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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正覺總持咒略釋 -(連載四十)---張正圜老師

          第五則 嫉心所

   「嫉」就是忌妒他人的才德權位、名聲富貴等一切美好之事,如《成唯識論》卷 6 云:「云何為嫉?殉1 自名利,不耐他榮,妬忌為性;能障不嫉,憂慼為業。謂嫉妬者聞見他榮,深懷憂慼,不安隱故。此亦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嫉相用故。」 2 意思是說,為了追求自己的名位與利益,即使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卻不能忍受別人的榮耀富貴,所以妒忌憎恨就是「嫉」心所的體性;能障礙「不嫉」之善法的生起,心中常懷憂鬱愁慼,這就是「嫉」心所的業用。也就是說,有嫉妒心的人只要聽到或看見他人的榮盛之事,便深懷憂慼,心中不得安隱。這個「嫉」心所同樣也是以瞋恚的一分為體,離開了瞋恚就沒有「嫉」的性相作用。

   《百法明門論纂》云:

    嫉者,忌妬也。亡身從物曰殉,如俗說「貪利貪名,命亦不顧」,故曰「亡身殉物」。謂嫉妬之人,聞見他人榮貴,深〔心〕裏常懷憂慼,不得安隱,故多方以害之。故曰「女無妍醜,入宮見妬;士無賢不肖,入朝見嫉。」此亦瞋一分攝。3

    人們經常為了種種希求而不惜犧牲生命,譬如有人為了貪求利養或貪求名聞,連性命都可以捨棄而不顧念;但是許多人卻往往對於他人的美好境遇,心中不能安忍而生憎惡忌妒,深心中經常懷著憂愁鬱悶而不得平和安隱,甚至因此想方設法要破壞其好事及傷害對方。譬如古時女子只要進了帝王的後宮,不論她是美貌或醜陋,都會遭來忌妒怨恨;士人不論是否賢能,只要入了朝廷便遭人嫉妒。有嫉妒心的人,經常為了打擊對方而千方百計使出種種計謀,為令對方名譽掃地、利益盡失,甚至不惜玉石俱焚。由此可見嫉妒心之可怕,「妒火中燒」會使人失去理智而造諸惡業,令自己和他人均蒙受極大之傷害,行者宜深深警惕才好。

   《成實論》卷 12〈四無量定品 第 159〉云:

    喜名嫉妬相違慈心,妬名見他好事心不忍則生嫉恚。行者見一切眾生得增益事生大歡喜,如自得利。…… 眾生得增益事,生歡喜心,如己無異,是名為喜。…… 問曰:「云何修喜?」答曰:「行者見嫉他利者,是凡鄙相,是故修喜。作如是念:我應與眾生樂,他今自得則是助我,故應生喜;又見此嫉妬空無所益,不能損他,但反自害。又如經說嫉妬之過,欲離此過故生歡喜。」4

    「慈悲喜捨」的「喜」就是與嫉妒相違的慈善心,「妒」則是指見到他人有美好之事心中不能安忍而生嫉妒瞋恚。修行善法之人看見一切眾生獲得增上利益之事都應該生起大歡喜心,猶如是自己獲得利益一般。看見眾生有殊勝增益的事,心中生起歡喜之心,就好像是自己得增益事一樣,這就叫作「喜」。一個修行人如果見到別人有好事就心生嫉妒,則是凡夫粗鄙之相,因此應該修學喜心。要常常這樣想:我是菩薩,應該給予眾生安樂才對,而現在他自己能得安樂,那就是幫助我,所以我應該生起隨喜心才是。又應該去觀察,這個「嫉 妒心」完全沒有利益,不能損害他人,卻反而害了自己。經典中又經常解說嫉妒的種種過失,所以為了離開這些過失,對於別人勝利之事應心生歡喜。

   《大智度論》卷 28〈釋布施隨喜心過上第 44〉云:

    復次,隨喜名有人作功德,見者心隨歡喜,讚言:「善哉!」在無常世界中,為癡闇所蔽,能弘大心建此福德。譬如種種妙香,一人賣、一人買,傍人在邊亦得香氣,於香無損,二主無失。如是有人行施,有人受者,有人在邊隨喜,功德俱得,二主不失,如是相名為隨喜。以是故菩薩但以隨喜心,過於求二乘人上,何況自行。問曰:「菩薩云何能以隨喜心過聲聞辟支佛人以財布施上?」答曰:「聲聞、辟支佛行是布施,菩薩於傍見之,一心念隨喜讚言善哉,以此隨喜福德,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度一切眾生故,以此為得無量佛法故。以二種功德,過求聲聞、辟支佛人所行布施上。復次,以諸法實相智慧心隨喜故,過求聲聞、辟支佛人布施上。復次,菩薩以隨喜心生福德果報,迴向供養三世十方諸佛,過聲聞、辟支佛布施上;譬如人以少物獻上國王,得報甚多;又如吹貝,用氣甚少,其音甚大。復次,菩薩以隨喜功德,和合無量諸餘功德,乃至法滅亦不盡;譬如少水,置大海中,窮劫乃盡;持戒、三昧、智慧、解脫、解脫知見亦如是。」問曰:「若諸佛次第有菩薩,菩薩次第有聲聞、辟支佛,今言菩薩欲過求聲聞、辟支佛人布施等,有何奇特?」答曰:「不以聲聞、辟支佛布施持戒等福德比菩薩功德,但以隨喜心能勝,何況菩薩自行功德。」5

    「隨喜」就是當有人正在作自利利他諸功德事的時候,看見的人心中隨之生起歡喜,讚歎說:「太好了!」世間人對於別人的顯榮富貴等好事,泰半心中不是滋味,等而下之者,則因深重之嫉妒瞋恨而費盡心機要破壞打擊別人。「嫉」是惡不善法,菩薩當修「喜」心來加以對治,如果能以上文《大智度論》卷 28 所舉述,隨喜讚歎別人所作功德,則所獲福德及功德不可思量。譬如有人賣香、有人買香,旁邊的人亦得聞此妙香,而買者與賣者雙方並沒有任何損失;就像是這樣,當有人正在對眾生行於布施時,在一旁看見的人心中隨之生起歡喜讚歎,就能得到隨喜的福德,而施者與受者並沒有任何損失,這樣的法相就稱為隨喜。又譬如以少物貢獻給國王,卻可以獲得更多的回報;或譬如以口吹貝,只要很小的力量,就可以吹出很大的聲音;就像是這樣,菩薩將隨喜的福德與功德,迴向自己及一切眾生都能成就無上正等正覺,並以此隨喜及迴向的功德來供養十方三世諸佛,則由此隨喜及迴向所得的福德遠超過聲聞、辟支佛行於布施所得福德。因此而說,菩薩於一切人所作善淨之事,皆應隨喜讚歎,不生嫉妒。親證諸法實相的菩薩,其隨喜所得功德超越聲聞、辟支佛持戒布施等福德,這是因為菩薩親證諸法實相而能現觀三輪體空,並且以一切隨喜功德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再以此隨喜及迴向的福德與功德迴向供養無量諸佛;所以說,菩薩以隨喜心能勝聲聞、辟支佛布施持戒等福德。

          第六則 慳心所

   「慳」就是吝嗇,捨不得將自己所有的財物施予他人,或是吝惜於將自己所懂的法理教導別人,尤其是對於自己所寶愛的財物或所知曉的深妙道理,更是慳吝不捨,如《成唯識論》卷 6 云:「云何為慳?耽著財法,不能惠 6 捨,祕悋為性;能障不慳,鄙畜為業。謂慳悋者心多鄙澁,畜積財法不能捨故。此即貪愛一分為體,離貪無別慳相用故。」7 意思是說,堅固地耽溺執著於自己所擁有的財物與所知的道理,不願意布施給他人,所以祕藏吝惜就是「慳」心所的體性;能障礙「不慳」之善法的生起,鄙吝蓄積就是「慳」心所的業用。也就是說,慳吝的人心中多吝嗇難捨,蓄積著財物而不捨得布施給他人,對於所知的法理也吝於為他人解說。這個「慳」心所就是以貪愛的一分為體,離開了貪愛就沒有「慳」的性相與作用。

    《成實論》卷 10〈雜煩惱品 第 136〉中,舉出五種慳吝:

    五慳者,住處慳、家慳、施慳、稱讚慳、法慳。住處慳者,獨我住此,不用餘人。家慳者,獨我入出此家,不用餘人;設有餘人,我於中勝。施慳者,我於此中獨得布施,勿與餘人;設有餘人,勿令過我。稱讚慳者,獨稱讚我,勿讚餘人;設讚餘人,亦勿令勝我。法慳者,獨我知十二部經義,又知深義祕而不說。8

    第一種是「住處慳」:於自己所居住的處所顧戀繫心,希望這個住處只屬於自己所有,不容他人同住。第二種是「家慳」:於施主家顧戀繫心,希望只有自己能出入此施主家,不容他人出入往還;假使有其他人進出,自己也是其中最受親暱及重視的。第三種是「施慳」:於利養顧戀繫心,希望只有自己能受此布施,不與他人共受;若有他人一同得此布施,則不希望對方所收到的施物多過於自己。 

    第四種是「稱讚慳」:於稱譽讚歎顧戀繫心,希望只有自己受此稱讚,不要有他人受稱讚;若有他人受到稱譽讚歎,也不要他所受稱讚超勝於自己。第五種是「法慳」:於教法顧戀繫心,希望只有自己知解十二部經之深妙義理,如果知道深妙義理則祕藏而不願為人解說。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 9〈雜事品 第 16〉云: 

    云何慳?謂慳有二種:一、財慳,二、法慳。財慳者,謂於諸所有可愛五塵、衣服、飲食、臥具、醫藥及餘資具,障礙遮止令他不得;於自所有可愛資具,不施、不遍施、不隨遍施,不捨、不遍捨、不隨遍捨,心悋惜性,是名財慳。法慳者,謂所有素怛纜、毘奈耶、阿毘達磨、或親教軌範教授教誡,或展轉傳來諸祕要法,障礙遮止令他不得;於自所有如上諸法,不授與他亦不為說,不施、不遍施、不隨遍施,不捨、不遍捨、不隨遍捨,心悋惜性,是名法慳。此財、法慳,總名為慳。

    此論是將慳分為兩種,一為財慳,二為法慳。財慳是指吝惜財物,由於吝惜成性,不能惠施給眾生,稱為財慳。法慳則是指對所知的法教慳惜,因而不肯教導別人,稱為法慳。總而言之,不管是財慳或法慳,都是由於貪愛的緣故,使得心胸狹隘、酸澀,因此不肯慷慨施捨他人。

    眾生常因慳貪而成就下墮餓鬼趣的果報,於《六趣輪迴經》中如是說:

      若人不樂施,復盜眾飲食,墮大癭鬼中,常噉諸糞穢。

    若障人布施,於己物生悋,墮針口鬼中,腹大常飢渴。

    無嗣慳財物,不捨不受用,墮匱乏鬼中,得他享殘棄。

    希望他施惠,自少施生悔,墮下劣鬼中,常食於涎吐。

    樂聞他過失,加惡語宣傳,墮焰口鬼中,長受諸苦惱。

    好起諸鬪諍,無少慈愍心,墮疲極鬼中,食蜎蠕虫類。

    恐愶取他財,得已或少施,墮極醜鬼中,他怖獲微祀。

    若人多讌樂,廣殺諸物命,自食復與他,後墮羅剎鬼。

    於供養香花,或嗅或私取,由起少貪心,後作尋香鬼。

    若人相崇奉,於己有所求,怒色希彼財,後作猛惡鬼。

    若人於他娶,常樂作媒伐,後懷惡相離,死作步多鬼。

    若人樂飲酒,過量復顛酗,或持勸他人,後作藥叉鬼。

    於父母師長,所欲相違背,後生藥叉宮,勇健多卒暴。

    彼慳貪過失,常生餓鬼中,苦樂隨自因,是故勿復造。10

    此段經文明白開示:眾生由於慳貪而造作種種惡業,故成就種種不可愛之異熟果報;譬如有人非但不樂於行布施,而且還竊盜眾生的飲食,死後即墮為「常噉諸糞穢」「大癭鬼」;阻止別人布施,對於自己的財物又吝嗇不肯布施,死後就墮為「針口鬼」,咽細如針、腹大而常覺飢渴;自己沒有子嗣,但卻慳吝於財物,不捨得布施給他人,自己也不捨得受用,死後就會成為「匱乏鬼」;希望他人能布施給自己,而自己很少布施,假使偶爾作微少布施後卻生起後悔之心,死後就成為「下劣鬼」……。總之由於慳貪的煩惱而造作的惡業因緣,死後常常生到餓鬼道中;因此勸請大眾,應努力修除慳貪,慎勿造作餓鬼道之業因,應於一切有情常生慈憫之心、常樂惠施,當知未來世異熟果報之可愛或不可愛,都是隨著自己所造之業而定。於布施眾生之際,除了能利益他人、使他人得到安樂之外,同時也可以藉由惠施,把自己慳貪之心給「布施」出去,如此則是自利利他,今世後世皆得安樂。

   《佛說未曾有因緣經》卷上中,亦有如是偈云:

    見諸天意,欲得聞法,欲為諸天,宣通正法,不悋法故,

    如當不說,則為悋法。悋法之罪,世世所生,聾盲瘖啞,

    諸根閉塞,生於邊地,癡騃無智;雖生好處,情頑闇鈍,

    所學不成;學不成故,自致苦惱,為是等故,非為生也。

    譬如世人,因其前世,布施修善,福德因緣,今生為人,

    所願從心,富有財物。貧者求乞,慳心悋惜,不肯施與。

    慳貪果報,生餓鬼中,常患飢渴,裸形無衣;冬時寒凍,

    身體破裂;暑時大熱,無依蔭處;如是苦惱,數千萬歲。

    餓鬼罪畢,生畜生中,食草飲水,癡無所知,或食泥土 11, 

    污露不淨;慳貪罪故,受報如是,悋法之愆,亦如此焉。12

    此偈說明「悋法」的果報,世世所生都是聾盲瘖啞、諸根閉塞,或者生在邊地無佛法的地方,愚癡沒有智慧;或者雖然生在好的地方,但是卻是性情頑劣,智慧闇鈍,學任何事都無法成就,由於學不成就的緣故,就招來無量的苦惱。因此說,「法慳」「財慳」所犯慳貪之罪,果報都是極為嚴重,值得行者思之再三!(待續)

1「殉」:《大正藏》作「徇」,此處依校勘條修訂為「殉」。

2《大正藏》冊 31,頁 33,中 26-下 1。

3《卍續藏》冊 48,頁 322,上 12-16。 

4《大正藏》冊 32,頁 336,中 17-頁 337,上 19。

5《大正藏》冊 25,頁 269,下 6-頁 270,上 4。

6「惠」:《大正藏》作「慧」,此處依校勘條改為「惠」

7《大正藏》冊 31,頁 33,下 1-4。

8《大正藏》冊 32,頁 321,上 6-13。

9《大正藏》冊 26,頁 495,中 24-下 6。

10《大正藏》冊 17,頁 456,上 10-中 8。 

11「土」:《大正藏》作「上」,此處依校勘條改為「土」。 

12《大正藏》冊 17,頁 578,下 21-頁 579,上 4。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83期目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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