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67.GIF

      第四目 定心所

   「定」的梵語音譯是三摩地,又名三昧,即是一心、正定 的意思。《成唯識論》卷 5 云:「云何為定?於所觀境,令心 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謂觀得、失、俱非境中,由定令 心專注不散,依斯便有決擇智生。……若不繫心專注境位, 便無定起,故非遍行。」 1 意思是說,對於所觀照的境界, 能令心專注而不隨所緣境流散,這就是定心所的自性;由於 心中得定的緣故,就能出生各種智慧,因此說「定」是「智 慧」之所依,這就是定心所的業用。這是說在觀察所緣境是 得、失、或非得非失的境界中,由於有定心所令心專注而不散 亂,依此定心所的作用力便能有決擇智慧的生起。如果心思 散亂而不能制心一處,則無法生起決定心,當然智慧也就無 法生起。又如果心不是處在專注於所觀境的狀態中,就不會 有相應的定心所現起,所以可知定心所不是遍行心所所攝。

   「定」是「制心一處」的意思,有二種意涵,一為禪定的 「定」,一為心得決定的「定」;不論是住於一種境界相中而不 移動,或是安住於一種見解而不轉易者,皆是定心所的法相。 所謂禪定,又名靜慮,亦名三昧,即是定的正受;定境的正 受有二種:等持與等至。在正受之前則稱為等引位,「等引」 是指修行者以數息、隨息等止觀的方法,繫心緣於一個境界 (例如呼吸或是憶佛的淨念等),令意識安住於一境,不攀緣外五 塵,亦不於心中起諸妄想,如是用功加行而未入定境之前, 這階段就名為等引位;由於此位中的用功加行能引禪定正受 現前,所以名為等引。

   「等至」是指修行者依於等引位的用功加行,漸漸入於定 境之中,正受三昧境界,名為等至。四禪八定可歸類為三種 三昧:有覺有觀三昧、無覺有觀三昧、無覺無觀三昧。一、 有覺有觀三昧,這是說在初禪等至位中仍對色、聲、觸三塵 保持覺觀,所以稱為有覺有觀三昧;由於此位中覺知心還與 三塵相應的緣故,仍能領受身中的樂觸,但心不為三塵所動 故不生妄想;初禪有一心、覺、觀、喜、樂這五種功德,稱 為五支功德。二、無覺有觀三昧,這是指初禪與二禪的中間 定,也就是二禪前的未到地定,此位中覺知心能與五塵相應 而不起覺察粗心,唯有被動之觀照;由於此位異於初禪之有 覺有觀,也異於二禪以上之無覺無觀,所以另外建立為一個 三昧。三、無覺無觀三昧,這是指二禪及二禪以上的一切等 至位中,由於心已不與五塵相應而離於五塵覺觀,故名無覺 無觀三昧;此位中五識不現前,唯有意識安住於定境法塵中。 此外,無想定中意識已滅,定中無覺無知,非如二禪以上諸 等至位中仍有意識住於定境中,是故不說無想定有等至;但 是也有說無想定有等至者,這是因為此定中仍有末那安住, 故名等至。因此,等至境界之正受總說有以上四種。

    所謂「等持」是說修定者證得等至位之後,熏習純熟而 令定力不退失,然後依此所證得之定力入於心一境性,然亦 不離三界九地五塵三塵等,發起五神通等辦事靜慮,是名等 持。等持境界之高低,依其所證三界九地定境等至之高下而 有差別,亦依所證為「有漏所得定」或「無漏所得定」而有 差別;無漏所得定復依聲聞、緣覺、菩薩、佛等四聖法界之 功德差異而有不同。

    等引尚未入禪三昧,等至及等持皆名入禪三昧。自古以 來,多有外道將各種禪定境界錯認為涅槃,也有諸多外道誤 將意識滅盡後所入無想定,錯認為滅盡定或涅槃;今時亦有 諸多佛子誤會,以為打坐至一念不生、無有語言文字妄想之 欲界定粗住或未到地定細住境界為無想定;然而無想定之 「想」,並不是指語言妄想之「想」,而是指意識覺知心之「想」 心所,也就是說只要意識有知即墮於「想」—心中有知就 是有想;因此無所有處定以下,悉皆有想,亦即定境中仍有 覺知心能作觀察之意;甚至於非想非非想定中亦非完全無 想,故名非非想。因此,若所「悟」之心,能制心一處,或 住於一種境界相中而不移動,或住於一種見解而不轉易者,皆 是與定心所相應的心,即是意識;諸佛菩薩於聖教中皆說, 意識心與定心所相應,以是即知如是能與定心所相應之覺知心即是意識心也。

    心住於一種見解而不轉易就是「心得決定」,這也是與定 心所相應的法相。眾生修學佛法之所以不容易成就的原因之 一,很多都是由於心不得決定,心於所受法猶豫不決,所以 始終於所修法門不得力,得不到功德受用,更遑論能由此而 產生智慧了。因此,菩薩法中解說「定心所」時往往側重於 「心得決定」而非四禪八定的「定」,因為禪定只是修行過程 中的工具而已,應該是要藉由禪定三昧力,來增益智慧三昧 的通達及增上,是故一切學人皆須於此建立正確知見。

      第五目 慧心所

    「慧」心所就是在了別六塵時於所觀察的境界中,對於事 理能明白揀擇,有決斷疑念之作用,稱之為慧。《成唯識論》 卷 5 云:「云何為慧?於所觀境,簡擇為性,斷疑為業。謂 觀得、失、俱非境中,由慧推求,得決定故;於非觀境,愚 昧心中無簡擇故,非遍行攝。」 2 意思是說,能令覺知心對 於所觀察的境界有簡擇的作用,這就是慧心所的自性,「斷疑」 則是慧心所的業用。這是說對於所觀境之得、失或是得失俱 非的境界,由於慧心所的推求,就能夠斷疑而心得決定,所 以說「斷疑」就是慧心所的所作業及功德性用;如果是對於 非所觀察的境界,或者是愚昧心中,那就沒有簡擇的智慧出 生了,因此說,慧心所但屬別境心所法,非遍行心所法所攝。

    換句話說,能了別五塵、法塵的覺知心,就是與慧心所 相應的心,而如是之心即是意識心。譬如有人在打坐,正住 於一念不生的未到地定之淺定境界中時,忽然聽到有人在室 外說話,行者心中雖然一念不生,但仍能了知說話的人是誰, 心中雖不起語言文字而能於聽到說話聲時就了知分辨,如是 分辨者即是慧心所也。諸佛菩薩於聖教中開示,與慧心所相 應的覺知心即是意識心,第八識如來藏不與慧心所相應,第 七末那識雖能少分相應於慧心所,但其了別慧極為微劣,無 法具足了別;因此說,於諸境界中能具足了別者,乃是意識 心,唯有意識心才能具足慧心所的功德。

   「慧」通於善、惡、無記三性,如《瑜伽師地論》卷 3 云: 「慧云何?謂即於所觀察事,隨彼彼行簡擇諸法性,或由如 理所引,或由不如理所引,或由非如理非不如理所引。」3 其 中,惡慧之作用強者即成就種種惡見;善慧則包括世俗法的 智慧以及三乘菩提的聞慧、思慧、修慧乃至所證諸無漏慧等 等。所謂「聞慧」就是聆聽善知識所開示三乘菩提之聖教而 發起的智慧,稱為聞慧;「思慧」是於聽聞聖教之後,能如理 作意思惟法義而發起之智慧,名之為思慧;「修慧」則是於如 理作意思惟之後,能依教奉行,由如理、如法修行所發起之 智慧就稱為修慧。如是聞慧、思慧、修慧三種正慧,攝屬戒 定慧三無漏學之慧學;譬如行者可以從念佛法門的修學過程 中得到戒學和定學的功德受用,這些是屬於事相上、世間的智慧;如果轉進到實相念佛的階段,親證了空性心如來藏, 真實了知空與不空、真與假、有與無,如實轉依而發起的智 慧,便是實相的智慧,是第一義的智慧,這是出世間的智慧。 由此可知,慧心所有諸多層次上的差別,隨著修行者的證量 轉進,而有別別不同的智慧產生。

    綜合以上所述五種別境心所法的大略意涵,可知五別境 心所法皆與意識相應,而且皆不與阿賴耶識相應。因為這五 種別境心所有法皆唯在六塵境界中運作,而阿賴耶識於六塵 無覺無觀,所以不會相應於這五種別境心所法。《成唯識論》 卷 3 云:「如何此識非別境等心所相應?互相違故。謂欲希 望所樂事轉,此識任運,無所希望。勝解印持決定事轉,此 識瞢昧,無所印持。念唯明記曾習事轉,此識昧劣,不能明 記。定能令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剎那別緣。慧唯簡擇德 等事轉,此識微昧,不能簡擇。故此不與別境相應。」 4 有 人問:為什麼阿賴耶識不與五別境心所法相應呢?論主 玄奘 菩薩回答說:「因為阿賴耶識與這五種別境心所法的自性及業 用相違背的緣故。這就是說欲心所是隨著所希望的樂事而運 轉,而阿賴耶識只是隨緣任運,祂不會對境界生起希望;勝 解心所是隨著所印持決定之事而運轉,而阿賴耶識則是於六 塵瞢昧無知,因此無所印持;念心所是由明確記憶曾經熏習 過的事而運轉,而阿賴耶識對於六塵昧暗劣弱,無法明記; 定心所是能令心專注於所觀之境,阿賴耶識則是隨緣任運而轉,剎那別緣,不會定於一境;慧心所唯以簡擇得失等事而 運轉,阿賴耶識則隱微闇昧,不能簡擇六塵諸法。由於阿賴 耶識離六塵見聞覺知、離思量性,因此無法和五別境心所法 相應。」那為何意識心能具足與五別境心所法相應呢?那是 因為意識心的自性即是能分別六塵的緣故,也就是 佛於《楞伽經》中所說的「分別事識」所攝。所謂「分別事識」即是 識陰六識—能於種種六塵事相上分別了知之見聞覺知心, 其中前五識唯能分別五塵粗相,意識則能分別五塵細相乃至 定中法塵等,其了別性極敏銳而且有思惟判斷等作用,就是 由於意識心有這樣的自性,所以能具足與五種別境心所法相 應,由是緣故即能了別六塵所攝一切諸法。 

    是故欲參禪究理之人,都應該先用這五別境心所法自行 檢驗,若所悟之心是能與這五別境心所法中之任何一種相應 者,當知即是意識覺知心;不論這個覺知心有妄想雜念抑或 無妄想雜念,不論這個覺知心是一念不生抑或有語言文字妄 想,皆是意識心,而意識覺知心是剎那生滅之法,於五位時 必定中斷或斷滅,非常住不壞之法;若能實際觀行而非純依 思惟,如是經由如理觀行而確實了知覺知心即是意識心者, 是名初知意識體性之人,當知已得煖法、頂法,而仍未斷身 見、我見。正斷身見、我見之初果人,則是斷除了意識覺知 心常住不壞之惡見,即是了知意識心確屬生滅有為之法者, 方是斷除意識心常住不壞之我見者,方是證得聲聞初果者, 方是大乘通教中之初果菩薩也,前提是必須要有未到地定作 支撐,才能如實轉依初果的見地而運轉。因此,確認與五別境心所法相應之覺知心為意識心,是欲斷我見者之首要觀行 法門;還要能確認覺知心的種種變相皆是意識心,如此才能 確實斷除我見、斷除三縛結,成為初果人。若能確實斷除我 見,則往後不管是於解脫道之轉進修證抑或大乘菩提之見 道,皆是指日可待;也由此可知,對五別境心所法的確實了 解及觀行,對修行者而言非常重要。(待續)

1《大正藏》冊 31,頁 28,中 25-下 2。

2《大正藏》冊 31,頁 28,下 11-14。 

3《大正藏》冊 30,頁 291,下 5-7。 

4《大正藏》冊 31,頁 12,上 10-17。 

167.GIF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67期目次2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