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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先秦以來,敬天祭祖、禳災祈福的觀念,塑造了華夏文化的一分風貌。隨著時代變遷,更進一步發展出齋醮法會,帶動法會疏文的供需文化,於唐朝盛極一時;當時密教密續施食法式亦陸續譯出,使得齋醮法會更加盛行,也發展出密教化的施食法事儀軌,並逐漸形成後來法會顯密難辨之濫觴。元、明盛行密教瑜伽法之後,密教對佛教界加速鯨吞蠶食,佛寺從早課、晚課到一切法會幾乎無一倖免地被密咒化的法會儀軌滲透。乃至民初以來,上從佛門四眾、下至一般民眾,對密教化的佛教法事亦習以為常;時至今日,佛教界仍有許多人誤以為密教為佛教的一支,更以密教儀軌為施行標竿。殊不知密教與佛教的本質涇渭分明:密教以男女雙修婬欲為根本,以不清淨的婬行來直接破壞佛教出家眾的清淨梵行。這原本隱諱於漢地一千多年的密宗房中術密技,在藏密喇嘛流亡世界各地之後,已不再被喇嘛們祕密守護,他們為了迎合歐美的性開放社會,公開宣告男女雙修是密教行者的必要修行。這既回頭證實了公元 8 世紀席捲印度的怛特羅佛教(密教)並非 世尊所傳的清淨佛教,也證實了密教與密續大有別於真正的佛教與佛經,因為其雙身法的教、理、行、證,都與三乘菩提的實證無關且相悖。 

    此一史實既已大白於天下,則令中國佛教回歸 如來諄諄教誨的清淨梵行與傳統人倫,就成了 21 世紀所有正信三寶、欲實證大乘菩提之佛弟子的首要目標;而在廓清真正佛教法義的同時,從各個面向檢視佛門科儀摻雜密教元素之始末也變得迫切。從「佛前大供」等法會的探討開始,新版的科儀芻議皆佐以文字說明修訂緣由,經正法大善知識 平實菩薩摩訶薩楷定之後,去除了原屬外道法的密宗喇嘛教(密教)之密咒、雙身咒、手印、種子字等,大眾已得辨明密教密續的不如理處,不再顯密不分,而所有好行婬穢的鬼神夜叉再無側身佛門之便,喇嘛教也無從繼續如同大水蛭般,附身在中國佛教各地寺院吸血,誘惑戒行不堅的佛弟子毀犯禁戒、蹈犯下墮三塗的惡業。此刻 平實菩薩摩訶薩振衰起敝的大願行,就如同當初 玄奘大師振興教法而令大唐禪法興盛直到宋朝共計數百年之久的大業一樣,這一期的大乘佛法復興,將得以持續鞏固數千年之久,因為藉由現代科技發達,網路無遠弗屆、交通往來便利等因緣,當可令大乘真諦更加廣傳,使世界各地有緣眾生皆得聞熏了義正法,這就是此時此刻大善知識 平實菩薩摩訶薩在此復興佛法的時代意義。

    本文即從施食科儀談起。施食課題本已在新版《佛前大供》說明過,何以在此又需再次提起呢?這是因為當今佛教寺院多不明就裡、照單全收清末民初的課誦儀本,將密教化的《蒙山施食》放入每日晚課中,但此《蒙山施食》的主架構是來自密教行者不空所譯的密續,本非佛法,且佛寺晚課本應與施食有別,所以須在此作一辨正。 

     不動法師撰製《蒙山施食》時雖然沒有在儀軌中明白宣示密教的四歸依,但他在編輯〈大懺悔文〉時(即〈八十八佛大懺悔文〉)則清楚地亮出了四歸依的底牌,揭露他從來不是真正佛教徒的事實,這亦可從當時人們稱呼他是「金剛上師」可得知一二,因為凡是具備密教金剛上師身分者,皆必受過密教男女雙修的婬欲灌頂洗禮,而不動法師正是來自當時已經全面密教化的印度;作為一個宗教師,他並不是人們所以為的佛教法師,而是密教金剛上師。再檢驗《蒙山施食》中的重要元素:唸咒、手印、種子字、觀想,皆來自密續,本質確實皆與佛法無關。此外,教界一般將蒙山分為大蒙山、小蒙山,並將小蒙山併同晚課一起進行,此等科儀也將在本文一併檢視與探討。

   「蒙山施食」既非真正的佛教施食法式,那麼就有必要探討 佛所教導的「施食」法究竟有哪些內涵。從佛經的開示中,我們得知施食的本質其實是為度化有情,是以各種食物布施幽冥眾生為藉緣,化導他們增長善根、歸依三寶,並超度他們往生人天善處或極樂世界。在真正的施食法會中,食物只是一個利樂眾生的方便以及過渡的媒介,藉因緣開示鬼眾供養 如來、歸命如來才是施食的根本核心,其主要內涵包含了供 佛、懺悔、歸依、誦經、念佛、勸願往生,共同形成了法會的真正主體。在這法會中的一切作意及所施行的儀軌,全都是仰仗如來的威神力,令參與法會者以供佛的功德,幫助惡道眾生造作福德,令他們得以憑藉這些福德而心開意解、發願歸依三寶,離開苦趣、得到解脫。既然施食是以勸請歸依、超度惡道眾生為意旨,應以正見為根本,啟建超度法會,迎請 諸佛如來救拔有情,方是真實饒益惡道眾生。如果持續不明就裡地將未盡如法的小蒙山儀軌併在晚課中,這在佛法正理及密教真相皆已大白於天下的現在,實在是一憾事。

    以此之故,《新蒙山‧悲仰施食》依佛經開示的救度方法作為法會主軸,力求真正體現佛教施食與供佛的真諦;又,施食並非儀軌重點,因此不應像《蒙山施食》著重在主法者持金剛杵、鈴,唸咒、打手印,誤認單以主法者唸咒等行儀就能救脫鬼道眾生。當知 大目連尊者以高地菩薩的證量,尚須以供養諸大阿羅漢的功德來救拔母親出離地獄,何況尚在第一大阿僧祇劫之外的凡夫僧,有何證德能以一己之力,唸著自己都不清楚是甚麼意思的咒語、打個手印就想超度惡道有情呢?是故施食法會應以歸敬十方法界諸佛如來為根本,供養 如來、祈請佛力加被變現,廣令法會有情皆得法食、妙食充滿。

    本文即依上述原則,架構《新蒙山‧悲仰施食》法會儀軌,將目前廣為流傳的《蒙山施食》中那些充斥了密續密咒、雙身咒、手印(及種子字)、觀想的外道儀軌全予剔除,另以吻合佛法的中文偈句作為法會主要內容。又,本會通常是在禪三時舉辦此一法會,這有其極為特殊而又重要的實質意義:當所有禪子帶著恭敬至誠心向諸如來懺悔業障,並以美食供佛,祈請佛力變食得令冤親債主歡喜受用、身心安樂,便得心開意解而與諸禪子們解冤釋結,乃至往生善處;如此,減少了大眾的遮障,禪子得以專心參禪用功,也減輕了主三和尚為諸禪子承擔業障的辛苦。今以此新訂法會之佛法儀軌面世,雖已儘量引用經典、考證典故,然以筆者才疏學淺之故,實未能臻於至善,謹以此拋磚引玉以俟賢能。阿彌陀佛!

      二、從歷史文獻釐清《蒙山施食》並非真正佛法科儀

    先秦形成的敬天祭祖、禳災祈福,為華夏文化帶來有形的具體儀式,與人們生活密不可分。施食法事先有唐朝實叉難陀譯出,後有不空等人相繼投入翻譯密教密續,更帶動齋醮法會(佐以施食)的盛行;隨著密教法義滲入佛教,其巫術萬能式的思惟不但逐漸籠罩了世人,也讓密教化的施食法事逐漸發展成大量的宗教供需及世俗商品化。於此同時,密教法的盛行也帶來了僧人浮濫、蠹耗稅役的國家社會問題,遂有唐朝末年的唐武宗李炎「會昌毀佛」(公元 842–846 年)及五代末年的後周世宗柴榮「顯德毀佛」(公元 955–959 年)的大規模篩汰沙門之舉;表相上是佛教僧人受到淘汰,實際所淘汰的是密法與密教行者。而根據學者的研究,可知此類密教的施食儀軌,也只剩下一點餘緒 1 ;然影響所及,佛教的法器與典籍亦多所散佚。 

    後來宋朝建國,許多佛門科儀隨之創定或重建而大興,《蒙山施食》的編纂與流行便是其一。下文探討佛法施食的原理、正確方法、佛經本意時,也會論述宋朝真正佛門法師依正法撰製科儀的初衷,最後歸結到《新蒙山‧悲仰施食》的法界真實理。

     (一) 宋朝密教梵僧不動法師—《蒙山施食》的編纂者

    唐朝中期大約是公元 8 世紀末,當時的天竺已是密教的天下;不動法師出世時,相當於中國的宋朝,當時天竺已經密教化兩百多年,然佛法遺蔭猶在,所以不動法師也涉獵過佛法,他的來歷與事蹟,見載於《大懺悔文略解》2〈宋西夏護國仁王寺金剛法師不動集〉、《新續高僧傳》3 〈宋西夏護國仁王寺沙門釋不動傳〉。

    1. 不動法師其人其事

    不動法師是天竺人,依密教出家,遍遊五天竺,後到西夏國(公元 1038–1227 年)的護國仁王寺翻譯密續,再到中國。由於他專弘瑜伽五部(佛部、金剛部、寶生部、蓮華部、羯磨部)中的金剛部,因此稱為金剛法師—他的梵名音譯全文是「阿閃撇幹資羅」,漢文義譯「不動金剛」,即「金剛上師」,此是受過密教灌頂者才能被授稱的封號(意即只有受過密教男女雙修灌頂的行者才能獲封此一密教稱號);由於中國漢地習慣尊稱出家人「法師、禪師、師父」,於是大家稱他為「不動法師」。 

    不動法師以唐朝不空4 漢譯的《佛說三十五佛名禮懺文》5 為藍本,前增五十三佛,後補普賢十大願偈,成為一百零八拜的〈大懺悔文〉6 ,寓斷除一百零八煩惱之意。不動法師後來遷至四川蒙山,重譯且編定唐朝密教梵僧所譯的「瑜伽施食儀軌」,7 名為「燄口施食」,又(取其中部分儀軌)編製成小施食,此儀軌便依所在地命名為「蒙山法」、「蒙山施食」,後被諸方叢林納入課誦。又,不動法師以甘露法食超度孤魂,因此又名「甘露法師」。

      2. 辨正不動法師之密教外道法

   (1)密教四歸依—牴觸十方諸佛之三歸依

    不動法師編纂的〈大懺悔文〉,是先稱誦「歸依金剛上師」,才歸依佛教三寶; 8 這作法嚴重違犯了佛教的清淨三歸依。他在《瑜伽集要燄口施食儀》也是以「歸依金剛上師、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9 、「誓願歸依金剛上師、三寶」10、「上師、三寶哀納受」 11 等來體現密教的四歸依。他將密教金剛上師列在佛教三寶之前,是依據密續的虛妄想—由「金剛上師」統御主宰佛教的諸佛如來,如密續《金剛頂經》所述。 

    不動法師既然宣揚四歸依,也必然親受四歸依,這正是他並未清淨歸依佛法僧三寶的明證;既然他本非佛弟子而是外道信徒,連帶他所制定的法會儀軌也成為外道法,如此一來,所有參與施食法會的大眾都作了外道的四歸依,造作了這不善因,未來可能接受密法而成為密教行者。以往大眾被蒙在鼓裡,不知這些密教化儀軌的底細,便無根本作意上的違犯;然而若在知其底細之後,仍執意施行密教化的法事儀軌、領受密教的四歸依,即成根本有墮,已失去三歸依戒體,非佛弟子。

      (2)密教三昧耶戒—牴觸十方諸佛之清淨佛戒

    不動法師大量引用唐朝不空所譯密續而編纂了《瑜伽集要燄口施食儀》,他同時將密教的「灌頂三昧耶」置入儀軌中,而這「灌頂三昧耶」實際上就是不空所譯《大樂金剛不空真實三昧耶經般若波羅蜜多理趣釋》中所直說的「密意說二根交會」 12—所謂密宗之密意是指男女二根和合雙修的祕密法(房中術),正因為這「見不得人」,故稱為「密意」。

    密教行者以密教三昧耶戒取代真正清淨佛戒,明目張膽在儀軌中傳授外道的「三昧耶戒」,使法會變成了密教外道壇場(又稱「三昧耶壇」),凡參加法會者都在不知不覺中受了外道戒,此皆非 如來傳授的清淨佛戒,皆嚴重違背諸佛教誨的清淨梵行。

      (3)密教婬欲灌頂金剛上師—非諸佛世界的清淨上師

    不動法師造的《瑜伽集要燄口施食儀》,主要是依據不空所譯密續《瑜伽集要救阿難陀羅尼焰口軌儀經》偽造佛說的規範:施食主法者須從瑜伽(密教)阿闍梨(上師)受過密教三昧(耶)戒,入大曼拏羅(曼荼羅)壇場受過(男女雙修)灌頂,成就其金剛上師位後,方可在世間主持施食法會。且密續更主張:若不具上述資格卻主持施食,必定招來殃咎,且成就盜法罪,而他主持的施食也必不具任何功效。13

    若以密教此謬理來檢視佛世以來廣布各地、乃至中國漢地的一切僧人,他們既未受學密教瑜伽法、不曾從學密教上師、未得密教三昧耶戒,自非密教上師阿闍梨,不但無一僧人有主持密教施食的資格,而且凡是不具格但卻已主持施食法會的僧人,全都犯了密教所施設的盜法罪,則中國漢地寺院大眾晚課兼行施食,豈非一切主持僧眾皆成就了密教所說的盜法罪?然 釋迦牟尼佛已經圓滿一切種智、智慧無量而不可思議,已知已證一切利益眾生之法,且已毫無吝惜地教授四眾弟子。佛子豈有擱置 如來的真實法教,昧於施食的真實義,反而盲信後起之外道法(密教法)方是施食根本,去成就上述盜法罪、墮不如意處之理?

    當我們願意依佛法如理思惟時,便能看清密教不可說的隱密動機,那便是他們自知所行的密教施食軌範違背佛制,又恐怕無法誑惑眾生,因此便自行施設戒法、捏造罪過來恫嚇大眾,以外道法讓一切行施食法的僧人皆墮密教魔穴中。

    又,不動法師所謂的密教甘露其實是不淨法,這真正意思是指「密教佛」與「明妃」(實體明妃、佛母)「二根交會」流出的乳白色淫液(密教〈乳海真言〉即此之謂也)。這是十方法界 諸佛如來都教誡眾生應擯棄的染污法,卻被密教拿來當作甘露法食,這表示密教主持施食者皆是怛特羅密教的傳習者、皆是男女婬欲灌頂上師,從來都不是真正的佛教上師。

     (二) 明朝蓮池法師收錄《蒙山施食儀》

    中國歷史上,元明清是密宗瑜伽法(喇嘛教諸法)盛行的天下;其中,元代君主依其蒙古信仰,以密宗瑜伽法為宗,本無可厚非。明太祖朱元璋登基之後,為了避免重蹈元朝舉國上 下婬亂荒誕之覆轍,多次頒布敕令以澄清顯密之別,杜絕不法;他又頒布官方儀軌通令天下,凡是僧人考校給牒乃至主持法會,皆須依據儀軌範本。然而儀軌的制定者受到時代限制的緣故,無力辨明密宗瑜伽喇嘛法本非佛法,反而大量置入密咒、雙身咒等密教法,此一現象一路延續到清朝,勢不可挽。此處便以明朝蓮池祩宏法師(公元 1535–1615 年)的《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為例:

      1. 蓮池祩宏法師撰《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

    由於明初提倡瑜伽密教儀軌範本,到了蓮池祩宏法師時,以其德高佛門之故,便受當時信士之請,重新勘定有關瑜伽密教之儀軌。14 當時外在環境盛行密教瑜伽法及其儀軌,大眾習於有相法,既不明白密宗喇嘛教的底細,也不知喇嘛所傳的是婬欲法;蓮池法師受限於大環境,在重勘時仍舊依循了密續等內容,唯是去除上述須從密教金剛上師受密教灌頂三昧耶戒等法;思其苦衷,乃在豁免一般未受三昧耶戒、不具「密教金剛上師」資格的僧眾,令他們免於無資格施食的問題。 蓮池法師隨於當時的環境而將不動法師的《蒙山施食儀》收入《雲棲法彙》,成為當時儀軌之指引,從此之後,《蒙山施食》更加廣為流傳,直至今日。

      2. 簡別蓮池祩宏法師之轉圜瑜伽密法

   (1)密教四歸依

    蓮池祩宏法師重勘時,照樣列出了「上師、三寶」,此即密教四歸依—將金剛上師僭居於三寶之首;這是以四歸依來破壞佛門清淨三歸依。但當時是密教文獻流通不廣、大眾普遍不知密教底細的年代,蓮池法師雖有可能覺得不妥,但可能也不解密續的內涵,擔心擅改文字會蹈犯謗法的罪過,於是他選擇套用佛法經論,依文解義加以轉圜—他將密教四歸依之首的「金剛上師」說為「實相法」15,試圖改變文字表面的意思;此雖立意良善,但仍嚴重違背清淨三歸—沒有任何一「法」可置於「佛」之前故。當知要先「歸依佛」,才有「歸依法」,如何能混淆次第、違背佛制及正理? 

     且「密教金剛上師等於實相法」之說不免顢頇籠統,既已有明確的歸依「佛、法、僧」三寶,「法」寶即是「實相法」,而佛教中的「上師」應為「僧寶」所攝,何必更以「僧(金剛上師)=法(實相法)」來轉圜呢?且,密教金剛上師能具「僧」格者難得其人,又從來昧於實相法,有何資格可說他們理解「實相法」,甚而可等於「實相法」呢?

    任何證得實相法的僧人,不論這僧人是地位多高的上師,他必定還是從佛聞法、依佛語修行的「僧」,即使親證實相了,也絕對沒有上於「佛」之理;當知沒有任何一「僧」得僭越居於「佛」前,故歸依三寶之「歸依僧」必在「歸依佛、歸依法」之後;如何可以「金剛上師」「僧」僭越「諸佛」來作為歸依之首呢?而縱使有一密教「金剛上師」懂得懺悔、修學真正佛法,經由三大無數劫修證圓滿而成佛後,屆時他還是屬於「佛」,而「歸依佛」即是歸依一切佛,佛佛道同、諸佛平等故,自然不會有特別一「金剛上師佛」的證量在「諸佛如來」之上,能於「歸依佛」之前而僭稱「歸依金剛上師佛」;也更不會有還在因地「僧」位的「金剛上師」能僭越在「諸佛如來」之前,而可於「歸依佛」之上僭稱「歸依金剛上師(僧)」。如是辨明密教四歸依是不折不扣的外道法,雖含有三歸依的表象,實質是在破壞學人歸依佛教三寶,而令轉去歸依外道。

    真正的實相法是第八識如來藏,祂法爾如是,雖非諸佛所創,但如果沒有諸佛闡發顯明此實相法,無一眾生可知可覺此真實法,世世皆因無明而被自心含藏的染污種子以及業種的勢力牽引,而不斷輪迴六道、造生死業。因此,眾生要出離苦趣、究竟解脫,必須以歸依佛為首要。 

    且,密教法的修行實是外道法,彼等以為藉著男女雙修,可將覺知心修到一心不亂、有大力能,乃至成為宇宙大主宰,主宰十方一切有情。基於此一外道主宰思想之故,尊中之尊的諸佛如來也成為他們所妄想要主宰的對象,所以他們必定是將密教男女婬欲灌頂的金剛上師僭置於佛教三寶之上。且密教中「金剛」即寓意男根,「蓮花」寓意女根,標示了三界之婬欲法,本非梵行。上述事實,在密教內部資料及書籍譯成歐美語言流通於世的今日,已經大白於天下。既然如此,佛弟 子實在都不應該再持誦四歸依,實在都應該避免明知故犯的過失,實在都應該遠離未來被轉易成為密教行者的惡因,如此方是有智之人。

   (2)密教法器與真言之性暗示

    蓮池祩宏法師的《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列出了「鈴杵真言」、「遣魔真言」、「變空印」16、「字種放光(成蓮花)」等密法,這同樣顯示出他未能辨明密法的窘境。以「金剛杵、鈴」17為例,此是密教以物象形,象徵男女性器官,用以召喚沉迷婬欲的鬼神,並教導弟子與女眾行婬、雙修灌頂。蓮池法師則行文為之轉圜,說金剛「鈴、杵」表示「大我、五智」,這顯示他或是受限於時代,或是被密教的密法及喇嘛們嚴重籠罩,而無力簡別其本質為外道法。

    又如遣魔 18 ,凡是密教造壇結界時不被允許入內的鬼神,都是密教意欲除之而後快的「魔」,絕非蓮池法師在文中所轉圜的境界魔、五魔等。而佛法中所說的魔,主要是指心串習染污法之後,染污種子遇緣現行的狀態—貪染、執著、驕慢等(若是菩薩行者,更須遠離不修善根、貪著三昧韻味、執著於善知識、不知菩提正法等雜染心)19 ;必須透過三乘菩提的實修,「先以定動,後以智拔」,方能汰除這些染污心所的勢力。密宗教導學人觀想種子字發光、發焰,此反落入意識妄想心行之中,且種子字既是妄想的色相之法即是假法,即與實證佛法實相無相毫無相關;且此中無「定、慧」可言,既非以「定」暫伏、又非以「慧」斷除,何來遣除眾魔(染污心)之理?

    如其陳述種子字放光成六色蓮花 20 ,有「六天母……窈窕 美貌,展左(膝)跪右(膝)而(手)作舞勢」,此處所謂「窈窕美貌」者,即是唐卡常見的豐胸、細腰、翹臀的空行母,是專為密教瑜伽士提供性服務的夜叉等眾。對比佛經凡是提及女子、天女時,必定從其莊嚴相而形容之為「嚴麗、嚴女、嚴飾、端嚴」,明白標示莊嚴之意。如是兩相對照,立見天壤之別。

    承上,密教擅以轉語籠罩世人,並非今日才如此,而是 蓮池法師所處的明朝就已經如此了。然隨著流亡世界各地的喇嘛上師都將「男女雙修就是密教修行的根本」對歐美人士直言不諱,並公開於書籍中詳述之;密教的重要典籍也已公諸於世,這些密法再也無法成功籠罩所有人。當今之世如果還有佛弟子願意被密教轉語籠罩,就是 如來所訶責的愚癡人。 (待續)
1.夏廣興,《密教傳持與唐代社會》,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年,頁 39。轉 引自:李姿慧,〈蒙山施食研究─歷史發展與當代台灣的實踐〉,南華大 學宗教學研究所,2016 年 1 月,頁 34。 

2 清朝(公元 1644–1911 年)比丘書玉,撰於康熙 48 年(公元 1709 年)。

3 喻謙,修於癸亥年(公元 1923 年),輯自北宋至清末之英耆高德。

4 不空法師(Amoghavajra),北天竺人,公元 705–774 年。

5《佛說三十五佛名禮懺文》(出烏波離所問經),《大正藏》冊 12,頁 42, 下 14-頁 43,中 6。

6《大懺悔文略解》卷上〈禮佛大懺悔文〉,《嘉興藏》冊 30,頁 917,下 1。

7 傳記原文說不動法師依據的是唐朝金剛智法師(Vajrabodhi)所譯的密續「瑜伽施食儀軌」,然而查 CBETA《中華電子佛典》,金剛智的譯經中未見有名為「施食儀」者;推斷或有可能是金剛智譯出的「瑜伽施食儀軌」並未流傳,或也有可能是《大懺悔文略解》的作者書玉比丘將不空誤植為金剛智。《中華電子佛典》所收錄的不空譯出、不動重集的《瑜伽集要燄口施食儀》,應極可能近似上述的金剛智譯出、不動重譯的瑜伽施食儀軌。

    不動法師編纂的〈大懺悔文〉,是先稱誦「歸依金剛上師」,才歸依佛教三寶; 8 這作法嚴重違犯了佛教的清淨三歸依。他在《瑜伽集要燄口施食儀》也是以「歸依金剛上師、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9 、「誓願歸依金剛上師、三寶」10、「上師、 三寶哀納受」 11 等來體現密教的四歸依。他將密教金剛上師列在佛教三寶之前,是依據密續的虛妄想—由「金剛上師」統御主宰佛教的諸佛如來,如密續《金剛頂經》所述。

    不動法師既然宣揚四歸依,也必然親受四歸依,這正是他並未清淨歸依佛法僧三寶的明證;既然他本非佛弟子而是外道信徒,連帶他所制定的法會儀軌也成為外道法,如此一來,所有參與施食法會的大眾都作了外道的四歸依,造作了這不善因,未來可能接受密法而成為密教行者。以往大眾被蒙在鼓裡,不知這些密教化儀軌的底細,便無根本作意上的違犯;然而若在知其底細之後,仍執意施行密教化的法事儀軌、領受密教的四歸依,即成根本有墮,已失去三歸依戒體,非佛弟子。 

8《大懺悔文略解》卷 1:「〈禮佛大懺悔文〉……南無皈依金剛上師。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嘉興藏》冊 30,頁 917,下 1-5。

9《瑜伽集要燄口施食儀》:「眾等發廣大心。歸依金剛上師,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嘉興藏》冊 19,頁 205,上 14-15。

10《瑜伽集要燄口施食儀》:「我(某甲)及法界一切有情,從今為始乃至未證菩提之間,誓願歸依金剛上師、三寶。」《嘉興藏》冊 19,頁 202, 上 17-18。

11《瑜伽集要燄口施食儀》:「上師三寶哀納受。」《嘉興藏》冊 19,頁 207, 中 14。

12 《大樂金剛不空真實三昧耶經般若波羅蜜多理趣釋》卷下:「以自金剛與彼蓮華,二禮和合成為定慧。是故瑜伽廣品中,密意說二根交會。」《大正藏》冊 19,頁 612,中 13-14。 

13 《瑜伽集要救阿難陀羅尼焰口軌儀經》:「佛告阿難:若欲受持施食之法,須依瑜伽甚深三昧阿闍梨法。若樂修行者,應從瑜伽阿闍梨學,發無上大菩提心,受三昧戒、入大曼拏羅得灌頂者,然許受之。受 大毘盧遮那如來五智灌頂,紹阿闍梨位,方可傳教也;若不爾者,遞不相許,設爾修行,自招殃咎,成盜法罪,終無功効。若受灌頂,依於師教,修習瑜伽威儀法式,善能分別了達法相,故名三藏阿闍梨,方得傳斯教也。」《大正藏》冊 21,頁 469,下 16-25。

 14「《蓮池大師全集‧諸經日誦》〈瑜伽集要施食儀軌序文〉中,開宗明義揭示瑜伽施食法,最初只有佛陀教示阿難陀羅尼法一章而已,教其念誦變食真言二十一遍;但日漸增加,當時坊間流通著多本瑜伽施食法,更附有藏經以外所集之瑜伽施食法,眾多而且重複,完全失去古來所流傳施食法之意旨。有鑑於此,雲棲祩宏乃依瑜伽集要,而重加參定,再輔以《施食補註》,……。」出處:李姿慧,《蒙山施食研究─ 歷史發展與當代台灣的實踐》,南華大學宗教學研究所,2016 年 1 月,頁 55。

15《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誓皈上師三寶者,正顯其發心廣大、最勝無上也。金剛上師居於三寶之首,以佛所師之法故。如大智度論云:諸佛以實相為諸法,依此實相,發心修行,方成菩提;若不以此為師,皆是天魔波旬。報恩云:佛以法為師。般若云:我初成道,觀誰可敬可讚,無過於法,皆能成度一切凡聖故。所以上師即法也。金剛者,喻實相也。取堅利不變之義。所以華嚴文殊云:所從來國,謂金色世界等;所師之佛,謂不動智如來等。金色世界,即喻實相也。不動智,即根本智也,即是金剛上師居首者。此之謂也。」《卍續藏》冊 104,頁 843,上 9-18。

16《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誦(變空)真言時,觀一白色㰠字,飛在食器上,使其頓空,極令清淨,如火燎枯草,滅盡無有餘。於其空處,應觀三箇金色([口*(隆-一)])字,變成七寶鉢盂。盂中有白色唵字,流出勝妙飲食,皆乳酪醍醐及麫蜜等淨味。默念唵啞吽二十一徧,加持極令廣大。」《卍續藏》冊 104,頁 860,上 12-16。

17《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鈴杵真言〉。鈴者……表大我焉,謂此我非同凡夫情計之我,乃法身中常樂我淨真常寂滅之我。涅槃經云,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即是我義。如鈴相似,虗而能應,感而遂通,稱適佛心,悅豫羣機,故鈴談慈。……杵者示威義,又表五智,轉拳向外,以示眾生也。表五智者,以智能摧滅煩惱降伏魔軍故。」《卍續藏》冊 104,頁 841,下 2-8。

18《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譴魔真言〉……初遣魔,從印上赤色吽字出光,遣境界魔,即違順等境魔。次遣魔者,從印上四度吽字出火光,作搖扇勢,而遣諸魔,即天魔、睡魔、病魔、死魔、煩惱陰魔等。三遣魔者,從印上十度赤色吽字出金剛樐煽空,令魔遠離;……。所以初印者,表遣我執也,以麤易斷故。次印者,表遣法執也,以細難除故。二執從遣,便證二空,名曰俱空。若住此空,名為理礙;故空亦空,名遣俱空,即當第三印也。」《卍續藏》冊 104,頁 851,下 11- 頁 852,上 10。

19《大方廣佛華嚴經》卷 42〈離世間品第 33 之 7〉:「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何等為十?所謂:五陰魔,貪著五陰故;煩惱魔,煩惱染故;業魔,能障礙故;心魔,自憍慢故;死魔,離受生故;天魔,起憍慢放逸故;失善根魔,心不悔故;三昧魔,味著故;善知識魔,於彼生著心故;不知菩提正法魔,不能出生諸大願故。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魔;應作方便,速遠離之。」《大正藏》冊 9,頁 663,上 6-13。

20《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此從心間ม哩字種放光,出生六箇吽字,各具一色:花淡紅色,表布施……;香黃色,表持戒……;燈紅赤色,表忍辱,轉瞋恚火成大光明;塗白色,表精進……;果紅黃色,表禪定,成就佛果;樂青綠色,表智慧……。此六天母,皆以六波羅密為體,一面四臂,上二手各持一供,下二手輪相交,窈窕美貌,展左跪右而作舞勢,……。」《卍續藏》冊 108,頁 858,下 10-17。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69期目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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