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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信箱1.PNG

    問一、有一次週二導師講課時,曾經說過「未到地定」,請問什麼叫做未到地定?

    答: 週二 導師講課時所說之「未到地定」,是指初禪前之近分定。上二界(色界、無色界)之八地(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中各有根本定與近分定,而近分定又名未到地定,又名未至定,即是未到根本定之義。也就是經由此定而過渡到根本定,因鄰近於根本定而又尚未真正到達根本定,尚未發起各種根本禪定諸支功德,故稱為未到地定或未至定,或近分定。二界八地中,初禪地的根本定是脫離欲界愛,進入上二界八種 根本禪定之最重要的關卡,故初禪前之近分定就顯得更重要,所以一般所稱的未到地定,都是指初禪前的未到地定。

    而未到地定有定境與定力之差異,一般人修習禪宗時大部分是「以定為禪」,故執著於諸境界相或一念不生之定境而不知轉折、取捨,無法發起定力而沒有依定力發起思惟觀的能力,此一念不生的境界即是禪宗祖師所指的「黑漆桶底」、「黑山鬼窟」或「無記空」。一般人或用數息,或用持名念佛,攝心於一連續境。剛開始粗心散亂,待到心不攀緣時,心逐漸歸於統一,此時數息者或隨息,念佛者或隨於止靜後的念佛念,安住於統一之心。然而,大部分的人會在這個時候落入一念不生,落入澄澄湛湛的覺知裡面;如果再把這一種覺受、覺知捨掉的話,就會進入深的未到地定裡面去,在定中暗無覺知,這是未到地定的定境,又稱為「未到地定過暗」。 

    修定須要有善巧方便,要善知轉折,能分別定境與定力,知道什麼樣的情形應取,什麼樣的情形應捨。善於修定力的人,能夠修得未到地定的定力,但是他不進入定境。而定力是從四威儀的動中修較容易得,靜中反而不容易得。靜中修來的多是一念不生,並容易落入定境;這種靜中所修得一念不生的功夫,到了動中就沒有定力了,就不能轉進看話頭,對於參禪修行起不了作用。所以如果不修動中的定力,而修靜中的一念不生之功夫,那麼在動中就失去了定力,無法看話頭,無法參話頭並發起思惟觀的能力;而在靜中也會落入邪定─所謂未到地定的定境,在定中暗無覺知、空度光陰,動中定就不會有這種過失。想要修這個動中定力的功夫,最好先深入無相念佛的法門,無相念佛法門的修學可請閱 平實導師所著之《無相念佛》、《念佛三昧修學次第》二書,或收看正覺教團依止 平實導師這兩本書而於法界衛視所宣講的「念佛系列」弘法節目即可了知,於此不再贅述。

    所以,大部分的人是「以定為禪」,有的人根本是粗淺的收攝身心於一處而已,有的人只是粗淺的欲界定,有的人或能停住於未到地定裡面,但卻在定中暗無覺知,空無所有、虛度光陰。這些都只是深淺層次不一的一念不生之離念靈知的境界,這些人若因此而誤以為是證得空性,並向他人宣說自己是悟者,則大妄語業具足成就,不但自誤而且誤人,並將成就地獄業的果報。而禪宗所說的「禪」是靜慮,悟後所得是般若而非定境,是證得出生萬法的第八識如來藏,是成就中道的實相心,是不生不滅的真如心,是般若經典裡所稱的非心心、無心相心,這個心是常住不滅的;而靈知心不管是有念或無念,或是不同深淺層次的無念境界,都是會斷滅的意識妄心。行者若讓這個靈知心住於一念不生的未到地定中,是住於凡夫定境,不但無法實證初禪,菩提智慧也無法增長,永遠不可能證悟明心,甚至也可能會誤解為實證般若,因為「錯悟」而造下大妄語業。 

    然而,這個靈知心也能讓我們修學動中的定力,因定力的鍛鍊而發起思惟觀的參禪功夫,透過不動著語言文字而有疑情、思惟、揀擇、分別、觀照的作用,進而於因緣成熟時證悟般若。若無善知識開示,一般人是很難分別定境、定力的,更談不上如何轉折、取捨,故容易落入一念不生的境界或與其相應的各種定境中,成為淺的未到地定。此時,善知識雖然在動中和靜中對這個人施設各種機鋒,廣設各種方便,也沒有用處。因為他在靜中入定而不對六塵加以覺知,或者暗無覺知,善知識的機鋒、開示、講話說法,對他都沒有用;轉換在動中之時,卻因不能與定力相應,善知識所施機鋒及語言對他一樣不起作用。所以學禪的人,應該要捨卻一念不生的定境,並修學動中的定力,才能夠具備作思惟觀的功夫,才能夠有受用。

    問二、正覺導師及諸大德菩薩法安: 弟子今猶未婚,兩年前於網路上與一位有夫之婦相識,日久相互產生愛慕,貪愛因緣糾纏殊難解離,此女與弟子相戀不淺,她當初與老公結婚乃出於生活所迫,非為愛情而結合,老公雖然對她關心,但她對老公只是親情而已。因弟子念及,在家弟子行菩薩道並不須完全斷除男女愛慕,況她也信佛,願意學佛,弟子決不敢於身行上造作私通已婚女人之邪淫惡業,但意欲尋找因緣,讓她先與老公離婚,爾後我再與她結合,彼此一起發心攜手共修菩薩道,成就菩薩眷侶,然不知此舉是否如法?此種無肉身行淫關係之感情,應否算在婚外情之內?婚內女人與他男子相愛(沒有發生淫行),或未婚男子與婚內女人相愛(沒有發生淫行),是什麼程度的一種業行?若我們如此結合成功,將會令她與我未來承受何種果報?同時又將會對個人道業產生何種影響?如上數問,今虔誠向正覺諸菩薩求教,祈盼憐憫開示! 煩惱弟子呈上

    答:1.大乘菩薩,以心為根本,只要心裡動了惡的念頭,就已經得根本罪。也就是說,雖然沒有發生淫行,但是起心動念所謂精神外遇,根本罪就已經成立,只是尚未破戒而已。這跟二乘法有很大的不同,二乘人只要口行與身行不犯,心裡面想得亂七八糟,並不得罪。 

    所以,起心動念千萬要很小心。《地藏經》云:【南閻浮提眾生,舉止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如果惡念現起,趕快 佛前懺悔。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起念思惟,也就是想方設法要達成目的,就構成方便罪。方便罪成立以後,來世墮落三惡道的果報就跑不掉。所以起心動念非常重要,心控制住了,口行與身行就可以控制,最多只是心中想要做什麼,但顧慮到惡果而不實行,就不會落入三惡道中。  

    我們再以根本罪、方便罪與成已罪,來作分析說明。當心裡清楚知道對方是有夫之婦、繫屬他人,而又企圖促使他人婚姻分離,這就得根本罪。其次,意欲想方設法來尋找某些因緣,讓她先與老公離婚,爾後再與她結婚;換句話說,做了種種方便、期待能夠達到目的,這就得方便罪。最後,假設因自己施設的種種方法而促使其老公與她離婚,這時候已經成就壞人婚姻的成已罪;這時破壞他人婚姻之根本罪、方便罪、成已罪具足,雖然此罪並沒有邪淫重罪,不至地獄,但是未來世將有同樣被破壞婚姻的果報現行,也會使女方原來的配偶成為您的怨家,未來世將會常常與您結怨,不會接受您的攝受而難以得度。若於對方尚有婚姻關係時,起心動念並且施設種種方便而與此女子結合成功,也就是達到交歡的目的,這就得邪淫的成已罪。如此,三罪一旦具足成立,則屬於邪淫重罪,必定墮落三惡道,如《梵網經》所說:【一切三賢十地妙果皆失。】《佛說罪福報應經》云:【憙婬他人婦女者,死入地獄,男抱銅柱,女臥鐵床,出生為人墮雞鴨中……罪福隨 人,如影隨形。】有智慧的人,知道了根本罪、方便罪與成已罪之差別,就懂得趕快懸崖勒馬,讓它只有成立根本罪,最多只是方便罪,不會有成已之罪。復次,懺悔是善法;懺是發露,悔是後不復作;如法懺悔,把心中的染汙種子懺除掉。這是修學佛法的莊嚴資糧,以此資糧助於斷我見乃至明心見道。

    再者,菩薩從大悲中生,菩薩不忍眾生苦,更何況是眾生因我而受苦。若能設身處地為她的老公設想,亦是慈悲心之展現。從世間相來說,畢竟對他來說,情何以堪?必定很傷心難過,甚至因此因緣誹謗佛法而造下誹謗三寶之惡業。同時,也許因此而引起周遭親友對於佛弟子及佛教之負面觀感,導致斷了他們的法身慧命。

    《楞嚴經》云:【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男女貪愛因緣,歷經了百劫、千劫,都還會繼續糾纏繫縛;甚至以是因緣,惡業果報相續不已,何時得以解脫出塵?菩薩示現在人間五欲之中行菩薩道,是在欲而行禪,必須漸除性障五蓋、薄貪瞋癡,進而解脫於淫、怒、癡,以為佛菩提道之助伴。即便是合法婚姻內之性行為是戒律所許可的,也不可因此而耽染貪著。畢竟男女欲貪是欲界極粗重煩惱,與佛法解脫道相違背。《楞嚴經》云:【婬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魔道。】望您深思! 

    您所問:「此種無肉身行淫關係之感情,應否算在婚外情之內?婚內女人與他男子相愛(沒有發生淫行), 或未婚男子與婚內女人相愛(沒有發生淫行),是什麼程度的一種業行?」雙方既無婚姻關係,雖無二根相入之行淫關係,仍屬婚外情,但不破壞菩薩戒。已婚之男與未婚之女相愛,或未婚之男與已婚之女相愛,或相愛之雙方皆屬已婚,若未發生交合之事,亦是情有獨鍾而一生都未改易對象者,屬於習氣種子之現行,並非三界愛之現行,已迴心大乘之俱解脫阿羅漢亦所不免,皆不破菩薩戒。但若是見一個愛一個,或是喜新厭舊,則屬欲界愛之嚴重現行而非習氣種子現行,亦必發生苟合之事,則屬嚴重破戒行為。此外,若屬往世親密眷屬而成為不可斷離之感情,則應注意不可發生交合之事,此屬習氣種子之現行,應注意勿演變成為欲界愛之現行。縱屬習氣種子之現行,心中亦不可起心動念想方設法促使對方與配偶分離,亦不可同時設法使自己的配偶與自己分離,以求達到與對方結合之目的;若起心動念,即有破壞他人眷屬之根本罪;若巧設 方便而為,即是破壞他人眷屬之方便罪;若巧設方便而實行之後達成目的,雙方成為合法合律之眷屬,即有破壞他人眷屬之成已罪。此三罪成就後,雖未成就邪淫重罪而到地獄,但未來世仍難免同遭眷屬分離之果報。此世使他人不相愛之眷屬分離,卻會導致來世與自己相愛之眷屬分離,又何必多此一舉?又,此舉亦有違犯菩薩「饒益有情戒」之虞,盼您能加以三思。  

    從另外一個層面來說,菩薩雖然生生世世在三界中行菩薩道,攝受無量無邊的眾生,因此一定會有很多過去世的親密眷屬,同樣也一定常常遇到多劫親密愛戀的眷屬。但是畢竟菩薩道的修證乃是「不壞世間法而證菩提」,當菩薩遇到多劫多世愛戀的親密眷屬時,唯為利益其道業增上,卻是無世間眷屬的欲求,因為此世對方已是他人眷屬;雖是如此,菩薩愛戀多劫親密眷屬的習氣種子現行時,卻未必一定要讓對方成為自己的眷屬,而是在這樣的習氣種子現行之下,顧戀對方而無欲無悔地攝受其入正法中,增上其道業,而不是落入世間男女愛戀的行為之中,此中差別應當簡別。所以,您與愛戀的情人可以修學正法,此世五陰未必一定要有男女欲求;當以此習氣種子的現行為增上緣,世世不證無餘涅槃而成為彼此在未來無量世道業的增上資糧,如此方不違正理而行菩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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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91期目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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