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三十七)

          第五節 隨煩惱二十概說

    六位心所法中的第五位是隨煩惱,又稱為隨惑,是指依隨於根本煩惱而現起的煩惱心所,唯是染污性攝,根據五位百法來說則有二十種,如《成唯識論》卷 6 云:

          諸隨煩惱其相云何?頌曰:隨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

          誑諂與害憍,無慚及無愧,掉舉與惛沈,不信并懈怠,

          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論曰:唯是煩惱分位差別,

          等流性故,名隨煩惱。此二十種,類別有三:謂忿等十,

          各別起故,名小隨煩惱。無慚等二,遍不善故,名中隨煩惱。

          掉舉等八,遍染心故,名大隨煩惱。……此二十中,

          小十展轉,定不俱起;互相違故,行相麁猛,各為主故。

          中二一切不善心俱,隨應皆得小大俱起;

          論說大八遍諸染心,展轉小中皆容俱起。1

    論中說這二十種隨煩惱又可分為小隨煩惱、中隨煩惱、大隨煩惱等三類,其中,小隨煩惱有十個(簡稱「小十」),即 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等十種;由於這十個隨煩惱的體性彼此相違,而且行相粗重猛烈,各自為主,因此小十必定是各別現起而不會與其他九個同時俱起,所以這十個隨煩惱就稱為小隨煩惱。中隨煩惱有二個(簡稱「中二」),即無慚、無愧,此二種遍於一切不善心所,因此隨其所相應都可以與小隨煩惱及大隨煩惱同時現起。大隨煩惱有八個(簡稱「大八」) ,即掉舉、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等八種,遍於一切染污心所,因此能與小隨煩惱及中隨煩惱同時現起。

     這二十個隨煩惱跟哪幾個識相應呢?《成唯識論》卷 6 開示:「此唯染故,非第八俱。第七識中,唯有大八;取捨差別,如上應知。第六識俱,容有一切。小十麁猛,五識中無。中大相通,五識容有。」 2 也就是說,這二十個隨煩惱都是染污法,與第八識如來藏完全不相應;第七識末那識只與八個大隨煩惱相應,不相應於小十及中二;第六識意識與二十個隨煩惱全部相應;前五識容與中二及大八相應,但不與粗猛的小十相應。以下就十個小隨煩惱、二個中隨煩惱、八個大隨煩惱各別敘述說明之。

          第一目 小隨煩惱十

             第一則 忿心所

   「忿」就是遇到違心境時,心中不能安忍而發怒生氣,往往會表顯於外而臉色不悅、口出惡言,嚴重暴惡者甚至會毀損物品乃至打殺對方,如《成唯識論》6 云:「云何為忿?依對現前不饒益境,憤發為性;能障不忿,執仗為業;謂懷忿者,多發暴惡身表業故。此即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忿相用故。」3 意思是說,依於面對現前沒有饒益的違心境界時,心中不能安忍而引發怒氣,所以「憤發」就是「忿」心所的體性;能障礙不忿故不能無瞋,常導致面目猙獰、惡口罵詈乃至執持刀仗械鬥等惡行的產生,這就是「忿」心所的業用;也就是說,心中懷有忿怒的人,大多數都會發起暴惡的身行口行而由身業口業上表顯出來。這個「忿」心所是以瞋恚的一分為體,離開了瞋恚別無「忿」的性相與作用。

    瞋忿是很大的過患,如果面對違心境時心中經常不能安忍而發起忿怒,就會因為串習而導致「忿」的勢力增長,一遇到不如意就容易引發瞋怒,瞋怒時又往往會導致惡業的造作,使得未來世須承受相應的不可愛異熟果報;而且對眾生懷有忿怒就會與對方結下惡緣,不但今世難以和諧共事,未來世相遇時還會因為種子流注使得彼此不生好感,影響是很深遠的,因此說瞋忿的過患甚大,乃至會障礙解脫道及佛菩提道的實證。如《本事經》卷 1〈一法品〉開示:

    吾從世尊聞如是語:「苾芻當知!若諸有情永斷一法我證彼定得不還果。云何一法?謂是於忿。所以者何?一切有情由忿染故,數數還來墮諸惡趣受生死苦。若能永斷如是一法,我證彼定得不還果,不復還來生此世間。是故我說:若諸有情永斷一法,我證彼定得不還果。」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我觀諸有情,由忿之所染,還來墮惡趣,受生死輪迴。若能正了知,永斷此忿者,定得不還果,不來生此間。」4

    由經中開示可知,「忿」是染污法,會驅使眾生造作三途惡業,修行人若不能斷除「忿」心所的現行,決定不能證得解脫果;因此一切學人當善修安忍,斷除瞋忿等染污法,方能與解脫相應,乃至順利邁向成佛之道!

          第二則 恨心所 

    「恨」就是對於先前讓自己生起忿怒的人事物一直念念不忘,在心中深藏怨結,如《成唯識論》卷 6 云:「云何為恨?由忿為先,懷惡不捨,結怨為性;能障不恨,熱惱為業;謂結恨者不能含忍,恒熱惱故。此亦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恨相用故。」5 意思是說,所謂「恨」是由於先前在面對違心境時已起了「忿」心所,而在事過境遷後心中還記仇而懷著惡意不願放捨,所以深結怨仇就是「恨」心所的體性;能障礙不恨故不能發起「無瞋」的善根,常懷煩熱苦惱,這就是「恨」心所的業用;也就是說,心中結有仇恨的人對於所瞋恨之前境不能含容安忍,所以恆時生起熱惱。這個「恨」心所同樣也是以瞋恚的一分為體,離開了瞋恚別無「恨」的相用。 

    「忿」「恨」都是以瞋為體,但是二者在性相上有差別,「忿」是現行當時很猛利,但事情過後就少有殘餘的勢力,而若是在「忿」過後又轉生起「恨」者,雖然「恨」的表顯不若「忿」之猛利,甚至不一定會表顯於外,但是會持續很長時間,乃至有人記仇可以記上一輩子,甚至有的怨結還會延續到未來世,因此說瞋恨的過患極大;然而世間卻總有以懷恨為樂的愚癡人,顛倒至極。當我們心中懷著「恨」時,就猶如有一塊大石頭重重的壓在心頭,不僅自己精神上受到莫大的折磨,身體也會因為恨意難消而可能產生食慾不振、氣不舒暢、熱惱煩悶、百病叢生的困境,或許在對方還沒受到損惱前自己已經先受傷了,可說是害人害己、得不償失啊!俗話說「冤家宜解不宜結」,因為在生死輪迴的長河之中,有緣眾生彼此之間總是常相合會,互為父母、兄弟姊妹、六 親眷屬,所以我們應當時時與人為善,廣結善緣,勿橫結惡緣,則來日相會之時,自能善心相待而和合無諍。反之,如果忿怒發過後還總是恨意不消而常與人結怨,則來世彼此相遇時必定要討報怨仇,甚至恩怨轉劇而互相折磨至斃命者亦非少見。又譬如人面瘡的傳說,乃肇始於西漢時袁盎與鼂錯之典故:由於鼂錯被袁盎誣陷而斬腰於東市,因此鼂錯死後仍有一股怨恨深植心中,總是一直想找機會報仇,所以墮入鬼道;然而袁盎其後十世為高僧,戒律莊嚴,因此,墮於鬼道的鼂錯一直找不到機會下手,這瞋恨怨結也就持續一千多年仍然未能消除。直到千餘年後晚唐時,袁盎轉世為悟達國師,深受皇帝器重禮遇而驕慢心生,鼂錯才找到報仇的機會。由這個故事可知,「恨」的勢力是如何的可怕!因此我們不論遇到任何違心境都不應該生起瞋恨心而與人結怨,若是由於自己的過失而使對方產生仇怨,就應趕快向對方懺悔,請求原諒,以化解彼此間之怨結;而如果由於別人的過失使自 己遭受損傷,則應以寬容的態度原諒對方,不應與之計較,自能消災免難,化干戈為玉帛。如 世尊於《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 394〈淨土方便品 第 73〉: 

    善現!是菩薩摩訶薩於十方界,若見有情更相瞋忿,展轉結恨互相損惱,深生憐愍說如是法:「汝等有情當修安忍,勿相瞋忿結恨相害,諸瞋恨心不順善法,增長惡法招現衰損。汝等由此瞋恨心故,身壞命終當墮地獄、 傍生、鬼界受諸劇苦,是故汝等不應容納瞋恨之心經剎那頃,何況令其多時相續!汝等今者應起慈心,展轉相 緣作饒益事。」6

    菩薩當以慈悲心而勤修生忍,不應容許瞋恨心經常現起 乃至多時相續,並且隨緣隨力為眾生解說瞋恨的過失與果報 及忍辱波羅蜜多的解脫功德,如是則自利利他,使自他今世 後世均蒙法益。(待續)

1《大正藏》冊 31,頁 33,上 28-頁 35,上 6。 

2《大正藏》冊 31,頁 35,上 8-11。

3《大正藏》冊 31,頁 33,中 8-12。 

4《大正藏》冊 17,頁 665,下 4-15。

5《大正藏》冊 31,頁 33,中 12-15。 

6 《大正藏》冊 6,頁 1041,上 4-12。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79期目次3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身外之物 的頭像
身外之物

身外之物的部落格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