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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節 苦聖諦

    為何需要理解三苦、八苦?若是對三苦、八苦的內涵不能具足及如實理解,則不能接受八苦及三苦所說的苦果及苦證,不但對三界中的各種我所的存在,無法知其為苦,則於聲聞解脫果的實證無緣。若對三界中的各種不同自我的存在,仍然會有執著,即是無法了知及無法接受諸行無常故苦的愚人,因此即無法實證苦聖諦的內涵,無法與苦聖諦相應而不能發起遠離三苦八苦之定心,則苦聖諦的觀行及實修即無法成就,聲聞涅槃的取證也就無法成功。以此緣故,必須說明三苦、八苦之內涵,想要取證聲聞涅槃的人也必須實修苦聖諦,依於如實理解、如實修行而且心得決定,因此改變了身口意行以後才能說是如實取證苦聖諦。

    苦之內涵:八苦、三苦。八苦者,謂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會、愛別離、五陰熾盛。人之出生,先受處胎之苦,後受出胎時被擠壓之苦乃至悶絕,是名生苦。有生即有老,老是一切人間有情所不能免者,老時色身漸壞,行動不易,種種失常,不可愛樂,故說老即是苦。有生有命即必有病,乃是人間常法,是故病人受諸痛苦,難可悅意,故名為苦。有生、有老,即必然有死;死為世人之所不愛,人人厭之;尤以惡人之死,猶如生脫龜殼一般痛苦,決定不可愛樂;即使善人也都不樂意死,很想要長壽不死,所以死即是苦。生、老、病、死是人生四大痛苦,但生活在人間依舊仍有三種痛苦,是說活在人間之時,求種種世間有為法,想要過得順遂或安逸,往往求不可得,因此活得不如意或活得很痛苦,即是求不得之苦。活在人間,總是會有不想遇見之人,不得不與怨家或厭惡之人共同生活在一起;若是無法避免而必須常常遇見時,心中即有痛苦,即是怨憎會之痛苦。反過來說,若是親愛的家人、好友、長輩、師長有朝一日或死、或者遠行,捨離吾人而去,心中亦不免痛苦,是名愛別離苦。綜觀如是七種苦,都因為五陰熾盛的緣故,才會有世世受生於人間具足五陰,於是難免會有上面這七種苦,即是五陰熾盛苦;再從另一方面來說,學佛之後認知五陰是生死輪迴痛苦之根由,想要滅除五陰而不可得,縱使滅除身見了,也往往不能當世出離三界生死苦,都因為無量劫來熏習人間諸法而對自己的五陰有著深重執著的緣故,所以五陰熾盛是一切想要證涅槃而得解脫之修道人的最大痛苦。以上略說八苦,詳細內涵,請自己深入思惟,亦可蒐尋一般善知識之細說,此處不作詳述。

    三苦者,謂苦苦、壞苦、行苦。苦苦者,是說世間各種苦的本身即是苦,譬如出生時受到壓擠的色身痛苦,撞傷、割傷、腐蝕物所傷時的痛苦,或如吃到極苦之物亦是苦,依此類推,這些事物本身即是痛苦,名為苦苦。壞苦,是說世間一切法最終都會毀壞,沒有不壞之事物,是故會壞之法即會令人於壞滅時產生痛苦,如是必壞之事即是不離壞苦。行苦者較難體會,但行苦函蓋一切有為法——不論是無漏有為法或有漏有為法。即使正在享受人間最樂之事時,已是處在行苦之中;意謂樂事正在享受之時就已經開始了變異毀壞的運行過程;是故,最後終必過去而消失樂受,最後終必毀壞而變滅。凡是在快樂之事生起之時,已經開始諸行無常變異的過程,直到最後毀壞而變滅;所以行苦是在一切樂受、苦受、捨受的過程中都一直存在著,永遠不曾也不會中止,也就是一切法無常之意,一切法存在及運行過程都不離行苦。 

    行苦即是顯現無常的道理,關於無常,若僅略說或僅聽聞、閱讀,行者往往忽略而不能親自實地觀行,於是成為知識而不是自己親自觀修苦聖諦;是故應親自廣為觀察,乃至擴及欲界天、色界天、無色界天,都要廣為觀察八苦、三苦等事。並且在親自現前觀察之後,要能忍;也就是要能接受這八苦或三苦中的每一種苦都確實是苦,才是真的實證苦聖諦。若只是知道而心中仍然對其中的某一種苦認為不是苦,即是沒有生忍,即沒有苦聖諦忍,就是沒有實證苦聖諦。至於人間的行苦,主要為六識無常、內六塵無常、六根無常、六入無常,這些都是求證涅槃而求解脫的行者所應親自深入觀行的內容,故於此處不作細說。若欲深入瞭解四聖諦內涵者,請詳閱拙著《阿含正義》諸輯,此不贅述。

    凡欲證得無我境界而證涅槃,解脫於欲界生死乃至解脫於無色界生死者,都應親自深入觀行;所謂無我,是說十二處、十八界合為五陰人我,但五陰無常故無我。十二處是六根與六塵,十八界則是十二處加上六識。意思是說,五陰是由十二處、十八界組成,才能有六入而生活於人間;欲界中如是,色界、無色界中亦復如是,只是十八界或五陰的內容有或多或少的差別而已。但十二處有生而必有滅,是無常之法,不得常住,無常故苦;終必毀壞而歸於空,空故無我;無常、無我則不是真正的自我,不可愛樂與執著,應當求證不生不滅的涅槃,先解脫於欲界生死,乃至解脫於無色界生死而不再輪迴,永遠脫離八苦、三苦的痛苦與煩惱;是故五陰無我、十二處無我、十八界無我、六入無我;唯有涅槃常住不壞,是求出生死苦惱的聲聞行者究竟歸依處。

    聲聞行者的最終目標是實證無餘涅槃,知苦則是實證涅槃的大前提;若不知人間之苦何在,若不知欲界天、色界天、無色界天諸苦的存在,即無求出三界生死苦的動機,即不會有遠離五欲、努力修行求出色界、無色界而證涅槃的動力。所以實地觀行苦聖諦,具足實證苦聖諦,是每一位求證聲聞涅槃的人,都必須自己實地觀行的首要內涵,絕對不是閱讀或聽聞以後就算已經實證苦聖諦了。以上是極簡略說明苦聖諦,詳細內涵請閱讀《阿含正義》及諸善知識的說法,然後自行深入觀察,方能產生厭離欲界乃至無色界之作意,隨後所應觀行之斷集道理,方能深細修之,實證苦集諦。

    第三節 苦集聖諦

    斷集之時,首先應斷的集就是惡見,所以惡見之集應知、應斷。惡見是障礙一切人出離三界生死苦的主因,是障礙一切人實證涅槃的最根本見解;如是見解阻絕一切人實證涅槃,令人永生永世輪迴生死乃至沈墜三惡道中,本質屬惡,故名惡見。由是緣故,惡見的集應該立即斷滅。若想求證涅槃而得解脫生死苦,卻不想遠離惡見,是愚癡人;想要求證涅槃出離生死苦,卻對救護大眾遠離惡見而破斥惡見的善知識,加以虛妄地評判,即是口說想要求證涅槃而對真正的涅槃法加以抵制的人,名為人間最深重無明的愚癡人,是人名為具足惡見者。這是因為善知識破斥惡見的行為,是在幫助他滅除惡見,他卻因為對凡夫師父的情執而極力否定正在幫他斷除惡見的善知識,正是恩將仇報的世間愚行,也是正在努力聚集和鞏固惡見的愚行,永遠無法遠離惡見,此世乃至未來多世都將求證涅槃而遙遙無期,因為他的惡見及惡業種子尚未滅除;乃至由於毀謗善知識義行的緣故,成就惡業,不免要被惡業拘繫而下墮惡道,乃竟高談闊論而欲斷除惡見及證涅槃,實乃無義之談。

    惡見(五利使)集,經中說為「應斷知」;具足知、詳知惡見故,得斷三縛結、證初果(斷三縛結之內容詳見拙著《阿含正 義》諸輯中說,此處不復重贅),是故斷除惡見之集,實乃一切求證涅槃之人首要之務。對於惡見應如實斷除,斷除之後應確實檢查是否真的已斷;若已斷除,自我檢查之後已如實知,名為「已斷知」。

    惡見又名五利使,惡見的內涵是五種不正確的見解,由此五種不正確見解而產生了結使,成就了繫縛眾生流轉於三界中的動能,其見邪惡故名惡見。又因為這五種邪見容易斷除,不像我執與我所執難以斷除,故說這五個結使容易斷除而稱為利,即合稱為五利使。惡見五利使的內涵如下: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這五種邪惡之見解合名惡見,是一切求證聲聞涅槃而求解脫生死的人,於入道之時所應立即斷除的。乃至修菩薩道的人,雖然並非求證聲聞有餘、無餘涅槃,也同樣必須盡速斷除;因為這五種邪惡見解,會障礙菩薩道的修行者難以破除無始無明;若不盡速將此惡見斷除,永遠無法實證金剛心如來藏,即永遠不可能證得菩薩所應證的本來自性清淨涅槃。

    至於惡見等五利使的內涵,於此書中亦不作解釋,欲詳細瞭解之聲聞解脫道及菩薩道行者,請直接閱讀拙著《阿含正義》及諸善知識論著即知。本書中所說為涅槃實證之原理,為免增加篇幅,是故此處僅作五利使惡見之提示,欲令大眾悉知修證聲聞涅槃者所應觀行及斷除之急務,自行斷除,速得入道。

    惡見斷除以後,必能生起聲聞解脫道的見地,即是聲聞初果人。此時已經熟知解脫之道不是在修集種種有為法(例如神通等)功德,而是在了知五陰、十二處、十八界、六入的虛妄,然後開始一一滅除自己對這些法的執著或貪愛;接著就是三界愛的「集」應該趕快修斷,這已是聲聞修道位中的事了,此時開始就是要趕快滅除對於三界諸法的「集」。然而想要滅除對三界諸法的「集」,避免繼續蒐集後有的種子一定要有方法,即是道聖諦所說的八正道;而修習八正道之前,心中往往還有一些疑問,就是:修滅我見、我所執、我執等煩惱以後滅了自己,究竟是什麼境界?因此得要在實修八正道之前,先瞭解滅聖諦。但是實修苦滅聖諦及道聖諦之前,必須先瞭解人類對三界的「集」究竟有哪些內涵,才能在實際上具足觀修滅聖諦與道聖諦;若是對三界諸法的「集」不能全部瞭解而有遺漏時,修習苦滅聖諦及道聖諦時將會有所遺漏,欲求證的涅槃即不能實證,所求的解脫即不能達成。以此緣故,對於三界諸法的「集」,應該詳細如實瞭解而全部知悉以後,才能達成苦滅聖諦及道聖諦的實修,這就是 世尊施設四聖諦如是順序的原因。 

    三界愛的「集」,諸方善知識所說已多,於一般佛法書籍中所能讀到的內涵,於此書即不再重複贅述。此處只針對一般學人未能觀照之處補充說明,提點大眾能夠確實了知斷「集」的道理,可以遠離錯謬之見而如實斷除惡見(五利使)之「集」,實證聲聞初果而斷除三縛結,如是成就聲聞涅槃取證時的首要目標。至於三界愛的「集」,容俟大眾實證聲聞初果而生起解脫道的見地以後,依於見地而自行觀察即能知之,不勞平實再行贅言。

    五利使等惡見者,謂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身見又名我見,緣因五陰我、十二處我、十八界我都有功能,所以錯認種種我為真實我的我見,就因此而名為身見。五陰我的內涵,即是色、受、想、行、識;十二處我的內涵,即是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加上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十八界我的內涵,即是十二處我加上眼識、耳鼻舌身意識等六識。由於五陰、十八界的和合運作,就會有六入,於是眾生覺知有自我的存在,錯認和合所成的五陰、十二處、十八界自我為真實的自我,於是在六入中執著自我而擴展到執著與自我有關的各種我所,包括外六入等外我所與內六入等內我所 1 ,就是人類生活在人間所執著的全部;由如是我所,擴而及於身外之財色名食睡等五陰所有之「外我所」。但是惡見中的這個身見(我見),卻是其他四種惡見的根源,若能滅除身見這個惡見,其餘四個惡見即能漸漸滅除,成就解脫果的見地;若是已曾實修五停心觀而獲得未到地定作為基礎,便能依於蘊處界入之中全部無我的如實觀行,在實質上成為聲聞道中的初果人。至於五陰、十二 處、十八界、六入等法的詳細內涵與解說,請詳《阿含正義》中的解釋,此書中也不詳作解釋,以免重複。

    惡見的「集」滅除,是成就聲聞解脫道的第一步,然後才能開始正式進入解脫道的實修;若是不能滅除惡見的「集」,就無法進入解脫道的實修,所謂的證果都會只是因中說果,成為大妄語者。當惡見的「集」已經滅除時,接著才是針對貪愛欲界諸法而產生的各種「集」加以滅除;在欲界集尚未滅除之前的修道過程中,所出現的薄貪瞋癡的境界,就稱為二果人的境界。進而完成「欲為不淨」的實修時,自然會依於未到地定而發起初禪,此時方可稱為證得三果向或三果的離欲境界,五下分結斷除。然後斷除對於色界五陰我、八處我、十二界我的貪愛執著,修習了「上漏為患」的具足實證功德;最後進而斷除對於無色界四陰我、二處我、三界我的執著,最後連清淨的意識心對「自我放捨、欲取涅槃」的作意也滅除了,才能成就四果聖者的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對出離三界法的要道已經如實了知而成就「出離為要」的實證功德,才是真正的慧解脫阿羅漢,才是真能出離三界生死苦的聖者。所以,「集」的滅除,必須具足三界愛的斷除,才能阻斷對於繼續受生於三界境界中的「集」;三界後有的「集」已經不再繼續而且被棄捨了,才能實證四果涅槃而成就四果解脫,永遠出離三界輪迴生死眾苦。必須如是進修,方是真修聲聞解脫道不生不死涅槃境界的人。

    有餘涅槃是滅除對自我的執著,就是滅集的意思,所以《雜阿含經》卷 2 明文開示: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比丘!色是無常。若善男子知色是無常、苦、變易,離欲、滅、寂靜、沒;從本以來,一切色無常、苦、變易法知已,若色因緣生憂悲惱苦斷;彼斷已,無所著;不著故安隱樂住,安隱樂住已,名為涅槃。受、想、行、識亦復如是。」2

    換句話說,對於色陰等十一法(十八界中的五色根、六塵)都知道是無常的,無常所以是苦,是變易而非常住的自我;由這 樣的現觀,遠離對色陰自我繼續保有的欲心,願意滅除色陰自我,不再擁有後世的色陰而寂靜、滅沒。對於無始劫以來一切色陰都是無常,無常故苦,無常所以是變易法的事,如實了知以後,如果是由色陰的因緣而產生的憂悲惱苦已經斷除了;這個憂悲惱苦已經斷除以後,心中對色陰便沒有任何執著;不執著色陰自己的緣故便能安隱無憂地安住下來,如此安隱無憂地住心以後,就稱之為涅槃。對於色陰是如此,受、想、行、識等四陰亦同樣是如此而證得涅槃。所以斷集以後,對欲界法不再集,名為「梵行已立」;對色界法不再集,對無色界法也不再有集,名為「所作已辦」;此時已然清楚知道自己死後不會再有中陰身出生了,名為「不受後有」。如是如實了知而確定以後,即是解脫、證涅槃;此時對於解脫的境界已經知道了,如何證得這樣的解脫也已經知道了,故說「解脫、解脫知見,知如真」。所以,證涅槃的唯一原則即是斷滅一切的集;斷滅欲界法的集便會發起初禪,超脫欲界境界而名為「梵行已立」;接著是要如實斷除五下、五上分結,對色界、無色界的集已經斷滅而名為「所作已辦」,如是名為實證阿羅漢果,才是真正的斷集者。

    第四節 苦滅聖諦

    苦滅聖諦之真實義:「苦」者,謂八苦、三苦;「滅」者,謂滅除五陰、十二處、十八界、六入等三界法的集;「聖」者, 謂此苦滅之法是三界中真正神聖之法;「諦」者,謂此苦滅之理,諦實無謬。是故苦滅聖諦之全體真實義,即是苦滅的神聖真實道理。三界一切有情之所以輪轉生死而有無量生死痛苦,都是因為有五陰、十二處、十八界、六入作為真實自我,而不能理解陰、處、界、入等四者都是生滅有為之法,都不能成就常住不壞之法;但眾生不能理解這個事實,都被五蘊所遮障而產生無明,所以五蘊在凡夫位就稱為五陰。五陰的內涵細分為十二處、十八界;因為有十二處、十八界法故有六入;因有六入,眾生自覺有我而對外六入、內六入等法產生執著,是故便有我見與我執。

    由有我見與我執故,對外我所產生了執著而有外我所之執著;於是造業而由業力的實現,輪轉三界生死中。所造之業,有善惡之分;因外我所的貪愛而造惡業者,當然必須輪迴於三惡道中,不證涅槃、不得解脫。若非造惡業者即不受惡業影響,不致於淪墜三惡道,卻仍然會因為我見與我執而不斷地受生,因此而有三善道中—特別是人間—的生老病死等八苦、三苦;是故八苦與三苦都是基於五陰、十二處、十八界、六入而有。有智之人依循 佛陀如是教誨而觀察到此,能夠了知眾生自我即是由我見與我執而有;若是滅除了我見與我執,不再受生以後就滅了後有,不再有後世的八苦或三苦,一切苦即告滅除;所以苦滅聖諦,即是滅除一切蘊處界我,不再有六入,自然成就無餘涅槃不生不死境界的道理。所以滅苦之法即是滅除蘊、處、界、入等法,成就真實無我之境界,即是聲聞涅槃;如是之法,即是苦滅之神聖諦理,稱為苦滅聖諦。

    舉經文為證,《中阿含經》卷 29〈大品〉第一 世尊如是開示:

    彼如是知、如是見,欲漏心解脫,有漏、無明漏心解脫;解脫已,便知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3

    這就是說,必須先修清淨行而解脫於欲界漏,「梵行已立」;然後解脫於色界漏(上漏),「上漏為患」已得滅除;再解脫於無色界漏(有漏)4 ,最後解脫於無明漏(捨離滅除五陰後的捨心作意、我慢已除),此時「有漏、無明漏」已得滅除,即是「出要為 上」;如是解脫於三漏以後,即是「所作已辦」,就知道自己已得解脫了,未來捨壽後不再受生了,所以說阿羅漢自知「生已盡」。而這個「生已盡」的實證,一定是有其內涵的,就是要先「梵行已立」,滅除了欲界愛,建立了清淨行而發起初禪;所謂「梵行已立」,必須以發起不退的初禪為驗,方能自命為三果人,否則不免成就大妄語業。隨後所應作的修道之業已 經完成,就是滅除上漏、有漏與無明漏了,所以說「所作已 辦」。這時已經自知「不更受有」,確定死後不會再度出生中陰身了,這是所有阿羅漢們都能自我檢查的,所以說「知如真」

    在經文中,世尊指示我們一個很重要的意涵,就是「生已盡」,就是「不受後有」,卻是末法時代所有自稱阿羅漢的學人們所昧略不知之處,不論北傳或南傳的假聖者大師們;所以滅除五陰、十二處、十八界、六入等自我,同時也滅除與三界愛相應的種種法的執著,即是如實滅集;如是滅集之後而「不受後有」即是無我境界,無我則無生死,無生死即無輪迴諸苦。因此說,聲聞解脫道的修行,是要滅除我與我所,而不是要「把握自己、當自己」;凡是求證解脫而想要出離三界生死苦的學人們,都不應該悖反 世尊所說之聲聞道而行,否則只能永遠當凡夫或佛門裡的常見外道。如是說明苦滅聖諦的精神與要義,細說之內容,請大眾詳閱四大部阿含諸經及《阿含正義》之所說,或詳讀諸方善知識之所說。但諸方善知識所說若不符合 世尊上面開示之意涵者,則不應信受,應直接依經文所說而自行思惟觀察。 

    然而俱解脫的「梵行已立」與慧解脫的「梵行已立」,內容則有差異;今舉俱解脫之「梵行已立」經文而說,以免有人隨於自己的意思解釋而產生誤會,成就大妄語業。《長阿含經》卷 9:

    云何九難解法?謂九梵行:若比丘有信而不持戒,則梵行不具;比丘有信、有戒,則梵行具足。若比丘有信、有戒而不多聞,則梵行不具;比丘有信、有戒、有多聞,則梵行具足。若比丘有信、有戒、有多聞,不能說法,則梵行不具;比丘有信、有戒、有多聞,能說法,則梵行具足。若比丘有信、有戒、有多聞,能說法,不能養眾,則梵行不具;若比丘有信、有戒、有多聞,能說法、能養眾,則梵行具足。若比丘有信、有戒、有多聞,能說法、能養眾,不能於大眾中廣演法言,則梵行不具;若比丘有信、有戒、有多聞,能說法、能養眾,能於大眾廣演法言,則梵行具足。若比丘有信、有戒、有多聞,能說法、能養眾,能在大眾廣演法言,而不得四禪,則梵行不具;若比丘有信、有戒、有多聞,能說法、能養眾,能於大眾廣演法言,又得四禪,則梵行具足。若比丘有信、有戒、多聞,能說法、能養眾,在大眾中廣演法言,又得四禪,不於八解脫逆順遊行,則梵行不具;若比丘有信、有戒、有多聞,能說法、能養眾,於大眾中廣演法言,具足四禪,於八解脫逆順遊行,則梵行具足。若比丘有信、有戒、有多聞,能說法、能養眾,在大眾中廣演法言,得四禪,於八解脫逆順遊行,然不能盡有漏成無漏,心解脫、智慧解脫,於現法中自身作證,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受有,則梵行不具;若比丘有信、有戒、有多聞,能說法、能養眾,能在大眾廣演法言,成就四禪,於八解脫逆順遊行,捨有漏成無漏,心解脫、智慧解脫,於現法中自身作證,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受有,則梵行具足。5

    這段經文的意思是說,慧解脫阿羅漢固然已經能出離三界生死苦而說為「所作已辦」;但若是從俱解脫的層面來看,便說慧解脫阿羅漢的「所作已辦」其實還不具足,還不圓滿。也從是否「能說法」、有沒有威德而「能養眾」6 ,來說諸阿羅漢的「所作已辦」是否已經具足。但本書僅從實證涅槃得出三界生死,來定義一切實修解脫道求證涅槃的人,是否「所作已辦」

    實證苦滅聖諦的人,必定實證聲聞解脫道的三三昧:空、無願、無相。意思是說,苦滅聖諦的見道實證者,繼續經由八正道的實修,必定因為蘊處界入的無常、苦、空而證得空三昧;已證得空三昧的人,必會證得無願三昧;已證得無願三昧的人,必定會證得無相三昧;具足證得三三昧者,才是實證苦滅聖諦的聖者。若是只在見地上實證此三三昧的人,是初果人;證初果而發起解脫道見地的人,繼續修道而得薄貪瞋癡,是二果人;或是斷除五下分結,發起初禪而證得三果,不再還於欲界、人間,都是依修道位分證三三昧的聖者;若是在修道上面已經自知「不受後有」的人,或是進而達到具足各類「梵行已立」的俱解脫聖者,則是在修道上實證三三昧的人,乃是慧解脫或俱解脫的四果聖者。

     聲聞解脫道三三昧中的空三昧,是因為現觀蘊、處、界、入等法皆是由諸法和合所成,不是本自存在之法,有生有滅而沒有自在性,終究不可久保,因為無常而歸於「空」,是故證得二乘法中的空三昧。證得空三昧的緣故,於三界諸法已經無所願求,即是「無願」,是名無願三昧。證得無願三昧時,所見三界一切諸法都歸於空,不見三界一切境界有其常住之相,所以於一切法中都見其緣起性空而無常住相,如是證知一切諸法「無相」,即是親證無相三昧之聖者;依止於「無相三昧」次第修斷五下分結、五上分結而具足圓滿三三昧的人,則能「不受後有」,於是自知「我生已盡」,證得「解脫」「知如真」。此人即是親證聲聞解脫道三三昧的人,方可名為實證聲聞涅槃者。若只是從見地上實證三三昧的人,只得聲聞道中的法眼淨,並非依於解脫道見地繼續實修而解脫於欲漏、有漏、無明漏者,所以只成初果人,尚未證得涅槃;千萬別自稱已得三果乃至阿羅漢,以免大妄語業。(待續) 

1 從心王來說心所法時,一切心所法皆是我所,名為內我所。外六入為眼之外我所,內六入即是眼之內我所。是故我所之意,不單是指五陰所擁有之各種身外之法。 

2 《雜阿含經》卷 2,《大正藏》冊 2,頁 8,中 5-10。  

3 《中阿含經》卷 29,《大正藏》冊 1,頁 609,下 11-14。

4 《大般涅槃經》說「色無色界一切煩惱除無明是名有漏」者,乃將欲界漏區隔以後而將上二界漏同說,但欲界漏仍具「有漏」,非無「有漏」。《阿含經》中將三界漏分說,故說:欲界漏是「欲為不淨」,色界漏是「上漏為患」,無色界漏是「有漏、無明漏」。若依實際之理,欲界亦有三漏、色界亦有二漏;今說二乘涅槃,應依《阿含經》中 世尊之意而說。讀者應會通 世尊之意,不可妄疑 世尊說法前後牴觸。 

5 《長阿含經》卷 9,《大正藏》冊 1,頁 56,中 19-下 22。

6 長養四眾弟子於解脫道修學方面之道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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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05期目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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