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略說意根---正香

    日前有位友人給了一本從信法師的著作《阿含經的疑難》(圓明出版社,1997 年 6 月第一版第一刷,93 頁),書中有論及意根,其解釋如下:「色身是心識所依之根,色身就是心識之根,簡稱為意根」、「意根的內容有眼耳鼻舌身五根,五根一一是意根之部分……,若要指出意根之所在,惟有全稱眼耳鼻舌身意。若一定要指出意根的話,色身活生生的生命就是意根,色身若壞即是意根敗壞,命也盡。」

    略辨:如是說則全部色身即是意根,意根即屬色法了,言下之意謂若無色身即無意根了,因其如是說:「色身若壞即是意根敗壞,命也盡。」但事實上非如其所言,如三界中之無色界天人,是屬無色蘊無色身之天人,也稱為有情,他們也有意根,也有壽命,只是無色身爾,長劫處於定中,屬無色身之天人。因此意根非是色法,屬心法,但為與意識有所區別,乃取其音譯為末那,即是大乘法之第七識意根末那識。

    阿含經常云:「意法為緣生意識。」意根緣法塵而促使意識生起,意根是意識的俱有依,若無意根緣法塵,便無意識了,因此在五無心位中(昏迷悶絕、睡眠無夢、無想定或無想天、滅盡定及正死位),是無意識而有意根的。

    意根的特性是恆審思量、處處作主、有覆無記,是遍一切時、遍緣一切現法,且只緣現境,不緣過去、未來之法塵境;因遍緣一切現法的緣故,所以了別慧差,只與十八個心所法相應,因此,緣法塵而作意了別時,即促使第八識生起意識加以深細了別。而意根將意識等法執為自己所有,所以說意識是意根的工具,其特性是審而非恆,其審察力犀利,與五十一心所法相應,緣現境、過去境、未來境之法塵,如回憶過去、展望未來,皆是意識之作用;但意識不遍一切時,於五無心位中即斷,亦不能同時遍一切法,只能專注一二法,而加以深細了別。如專心上課時只專注於眼所對之色塵,與耳所對之聲塵上;閉著眼睛走路時只專注於耳所對之聲塵,與身所對之觸塵上用心了別,若同時遍五塵則了別力極低,何況能同時遍一切法。又如不小心手被割傷時一定會痛,但如果意識專注於其他事情上用心,則意識便忽略了手痛的覺受,但手痛還是在的,只是意識不在其痛上用心而便忘了手痛;如意識專注在此手痛上的覺受,則會覺得手越來越痛。由此可知意識不會像意根一樣同一時間而遍緣一切現法,以上略說意根與意識之差別。

   《雜阿含經》322 經云:【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眼是內入處』,世尊略說,不廣分別。云何眼是內入處?」佛告彼比丘:「眼是內入處, 四大所造淨眼,不可見,有對。」耳鼻舌身內入處亦如是說。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意是內入處』,不廣分別,云何意是內入處?」佛告比丘:「意內入處者,若心意識非色,不可見,無對,是名意內入處。」】

    如是說前五根(指淨色根、勝義根,非言扶塵根)是內入處,不可見,有對;如眼對色、耳對聲、鼻對香、舌對味、身對觸。而意根非是色,不可見,無對,是名意內入處。如是言「意根如心意識一樣非是色法」,以此證明意根乃心法。意根為何無對呢?因意根的存在,非凡夫自己所能了知而加以觀察面對,故名無對。

    於平時該如何體驗觀察、證知意根末那的心行呢?如人深睡無夢時,以羽毛輕觸其臉,其人即會以手抓搔癢,及深睡時因睡姿過久發麻,而翻身變換睡姿,此現象乃因睡眠時意根仍遍緣一切現法,透過前五根所對五塵而生的法塵而起作用,當法塵有重大變動時即令意識現起少分而運作之;亦如醒時「明知不可為而被習性控制所產生的身口意行」,背後即是末那作主的心行—微細剎那作主之心;即如明知此事不可做而決定做之作主性、此事不可說而仍說之不可控制性,即是意根之遍計執性所致。亦如喜歡攀緣六塵境上之境界受,如眼見喜好之色塵境便不由自主的多看幾眼、喜好音樂者口中便時常哼唱著旋律而不自知;亦如老人獨坐時似無意識的抖腳,或如年輕人以手旋筆之動作而不自知,都是因習慣之養成後,意根又喜歡攀緣六塵境上之境界受的結果,以茲體驗而證明意根末那之心行。

    由上可知意根絕非如從信法師所言:「要指出意根之所在,惟有全稱眼耳鼻舌身意。若一定要指出意根的話,色身活生生的生命就是意根,色身若壞即是意根敗壞,命也盡。」 因為意根是貫通三世的心,色身若壞時,意根末那是不隨之敗壞的,乃隨業力牽引,隨所生所繫,於三界六道中往生,過去世中之意根染污習氣也帶至未來世中;直到修至俱解脫阿羅漢,入滅盡定(滅受想定)時,意根末那會少分的消失—意根的五遍行(觸、作意、受、想、思心所)中,滅了受、想兩心所而入滅盡定,意根還有少分繼續存在;唯有當定性阿羅漢入了無餘涅槃時,十八界俱滅,意根末那方才永滅無餘,唯涅槃本際第八識獨存。

    以上略辨從信法師對意根之誤解。

                             註:本文原刊於「成佛之道」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