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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正覺總持咒略釋 -(連載二十九)---張正圜老師

      第二目 慚心所

   「慚」是第二種善法,就是羞恥於自己所造作的各種惡法,亦即對於自己各種不善的身口意行有所覺察而懂得反省。曾子說「吾日三省吾身」,儒家尚且如此,何況身為佛弟子者,更應時時惕勵自己,防護身口意三業,一切時小心謹慎,每天反省檢點自己的身口意行,若有不當的地方,心中生起羞恥 之心,此謂之「慚」

   《成唯識論》卷 6 云:「云何為慚?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業。謂依自法尊貴增上,崇重賢善,羞恥過惡;對治無慚,息諸惡行。」 1 意思是說,依於自心善法的力量,對於一切賢善有德之人與一切世間、出世間善法,都會生起殷重尊敬之心,這就是慚心所的體性;能夠對治無慚,防止自己造作身口意諸惡行,這就是慚心所的業用。也就是說,依於對自身的尊重以及對法的尊重,依這兩種增上力的緣故,就能夠崇敬尊重一切賢善的人與法,而對於一切錯誤及罪惡感到羞恥;慚心所可以對治無慚的隨煩惱,止息身口意的各種惡行。

    六祖慧能大師亦云:「常自見己過,與道即相當。」 2 修行之人若能常常自省,看見自己的過錯而感到羞恥,就不會去造作違背戒律的身口意業;如此常能自淨其意者,即是已經大步邁向解脫與成佛之道了! 

      第三目 愧心所

   「愧」者就是做了錯事感到無顏見人,或者因為自己的身口意行對不起他人而有愧疚,稱之為「愧」「慚」「愧」都是羞恥心的表現,這二個法經常合在一起來說,但是實際上,「慚」「愧」還是有所差別,簡單的說,慚是「自慚」,也就是對於自己不善的身口意行感到羞恥;愧是「愧他」,也就是由於自己不善的身口意行而感到愧對他人。

   《成唯識論》卷 6 云:「云何為愧?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為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為業。謂依世間訶厭增上,輕拒暴惡,羞恥過罪;對治無愧,息諸惡業。」3 意思是說,依於世間因緣的力量,鄙夷、拒絕暴惡之事,這就是愧心所的體性;能夠對治無愧,防止自己造作身口意諸惡行,這就是愧心所的業用。也就是說,依於在意世間人的訶責,以及自身對惡法的憎厭,依這兩種增上力的緣故,就能夠輕視、拒絕一切暴惡,對於一切過罪感到羞恥;愧心所可以對治無愧的隨煩惱,止息身口意的各種惡業。

   《大般涅槃經》卷 19 云:

    耆婆答王:「善哉,善哉!王雖作罪,心生重悔,而懷慚愧。大王!諸佛世尊常說是言:『有二白法能救眾生,一慚、二愧。慚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慚者內自羞恥,愧者發露向人;慚者羞人,愧者羞天;是名慚愧。無慚愧者不名為人,名為畜生;有慚愧故,則能恭敬父母師長;有慚愧故,說有父母兄弟姐妹。』善哉!大王!具有慚愧。大王且聽,臣聞佛說:『智者有二,一者不造諸惡,二者作已懺悔。愚者亦二,一者作罪,二者覆藏。雖先作惡後能發露,悔已慚愧更不敢作;猶如濁水置之明珠,以珠威力水即為清;如煙雲除,月則清明;作惡能悔亦復如是。』王若懺悔懷慚愧者,罪即除滅,清淨如本。」4

   《大般涅槃經》卷 19 這一段經文,乃是耆婆舉諸佛世尊的開示勸告阿闍世王,希望他能藉著慚愧和懺悔這二個善法,來懺除自己殺害父王的重罪,文中對於什麼是慚、什麼是愧,解釋甚為詳細:所謂「慚」就是自不作罪、內自羞恥、羞於人,名之為「慚」「愧」則是不教他作、發露向人、羞於天,名之為「愧」。有慚愧心者方名為人,無慚愧心者名為畜生。若於造作惡行之後,能懷慚愧心而深自懺悔者,就像明珠置於濁水之中,亦如煙雲散盡而明月顯現,罪即除滅,清淨如本。由此可知,「慚」「愧」這兩個心所法,是一切修行者之良醫妙藥,可療治眾生一分無明生死重病。

   《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又名《遺教經》)云:「慚恥之服,於諸莊嚴,最為第一。慚如鐵鉤,能制人非法。是故比丘!常當慚恥,勿得暫替!若離慚恥,則失諸功德。有愧之人則有善法;若無愧者,與諸禽獸無相異也。」5 由此可知,有慚恥羞愧之心,是何其重要,可以約束人不造作非法之身口意行;一切眾生若無慚愧之心,則和畜生沒有兩樣,所有功德盡失矣。就是因為「慚」「愧」對修行人非常重要,所以是七聖財所攝的其中二個法。

    第四目 無貪心所

    什麼是「無貪」呢?所謂「無貪」,就是對於五欲六塵不貪戀執著,乃至生起厭離心;這是善法中極為重要的一法,也是無貪、無瞋、無癡等「三善根」之首。這「無貪、無瞋、無癡」三種善心所,為什麼稱為三善根呢?那是因為這三法能生起其他無量善法,就好像草木,因為根本很紮實,所以才能有幹、莖、枝、葉之順利生長,乃至才能開花、結果;因為有這「無貪、無瞋、無癡」等三善根,才能促發一切善法之生起,乃至增長;所以說,這三善根是一切善法的根本原動力,分別可以對治貪、瞋、癡等三種煩惱,令種種不善法不能生起。

   《成唯識論》卷 6 云:「云何無貪?於有有具,無著為性;對治貪著,作善為業。」6 「有」是指三界有,亦即欲界有、色界有、無色界有,也就是三界中的異熟果報。「有具」是指能引生後世三界有的一切諸法,即是包括惑與業等。意思是說,對於三界一切法,包括自身的五陰世間以及所受用的五欲六塵等等,都不生貪愛執著,這就是「無貪」心所的體性;能夠對治貪愛執著,防止諸惡且造諸善法,這就是「無貪」的業用。「無貪」有不同的層次差別,譬如初機修行人對於粗重五欲不生貪著,但是對於造善業可以得後世善果、行十善可以生欲界天等三界有漏果報,仍不能無貪;又譬如已親證三輪體空的菩薩,如實轉依真如心的清淨自性故,凡所行一切善皆任運而為、無掛無礙,這就是更高層次的無貪之展現。

    眾生之所以有貪,皆導因於我見、我執、我所執;由於對五陰的虛妄無常不如實知,誤認為五陰的全部乃至一分真實有,因此我見不能斷除,由於對自我的執著,導致對於所受用的種種五欲六塵境界生起貪愛之心,使得我執日益深重,甚至因貪愛六塵境界,而造諸有漏善業乃至諸惡業,因而不斷地集藏未來世繼續輪迴生死的業種。假使能透過親近真實善知識熏習正確的佛法知見,而且如說修行,即能漸具功德受用;乃至因緣成熟而親證生命實相,現觀所貪愛的一切境界,原來都只是自己如來藏中所顯現的內相分境,既然是自心所現、無有真實外境,僅是自心所變之見分觸於自心所現之相分,轉依真如則無一法可得,能取與所取皆空故,那又何必不斷的追求六塵諸法呢?能夠如此親證和現觀,才能一步步邁向究竟「無貪、無瞋、無癡」的真實解脫境界。

   《十善業道經》中說,離貪欲者可以成就五種自在:一、三業自在,諸根具足故;二、財物自在,一切怨賊不奪故;三、福德自在,隨心所欲,物皆備故;四、王位自在,珍奇妙物皆奉獻故;五、所獲之物,過本所求百倍殊勝。7 由此可知,「無貪」果報至為殊勝,利人利己,有智之人,當慎思之!

      第五目 無瞋心所

    「無瞋」也是三善根之一,對菩薩道行者而言,「無瞋」尤其重要。所謂「無瞋」,就是遇到不如意的境界時,心能安忍,保持心平氣和,不發脾氣,這是最基本的無瞋。《成唯識論》卷 6 云:「云何無瞋?於苦苦具,無恚為性;對治瞋恚,作善為業。」8 意思是說,對於苦的果報以及引生苦果的因,都不會因為不能忍而起瞋恚,這就是「無瞋」心所的體性;無瞋可以對治瞋恚,止惡作善,這就是「無瞋」的業用。也就是說,逆境當前能不生瞋恨憤怒之心,於諸有情常存慈愍,稱為「無瞋」。 

    所謂「苦」,有三苦、八苦等分類方式;三苦即是苦苦、壞苦、行苦:「苦苦」謂五陰身性常逼迫,如經云「身為苦本」,加上天災人禍、饑寒冷熱等苦緣逼迫,生老病死等苦本質即是苦,故名「苦苦」「行苦」是說諸行無常、剎那剎那生滅變易故苦,一切不苦不樂之受皆為「行苦」所攝;「壞苦」則是說世間一切樂受之法皆有生而終歸壞滅,因此說為「壞苦」。八苦即是生老病死等四苦,再加上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五陰熾盛苦。「苦具」則是說一切有情所受各種苦果,它的生因各不相同,而一切眾生為何有苦出生呢?其根本原因就是因為無明而造諸後有的業行,換句話說,若我見不能斷除,對順心境貪愛執取,對逆心境瞋恚難忍,即會導致後有不斷而生死流轉;因此,根本原因皆在於無明,這也就是諸苦生起的原因。

   《正法念處經》卷 60〈觀天品〉云: 

    所謂若沙門、婆羅門、若復餘人欲起瞋恚,忍令不起,知瞋過故,作是思惟:「若起瞋恚,自燒其身,其心噤毒,顏色變異,他人所棄,皆悉驚避;眾人不愛,輕毀鄙賤;身壞命終,墮於地獄。以瞋恚故,無惡不作。是故智者,捨瞋如火。」知瞋過故,能自利益;為欲自利、利益他人,應當行忍。譬如大火焚燒屋宅,有勇健者以水滅之,智慧之人「忍」滅瞋恚亦復如是。能忍之人,第一善心能捨瞋恚,眾人所愛,眾人樂見,人所信受;顏色清淨,其心寂靜,心不躁動,善淨深心。離身口過,離心熱惱,離惡道畏,離於怨憎,離惡名稱,離於憂惱,離怨家畏, 離於惡人惡口罵詈,離於悔畏,離惡聲畏,離無利畏, 離於苦畏,離於慢畏。若人能離如是之畏,一切功德皆 悉具足,名稱普聞,得現在未來二世之樂,眾人視之猶 如父母,是忍辱人,眾人親近。是故瞋怒猶如毒蛇、如刀如火,以忍滅之,能令皆盡。能忍瞋恚,是名為忍。若有善人欲修行善,應作是念:「忍者如寶,應善護之。」如是忍者,能破瞋恚。正法忍光猶如炬火,能滅瞋闇;如盲者眼貧,正法者之財賄,除邪見之貧窮,猶如父母利益其子。瞋恚沒溺,忍為大船;墮惡道者,忍為救拔;忍為大水滅地獄火,忍力能斷餓鬼慳嫉飢渴之惱;若墮畜生互相殘害,忍力則能施其身命。應樂行忍,常習不捨,若畏惡道,當勤精進思惟忍力。9

    由這一段經文可以了知,瞋恚對眾生而言,惡果的影響極為深遠,不僅影響自身的健康,更會為眾生所唾棄,乃至因為瞋恚導致無惡不作,則身壞命終必墮於地獄等惡道。相反的,若能修忍辱之法,常行「無瞋」之行,則能離諸過失,獲得今生乃至未來無量世安樂的果報。尤其是菩薩道行者,若起瞋恚,會斷了與眾生的法緣,其罪之大,遠遠超過貪欲之罪,不可不慎啊! 

   「無瞋」就是「慈」,能給予眾生安樂;也是有情的清涼妙藥,可以使有情少病少惱、身心輕利、祥和自在、平安無礙;因此不管是學佛或未學佛,若能常保無瞋之心行,即是自利利他之善行,不僅能使自己身心安樂、離憂離惱,又能和顏悅色、與眾生廣結善緣,真是一舉數得!(待續)

1《大藏經》冊 31,頁 29,下 13-16。 

2《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大藏經》冊 48,頁 351,中 25。

3《大藏經》冊 31,頁 29,下 16-19。 

4《大藏經》冊 12,頁 477,中 23-下 08。  

5《大藏經》冊 12,頁 1111,中 5-9。

6《大藏經》冊 31,頁 30,上 4-5。 

7《十善業道經》:「復次,龍王!若離貪欲,即得成就五種自在。何等 為五?一、三業自在,諸根具足故;二、財物自在,一切怨賊不能 奪故;三、福德自在,隨心所欲,物皆備故;四、王位自在,珍奇 妙物皆奉獻故;五、所獲之物,過本所求百倍殊勝,由於昔時不慳 嫉故。是為五,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三界 特尊,皆共敬養。」《大藏經》冊 15,頁 158,中 20-27。

8《大藏經》冊 31,頁 30,上 5-7。 

9《大藏經》冊 17,頁 357 下 21-頁 358 上 18。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69期目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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