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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外六入處能攝取外相分六塵,吾人色陰才能接觸人間世界的六塵境界。但人間世界的六塵境界並非吾人的覺知心所能接觸,因為外六塵是色法,識陰六識等覺知心是心,心不能觸物——不能觸知外六塵,當然無法了知外六塵的內涵。當第八識出生色蘊時,不但出生了能接觸外六塵的扶塵根等五色根,同時也出生了內色陰中的眼等五種勝義根,加上意根就有內六根,即是內六入處——內六入的所依處;於是第八識可以在祂所生的外六入處接收外六塵影像,轉而在內六入處(內六根)變生出內相分六塵影像;這個於內六入處變生出來的內六塵影像,是由覺知心所依的第八識心變現出來的,是心體之法,於是第八識所變現出來的識陰六識覺知心便可以接觸到,因此而獲得與外六塵一模一樣的六塵境界,其實都是在內六入處由第八識變現出來的內相分。

    這意思是說,每一個人都有外六入與內六入。外六入是五色根中的扶塵根緣於外六塵中的五塵,以及意根緣於外六塵中的法塵;內六入是五色根中的勝義根緣於內五塵,以及意根緣於內五塵上顯現的法塵,和意識緣於內六塵的各種粗細相。從另一方面也可以證實 佛陀此說的真意,就是十八界的建立。佛陀建立十八界來說明每一個人的身心,說大家同樣都各有自己的六根、六塵、六識;當阿羅漢捨壽入無餘涅槃時,把十八界全部滅盡之後「不受後有」,因此而在捨壽前說自己是「我生已盡」,但是外六塵依舊好好地存在著,只是阿羅漢把自己的內六塵滅掉,所以我們至今仍然有外六塵可作藉緣,而由如來藏變現與外六塵一模一樣的內六塵,供我們生活及修道;這已經足夠證明每一個人都同樣有內六入與外六入。

    佛陀又把十八界歸納為五陰,同樣說阿羅漢捨壽時捨棄五蘊自己,全部捨棄以後不再生起中陰身,也不會再去受生了,所以五蘊、十八界全部滅盡了,不再有後世的名色了,當然就不會再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等事。這意思是說,已經真正證轉解脫功德的聖者們,都是已經斷盡我執而不再受生了,所以捨壽時都同樣滅盡五蘊、十八界,不再留存任何一法;他們所捨棄的十八界中已有六塵,證明他們所捨棄的六塵不是外六塵,而是各人自己的六塵,這六塵當然是內六入中的六塵,當然是在內六處─在勝義根中─由第八識變生的內六塵,不是外六塵。否則,往昔佛世的許多聲聞種性阿羅漢們捨壽入無餘涅槃以後,今時應不可能還有外六塵可供大家受用;但現在明明都還有外六塵繼續被有情所用,證明十八界、五陰中所說的六塵,其實都是內相分六塵而非外相分六塵。

    講更清楚一些,若十八界中的六塵是指外六塵,當第一位阿羅漢捨壽入涅槃時,人間就應該沒有六塵可供受用了,大家都應該處於無六塵的非境界中了。也應該說,假使只有那一位阿羅漢有六塵可以滅盡,大家都不再有六塵,或者不再有各人自己的六塵可以滅盡,就意謂只有他具足十八界,剩下的阿羅漢們全都只有十二界——只有十二處,那麼佛法說的就不是平等法了。由此可知,佛陀在《阿含經》解脫道中所說十八界裡的六塵,必然是內相分中的六塵而非外相分中的六塵;阿含聖教中 世尊也說內六處、外六處,又說內六入、外六入,都可引為明證。

    世尊又說「一切善法,皆依內六入處而得建立」,若不是在內六入處有經由第八識顯示出來的內六塵相分,覺知心就無法接觸人間世界的任何六塵,也就無法與外六塵境界互相聯結,對各種善法的修學就無法進行,也無法修行,連生活都變成不可能。假設十八界中的六塵都是外六塵,就應該所有人面對的境界,都是同一個境界而不會各有差別;然而每一個人所面對的外在六塵影像都有所不同,雖然同在一處的人所面對的六塵影像的差別很小,但仍有微細差別;不在同處的人所面對的境界可就完全不同,意謂各人所領受的六塵影像是完全不同的。因此證明 世尊所說有外六入處也有內六入處,又說有外六入與內六入的差別,都是不可推翻的世間極成道理。所以阿羅漢們入無餘涅槃時所滅盡的五蘊中的六塵是內相分的六塵,絕非外相分的六塵。若是不能如實理解這個道理,也是一個嚴重的無明,這也是應該斷除的,否則十二因緣法的觀行也不能成就。

    而無明本身是不能自己存在的,要依第八識心才能存在;若不懂這個道理,也是無明。懂了這個道理以後,無明才能一一如實滅除,然後可以死心塌地的依止於正智修行,因此才能斷除對欲界法的貪愛,於是初禪發起了就是「梵行已立」;接著我執斷盡了,確定自己已經能夠不再受生而可以在死時入無餘涅槃了,就是「我生已盡、不受後有」的阿羅漢。而這一切解脫道的實證都源於無明的斷除,當無明斷盡了,識陰六識便不再愛樂身口意行,未來世已不再受生就不會有下一世的名色,就不會再度有生死輪迴之八苦與三苦等,死後就入無餘涅槃;因為死後第八識心不會再出生中陰身了,他已經確定自己對「我生已盡、不受後有」所應修斷之事,全部都完成了,便是「所作已辦」。這樣才是真正的辟支佛,他就成為緣覺或是獨覺聖者,因緣法的觀行便是成就圓滿了。

第二章 十因緣觀與十二因緣觀之關聯

    第一節 不修十因緣法則不能證因緣觀

    若不修十因緣法就不能實證因緣觀,緣覺法的果德即無法獲得,就是無法證轉因緣法的凡夫,不會有涅槃的果報;這是由於不修十因緣法的人,不免「因內有恐怖、因外有恐怖」,於是恐懼捨報時「不受後有、我生已盡」之後,會成為斷滅空,這種人縱使盡形壽修習十二因緣法,亦不能證得緣覺果。

    如何是「因內有恐怖、因外有恐怖」?《中阿含經》卷54〈大品 第 2〉云:

   「復次,有六見處。云何為六?比丘者,所有色,過去、未來、現在,或內或外,或精或麤,或妙或不妙,或近或遠,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是神;如是慧觀,知其如真。所有覺、所有想、所有此見非我有,我非彼有。我當無,我當不有;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是神,如是慧觀,知其如真。所有此見,若見聞識知,所得所觀,意所思念,從此世至彼世,從彼世至此世,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是神,如是慧觀,知其如真。所有此見,此是神,此是世,此是我,我當後世有,常不變易,恒不磨滅法;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是神,如是慧觀,知其如真。」

    於是有一比丘從座而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頗有因內有恐怖耶?」世尊答曰:「有也。」比丘復問曰:「世尊!云何因內有恐怖耶?」世尊答曰:「比丘者,如是見、如是說:『或昔時無,設有我不得。』彼如是見、如是說,憂慼煩勞,啼哭搥胸而發 狂癡。比丘!如是因內有恐怖也。」比丘歎世尊已,復問曰:「世尊!頗有因內無恐怖耶?」世尊答曰:「有也。」比丘復問曰:「世尊!云何因內無恐怖耶?」世 尊答曰:「比丘者,不如是見、不如是說:『或昔時 無,設有我不得。』彼不如是見、不如是說,不憂慼,不煩勞,不啼哭,不搥胸,不發狂癡。比丘!如是因內無恐怖也。」

    比丘歎世尊已,復問曰:「世尊!頗有因外有恐怖耶?」 世尊答曰:「有也。」比丘復問曰:「世尊!云何因外有恐怖耶?」世尊答曰:「比丘者,如是見、如是說:『此是神,此是世,此是我,我當後世有。』彼如是見、如是說,或遇如來,或遇如來弟子,聰明智慧而善言語,成就智慧;彼或如來,或如來弟子,滅一切自身故說法,捨離一切漏、一切我、我所作,滅慢使故說法。彼或如來,或如來弟子,滅一切自身故說法,捨離一切漏、一切我、我所作,滅慢使故說法時,憂慼煩勞,啼哭搥胸而發狂癡,如是說:『我斷壞,不復有。』所以者何?彼比丘所謂長夜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意念,比丘多行彼便憂慼煩勞,啼哭搥胸而發狂癡。比丘!如是因外有恐怖也。」

    比丘歎世尊已,復問曰:「世尊!頗有因外無恐怖耶?」 世尊答曰:「有也。」比丘復問曰:「世尊!云何因外無恐怖耶?」世尊答曰:「比丘者,不如是見、不如是說:『此是神,此是世,此是我,我當後世有。』彼不如是見、不如是說,或遇如來,或遇如來弟子,聰明智慧而善言語,成就智慧;彼或如來,或如來弟子,滅一切自身故說法,捨離一切漏、一切我、我所作,滅慢使故說法。彼或如來,或如來弟子,滅一切自身故說法,捨離一切漏、一切我、我所作,滅慢使故說法時,不憂慼,不煩勞,不啼哭,不搥胸,不發狂癡,不如是說:『我斷壞,不復有。』所以者何?彼比丘所謂長夜可愛、可樂、可意念,比丘多行彼,便不憂慼,不煩勞,不啼哭,不搥胸,不發狂癡,比丘!如是因外無恐怖也。」1

    語譯如下: 

   【「復次,另外還有六見處。如何是這六種呢?身為比丘的人,五色根及六塵等所有色法,不論是過去世的、未來世的、現在世的,不論是內色法或外色法,不論是精細色法或粗糙色法,不論是精妙或者不精妙,或是近處的色法或是遠處的,那一切色法都不是真我所有,真我也不是那些色法所有,這些形形色色的各種色法也都不是各人自己真正的精神體;應該像這樣子有智慧的觀察,知道這些道理 而瞭解一切色法是猶如真實自我。所有的受陰、所有的想陰、所有的這些,都應該觀見並非是真我所有,而真我也不是彼色陰等所有。五陰十八界等我將來不免毀壞而歸於無,這種世間我未來將會滅失而不存在;那五陰十八界的一切都不是真實我所有,真實我不是那五陰十八界所有,五陰十八界全都不是自己真正的精神體,要像這樣子有智慧觀察,知道五陰十八界附屬於真實我精神體而猶如真實我。所有這樣的所知所見,假使看見、聽聞、識別、了知,所得到的結論、所觀察到的事實,在意識心中所思惟、所憶念,從這一世去到那一世,從那一世來到這一世,那五陰十八界等一切諸法都不是真實我所有,真實我並不是五陰十八界所有,五陰十八界也不是真我精神體,要像這樣子以智慧觀察,知道那五陰十八界猶如真實我。所有這樣的親見,這就是真我精神體,這個才是真正的世間,這個才是真實我,這個真實我仍將會在後世繼續存有,常住而不變易,是恆常存在的不磨滅法;那五陰十八界等一切法都不是真實我所有,真實我不是那五陰十八界所有,五陰十八界也不是真正的精神體,就像是這樣子以智慧觀察,知道五陰十八界好像是真實我。」

    於是有一位比丘從座位起身,偏袒所穿著的衣服,十指交叉合掌而向 佛陀稟白:「世尊!會不會有人因內有恐怖呢?」世尊回答說:「有的。」比丘又問說:「世尊!如何是因內有恐怖呢?」世尊答覆說:「身為比丘的人,像是這樣的看法、像是這樣子說:『那個真實我也許在以前是不曾存在的,假設是真正存有的,可是我不能證得。』他像是這樣子聽見、像是這樣子說出來以後,心中憂慼煩悶勞累,啼哭搥胸而發起了癲狂愚癡。比丘啊!像這樣子就是因內有恐怖啊。」比丘聽完了,讚歎 世尊之後,又再問說:「世尊!會不會有人因內無恐怖呢?」世尊答覆說:「有的。」比丘又復問說:「世尊!如何是因內無恐怖呢?」世尊回答說:「身為比丘的人,不像是這樣的看法、不像這樣子說:『那個真實我也許在以前是不曾存在的,假設是真正存有的,可是我不能證得。』他不像這樣的看法、不像這樣子說,心中不憂慼,不煩勞,不啼哭,不搥胸,也不發起癲狂愚癡。比丘!像這樣就是因內無恐怖啊。」

    比丘讚歎 世尊以後,又再問說:「世尊!會不會有人因外有恐怖呢?」世尊答覆說:「有的。」比丘又問道:「世尊!如何是因外有恐怖呢?」世尊答覆說:「身為比丘的人,像這樣的看法、像這樣子說:『這個覺知心是我常住不壞的精神體,這個覺知心就是世間,這個覺知心就是真實我,這個覺知心我將會在後世繼續存有。』他像這樣的認為、像這樣子說以後,或者遇到如來,或者遇到如來弟子,是具有聰明智慧而且善於言語說明,已成就了智慧;那個比丘或遇到如來,或遇到如來弟子除滅一切自身執著的緣故而為他說法,是捨離一切漏、一切我、我所作的一切行,除滅了我慢結使的緣故而為他說法。當那位比丘遇到或如來,或者是如來弟子,是除滅一切自身執著的緣故而為他說法,是捨離一切漏、一切我、我所作的一切行,除滅我慢結使的緣故而為他說法時,他的心中憂慼煩勞,於是啼哭搥胸而發 起癲狂愚癡,像這樣子說:『我將來會斷壞,將來不會再有我的存在。』為何這樣子呢?那位比丘就是我所說的住於長夜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意念的生死境界中,比丘們若是很多時間都是這樣想的話,他們便會憂慼煩勞,後來便啼哭搥胸而發起癲狂愚癡。比丘啊!這就是因外有恐怖啊。」

    比丘讚歎 世尊已,又再問曰:「世尊!會不會有人因外無恐怖呢?」世尊答覆說:「有的。」比丘又問說:「世尊!如何是因外無恐怖呢?」世尊答覆說:「身為比丘的人,不是像這樣的看法、不像是這樣子說:『這覺知心就是真我精神體,這個覺知心就是世間,這覺知心就是真實我,這個覺知心將會在後世一直存有。』他不像是這樣的看法、不像這樣子說,他或者值遇如來,或是值遇如來弟子,是具有聰明智慧而且善於言語解說,已經成就智慧了;當他或遇如來,或遇如來弟子已除滅一切自身執著的緣故而為他說法,是捨離一切漏、一切我、我所作的一切行,除滅我慢結使的緣故而為他說法。他遇到的或者是如來,或者是如來弟子,已除滅一切自身執著的緣故而為他說法,捨離一切漏、一切我、我所作的種種行,除滅我慢結使的緣故而為他說法時,他心中不憂慼,不煩勞,不啼哭,不搥胸,不發起癲狂愚癡,他不會像這樣子說:『我覺知心是會斷壞的,未來不會再有覺知心存有。』為何他會如此呢?那位比丘是我所說的在生死漫漫長夜中,所證的無我解脫智慧是可愛、可樂、可憶念的,比丘很多時間把心運行於那樣的智慧中,便不會憂慼,不會煩勞,不會啼哭,不會搥胸,也不發起癲狂愚癡,比丘啊!像這樣子就是因外無恐怖啊。」】

    以上經文中探討的是五蘊以及其中的覺知心都是生滅的,也說明生滅不住的五蘊,是與真實常住不壞的、各人本有的「神」(精神:第八識真實我)不一不異,但 世尊很明確地吩咐:不許說五蘊覺知心是常住的真神。意思是說,有比丘不知道能生名色之內法(第八識如來藏在此處稱之為彼或神)第八識是真實存在的,是「恆不磨滅」的;或者雖知有此真識(真神如來藏)存在,但他不能完全信受佛語聖教,心中有疑,得要自己親證了如來藏這個真識以後,才能確信祂是真實存在的,才願意滅盡五陰自己而入涅槃,才能如實的「不受後有」而成為真正的「我生已盡」。當他無法證實「彼」真識是確實存在以前,他就無法單單信受佛語而斷盡我見、我執;然而他的智慧又不夠,又不具足菩薩性而導致 世尊不肯教導他實證「彼」真識,於是他就因為這個內法真識如來藏不能證得,心中就因為無法實證這個內法而產生了恐怖,成為「因內有恐怖」的比丘。

    當他「因內有恐怖」時,對外法五陰自己就會有執著而無法斷我見、我執,聽到 佛陀或聖弟子們,譬如菩薩、阿羅漢,說明五陰全部都是虛妄不住的生滅法,又說想要脫離三界生死痛苦的人,應該滅盡五陰而不受後有,這時他恐怕落入斷滅空中,而不願意滅盡五陰自己,於是或者想要保留識陰全部,例如密宗修學雙身法的樂空雙運;或如末法時代「禪宗」各大山頭,靜坐住於不離五塵的一念不生境界中;或者保留意識一心的存在,例如外道證得二禪以上定境者,常住於二禪以上的等至位中;或如學人坐入未到地定的過暗境界中,自以為是無餘涅槃的寂靜境界。當他們有一天聽到實證解脫道的聖者說到:「入無餘涅槃時,是必須滅盡五陰自己的全部,連一絲一毫的細意識都不許存在,也沒有一絲一毫的內相分六塵存在,是完全的無我。」他們聽了就恐慌起來,不知道該怎麼辦,於是搥胸啼哭起來。都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滅除了自己以後並不是斷滅空,所以心中有恐怖——害怕滅除五陰十八界自己以後會成為斷滅空,因此就無法斷我見,更斷不得我執;於是不能像聖弟子們一樣「滅慢使」,就會繼續認定五陰自我的全部或局部是真實法。如是,不論他修學十二因緣法有多久、有多麼深入,對十二因緣法始終無法證轉,當然無法斷我見、我執,這就是「因外有恐怖」的愚癡人。

    又,菩薩信有如來藏恆住實存才能斷我見,但是卻要先斷我見方能親見「法」如來藏,次第修至十迴向位滿心時方能證得無餘涅槃。聲聞人則是要先斷我見方能證得無餘涅槃;有一部大乘經被聲聞聖凡結集為聲聞法的解脫道經典,經中也是如此說的,即是《雜阿含經》卷 9: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毘舍離獼猴池側重閣講堂。時,有長者名郁瞿婁,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何故有一比丘見法般涅槃?何故比丘不得見法般涅槃?」佛告長者:「若有比丘眼識於色,愛念染著,以愛念染著故,常依於識;為彼縛故,若 彼取故,不得見法般涅槃。耳、鼻、舌、身、意識法亦復如是。若比丘眼識於色,不愛樂染著,不愛樂染著者,不依於識,不觸、不著、不取故,此諸比丘得見法般涅槃。耳、鼻、舌、身、意識法亦復如是。是故,長者!有比丘得見法般涅槃者,有不得見法般涅槃者。」2

    此經中說,有的比丘是看見了法(如來藏)然後得般涅槃的,但有的比丘是不能看見法而不得般涅槃的;全都是由於落入五陰中,或是已知五陰虛妄但捨不得五陰,以致知識層面上已知五陰虛妄而不能於五陰虛妄的見解上生忍,仍不屬於真的斷我見,於是不能見法而不得般涅槃。但他不能生忍的原因,則是因為不信有恆住的根本識永存不滅,或是因為聽說有這個根本識永存不滅,而他無法證得便不信佛語聖教,因此對於五陰的虛妄雖有實際上的觀行而確定了,心中卻不能真的接受因而無忍,初果的見地與解脫便無法生起。至於實證初果乃至阿羅漢果的所有比丘們,尚未迴心大乘實證如來藏之前,若是完全信受 佛所說有真實我如來藏常住不壞的人,就不會「因內有恐怖」「因外有恐怖」而真的斷我見,乃至如諸阿羅漢能斷我執。 

    由阿含部這段經文所記載的事實,可以確定一切修學因緣法的佛弟子們,在修學十二因緣法之前,必須先修學十因緣法,從比量上如實認定,一定另有一個第八識恆存不滅而能生名色。而且在這個思惟觀修之前,必須是正確地修學十因緣法;若是錯將十因緣法中說的「名色緣識」「識」,錯認為同於十二因緣法中說的「名色緣識」「識」——等同於識陰六識來理解,他是無法成功修學十因緣法的,他對因 緣法的觀行將完全唐捐其功;因為他學錯了,觀行的結果也就必然跟著錯了。以此緣故,世尊說修學十二因緣法之前應該先修學十因緣法;平實則說,修學十因緣法時,必須是正確的修習而非誤解後的修習;並且要對正確修習十因緣法以後觀行所得的結果,也確信不疑——得忍;然後修習十二因緣法的觀行,並且對十二因緣法中所說的無明有確實的理解與觀行,因緣法的智慧才能獲得成就——於因緣法得忍,方 能成就緣覺果,所以說十因緣法是十二因緣法的基石。

第二節 不修十二因緣法則不能斷我見、我執、我所執

    若沒有十因緣法所說的「名色緣識」、「名色由識生」,就不會有名色,當然也沒有十二因緣法的存在;以此緣故,說十二因緣法必依十因緣法方能存在、方能如實觀行而獲得證轉,否則終究只是起信而不能證轉。然而,修學十因緣法時,觀行徹底而認定確有第八識出生了名色,不論證抑未證,都如此確信了,那麼十因緣法的觀行才算是完成了。這時有幾種情況發生,第一種是依於實證,由於往世修習菩薩道的緣故而實證能生名色的第八識了,由所證的第八識來比對五陰十八界等法的全部,對名色等法一一現觀,證實全都是生滅有為之法:不恆,是磨滅法。此時他在未到地定或較高層次的禪定支持下,因此得以確實斷除我見。第二種是沒有未到地定作基礎,即使他對名色等法的全部內涵都瞭解了,也都現觀每一陰、每一界是生滅法,不恆,但他仍然不可能斷我見,最多只是初果向之人,通常仍是凡夫而有初果人的所知,只是乾慧,不能證轉。第三種是對名色等法的瞭解不具足,僅僅知道局部內涵,縱使確認第八識心恆存不壞,也有未到地定作基礎,仍無法斷除我見,因為他對名色等內涵不能具足了知,有時錯將名色中的一小部分誤認為涅槃心,想要將名色中的一小部分進入無餘涅槃中存在,因此無法斷我見、證初果,卻仍自以為已斷我見、已證初果;這也是對「緣識有名色」的內涵並不具足瞭解,對於「齊識而還」的事實也無法明確觀行及認知,成為「因內有恐怖」而造成「因外有恐怖」的人,那麼他的我見當然無法徹底斷除。第四種是不曾修得未到地定而無見道的基礎,而他所追隨的善知識不是實證者,導致他對名色(五陰十八界)等法的內涵所知不多,縱使精勤修習一世而不鬆懈,縱使十因緣法觀行完成了,一樣是無法斷我見的。關於必須有定力作基礎,修習聲聞緣覺道而如實觀行以後才能證轉所證果位智慧的解脫功德,已在第一篇第四章〈聲聞涅槃之證轉〉第一節中詳細舉證說明,此處不再重述。

    末法時代的學佛人或學羅漢人,往往修學三、四十年後仍然未能斷我見;甚至有人宣稱已經證得三果、四果之聖位了,實質上卻仍然未曾斷除我見、我執,除了因為上面所說的十因緣法錯解或未曾修習,最主要原因是對十二因緣法中所說無明的內涵還沒有具足瞭解及滅除,只是不再認定五陰自己的全部是真實不壞法;因為他們同樣都遺漏了許多五陰的內涵而不知其虛妄性,往往落入五陰的局部中,錯認為那不是五陰所函蓋的範圍,想在死後把那部分原屬五陰的心帶入無餘涅槃中繼續存在,因此他想要斷盡我見就沒有可能。實際上,若不是已證聲聞果的人後來兼修因緣法,大多無法觀修成功因緣法,要斷我執成辦辟支佛的果證是無法獲得的。

    直修因緣法的人,縱使真的觀修十因緣法成功了,心中已經確信另有一個第八識真實心是出生名色的常住心,無明中的這部分已經滅除了,大部分人也還是尚未斷除我見的。大多要等到修習十二因緣法,在最後把十二因緣法所說無明的內涵徹底探究完成了,無一遺餘而全部通透了(詳見上一章第三節「十二因緣觀之修習理論」中所說),當他把無明的內涵全部通達而且斷除了,並且至少有圓滿具足而不退失的初禪作基礎,才能真的斷除我見、我執、我所執,或是在我執上只能斷除局部而非全部。話說回來,修習因緣法而斷我見,是否真能證轉?還得有未到地定作支持,否則我見依舊無法如實斷除,只是徒有解脫道中的知識而非見地,成為乾慧而無智慧的實質。若是想要斷盡我所執及我執,解脫三界生死,還必須有「梵行已立」的初禪證轉,及「所作已辦」的四果智慧證轉,才是證果的另一明證;若無這二個證轉的實質而宣稱已證三果、已證四果、已證緣覺果,全都是因中說果的大妄語人。(待續)

1 《大正藏》冊 1,頁 764,下 15-頁 765,中 13。

2 《大正藏》冊 2,頁 57,中 28-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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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17期目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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