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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聲聞涅槃

   第一章 聲聞涅槃之內涵與修證前提

       第一節 緒論

      如來出現世間,演說涅槃。釋迦如來出現於人間之前,本有許多外道各各自稱已證涅槃、已得阿羅漢果,然而皆是錯說錯證,例如後來成為佛門聖弟子的迦葉三兄弟中的大迦葉,向來認為自己已得解脫之道,已得出離三界生死之果;即使 世尊多日現諸神通以攝受之,大迦葉多日親見 世尊大神通境界時,依舊認為自己的神通雖不如 世尊,而自己所修的解脫之道是正真無誤的。如是外道,當時充斥人間,每多自稱已得阿羅漢果;直到 釋迦如來出現於人間以後,方有真實涅槃的修證及真實證得阿羅漢果的聖弟子,大迦葉、二迦葉、三迦葉等三兄弟歸投 佛陀座下之前,即是最現成的事例。這一類事例,在當時是普遍存在的,也因此 世尊來人間示現廣度眾生的因緣才能成熟。亦如《大堅固婆羅門緣起經》卷上所說:
    時,帝釋天主承佛教勅,宣說世尊八希有法:「諸天子! 隨有如來、應供、正等正覺出現世間,決定損減阿脩羅眾,增益天眾,能令多人利益安樂。如是利樂,是為希有。復次,諸天子!如來大師出現世間,我不見於過去及今現在而有別異,是故如來、應供、正等正覺出現世間,宣說法教,利益天人。所謂破諸見法、離染污法、順觀法、潔白法、了知諸受法、除憍慢法、調伏渴流法、破無明法、斷依止法、離貪愛法、寂滅法、涅槃法。如是宣說諸法,是為希有。」1
    涅槃之法極難宣示,於正覺同修會開始弘法之前,近代佛教諸師所說涅槃,率皆意識情解想像之說,難見有人實證而作實說者。如是之事古已有之,非唯現今;往昔諸佛示現之前亦是如此,非唯 釋迦如來示現之前,是故我佛 釋迦世尊開示往昔 毗婆尸佛成佛之時所見,以為自身所見之明證。譬如《長阿含經》卷 1 世尊說:
    毗婆尸佛於閑靜處復作是念:「我今已得此無上法,甚深微妙,難解難見,息滅、清淨,智者所知,非是凡、愚所能及也。斯由眾生異忍、異見、異受、異學,依彼異見,各樂所求,各務所習,是故於此甚深因緣不能解了。然愛盡涅槃,倍復難知;我若為說,彼必不解,更生觸擾。」作是念已,即便默然不復說法。2
    此謂涅槃解脫之法甚深難解,大背世俗所知、所欲,是故眾人難以信之,當知更難實證。釋迦如來亦曾如是開示:「佛之明法與俗相背,俗之所珍,道之所賤;清濁異流,明愚異趣;忠侫相讐,邪常嫉正。」3 觀察諸方大師率以識陰六識生滅之妄心,欲求入住無生無死之涅槃境界中,是則同於以生死法欲住不生死境界中之愚人,反而極力以言語私下妄評平實所說正法,至今無人肯出面認同之,豈非 世尊所說「清濁異流,明愚異趣;忠侫相讐,邪常嫉正」之具體事例?以是緣故,平實二十年來所說涅槃之理,雖諸大師無法依理或據教反駁,然亦不樂信之、受之,私下每以言語抵制,遑論學而實證之,皆因愛樂生滅有為之識陰六識自我所致。

    平實此言,證之於現今仍無任何一位大師公開承認意識虛妄,仍認定意識為常住法,或認定識陰六識全部都為常住法,於是亦有大師深樂識陰我所之密宗樂空雙運境界,於實修男女相交淫觸法後必屬嚴重犯戒、來世下墮之事都無所懼,肇因於誤信密宗四大派之雙身法邪說、邪戒所致。由此事實以觀,證知二乘涅槃否定蘊處界之理,以及實證無餘涅槃必須滅除蘊處界之明確內涵,對於末法時期之佛門四眾而言,不論大師或凡夫,都屬難以信受之事。唯有妄說而仍堅持識蘊假我為常住法之凡夫大師所說,倡言識蘊我或意識我可以入住無餘涅槃而出三界生死之世俗境界謬說涅槃,方為世俗心重之大師與一般學人所樂;以之印證 釋迦如來自身以及所述古昔 毗婆尸佛,同因涅槃難以言宣、難被眾生信受而欲默然不言之聖教,誠屬真實而不虛謬之事實。二乘涅槃已是如此,若進而更論菩薩所證大乘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則更難以信受,外道、佛門凡夫大師及二乘聖者皆未能知故,末法時代佛門大師往往誣謗為自性見外道涅槃。以是緣故,凡欲實證涅槃之人,必須先於次法用心廣修,長時熏習正知正見,如實了知三界境界及蘊處界之具足內涵,並轉易心中對於蘊處界自我愛樂與貪著之世俗知見,學而時習之,久時方能轉易邪見而有實證涅槃之日;故說次法之修習圓滿,於實證三乘菩提涅槃之人,誠為不可欠缺之條件。
    至於修集次法功德之前,所應具備之正知見則是:凡屬末法之大師與佛門四眾異口同聲而一致認同的涅槃道理,則屬「與俗相契、俗之所珍」者,則非真實涅槃之理及修證內涵。若有善知識所說超越五陰、十二處、十八界、六入等境界之涅槃道理,非末法大師及佛門四眾共皆認同之道理,卻完全符合三乘諸經,成為「與俗相背、俗之所賤」者,方能契合 釋迦如來與往昔諸佛之所開示;如是非屬一般假名大師及初機學佛人所愛樂者,方為正理,可以三乘菩提一切經典、論典互為印證故。如是知見確立已,方能遠離以往熏習之既有邪見,信入三乘涅槃真實修證之正知見及實證境界中。具備如是正見者,隨後勤讀、思惟本書,方能如實精修而有取證涅槃之日;若非如此,悉無論矣!以是緣故,應當先說次 法與證涅槃間之關係如下。
    次法者,所謂「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惡不淨,上漏為患,讚歎出離為最微妙,清淨第一」4。凡是想要修證二乘涅槃者,必須先瞭解布施之因果論、持戒之因果論、修十善業及禪定之因果論;如是了知施、戒之因果,再聞熏修習十善業得受生於欲界天,聞熏修習四禪、四空定得生於色界、無色界天之道理,方能了知生天之論。了知生天之論以後,已知三界境界,方能了知出離三界境界之理,不會再將三界中的境界錯認為出三界的涅槃境界。這些道理就是解釋「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惡不淨,上漏為患,讚歎出離為最微妙,清淨第一」的正理,先有這些基本的正見,然後才有可能信受正真無誤的解脫涅槃正理,方有可能實修而親證二乘涅槃,否則不免落入三界境界而誤以為已出三界。換言之,若不肯先修次法而直接修證二乘涅槃者,都不免錯會而成就大妄語業;縱使真善知識令其實證之後,仍將退轉於世間境界,必不能信故。以此緣故,說次法的修習是實證二乘涅槃的必要條件。
    舉凡落入五陰之中而說為涅槃的人,都是因為對於三界境界還沒有具足理解,這種人都是尚未修學「生天之論」的愚人,才會把欲界五陰或色界五陰、無色界四陰的生死境界,錯認為已離三界生死的涅槃境界;佛說這種人不是佛門裡的法師,因為已經落入常見外道法中而不自知。例如《雜阿含經》卷 1:
    爾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頭面禮足,卻住一面,白佛言:「如世尊所說法師,云何名為法師?」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今欲知如來所說法師義耶?」比丘白佛:「唯然,世尊!」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佛告比丘:「若於色,說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者,是名法師;若於受、想、行、識,說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者,是名法師,是名如來所說法師。」5
    換言之,教導眾生求證涅槃解脫之時,若是落入五陰中的任何一陰,而非教導大眾認清五陰全部內容,又不能教導大眾認清五陰都是虛妄而應該滅盡的人,都是未斷除我見的凡夫,那麼他就不是佛門中的真正法師。即使身披僧衣,仍然不是 佛陀所定義的法師,只是落在世間法中的出家人。所以,三界中不同層次的五陰或四陰,都應該瞭解而說應該生厭、應該遠離五欲(特別是淫欲)、應該滅盡而無五陰成為絕對寂靜境界,才是能證二乘涅槃的人,才是 世尊所說的法師。由此可見,修學「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為不淨、上漏為患、出離為要」等次法,是實證二乘涅槃的必要條件。《待續》
(連載一之ㄧ)

1 《大正藏》冊 1,頁 208,中 12-22。 

2 《大正藏》冊 1,頁 8,中 15-22。

3 《羅云忍辱經》,《大正藏》冊 14,頁 769,下 22-23。

4 《長阿含經》卷 1,《大正藏》冊 1,頁 9,上 7-9。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第98期目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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