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將佛法世俗化、淺化的證嚴法師
(連載二)正光居士
第十四點:意識與五別境心所有法相應,是生滅法。意識現行時,必定與了別六塵境的五別境心所有法相應。今以離開語言文字一念不生而了了靈知的離念靈知心為例,譬如意識心喜歡長時住於離念靈知定境中,於所樂之境,有希望冀求為性,這是五別境心所有法中的「欲」心所。又住於離念靈知定境中,能了知此是離念靈知定境,於所決定之境,能夠印定執持為性,正是五別境心所有法中的「勝解」心所。意識覺知心以前曾經住於離念靈知定境中,今復進入此定中而能了知是以前所曾經歷過的同一種定境,這就是於所曾習境明記不忘為性,正是五別境心所有法中的「念」心所。意識覺知心又能在此離念靈知境界中長時制心一處而安住,即是「於所觀境令心專注為性」,正是五別境心所有法中的「定」心所。又在此離念靈知意識心所住的定境中,可以不起語言文字而作分別:此是父親、母親,此是兄弟姐妹,此是風聲、雨聲,此是原有定境、此是比以前更增益微細之定境……等等,即是於所觀境能夠揀擇為性,正是五別境心所有法中的「慧」心所。由此可知,
離念靈知意識心現起時,一定會與五別境心所法相應,更何況
有念靈知心的散亂意識心,當然更會與五別境心所法具足相應的了:譬如專心緣於所愛之境界。但是五別境心所法,在唯識學一切種智中,一向都說與意識心相應,是意識心的功能差別,故意識心一直都與五別境心所有法相應。凡是會與五別境心所有法相應的心,佛菩薩們在經論中都說是生滅法,不是證嚴法師所說的不滅法;因為這心必須有意根與法塵為緣才能生起,也必須同時有如來藏流注的意識種子為因緣才能生起,所以是有生之法;有生則必有滅,不能外於生滅性。
只有第八識如來藏,從無始以來不與五別境心所法相應,譬如第八識從來不會在六塵上面起分別、從來不曾起一念「我喜歡、我不喜歡,我希望、我不希望」等欲念,因此沒有「欲」心所。又第八識從來不對六塵境起一絲一毫的分別,因此沒有「勝解」心所。又第八識從來離見聞覺知,從來不對以前所經歷境界明記不忘,因此沒有「念」心所。又第八識從來不住定中,也不住定外,未曾起一念在定中或定外,因此沒有「定」心所。又第八識從來不對六塵起分別,更不會對六塵境起抉擇,因此沒有「慧」心所。由此可知,第八識從來不與五別境相應,意識心卻正是與五別境相應的;與五別境心所法相應的心當然就不是常住不滅的法,所以意識是有生有滅的法,因此證嚴法師說「意識卻是不滅的」,完全違背方廣諸經中唯識學的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