼道,就各以其道之食而活命;因此即使他們的在世親人施食給他們,他們也無法受用。餓鬼道中能夠受用在世親人施食(指一般的祭祀)的,只有一處名為「入處餓鬼」趣的眾生(同理,較遠的親族或認識的人、朋友,也必須是生到「入處餓鬼」趣,才能受用施食);然即使施食者沒有任何親人、遠親、知識者在「入處餓鬼」趣中,他還是有布施的功德 19。

    如此可知,施食不一定只有親緣眷屬方得受用,因此只要心量廣大,行施時總是有「入處餓鬼」趣的有情可得受食,即使他們與我們非親非故;而我們自身不但有此布施功德,更因為心行平等施的緣故,能讓我們道業日漸增長。這施食本是大乘菩薩法,不論造惡親族死後墮落哪一處惡道(地獄、畜生、餓鬼)、能否得食,只要學人以至誠心為作佛事、造諸福業,親人還是可以得蒙 如來不可思議慈悲大威神力攝受,得脫苦輪,何況供佛、祈請 如來神變,親眷必定飲食飽滿!

     (二)佛法的施食:先供養諸佛,後布施餓鬼

    1.《悲華經》:飲食衣服等,供養諸佛,下至餓鬼

    文殊師利菩薩說:菩薩們得到不可思議威儀三昧,於此三昧沒有任何染著貪愛,便依此三昧而得無礙神力,去到十方無量無邊阿僧祇的諸佛世界,供養現在住世諸佛世尊,以及諸聲聞、其餘眾生,並也布施餓鬼,為他們說法 20。

    這就是說,即使是具有不可思議三昧神通威德的大菩薩能以自力功德變食施捨餓鬼,也會先供養諸佛如來,藉此教導眾生應知仰敬諸如來、種諸善根;換句話說,除了自力施食之外,更應祈請 如來以廣大功德變現,施食有緣眾生;施食者更應方便為餓鬼說法,幫助他們心開意解,知所應捨、知所進趣,這樣才是圓滿的布施。

    能任運自在變食廣施的大菩薩,也有能力去到諸佛世界,也能見諸餓鬼並為他們說法。當知此一層次是高地菩薩方所能為,並非凡夫乃至八地以下一切賢聖菩薩的功德境界。(待續)

1《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施食補註〉:「瑜伽大興於唐之金剛智、大廣 智不空,二師能役使鬼神、移易山海,威神之力不可思議。數傳之後, 無能嗣之者,所存但施食一法而已。手結印、口誦呪、心作觀,三業 相應之謂瑜伽,其事非易易也。」《卍續藏》冊 104,頁 887,下 7-10。

2《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施食補註〉:「昨山中一方外僧,病已篤。是 晚,外正施食。謂看病者言:『有鬼挈我同出就食,辭不往。俄復來云: 「法師不誠,吾輩空返,必有以報之。」於是牽我臂偕行,眾持撓鉤套 索,云欲拽此法師下地。我大驚怖,失聲呼救,一時散去。』越數日 僧死。蓋未死前,已與諸鬼為伍矣!向非驚叫,臺上師危乎哉!不惟 是耳:一僧不誠,被鬼舁至河濵欲沈之;一僧失鎖衣篋,心存匙鑰, 諸鬼見飯上皆鐵片,遂不得食;一僧曬氈衣未收,值天雨,心念此衣, 諸鬼見飯上皆獸毛,遂不得食。各受顯報。又一人入冥,見黑房中有 僧數百,肌體瘦削、顏色憔悴,似憂苦不堪之狀。問之,則皆施食師 也。」《卍續藏》冊 104,頁 887,中 12-頁 888,上 5。 

3《禪林象器箋》卷 26:「按今制,禪僧衣褐,講僧衣紅,瑜伽僧衣葱白。 瑜伽,今應赴僧也。」《大藏經補編》冊 19,頁 706,上 9-10。 《沙彌律儀要略增註》卷 2:「凡學習經典須求理會,或諷誦或受持;若 為應赴則不應學。應赴者,謂彼執鐃鼓等從事,以應他赴請,名為應 赴。佛教中本無應赴之名,何有應赴之經?今言應赴道場經,是彼應 赴僧為人禮誦之經懺及水陸科文等。然經懺乃如來無上法寶,受持一 句一偈,則罪滅福生,永為菩提種子;而將貿世間財利,誠為可痛。 或有信心檀越請僧,欲求福以利存亡者,佛唯聽比丘說偈呪願,乃至 為諷一經,足以利彼,殊無應赴之事也。」《新纂卍續藏》冊 60,頁 254, 上 11-19。

4【禪門日誦】系收錄清代禪門日常諷誦之經、律、偈、儀文、咒等,以 及禪門諸師之法語、警策、問對、訓誨文等。版本有清‧道光十四年 (1834)刊本、光緒十二年(1886)鼓山(福建省)湧泉寺能成募刊本、光緒二十六年序刊本、浙江天童寺原本之金陵刻經處重刊本等。各種 版本之內容略有出入,但朝課之《大佛頂首楞嚴神咒》、《心經》、《回 向文》,與晚課之「南無蓮池海會佛菩薩」(三稱)、《佛說阿彌陀經》、 《蒙山施食》、《回向文》等,則內容相同。參見網址: https://www.easyatm.com.tw/wiki/%E7%A6%AA%E9%96%80%E6%97% A5%E8%AA%A6,擷取日期:2021 年 8 月 17 日。

5 李姿慧,〈蒙山施食研究─歷史發展與當代台灣的實踐〉,南華大學宗教 學研究所,2016 年 1 月,頁 43-44、73。

6 李姿慧,〈蒙山施食研究─歷史發展與當代台灣的實踐〉,頁 54。

7《蒙山施食念誦說法儀》:「夫真空湛寂,原無世界眾生,自性天然,奚 有果報諸法。只因才迷一念,則十界條分,長驅六塵,則萬境紛擾。」 [編案:原文雖非精確,此處乃依正理說明之。]

8 釋興慈編述,《蒙山施食念誦說法儀》,香港法喜蓮社印行,1992 年。 出處:善書圖書館,http://taolibrary.com/category/category67/c67014.htm# 擷取日期:2022 年 7 月 23 日

9 李姿慧,〈蒙山施食研究─歷史發展與當代台灣的實踐〉,頁 44。

10 李姿慧,〈蒙山施食研究─歷史發展與當代台灣的實踐〉,頁 96。

11 釋興慈編述,《蒙山施食念誦說法儀》,香港法喜蓮社印行,1992 年。 經查 CBETA《中華電子佛典》,此「重在戌亥二時」之說,載於蓮池祩 宏法師《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卍續藏》冊 104,頁 876,中 4)。然 而,不論蓮池法師此說是取自密續儀軌或其註釋、或是當時流行之說,密續及其註釋皆非真正佛法經典,「戌亥二時」之說更不合佛法常理。 

12 唐‧大覺撰《四分律行事鈔批》卷 13:「《毗羅三昧經》佛為慧法菩薩 說食時有四種:『旦,天食時;午,法食時;暮,畜食時;夜,鬼食 時。』後之二食多生疾病,其出家人應於前二,天食法食之時,故曰 時食。過午已後非二食之時故曰非時。」《卍續藏》冊 67,頁 1000, 下 8-11。

    唐‧法礪撰述《四分律疏》卷 4,《卍續藏》冊 65,頁 575,中 16-18。 

13《佛說佛名經》卷 11:「釋提桓因五衰相現,恐懼切心,歸誠三寶,死 相即滅,得延天年。」《大正藏》冊 14,頁 228,中 21-22。 

14 世親菩薩造,玄奘大師譯,《唯識二十論》:「河中膿滿故名膿河,如說 酥瓶其中酥滿。謂如餓鬼同業異熟,多身共集皆見膿河,非於此中定唯一見。等言顯示或見糞等,及見有情執持刀杖遮捍守護不令得食。 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多相續不定義成。」《大正藏》冊 31,頁 74, 下 21-26。

 15《佛說法滅盡經》:「佛告阿難:『吾涅槃後,法欲滅時,五逆濁世魔道 興盛,魔作沙門壞亂吾道,著俗衣裳,樂好袈裟、五色之服;飲酒、 噉肉、殺生、貪味;無有慈心,更相憎嫉。時有菩薩、辟支、羅漢, 精進修德,一切敬待,人所宗向;教化平等,憐貧念老,鞠育窮厄; 恒以經像令人奉事,作諸功德;志性恩善,不侵害人;損身濟物,不 自惜己,忍辱仁和。設有是人,眾魔比丘咸共嫉之,誹謗揚惡,擯黜 驅遣不令得住。』」《大正藏》冊 12,頁 1118,下 17-頁 1119,上 5。 《佛說法滅盡經》:「眾魔比丘命終之後,精神當墮無擇地獄五逆罪中, 餓鬼、畜生靡不經歷,恒河沙劫罪竟乃出,生在邊國無三寶處。」《大 正藏》冊 12,頁 1119,上 14-17。 《佛說阿難問事佛吉凶經》:「觀世惡人魔比丘輩,師不如師、弟子非如 弟子,但共為惡不念行道。沮壞善者,貪慕俗業,不計無常,積財自 喪,死墮惡趣餓鬼畜生,未甞有是相視若牛,於世何求念報佛恩?」 《大正藏》冊 14,頁 753,下 2-6。 《大般涅槃經》卷 7〈如來性品 第 4 之 4〉:「佛告迦葉:『我般涅槃七 百歲後,是魔波旬漸當沮壞我之正法。譬如獵師身服法衣,魔王波旬 亦復如是,作比丘像、比丘尼像、優婆塞像、優婆夷像,亦復化作須 陀洹身,乃至化作阿羅漢身,及佛色身。魔王以此有漏之形作無漏身, 壞我正法。』」《大正藏》冊 12,頁 402,下 25-頁 403,上 2。

16《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 9:「阿難當知:是 十種魔於末世時,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體,或自現形,皆言已 成正遍知覺;讚歎婬欲,破佛律儀;先惡魔師與魔弟子婬婬相傳,如 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則九生,多踰百世;令真修行總為魔眷,命終之 後必為魔民,失正遍知,墮無間獄。」《大正藏》冊 19,頁 151,中 1-6。

17 地獄極苦、壽量極長;餓鬼道長時飢渴難忍並且壽量達一萬五千歲;畜 生道除償債之苦,並且歷經多世才有機會脫離畜生道愚癡之苦。

18 十習因的內容及果報,請恭閱 平實導師,《楞嚴經講記》第十二輯,頁 172~第十三輯,頁 73,正智出版社(台北市),第十二輯 2011 年初版 二刷,第十三輯 2012 年初版三刷。

19《雜阿含經》卷 37:「時,有生聞梵志來詣佛所,……白佛言:『瞿曇! 我有親族,極所愛念,忽然命終,我為彼故,信心布施。云何?世尊! 彼得受不?』佛告婆羅門:『非一向得。若汝親族生地獄中者,得彼 地獄眾生食,以活其命,不得汝所信施飲食;若生畜生、餓鬼、人中 者,得彼人中飲食,不得汝所施者。婆羅門!餓鬼趣中有一處,名為 入處餓鬼,若汝親族生彼入處餓鬼中者,得汝施食。』婆羅門白佛: 『若我親族不生入處餓鬼趣中者,我信施,誰應食之?』佛告婆羅門: 『若汝所可為信施親族不生入處餓鬼趣者,要有餘親族知識生入處餓 鬼趣中者,得食之。』婆羅門白佛:『瞿曇!若我所為信施親族不生 入處餓鬼趣中,亦無更餘親族知識生入處餓鬼趣者,此信施食,誰當 食之?』佛告婆羅門:『設使所為施親族知識不生入處餓鬼趣中,復 無諸餘知識生餓鬼者,且信施而自得其福,彼施者所作信施,而彼施 者不失達嚫。』」《大正藏》冊 2,頁 272,中 9-28。 遵式慈雲《金園集》卷中〈施食正名〉:「唯其鬼黨,伺人廟食。」《卍 續藏》冊 101,頁 236,下 6。

 20 北涼‧曇無讖譯之《悲華經》卷 3〈諸菩薩本授記品 第 4 之 1〉:「『我 等不應噉是揣食,我今當持至於十方,供養諸佛及聲聞眾,并貧窮者; 有諸餓鬼受饑渴苦,其身熾然,當至其所而給足之;我等自應修行法 喜三昧之食。』作是念已,得菩薩三昧,其三昧名不可思議行。得是 三昧已,即得無閡神力,到於無量無邊世界現在佛所,供養諸佛及比 丘僧,給施貧窮,下至餓鬼;作是施已,因為說法,尋於食時,周旋 往返,還歸本土。衣服珍寶及所須物,供養諸佛,下至餓鬼,亦復如 是,然後自用。」《大正藏》冊 3,頁 187,上 28-中 9。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70期目次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