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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佛將十因緣法與十二因緣法合說

    世尊演述十因緣法與十二因緣法時,是把二種因緣法合說的,由此證明觀行因緣法時,必須要先觀十因緣法,然後再觀十二因緣法,才能成功因緣法的觀修。例如《雜阿含經》卷 12 中說: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 世尊告諸比丘:「我憶宿命未成正覺時,獨一靜處,專精禪思,作是念:『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緣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有故老死有,生緣故老死有。如是,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緣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生:『識有故名色有,識緣故有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時,齊識而還,不能過彼,謂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

   「我時作是念:『何法無故則老死無?何法滅故老死滅?』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無故老死無,生滅故老死滅,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廣說。「我復作是思惟:『何法無故行無?何法滅故行滅?』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無明無故行無,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名色滅故六入處滅,六入處滅故觸滅,觸滅故受滅,受滅故愛滅,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

    「我時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古仙人逕、古仙人道跡,古仙人從此跡去,我今隨去。』譬如有人遊於曠野,披荒覓路,忽遇故道古人行處,彼則隨行,漸漸前進,見故城邑、古王宮殿、園觀浴池、林木清淨。彼作是念:『我今當往白王令知。』即往白王:『大王當知,我遊曠野,披荒求路,忽見故道古人行處,我即隨行;我隨行已,見故城邑、故王宮殿、園觀浴池、林流清淨,大王可往居止其中。』王即往彼,止住其中,豐樂安隱,人民熾盛。今我如是,得古仙人道、古仙人逕、古仙人跡,古仙人去處,我得隨去,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我從彼道見老病死、老病死集、老病死滅、老病死滅道跡,見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行集、行滅、行滅道跡。我於此法自知自覺,成等正覺,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餘外道沙門、婆羅門、在家、出家,彼諸四眾聞法正向、信樂,知法善,梵行增廣,多所饒益,開示顯發。」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1 

    在以上的經文中,世尊很清楚地說明:世尊以宿住隨念智力看見往昔無量劫前尚未成為無上正等正覺之際,當時觀行因緣法的成就,是因為先觀行十因緣法,確定一切有支的存在與運轉,都是源於能生名色的另一個「識」(就是大乘經中說的第八識如來藏,因為意根與意識等前六識都含攝在「名」中);藉著十因緣法的觀行,確定「識」若不出生名色時,就不會有世世不斷的生死流轉諸苦。隨即依十二因緣法,觀察名色之所以不斷地從第八識中出生,其原因都是因為對「涅槃是不受後有」的無知,或是對涅槃本際「識」常住不壞的無知,也是對五陰全部都是無常、苦、無我的無知……等。如是推究十二因緣法而對無明的內涵深入了知,並一一如實觀察而滅除了無明,在如實觀察十二因緣法時斷了我見,以及斷了我所執、我執,成為辟支佛。

    這已經顯示 世尊久遠劫前行菩薩道,觀行因緣法而證得辟支佛果時,是把十因緣法與十二因緣法先後合觀的,不是單獨觀行十二因緣法而能證得辟支佛果的。如果有人不信此語,不修十因緣法而不信有另一個識可以出生名色,單修十二因緣法而想要證轉辟支佛果的果德,而宣稱已證得辟支佛果,即成為癡人說夢,即說是人不解因緣法,因為他對因緣法並沒有證轉的功德,不論他對因緣法有沒有如實的觀行與智慧。

    十因緣法與十二因緣法的關聯,在拙著《阿含正義》中有更詳細的闡釋,本書所說則偏重涅槃的道理,是故只作略舉、略釋,不煩詳解;讀者若欲更詳細了知二者的關聯,請直接閱讀《阿含正義》。但在這裡仍然必須再度提示一點:與解脫道修行證阿羅漢果同樣的道理,辟支佛的如實修證,仍然必須有「梵行已立」的離欲基礎,驗證之法仍然是初禪是否發起並且圓滿具足。這是一切實證出三界果的聖者都必須一體實證的境界,否則都是因中說果。

第四節 必須有與所證果位相應之定力,方證涅槃

    《阿含正義》第四輯 1206 頁第七章講解「慧解脫」,一開頭就以特別明顯的字體強調說:「阿含解脫道中,有證得初禪的凡夫,沒有不證初禪的三果人,也沒有不證初禪的慧解脫阿羅漢。」於第七章第二節講心解脫與慧解脫時,在 1239 頁同樣講到定力是必須的條件:「定解脫中,只有一種是滅盡定的真實解脫,其餘都只是解脫於欲界刺、聲刺、覺觀刺、喜刺、出入息刺……等,不是說修定可以得解脫三界生死;但是定力可以伏住我執,所以修定可以助成滅盡定的取證,故亦因此而方便名為定解脫。在已斷我見的前提下,證得定解脫中的初禪時,可以成為三果人;若無斷我見的前提,發起禪定時則與解脫三界生死輪迴的實證無關,只能說是解脫於下界境界的定解脫罷了,都仍在三界生死之中。」(2007 年 2 月出版)推溯到更早的《阿含正義》第一輯 155 頁中說:「如是無量數劫累世修集極廣大福德,要須性障極輕微(已除煩惱障異生性與所知障異生性),已具足性種性與道種性;要須基本定力發起,要須深心發起十無盡願而力行不輟,要須悟後承事大善知識修學不已,然後始能證之,然後能了知成佛之道內容與次第,得入初地,故名極難。」(2006 年 8 月出版) 

    證悟三乘菩提涅槃之各種條件中,有一項是:必須有基本的定力——未到地定。並非單單有正確而具足的觀行智慧就能算是實證,原因是若沒有基本定力來幫助伏惑,即使在善知識指導下已有正確的觀行,所觀行的內容也具足了,但觀行完成以後仍將無法確實轉依觀行所得的結論,空有觀行所得的智慧,仍沒有親證三乘菩提見道的功德與受用。以此緣故,《優婆塞戒經講記》第六輯 85 頁中曾提出必須有定力相應之主張。

    此外,早在公元 2000 年出版的《宗通與說通》181 頁,同樣提出這樣的主張,說明要有如是未到地定之定力,證悟後方可證轉,方能轉依所證真如法性而產生智慧與解脫上的功德,才能名之為證轉真如法性,已有證真如的智慧與功德可以現前運轉故。同書的 185 頁亦如是說,證明平實於 1999 年繕寫時早已如是主張,亦已於 2000 年出版,並非 2013 年寫作此《涅槃》一書時方作是說。

    如是主張,已明確說明證悟三乘菩提之前,至少必須有未到地定作為依持,於正確觀行以後方能擁有功德受用,親證三乘菩提的見道內涵時始能顯現證轉之功德,才能稱之為真實見道;否則將無見道後應有的轉依功德,無法成功轉依於見道時的觀行內容,即非證轉者,當知並非真正的見道者。 平實此世悟前即因如是見解而認同已故現代禪創始者李元松所說,應該先有未到地定的實證才能有見道功德的看法,因此平實於宣講《金剛經宗通》時亦曾經公開說明以前與一位大法師及現代禪李老師之間的事。其他詳如前文第一篇 第四章 第一節中所舉於平實諸多著作中之內容,今不重舉。

    而平實此世在悟後也仍然認為必須要有定力,因此這一類主張,散見於平實早期與近期諸書之中;同樣開示必須先修學無相念佛,然後轉修動中看話頭功夫而成為未到地定的定力。這類開示不在少數,例如《維摩詰經講記》第一輯 213 頁、第三輯 120 頁、第四輯 185 頁與 250 頁,以及第六輯第 36 頁等說法,是在 2007 年、2008 年陸續出版的套書中早已說過的,明確地告訴大家:求證三乘見道功德時,必須先修證未到地定,降伏心猿意馬以後,如實地見道時才能真正轉依成功,才會有證轉之功德。否則縱使所觀行的見道內容具足而且正確,終究只是乾慧而無見道的本質,更無見道時應有的功德與受用。

    除了在 2008 年出版的《維摩詰經講記》中有多處如是主張,在更早的公案拈提諸書中也是如此說的。例如《宗門正眼》第 138 頁及第 200 頁中所說,又如 1998 年 7 月出版的《宗門法眼》第 131 頁及第 201 頁、第 203 頁及 360 頁中都有同樣的主張。於 2004 年出版的《宗門正道》第 446 頁、第 481 頁、第 496 頁亦作如是說。又如 2002 年出版的《宗門正義》第 60 頁,2003 年出版的《宗門密意》第 82 頁以及第 371 頁 中,亦作如是說。其餘諸書中也常有同樣說法,詳如前面所舉,不復一一贅述。

    凡此已足以證明平實始從弘法之前,以及弘法之初,即已明確主張:凡是求證三乘菩提之見道功德者,其先決條件之一就是應有基本之定力——未到地定。若無定力可以與見道後的觀行智慧相應,則悟後皆不得受用,無法生忍——不可能與三乘菩提見道之觀行內容相應,轉依即不能成功而無法證轉;空有乾慧而沒有見道之實質,即等於未悟三乘菩提之凡夫。如是「所悟」只是知識而非實證,以無定力支持其所悟內涵故不能忍。

    然而如是之理,眾生難以信受,若一時未能覓得經論依據,不宜冒然說之,以免少聞寡慧學人聞之又增口業,是故正覺同修會中僅於課程中傳授如是正見,及教導修學動中定力,不說此是聖教。後因增上班中傳授《瑜伽師地論》至卷 53,於此大論之中有如是言:「若依未至定證得初果,爾時一切能往惡趣惡戒種子皆悉永害,此即名為聖所愛戒,當知此名第二清淨力所引清淨律儀,即此亦名無漏律儀。」以有如是明確聖教依據之故,隨即舉證論意而說。不意竟有會中某老師致生誤會,如是宣稱:「導師最近講法已稍微在修正法義,說要有未到地定功夫才能說已證初果。親教師以前依講義教導學員這部分有誤……。」以此緣故,特將套書中語句摘錄臚列而不厭其煩,證明平實始自弘法伊始,即已常常宣說必須具備基本定力方有悟緣之事實,以期消弭邪見;不唯期望彼能消滅如是誣謗之口業,亦期望未來所有佛弟子都能建立正知見,不再有錯誤認知而誤謗正法、誤謗賢聖,後世得免因此障道。再由此師而放眼觀察當今中國地區之佛門學人,或自稱已證四地、或自稱已證初地、或自稱為百丈禪師再來者、或自稱為阿羅漢者,悉無未到地定之伏心定力,又每每在其言說中證明皆是仍未斷我見者,概屬大妄語人,後世果報堪憂;因此更當不厭其煩逐一列舉以為明證,盼彼等諸人都能因此而改易漏心,速修未到地定而得降伏欲界 心;然後觀行三乘菩提之聖教開示,爾後求證涅槃方可期待。

    由上來舉說的內容,可知三乘菩提之修習,不論是哪一乘的見道,都必須有未到地定作為基礎,才會有證轉的功德,才能算是真正的見道;否則終究只是乾慧而無實質,只成為其人對三乘菩提見道的知識,不得見道之實質,何況能依初禪定力斷除五下分結實證三果,而言證得阿那含果?見道如是,聲聞菩提的慧解脫證果,更須有至少初禪不退的定力支持,才能獲得慧解脫的阿羅漢果。若是俱解脫阿羅漢果,則 必須有四禪四空定的具足實證,而且能夠完成八背捨的修習,方能獲得俱解脫果。

    緣覺的果證同樣必須有定力支持,方能成就果德而能證轉緣覺法的功德;意謂必須有阿羅漢慧解脫的功德,或有俱解脫的功德,或是悟得因緣法之前已有四禪四空定的具足實證為基礎,然後修習正確而具足圓滿的因緣法,才能證得緣覺果,所證的因緣法觀行內容才能運轉,否則不得名為因緣法的證轉者,即無證得緣覺果的實質。大乘佛菩提道的修習亦復如是,於禪定方面而言,初地的入地心至少必須有圓滿具足的初禪作為支持,三地滿心必須具足四禪、四空定、四無量心的證量,七地滿心必須有念念入滅盡定的證量。這些都顯示定力在三乘菩提的修習上有其必要性,也顯示定力在三乘菩提智慧證轉上之功德性。

第三篇 大乘涅槃

  第一章 必須具足四種大乘涅槃方能成佛

    第一節 大乘涅槃緒說  

    成佛時必須具足四種涅槃:二乘解脫道的有餘涅槃、無餘涅槃,大乘佛菩提道的本來自性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以下各節將一一述說大乘涅槃,將大乘涅槃之內涵及其異於二乘涅槃之定位加以說明,本節中僅先概說大乘四種涅槃之意涵,使讀者能先建立對大乘涅槃之整體認知,再於以下各節中加以一一說明。

    生忍、法忍差別,外忍、內忍差別:《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卷 3:

    或有惡言謗佛法僧,菩薩聞已不生瞋恨,是中安然悉能忍受,是為菩薩外忍。云何是諦察法忍?謂若菩薩,若聞如來所說最極甚深經中,有法能斷輪迴種子,脫諸結縛、壞相續者,謂一切法本來寂靜及一切法自性涅槃。菩薩得聞如是法已,不生驚怖,作是思惟:「若不 了知此法及不得此法者,豈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邪?」由此因緣故,應於如是甚深法中,受持、思惟、修習、伺察及生勝解,是為菩薩諦察法忍。2

    語譯如下:  

    【或者有愚癡人以惡劣言語毀謗佛寶、法寶、僧寶,菩薩聽聞以後心中不會生起瞋心及記恨,在這種惡劣狀況中都能心中安然,都能安忍領受而不動怒,這就是菩薩所證的外忍。什麼是諦察法忍呢?是說如果有菩薩,他若是聽聞如來所說最極甚深的經典之中,演示說有一種法能斷除輪迴種子,脫離種種結縛的繫絆、壞滅生死相續的事情,就是演說一切法本來寂靜以及一切法自性本來涅槃。菩薩能夠聽聞到這樣深妙的佛法以後,心中不會生起驚恐與怖畏,而作了這樣的思惟:「假使不曾了知這樣的妙法,以及尚未證得這種妙法的人,豈能證得無上正等正覺大菩提果呢?」由於這種因緣之故,應該在這樣的甚深微妙法中,受持、思惟、修習、詳細觀察以及產生勝解,這就是菩薩的諦察法忍。】

    又如《佛說寶雨經》卷 2:

    云何菩薩法忍圓滿?謂諸菩薩於佛所說素怛纜中一切甚深微妙法義:無來無去、自性寂靜、離分別取、自性涅槃。菩薩聞已,不驚不怖,作是思惟:「我若不了諸深妙法,終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由是因緣攝取諸法,思惟修習,心生信解,是名菩薩法忍圓滿。3

    語譯如下: 

    【什麼是菩薩法忍已經圓滿呢?是說諸菩薩對於佛陀所說經中一切甚深微妙法的正義:諸法無來無去、諸法自性寂靜、諸法遠離分別取著、諸法的自性本來涅槃。菩薩聽聞以後,心中不驚恐、不怖畏,他作了這樣的思惟:「我假使不能了知種種深妙的法教,終究不可能證得無上正等正覺。」由於這樣的因緣而攝取無量諸法,並且一一思惟及修學熏習,心中對所熏習思惟修學的所有深妙諸法都出生了信受與勝解,這就是我說的菩薩法忍圓滿。】

    以此緣故,菩薩所修學的涅槃,並不是像二乘涅槃那麼簡單,而是極勝妙、極深廣,並非剛剛開悟時的粗淺般若智慧所能理解與具足實證的,更不是二乘聖者所能稍加理解的。

    關於大乘涅槃的實證,有同於二乘者,也有異於二乘者。大乘涅槃種類有四,《成唯識論》卷 10 云:

    涅槃義別略有四種: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二、有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三、無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餘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涅槃。四、無住處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唯我世尊可言具四。4

    語譯如下:

    【大乘涅槃的真實義差別,大略而說總共有四種:第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是說第八識在一切法運行的法相之中所顯示出來的真如之理,雖然一切法中有著種種客塵雜染,但是第八識如來藏的本性清淨,具備了無數無量的微妙功德;如來藏無始劫之前乃至現在,一向都是無生無滅而無雜染,湛然無塵猶若虛空一般,一切有情平等平等而同樣都有這樣的如來藏,時時顯示著真如法性;如來藏和祂所顯示出來的 真如法性,與三界一切諸法是不一不異的,遠離一切法運行相貌中的一切分別;尋思之路來到如來藏真如的境界中就斷絕了,名言之道來到如來藏真如的境界中也全部斷絕了;這個如來藏妙真如理是唯有真實諦的聖者自己內心的所證,祂的自性本來寂靜滅盡的緣故,所以名為涅槃。第二、有餘依涅槃,這是說,二乘聖者所證的這個涅槃其實即是如來藏真如出離了煩惱障的現行,雖然還有冷熱、痛癢、饑渴等輕微苦惱所依的五蘊尚未滅盡,然而能夠障礙出離三界生死的煩惱障已經永遠寂滅了,所以名之為涅槃。第三、無餘依涅槃,是說這個如來藏的真如法性已經出離三界生死的痛苦,導致生死的煩惱既然已經滅盡了,所餘下的冷熱、痛癢、饑渴所依的五蘊也已經滅盡了,種種三界中的苦惱永遠寂滅而不再生起了,所以名之為涅槃。第四、無住處涅槃,這是說,如來藏的真如法性出離了所知障,由於大圓鏡智等四智圓滿而生起的大智慧以及大悲心,猶如鳥之雙翼常恆不離互相輔助的緣故,由此緣故而不住於分段生死及變易生死之中,也不住於有餘、無餘涅槃之中,利樂無量有情而窮盡未來際,永遠不會有進入無餘涅槃的時候;這樣證轉運用而恆常寂滅的緣故,名之為無住處涅槃。一切有情全部都有第一種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只是未能實證而名之為二乘愚人或是博地凡夫;二乘無學等慧解脫、俱解脫、三明六通大解脫等阿羅漢們,容或有人具足前面三種涅槃,但未能實證第一種涅槃,也未能實證第四種涅槃;在這人間只有我所尊奉的 世尊,可以說是具足四種涅槃的實證。】

    大乘無住處涅槃的實證,在《成唯識論》卷 9 之中有說:

    此但有十不增減者,謂十地中對治十障、證十真如,無增減故。復次,前六不增減者,為除六種相違障故,漸次修行諸佛法故,漸次成熟諸有情故,此如餘論廣說應知。又施等三增上生道,感大財體及眷屬故;精進等三決定勝道,能伏煩惱、成熟有情及佛法故。諸菩薩道唯有此二。又前三種饒益有情,施彼資財不損惱彼,堪忍彼惱而饒益故;精進等三對治煩惱,雖未伏滅,而能精勤修對治彼諸善加行,永伏永滅諸煩惱故。又由施等不住涅槃,及由後三不住生死,為無住處涅槃資糧,由此前六不增不減。後唯四者,為助前六令修滿足不增減故,方便善巧助施等三願,助精進力、助靜慮智、助般若,令修滿故,如解深密廣說應知(下略)。5

    這是要由具足修習十種勝行,即是具足修習十種波羅蜜多,獲得無邊廣大福德,生起圓滿的戒德而無絲毫習氣種子及所知障隨眠,證得三種法忍及三種精進,具足三種靜慮及三種般若,又發起二種方便善巧而且具足了,並且具足求菩提願、利樂有情願,然後具足思擇力、修習力,才能具足十地的智波羅蜜多。也就是必須具足圓滿實修十度波羅蜜多之後,再經百劫修相好而獲得無邊廣大的福德:無一時非捨命時、無一處非捨身處;最後福德圓滿而成為妙覺菩薩,才能下生成佛而獲得無住處涅槃的實證。今語譯如下,以明無住處涅槃正理少分:

   【這個十度波羅蜜多剛好只有十種而不增不減的意思,是說從初地到第十地之中,要對治十種成佛之障,也要親證十種真如,剛好無增無減的緣故。復次,十度波羅蜜多的前六度,剛好是六度而不增不減的意思,是為了修除六種與成佛之道互相違背的六種障礙的緣故,是漸次修行諸佛勝法的緣故,也是漸次成熟眾多有情的緣故,這就如同其餘的諸菩薩大論中的廣說一樣,是修學十度波羅蜜多的人所應當知道的。此外,布施、持戒、忍辱等三種增上生道,感得世世廣大財富法體,以及攝受廣大眷屬的緣故;精進、靜慮、般若等三種決定殊勝之修行法道,能夠使菩薩降伏煩惱、成熟有情以及實證佛法的緣故。諸菩薩所修的佛道只有這二種。又,前三種(布施、持戒、忍辱)的用意是饒益有情,布施給彼等有情各種資財而且不損惱彼諸有情,堪能安忍於彼等有情之擾惱而加以饒益的緣故;精進、靜慮、般若等三度,是用以對治我見、我執、無始無明等煩惱,雖然還沒有全部降伏或滅除,而能精進殷勤修行對治煩惱的種種善法加行,永遠降伏、永遠滅除種種煩惱的緣故。又由布施、持戒、忍辱等三度的修行而不住於無餘涅槃,以及由精進、靜慮、般若等三度而不住於三界分段生死中,作為將來成佛時無住處涅槃的實證資糧,由於這樣的緣故而使十度波羅蜜多的前六度不能增加也不能減少。後面唯有四度的道理,是為了幫助前六度而使前六度的修習可以滿足,所以使後四度同樣不增不減的緣故;這是說,方便善巧波羅蜜多可以幫助布施、持戒、忍辱等三大願具足完成,也能幫助精進的力量、幫助靜慮的智慧、幫助般若的智慧,使令六度的修習得以圓滿具足的緣故,如同《解深密經》中的廣說,如是應知(以下經文從略)。】

    大乘菩提之修證,在成佛前,對以前所證的二乘有餘及無餘涅槃,仍有必須再作微細加行之處,就是斷除煩惱障所攝的習氣種子。大乘涅槃則有二種:本來自性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此二涅槃不共聲聞、緣覺一切聖者,唯除迴心而入大乘法中成為菩薩之後漸次修證。不特大乘諸經中有大小乘聖者所證涅槃不同之說,在阿含部《佛說大三摩惹經》中,已有大乘涅槃、聲聞涅槃之區分:

    爾時,世尊以淨天眼,普觀大會人天之眾無量無數,告苾芻眾言:「過去如來、應、正等覺,集會人天,而為說法,亦復如是。我於今日普集人天,欲為說法,汝等受持。若人勇猛決定無畏猶如師子,深信堅固而無所著,大地山間乃至梵世,皆得涅槃。」說是法時,復有一千七百有學天人及無數諸天,光明照耀,來詣佛所。 佛告苾芻:「汝等諦聽,我觀彼等諸來天眾,應以聲聞所樂之法,而可度之。」6

由於這些天眾屬於聲聞種姓,仍未發起菩薩性,世尊不以大乘涅槃度之,乃以聲聞涅槃度之,證明涅槃的實證是有大小乘差別的,這在本篇中將會有較詳細的解說。(待續)

1 《大正藏》冊 2,頁 80,中 24-頁 81,上 8。 

2 《大正藏》冊 14,頁 710,中 7-16。

3 《大正藏》冊 16,頁 288,中 17-23。

4 《大正藏》冊 31,頁 55,中 7-20。 

5 《大正藏》冊 31,頁 51,下 6-21。

6 《大正藏》冊 01,頁 258,中 5-14。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18期目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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