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七)
第三章 五陰十八界皆攝歸如來藏
第一節 「界」與十八界之意涵
「界」又名種子,又名功能差別,意思是說功能差別的侷限或界限;由於種子屬於能生自果之法,不同的種子有不同的功能差異性,所以就名之為「界」。因此,「界」是存在的,因為有種種不同的種子、種種法不同的功能界限,而說有種種界;而十八界的意思,就是說六根、六塵、六識等十八種法的功能差別。
在《雜阿含經》卷 16 中有這樣的記載: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種種諸界。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為種種界?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是名種種界。」1
此段經文白話語譯如下:【這時世尊告訴諸位比丘說:「我現在將宣說種種不同的功能差別。仔細地聽!好好地思惟!將為你們宣說。如何是種種的功能差別界限呢?是說眼根的功能界限、色塵的功能界限、眼識的功能界限,耳根的功能界限、聲塵的功能界限、耳識的功能界限,鼻根的功能界限、香塵的功能界限、鼻識的功能界限,舌根的功能界限、味塵的功能界限、舌識的功能界限,身根的功能界限、觸塵的功能界限、身識的功能界限,意根的功能界限、法塵的功能界限、意識的功能界限,這就是我所說的種種功能差別的界限。」】
又譬如《雜阿含經》卷 21 說:
眼界異、色界異、眼識界異,耳界異、聲界異、耳識界異,鼻界異、香界異、鼻識界異,舌界異、味界異、舌識界異,身界異、觸界異、身識界異,意界異、法界異、意識界異。如是,長者!是名種種界。2
白話語譯如下:【眼根的功能界限不同、色塵的功能界限不同、眼識的功能界限不同,耳根的功能界限不同、聲塵的功能界限不同、耳識的功能界限不同,鼻根的功能界限不同、香塵的功能界限不同、鼻識的功能界限不同,舌根的功能界限不同、味塵的功能界限不同、舌識的功能界限不同,身根的功能界限不同、觸塵的功能界限不同、身識的功能界限不同,意根的功能界限不同、法塵的功能界限不同、意識的功能界限不同。如是,長者!這就是我說的種種不同的功能差別的界限。】
從這段經文中可以清楚地知道,十八界法各有不同的功能差別:眼根的功能界限是接觸色塵(眼的扶塵根能接觸外色塵,眼的勝義根則能接觸內色塵。其餘諸根依此類推,請您自行思惟與觀行),色塵的功能界限是顯示色塵的內容,眼識的功能界限是識別色塵的內容;耳根的功能界限是接觸聲塵,聲塵的功能界限是顯示聲塵的內容,耳識的功能界限是識別聲塵的內容;乃至意根的功能界限是接觸法塵以及對五塵變動上的法塵做極昧略的了別等,法塵的功能界限是顯示諸法的內容,意識的功能界限是分別法塵及五塵的粗相與細相,函蓋世間法與出世間法的粗相與細相。這就是佛法中「界」的真實義,換句話說,界就是功能差別,就是種子,就是功能的侷限。
然而竊用佛法名相的密宗喇嘛教,其所謂的「種子」,卻是指喇嘛們行雙身法時射在明妃陰道中的精液;他們的意思是說,喇嘛們的精液能使明妃生子,有其功能差別,所以宗喀巴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把喇嘛們的精液說為「種子」,也因為喇嘛們的精液可以用來為密灌弟子「灌頂」,具有這個功能,所以稱為「種子」,除此之外喇嘛們的精液沒有其他作用,所以其功能有界限,因此宗喀巴也稱喇嘛們的精液為「界」。這和真正佛法中所說「界」是種子、是功能差別的意涵大相逕庭,這也是密教又一個「一表千里」的代表作。佛法中「界」的真正意思,是指「六根、六塵、六識等十八種法的功能都有其侷限性」,也就是說,十八界的意思,是指十八種不同功能差別的法;因為這十八種法的功能有所差別、彼此各異,所以說為「界」。這十八種界又名為十八種子,意即這十八種法能產生十八種功能界限,故名種子。
由於六根、六塵、六識等十八種法,各有不同的功能,而這些功能都各有差別和侷限性,所以在各別的根塵識和合運作之下就區分為六種入,那就是色入、聲入、香入、味入、觸入、法入,而不是同一種的入。由於有色入乃至法入,就產生了順心的喜、樂受境界,逆心的憂、苦受境界,或者是不順不逆的捨受境界,因而有三受或五受;有了三受、五受以後,眾生就對六入產生了貪著、愛戀,即使是違心境界的苦受也不肯放下、棄捨,而貪愛著對六塵的種種受;為了保持對這些六塵法的貪愛,不願意捨報後六識從此斷滅而不再有六塵上的一切受,因此就必須不斷有五陰身,必須一再去入胎受生,也就不斷地流轉生死大海。這就是眾生世世相續而有三界生也因此而不斷輪轉生死的緣由,全都是根源於把十八界認取為真實自我而產生的貪愛,這正是對十八界的無常性、虛妄性,不能如實了知所導致的結果。
佛陀曾於《雜阿含經》卷 17 中,有如是開示: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緣界種種,故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種種想,緣種種想生種種欲,緣種種欲生種種覺,緣種種覺生種種熱,緣種種熱生種種求。云何種種界?謂十八界:眼界乃至法界。云何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云何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謂緣眼界生眼觸,非緣眼觸生眼界;但緣眼界生眼觸,非緣眼觸生眼想;非緣眼想生眼觸,但緣眼觸生眼想。緣眼想生眼欲,非緣眼欲生眼想,但緣眼想生眼欲。緣眼欲生眼覺,非緣眼覺生眼欲,但緣眼欲生眼覺。緣眼覺生眼熱,非緣眼熱生眼覺,但緣眼覺生眼熱。緣眼熱生眼求,非緣眼求生眼熱,但緣眼熱生眼求。如是,耳、鼻、舌、身、意界緣生意觸,乃至緣意熱生意求,亦如是廣說。是名比丘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非緣種種求生種種熱,乃至非緣種種觸生種種界,但緣種種界生種種觸,乃至緣種種熱生種種求。」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如內六入處,外六入處亦如是說。3
行者若於 佛陀的這段開示能夠真實理解,並能確實觀行和合似一的十八界法種種功能差別,就可死卻以意識離念靈知心為真實我的惡見,我見即可斷除而不復更生。此段經文白話語譯如下:【如是我聞一時佛陀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中。這時世尊告訴諸比丘:「緣於功能差別的種種不同,所以出生了六種的接觸,緣於六種的接觸於是出生了六種了知(佛說「想亦是知」),緣於六種了知就出生了六種想要領受客塵的欲望,緣於六種領受客塵的欲望因而出生了種種覺受、覺知(意識生起苦樂捨受之後的覺知),緣於種種的覺受、覺知就出生了種種熱渴,緣於種種的熱渴於是出生了種種的追求(因此造作諸業而輪轉生死)。如何是種種的功能差別呢?就是講六根、六識、六塵等十八種法的功能差別,也就是:眼根功能、耳根功能、鼻根功能、舌根功能、身根功能、意根功能,眼識功能、耳識功能、鼻識功能、舌識功能、身識功能、意識功能,色塵功能、聲塵功能、香塵功能、味塵功能、觸塵功能乃至法塵功能。如何是緣於種種的功能差別而出生了種種的接觸?如何乃至緣於種種的熱渴而出生了種種的追求?這是說緣於眼根的功能而出生了眼根能接觸色塵的功能,不是緣於眼根接觸色塵的功能而出生了眼根的功能;只是緣於眼根的功能而出生了眼根能接觸色塵的功能,並不是緣於眼根能接觸色塵的功能而出生了眼識的了知功能。也不是緣於眼識的了知而出生了眼識接觸色塵的功能,反而只是緣於眼識能接觸色塵的功能而出生了眼識對色塵的了知。繼而緣於眼識對色塵的了知而出生了眼識對色塵的欲望,不是緣於眼識對色塵的欲望而出生了眼識的了知,只是緣於眼識對色塵的了知而出生了眼識對色塵領受的欲望。緣於眼識領受色塵的欲望而出生了眼識的覺受,不是緣於眼識的覺受而出生了眼識想要領受色塵的欲望,反而只是緣於眼識領受色塵的欲望而出生了眼識的覺受。緣於眼識領受了對色塵的覺受而出生了眼識的熱渴,不是緣於眼識對色塵的熱渴而出生了眼識領受色塵時的覺受,反而只是緣於眼識領受色塵的覺受而出生了眼識對色塵的熱渴。緣於眼識領受色塵的熱渴而出生了眼識的追求,不是緣於眼識對色塵的追求而出生了眼識領受色塵的熱渴,只是緣於眼識領受色塵的熱渴而出生了眼識對色塵的追求。如是,耳根耳識、鼻根鼻識、舌根舌識、身根身識,意根意識的功能緣於法塵而出生了意識對法塵的接觸,乃至緣於意識對法塵的熱渴而出生了意識心對種種法塵的追求,也是像這樣廣說。這就是說,比丘!緣於十八界的功能差別而出生了六種的接觸,乃至緣於六識的六種熱渴而出生了種種的追求;不是緣於種種的追求而出生了六識的六種熱渴,乃至不是緣於六識的六種接觸而出生了十八種功能差別(十八界),反而只是緣於十八種功能差別而出生了六種的接觸,乃至緣於六種的熱渴而出生了種種的追求。」佛陀宣說完這部經,比丘們聽聞佛所說的法後,都歡喜地奉行。猶如內六入處的功能差別,佛對於外六入處的功能差別也是像這樣的說明。】
在上述這一段經文中,佛陀已經詳細說明了眾生在三界流轉的事實:因為有十八界,也就是六根、六塵、六識等十八種法不同的功能差別,所以有六根、六識能觸六塵的功能;有了六根、六識能夠接觸六塵的功能,才能有六識對六塵的了知(想即是知);因為六識現起了對六塵了知的功能,才會進一步產生想要知道六塵境界的欲望;有了想要知道六塵境界的欲望,就會領受六塵而生起對六塵的覺受,因而有了苦、樂、捨的覺受;有了苦、樂、捨的覺受,於是生出對六塵中種種順心境界的熱烈渴望和追求,就會想要捨離世間六塵種種的苦受境界,以及追求種種的樂受境界;眾生就是這樣淪墜於我所的境界中,不知諸法無常、有受皆苦,故而或者造作惡業導致下墮三惡道而輪轉不斷,或者造作善業又執著世間善行的後世人天可愛果報而輪轉於三善道,如是不斷流轉於三界六道中永遠沒有出離生死的時候。
從以上說明就可以了知,因為眼根有能接觸色塵的功能,色塵有能顯色境的功能,眼識有能見、能了知色塵的功能,因此才會有眼根、眼識對色塵的接觸;也就是因為眼根能接觸色塵,而眼識有接觸內色塵的心所法功能(界、種子),所以有眼識的能見之性;由於眼識的能見之性,眼識的想陰(就是眼識能了知色塵的自性)才會存在;眼識藉心所法而對色塵有了知的自性(想陰)存在,才會有眼識想要了知及領受色塵境界的欲望現起;眼識想要了知及領受色塵的欲望現起了,就能了知色塵境界而生起對色塵境界的苦樂等覺受;有了眼識對色塵境界的苦樂覺受,才會有眼識想要時時能夠接觸、了知、領受色塵境界的熱渴心行;由於眼識觸受色塵境界的熱渴心行,使得眼識追逐欣求於色塵中的種種順心境界。如同眼識,耳、鼻、舌、身乃至意識對於聲塵乃至法塵境的種種追逐欣求亦復如是。修定者若無法降伏或熄滅對色等五塵境界的熱渴與追求,就無法制心一處,導致其不能遠離色等五塵,因而無法證得二禪等至離五塵之境界;而意識、意根貪愛執著三界自我的存在以及能知的自性,所以證得非想非非想定的凡夫不能捨棄意識我,而無法證得滅受想定,這正是因為眾生無始以來從未了知自我的生滅無常性,一直愛樂追求著自我得以永遠存在的緣故。由於有所追求,自然就會有所貪愛,當貪愛不遂就產生了所求不得等苦;由於想要保有因緣生滅、無常住性的眼識,乃至想要保持意根處處作主的功能自性恆常不滅,於是每一世死後就必須再次去入胎受生,有了下一世的名色五陰,才能繼續擁有眼識接觸、了知及領受色塵的功能自性(界),乃至擁有意根對一切法遍計執著、愛取的自性(界)繼續存在運作,於是就這樣流轉於生死之中不得出離。
假使能夠如實了知眼識的生滅性而不再認取眼識為「自我」,乃至能夠滅除對「眼識自我」的貪愛,也能夠滅除對眼識自性(眼識的我所)的貪愛,就是滅除了一部分的我執,是故應當依 佛所說對眼識如實觀行,並且詳細反覆地長時間觀行;對於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也都應當如此一一反覆而長時間詳細觀行。若能如理作意而且完整沒有遺漏、確實詳細地觀行之後,就不會再墮入識蘊六識常住不壞的惡見,也不會墮入意識離念靈知常住不壞的自性見中,進而可以漸漸斷除對這十八界法的我執,當然也不會再墮入識蘊六識的心所法(我所)而執取識蘊的六種自性(眼識能見、耳識能聞、鼻識能嗅、舌識能嘗、身識能覺,以及意識的能知之性),我執就漸漸斷除了;或者比較執著的人,只要能斷除我見而不再像以前一樣妄將識蘊六識的自性執著認取為常住法,就不會落入意識心所法(離念靈知)的自性功能中,若能長時間不斷繼續深入觀行六識功能自性的虛妄性,就能進而再斷除一分我執與我所執,如是一分一分證得解脫的功德,乃至滿證 解脫果而永遠不再被識蘊及識蘊的六種功能自性所繫縛。
能夠對六根、六塵、六識都如實現觀以後,才能確實了知十八界都是因緣所起的虛妄不實之法,也了知五陰的虛妄性;經由正確的觀行而生起智慧以後,如果心中可以確實接受五陰十八界皆非真實法的現觀而無任何懷疑,但是對十八界的功能差別卻仍然執著不願放捨,那就只能在見地上斷除我見,而不能轉進在四威儀中去斷除更深細的我執部分,則只能發起解脫道初果的見地,至於二果薄貪瞋癡的薄地功德,乃至三果離欲界愛的離地功德,都不可能獲得,遑論四果究竟斷盡我執的畢地功德;而四果以下對於極微細自我的存在都還存有一分喜樂,由於這種因我而生慢(我慢)的深沉作意仍然存在,就必定再受後有。因此,是否能確實了知十八界的內涵及其功能差別,並且如實觀察而生忍,對眾生能否斷除我見乃至我執,有決定性的影響。如果對六根、六塵、六識的內涵與其功能的由來不能如實知見,必定會與常見、斷見、無因見等種種惡見相應,也會引生種種煩惱而有種種錯誤身口意行的造作。是故一切學佛人,對於六根、六塵、六識等十八界法的內涵及其功能差別,都必須詳加思惟、數數修習,方能到達眾苦的邊際—超越眾苦而實證真實無我的涅槃境界,解脫於三界生死。
第二節 五陰依如來藏而有—識緣名色,名色緣識
五陰係指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等五種法,依功能屬性的差別又可區分為「名」與「色」二法,「名」函蓋受、想、行、識等四陰,「色」即色陰,因此「名色」就包含五陰。名色的「色」,是指由地水火風四大物質所形成的色蘊;色蘊五根就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五色根的每一根,都各有扶塵根與勝義根。能直接與外五塵相接觸的就是五色根之扶塵根,所謂眼如葡萄、耳如荷葉、鼻如懸膽、舌如偃月、身如肉桶,因為這五扶塵根都是肉眼可以看得見的,所以稱為可見之法;我們可以看見而證實這五色根的扶塵根確實存在,而且可以面對它,故又稱為有對之法,因此五扶塵根都是「可見、有對」。而五色根的勝義根則是掌管內六入的部分,由於不是顯露在外表所以不可見,但是因為這五勝義根(或稱五淨色根)具有與內六入感應的功能,仍然可以從種種現象來確認五勝義根的存在,人們能面對它的存在,所以稱為有對,合稱為「不可見、有對」。以上說明「名色」的色。
名色的「名」,包含五陰中的受、想、行、識四陰,也就是六識心王本身,以及六識心王所擁有的受想行等三種心行;換言之,六識心王及祂們具有的心所有法,皆攝屬於「名」。因為識陰六識是心體,而受想行三陰是心所有法,皆不是物質,無法像物質一樣顯示,只能將其功能特性施設名稱加以說明,所以皆稱為名。名中的識蘊,是專指藉根塵為緣而由第八識所生的眼識乃至意識等六識心,不包括第七識; 佛陀在阿含解脫道中所說的識蘊,不包含「名」中的第七識意根在內,因為阿含經中定義識蘊是「根、塵、觸,三法和合所生」的「識」;而意根末那識屬於十八界中的六「根」之一,不屬於三法和合而生的六「識」心,所以不攝在識蘊之中。
而這五陰名色是從哪裡出生的呢?佛在《長阿含經》卷 10 云:
「阿難!我以是緣,知觸由名色,緣名色有觸,我所說者義在於此。阿難!緣識有名色,此為何義?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不?」答曰:「無也。」「若識入胎不出者,有名色不?」答曰:「無也。」「若識出胎,嬰孩壞敗,名色得增長不?」答曰:「無也。」「阿難!若無識者,有名色不?」答曰:「無也。」「阿難!我以是緣,知名色由識,緣識有名色。我所說者義在於此。阿難!緣名色有識,此為何義?若識不住名色,則識無住處;若無住處,寧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不?」答曰:「無也。」「阿難!若無名色, 寧有識不?」答曰:「無也。」「阿難!我以此緣,知識由名色,緣名色有識。我所說者義在於此。」4
在這一段經文中,佛陀特別問阿難說:「若識出胎,嬰孩壞敗,名色得增長不?」阿難尊者回答說:「無也。」這意思是說:如果入胎識(又稱本識、如來藏、阿賴耶識……)在住胎中途離開了胎身,將會導致胎兒色身壞敗,胎兒的名與色即不得增長。因為胎兒的色身壞敗之後,不但胎兒的五色根無法生長,而且依發育至三、四個月後之胎身才能開始初分現起的「名」所含攝的六識及受想行陰也都將無法出現。
佛陀又問說:「阿難!若無識(入胎識)者,有名色不?」阿難尊者回答說:「無也。」佛陀便開示說:「阿難!我以是緣,知名色由識,緣識有名色。我所說者義在於此。」這意思是說:假使沒有那個入胎、住胎的根本識第八識如來藏,就不可能會有胎中名與色的增長而出生為人;因為如果根本識不住胎,則連胎身的五色根都無法成就了,何況是依五色根為緣才能現起的識陰六識心呢?由於這個緣故,所以佛陀開示說:「名與色都是由入胎識出生的,緣於這個入胎識才會有名與色的存在。」道理就在這裡。
佛陀接著問說:「阿難!緣名色有識,此為何義?若識(入胎識)不住名色,則識無住處;若無住處,寧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不?」阿難尊者答覆說:「無也。」 佛陀又問:「阿難!若無名色,寧有識不(難道入胎識能在三界中顯現嗎)?」阿難回答:「無也。」佛陀於是教導:「阿難!我以此緣,知識由名色,緣名色有識。我所說者義在於此。」這一段對話所顯示的意思是:如果那個能入胎、住胎而且出生名色的本心第八識不住於名色之中,則這個入胎識第八識在三界中就沒有住處;如果第八識在三界中沒有住處,就是 不再出生名色五陰等一切法的獨住境界,那就是無餘涅槃之無境界的境界;既然五陰十八界已經都滅盡了,那時三界中也就沒有這個有情存在了,自然是不會再有生老病死等苦了。因此,那個能出生名色的第八識真心,一定是要在三界內才能被找到;也就是說,第八識一定要有名色的存在配合運作,才會在三界中顯現,也只有存在三界中的第八識才能夠被找到,所以定性阿羅漢入了無餘涅槃,就連諸佛也找不到他的第八識了,所以 佛說「入胎識必須藉由名色才能存在於三界中,緣於名色才會有入胎識在三界中顯現」。
從以上所述就可以確實瞭解,是因為有本識(第八識、如來藏、阿賴耶識……)去入胎、住胎才能製造出有情下一世的色身,並且藉色身五根為緣,而出生受想行識等四陰的「名」;因此,如果根本識不再入胎受生,眾生就不再成就來世的色身,當然依五色根而出生的名(受想行識四陰)也就不再現起,如此就不再有萬法出現於世間了。所以,如果真的想要遠離世世不斷生老病死等苦,只有一個方法,就是要實證解脫道,只要斷盡我見我執,捨報時就能讓意根願意滅盡自己而不再帶著第八識去投胎、住胎,不再去製造下一世的色身,也就沒有機會再藉色身為緣而出生四陰等名,那就永遠都不會再有三界生死的痛苦了。
第三節 十八界依如來藏而有
這一節我們將分為三個部分來作說明,首先是闡釋五色根及意根皆依如來藏而有,次為講解五塵及法處所攝之一分色塵(即法處所攝色),亦依如來藏而有;三者再說識陰六識心亦依如來藏而有。分述如下:
一者,五色根及意根皆依如來藏而有。為什麼說五色根與意根皆是依如來藏而有呢?因為有情依於業種、無明或悲願等緣故,於世世捨壽後,阿賴耶識如來藏皆被意根末那識再帶著去受生,又由於阿賴耶識具有大種性自性等七種性自性的緣故,所以能藉父精母血為緣而執取四大微細物質以造色身,所以才能有世世的眼耳鼻舌身等五色根出生,阿賴耶識也才能藉色蘊五根為緣而出生識蘊六識;這就是 佛陀在四阿含中說「緣識有名色」的道理。譬如上節所舉《長阿含經》, 世尊說:「由於有識入胎而住的緣故,胎兒的名色才得以增長。」這明確開示了:因為有根本識阿賴耶識的緣故,才能有色蘊五根及識蘊等名的出生;依此聖教就可以知道五根定是依阿賴耶識而有無疑。又如《楞伽經》說,由於阿賴耶識具有大種性自性等七種性自性,所以能攝持母血中的四大種而製造我們的色身五根,由於有五根及意根作為識蘊六識生起的俱有依,識蘊六識才能生起、存在及運作,才能因八識和合運作而生顯萬法。
而一切真悟者都可以現前觀察阿賴耶識心體的真實性與如如性,證知阿賴耶識於三界萬法之生顯完全是被動性、無取著性,因此確知必須有意根為主導,阿賴耶識才能在三界中運轉;若無意根的存在及作主性,則阿賴耶識不會在三界中運轉,那就是第八識獨住的無餘涅槃,也就不會有眾生存在,所以若想要取證二乘菩提解脫道極果而出離三界生死者,就必須修除意根的我執。如《成唯識論》卷 4 中說:【阿賴耶識俱有所依,亦但一種,謂第七識,彼識若無,定不轉故。】5 意思是說,阿賴耶識在三界萬法中運轉時,必定有一個俱有依,那就是第七識意根末那識;必須有第七識意根這個現識存在,依於現識意根的作意及思等心所,阿賴耶識才能運作;如果沒有意根現識之動力,那麼由於阿賴耶識不會自行運作,所以萬法也就不可能現行。因此而說意根是現識—意根正是一切法現行的動力故。
又《成唯識論》卷 3 云:
此第八識自性微細……即種子識無始時來展轉相續親生諸法,故名為因。……謂能執持諸種子故,與現行法為所依故,即變為彼及為彼依。變為彼者謂變為器及有根身,為彼依者謂與轉識作所依止,……又與末那為依止故,第六意識依之而轉。6
這段論文大意是說:這個第八識種子識無始以來展轉相續而沒有間斷的出生名色等一切諸法,就是因為種子識能執持一切種子,所以能作為諸法現行時的依止,也就是能夠變生諸法以及作為諸法的所依。阿賴耶識能變生器世間以及有情的有根身,同時阿賴耶識也是意根末那識的依止,所以意識是依於阿賴耶識及意根末那識而運轉。由此可以知道,不僅五色根依如來藏阿賴耶識而變生,意根也是依如來藏而有的。
再者,五塵及法處所攝之一分色塵,亦依阿賴耶識而有。聖教說色蘊含攝五色根以及五塵,然而五塵為什麼也是有情的色蘊所攝呢?這並不是說外五塵為我們五蘊中的色蘊所攝,而是說我們的見聞覺知心所觸其實都是如來藏變現的內相分五塵,有情的覺知心從來不曾接觸過外五塵,所以說我們覺知心所觸之內五塵也是五蘊中的色蘊所攝,攝歸我們的五蘊。因為我們的見聞覺知心是因緣所生的心體,既然是妄心而無大種性自性,又如何能接觸到外五塵色法呢?所以事實上是由於阿賴耶識變生五色根以後,就能藉祂自己所生之五扶塵根來接觸外五塵,隨即如鏡現像而變現內相分五塵於五勝義根處,我們的七識心才能觸到阿賴耶識所變現的內相分五塵;像這樣內五塵與外五塵相連結,眾生才能在世間生活以及與其他有情互動。所以有情覺知心所觸五塵是阿賴耶識所變生之內塵,故而攝歸我們的色蘊,外五塵則是共業有情的如來藏種子所共同變生,如前舉示《成唯識論》說「第八阿賴耶識可以變生器世間及有根身」,因此就知道五塵亦依阿賴耶識而有;第八識阿賴耶識即是萬法的根源,萬法都要匯歸阿賴耶識心體—如來藏。
三者,識蘊六識心亦依阿賴耶識而有。由於有如來藏出生六根及變生五塵的緣故,才能依根塵觸而由如來藏出生我們的見聞覺知心,才能覺知五塵及五塵上所顯現之法塵。因為阿賴耶識心體出生了五色根,就可以藉五扶塵根攝取外五塵,而在勝義根中變現出內相分五塵,使得意根可以接觸內相分五塵上的法塵,並且由於想要了知法塵而生起作意等心行,於是就促使阿賴耶識出生意識乃至眼等五識,所以就有識蘊六識的出現。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阿賴耶識心體藉五色根而變現出內相分六塵,那麼識蘊六識就不可能出生、現行及運作。由於阿賴耶識藉變生的五色根與六塵的緣而出現識蘊六識,配合意根末那識的運作,於是能了知六塵等諸法,所以說識蘊六識心是依阿賴耶識而有。識蘊六識必須藉意根等六根與六塵才能由阿賴耶識出生,而六根與六塵也都依阿賴耶識而有,顯然阿賴耶識才是識蘊的究竟所依,阿賴耶識 才是識蘊的根本。
如《占察善惡業報經》云:
如是數相者,顯示一切眾生六根之聚,皆從如來藏自性清淨心一實境界而起;依一實境界,以之為本。所謂依一實境界故,有彼無明,不了一法界,謬念思惟現妄境界,分別取著集業因緣,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以依內六根故,對外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起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以依六識故,於色聲香味觸法中,起違想、順想、非違非順等想,生十八種受。7
此段經文中說:如上所說的種種法相,顯示出一切眾生六根之聚,都是從如來藏自性清淨心一實境界而生起、出現的事實。此中「六根之聚」就是唯識增上慧學中所講的「法法總合為一團、為一聚」,這是將相關的法合為一團、一聚來加以分類及說明的意思。譬如說眼根這一聚:由於有眼根,所以就有能接觸色塵的功能;藉由眼根接觸了色塵,於是在「根塵相觸的所在」就出生了眼識;如是「眼根、色塵、眼識」三個法合為一團、合為一聚,這就叫作「眼根之聚」。依此類推,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乃至意根之聚,也是「根、塵、識」三個法合為一聚。換句話說,「六根之聚」就是十八界法,所以此段經文意思就是「十八界全部都從如來藏自性清淨心一實境界而生起」。既然這段經文說六根之聚的十八界法,都是從如來藏一實境界而生起,而第三轉法輪諸經又說,十八界都是從阿賴耶識出生,那麼由此也同樣可以確定阿賴耶識就是如來藏;也就是說從如來藏—阿賴耶識心體—出生了十八界。
由以上所述就可以確實瞭解,不論是五陰或者是十八界,都是直接、間接或輾轉從如來藏阿賴耶識心體出生,因此說五陰十八界皆匯歸如來藏,如來藏即是萬法的根源,也是一切有情的究竟歸依處。(待續)
1《雜阿含經》卷 16,《大正藏》冊 2,頁 115,下 28-頁 116,上 3。
2《雜阿含經》卷 21,《大正藏》冊 2,頁 150,下 25-29。
3《雜阿含經》卷 17,《大正藏》冊 2,頁 125,上 6-29。
4《長阿含經》卷 10,《大正藏》冊 1,頁 61,中 7-19。
5《成唯識論》卷 4,《大正藏》冊 31,頁 20,下 24-25。
6《成唯識論》卷 3,《大正藏》冊 31,頁 14,上 15-25。
7《占察善惡業報經》卷 1,《大正藏》冊 17,頁 905,上 20-28。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47期目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