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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信箱[第10期-目次8]---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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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尺與英尺很相近,一尺有十寸,英尺則有十二寸。同一空間分法不同。同樣一個地球的大氣層,它的分類因研究上的需要卻有很多種。有以電子組成來分的,有以空氣組成來分的,也有以化學來分的。它的名詞則有對流層、平流層、中流層、介子層、中間層、電離層、極外層、熱力層、同溫層、臭氧層、光化層、生態層、同圓層、生理層等等多種名詞,其間多有重迭,但大氣只有一個。余瑞文師兄《正覺電子報九期》〈從微笑淺談末那與意識之奧妙〉,凡是“潛意識”三個字都註明(末那),餘兄之意乃謂“心理學上的潛意識”即相等於佛教唯識之“末那識”。這一點就以上大氣層分層之說法,名詞上各家各派是不互相通用的,每一名詞都含著一些別個名詞的空間領域。心理學上還有“主意識”及“隱意識”那該列在唯識的第幾識?


答:對不起,心理學並不是我們的專長,現在僅就手邊很少的文獻資料來回答您的問題。

張春興《教育心理學》(1996年8月修訂版,2001年5月修訂版第20刷)頁389說,潛意識是“指潛伏在意識層面之下不為個人自知的意識”。但是,書中並沒有為“意識”作定義。心理學家可能認為這個詞是日常用語,沒有必要加以定義。我們觀察日常語言,發現大多數人是把第六識(即唯識學所稱的“意識”)的了別性,加上第七識(末那識)的作主性,當作是“意識”(這就是一般人所認為的“我”)──這和唯識學所謂的“意識”有些不同。

多數人也注意到,“我”的作主性,並不是每次都為第六識所了知,這種不為第六識所了知的作主性,往往被稱為“潛意識”。譬如不良少年和人家四目相對,一時看不順眼,便動手殺人。照理說,殺人是一件大事,做這麼大的事應該要有充分的理由,可是他卻沒有。殺了人之後,被抓到警察局問筆錄,他才發現自己莫明其妙,後悔已經來不及了。這種情形用唯識學來解釋,是很清楚的:不良少年對被殺的人,過去世一定有很深的仇恨,其阿賴耶識執藏仇恨的種子,此世見面,四目相對,種子流注,直接和第七識(末那識)相應,第七識在一剎那間生起極大的瞋心,當下就決定殺死對方。種子流注的過程極為迅速,而且不與第六識(意識)相應,等到人被自己殺死了,第六識發現自己闖下大禍,仍然不知道自己殺人的動機。而心理學研究的範圍,從來不及第八識種子的流注,因此無法解釋這種莫明其妙的行為,只好用一個意義不很明確的名詞“潛意識”,把一個重要的疑點,輕易放過。

第八識種子流注,形成第七識的反應,很直接、迅速,往往第六識還來不及觀察思惟,祂已經反應完成了。另外有些行為,則是經過第六識思惟清楚之後,再由第七識接受而發出指令(譬如看到討厭的人,但是基於應酬的需要,必須與他打招呼),這種行為反應會比較慢,也比較不自然。余瑞文師兄的文章,即是在說明這二種行為的不同。

余瑞文師兄提及“潛意識”時,將之批註為“末那”,其實是遷就世俗所為的解說,是慈悲為眾生而作的方便說,是為人悉檀。嚴格講起來,潛意識和末那識只是相近的概念,並不完全相同。

至於您所問:【心理學上還有“主意識”及“隱意識”那該列在唯識的第幾識? 】您沒有說“主意識”和“隱意識”的定義為何?所以我們無法說它們是唯識的第幾識。但可以確定的是:心理學家從來沒釐清意識、末那識和阿賴耶識之間的分際,所以他們定義“主意識”和“隱意識”的內涵,永遠都不可能像唯識學定義八個識那麼清楚。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第10期目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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