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六)

  第三節 六識界

    所謂十八界,即是六根、六塵、六識,這十八個法合稱為十八界。具足十八界法的假合,才能成就欲界人類完整的五陰身,也才能說是健全的人;若缺一界、二界乃至多界,那就喪失了部分功能,其身口意行必定受限,與十八界具足的人有異,而這絕非一般人之所愛樂。六根與六塵之內涵,前二節已詳述,本節將就六識界再作說明。

    所謂六識,即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而這六識界全體即是識陰(又稱識受陰、識取蘊),如《雜阿含經》卷 3 中 佛開示:【云何識受陰?謂六識身。何等為六?謂眼識身,乃至意識身,是名識受陰。】1 換言之,識陰包含眼識乃至意識這六種識,亦即能領受六塵的見聞覺知心全體。而這六識是如何出生的呢?佛在四阿含諸經中時常開示:「眼、色緣,生眼識;耳、聲緣,生耳識;乃至意、法緣,生意識。」佛陀乃至強調:「諸所有意識,彼一切皆意、法因緣生。」大乘聖者 無著菩薩也說:「意識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於意根,與彼俱轉。」由以上佛菩薩的開示可知,識陰所攝的這六個識,全部都是依根、塵為緣而出生的,都是要依止於所依緣的根與塵才能生起,是與所依緣的根塵共同並行而存在的;也就是說,眼識乃至意識都必須要依靠所依根的同時運作,這識陰六識才能存在及運作。

    關於識陰六識的生起,在《中阿含經》卷 54 中有這樣一段記載: 

……世尊聞已,告一比丘:「汝往荼帝比丘所,作如是語:『世尊呼汝。』」於是,一比丘受世尊教,即從坐起,稽首佛足,繞三匝而去;至荼帝比丘所,即語彼曰:「世尊呼汝。」荼帝比丘即詣佛所,稽首佛足,卻坐一面。世尊問曰:「汝實如是說『我知世尊如是說法:今此識往生,不更異也』?」荼帝比丘答曰:「世尊!我實知世尊如是說法:『今此識往生,不更異也。』」 世尊問曰:「何者識耶?」荼帝比丘答曰:「世尊!謂此識:說、覺、作、教作、起、等起,謂彼作善惡業而受報也。」世尊呵曰:「荼帝!汝云何知我如是說法?汝從何口聞我如是說法?汝愚癡人!我不一向說汝一向說耶?汝愚癡人!聞諸比丘共訶汝時,應如法答『我今當問諸比丘』也。」於是世尊問諸比丘:「汝等亦如是知我如是說法『今此識往生,不更異』耶?」時諸比丘答曰:「不也!」世尊問曰:「汝等云何知我說法?」諸比丘答曰:「我等知世尊如是說法:『識,因緣故起。』 世尊說:『識,因緣故起;識,有緣則生,無緣則滅。』我等知世尊如是說法。」 世尊歎曰:「善哉!善哉!諸比丘!汝等知我如是說法。所以者何?我亦如是說:『識,因緣故起。』我說:『識,因緣故起;識有緣則生,無緣則滅。識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眼、色,生識;生識已,說眼識。如是,耳、鼻、舌、身,意、法生識,生識已,說意識。猶若如火,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木生火」,說木火也。緣草糞聚火,說「草糞聚火」。如是,識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眼、色,生識;生識已,說眼識。如是,耳、鼻、舌、身,緣意、法生識,生識已,說意識。』」世尊歎曰:「善哉!善哉!汝等知我如是說法。然此荼帝比丘愚癡之人,顛倒受解『義』及『文』也。彼因自顛倒受解故,誣謗於我,為自傷害,有犯有罪,諸智梵行者所不喜也!而得大罪。汝愚癡人!知有此惡不善處耶?」2

    此段經文語譯成白話如下:【……世尊聽聞之後,就告訴一位比丘說:「你前往荼帝比丘所在的地方,這樣跟他說:『世尊呼喚你。』」於是,這位比丘受世尊教示,就從座位上起身,頂禮佛足,接著在世尊面前繞行三匝表示恭敬,然後就離開而去;到了荼帝比丘所在的地方,就告訴他說:「世尊呼喚你。」荼帝比丘便前往面見佛陀,他頂禮佛足之後,就在世尊旁邊坐下。世尊問他說:「你是否確實有這樣說『我知道世尊是這樣說法的:現在的這個識會往生到後世去,不會變滅而再出生另外一個識』?」荼帝比丘回答說:「世尊!我確實知道世尊您是這樣說法的:『現在的這個識會往生到後世去,不會變滅而再出生另外一個識。』」 世尊問他說:「你說的識是指哪一個識呢?」荼帝比丘回答說:「世尊!我說的這個識,就是指能說話、能覺知、能作種種事、能教別人作種種事、常常生起、和六塵諸法同時生起的心,也就是那個會造作善惡諸業而承受苦樂等果報的心。」世尊呵責說:「荼帝!你怎麼知道我曾經這樣說法?你是從哪一張嘴中聽聞到我這樣說法的?你這個愚癡人!我難道不是從來不曾這樣說你一向所說的嗎?你這個愚癡人!當你聽聞到諸比丘共同呵責你的時候,應當如法回答『我現在應當一一請問諸比丘』才對啊!」於是世尊就問諸比丘說:「你們大眾也像他一樣曾經聽到我這樣說法:『現在這個能見聞覺知的識會往生到後世,不會另外新生一個識。』是嗎?」當時諸比丘回答說:「世尊您不是這樣說的!」世尊又問說:「就你們所知我是怎麼說法的呢?」諸比丘回答說:「我們知道世尊是這樣說法的:『這個能知能覺的識,是假借因與緣的緣故而生起的。』 世尊說過:『能知能覺的識,是依因藉緣而生起的;這個識,有緣可以憑藉時就會出生,沒有緣可以憑藉時就會滅失。』我們眾人知道世尊是這樣說法的。」世尊感歎地說:「說得好啊!說得好啊!諸位比丘們!你們眾人知道我就是這樣說法的。為何這樣說呢?因為我也像你們剛才一樣的說法:『這個識,藉著因緣為依靠的緣故而生起。』我這樣說:『能知、能教人作、能作種種事情的識,是依憑因緣而出生的;這個識,有緣則生起,緣散就消滅了。這個識隨於所依的緣而出生,依於所依的那個緣,而說緣於眼根、色塵,出生了識;出生了識以後,就說祂是眼識。同樣的道理,耳、鼻、舌、身,乃至意根、法塵為緣而出生了識,出生了識以後,就說祂是意識。猶如火一樣,隨著所緣而生;依於那個出生了火的藉緣,而說「緣於木柴出生了火」,就說這把火是木火。假使緣於草堆或牛糞而出生了火,就說這火是「草堆火、糞堆火」。如同這個道理,識隨於所緣而出生;就依那個所依的緣,說緣於眼根、色塵,出生了識;出生了識以後,就說祂是眼識。同樣的道理,耳、鼻、舌、身也一樣,乃至緣於意根、法塵而出生了識,出生了識以後,就說這個識是意識。』」世尊又感歎地說:「很好!很好!你們知道我是這樣說法的。然而這位荼帝比丘是愚癡人,顛倒領解『義理』及『文字』了。他因為自己顛倒領受義與文而錯解的緣故,誣賴誹謗於我,這是傷害他自己,而且是於戒有具體的違犯,也是有罪的,是一切有智慧梵行的人所不喜歡的!他因誤解、妄語及誣佛妄說法的緣故而得到大罪過。荼帝你這個愚癡人!還知道有這種邪惡不善的地方嗎?」】

    此段經文主要的意思是:眾生的見聞覺知心識陰六識只能存在一世,不能去到下一世,所以意識等六識都是有生有滅之法。依緣於眼根與色塵而有的能了別色塵的心,就依眼根而名為眼識,乃至依緣於意根、法塵而有的能了別法塵的心,就隨其所緣的意根而名為意識;意識就如同眼識等前五識一樣,都是隨其所依根的不同而立名。眼識乃至意識,都是識陰所攝;而學佛人大約都能知道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等五識是虛妄無常的,然而許多學佛人卻往往會錯認而誤以為意識是不生滅的常住真心,這是因為無知於意識心有著種種變相境界的緣故。意識心的變相,不論是有念的靈知心或者是無念、離念時的靈知心,都是藉意根、法塵為緣而由如來藏生起的;這是說,眾生的意識覺知心必須藉意根、法塵、業力、無明等為緣,以如來藏所含藏之意識種子為因,才能由如來藏出生;意識覺知心出生之後,才能有有念靈知、離念靈知、有欲貪的靈知、無欲貪的靈知、離五塵貪的靈知等種種意識心變相的產生。因此,不論是哪一種靈知心,其實都不離意識覺知心的範疇,都仍然是有因、有緣才能出生的意識心,所以 佛說:【意、法因緣,意識生。所以者何?諸所有意識,彼一切皆意法因緣生故。】3 修學佛法的人若是不能如實了知意識心的種種變相,就容易錯認意識心的某種變相不是意識心,而將之誤認為是真如心,甚至因而公然宣稱已證真如、已見佛性,成為未證言證、未悟言悟的大妄語人,若未如法懺悔則後世苦果難免,一切真修佛道的行者,於此皆須小心謹慎才好!

     意識覺知心不論有念或者離念無念,不論是欲界五欲中的粗意識心,或是初禪中不離三塵的意識細心,乃至四禪等至中離五塵的意識細心,甚至非想非非想定中的極細意識心,都是依於意根、法塵為緣才能存在的有生有滅之法,三乘聖教一切經典、論典中皆作如是說,這也是佛教界中一切有正知見的學人都耳熟能詳的義理;只有密宗黃教應成派假中觀師及其後世諸隨學者等誤解佛法之人,才會公然主張「意識為常住法」,堅執意識心不是生滅法,這些否定第八識的凡夫都是具足我見的斷常見外道。

    人間有情的意識覺知心,不論是有念或離念的靈知心,都必須有第八識如來藏所生之五色根、意根以及六塵或定境法塵作為所依緣,才能生起及繼續存在;若五色根暫時受到損害,縱使仍有意根在,然而當時依止性羸劣的緣故,意識覺知心就無法現起。[編案:此外,於眠熟而五色根完好時,雖有意根在但不作意,意識覺知心也不現起。]而若是在色界或無色界天,意識心現行時必須藉緣的俱有依,則與人間有情有異。有情必須具有色界定或無色界定的定力,才能出生在不同於欲界境界的色界或無色界中,使意識覺知心現行、存在及運作。以初禪天的色界有情為例,必須有眼根、耳根、身根的勝義根以及意根,以這四根作為眼識、耳識、身識、意識生起的俱有依根,此四根中若有一根欠缺(事實上不可能會有欠缺),就成為色界天之殘障者;然而色界天人出生時必定具足五根的莊嚴相[編案:然不具鼻舌二根的勝義根],而且色界天中並無戰爭,因此色界天人絕無可能成為殘障者。所以色界天人都有具足的五根作為色界天身而能生存於色界天中,其意識覺知心就在色界天身中現起,或者住於禪定中或者出定。至於無色界有情則因已遠離對色界天身之執著而發起無色界定,所以能單憑意根及無色定而使意識覺知心現起,並安住於無色界的定境中。如上所說,雖然在三界不同的情況下,意識心的所依根有所差別,但是意識心永遠都不能離開意根及法塵而生起、存在及運作,也永遠不可能離開第八識及其所含藏的意識種子而生起、存在及運作,所以第八識是意識生起的根本因,意根與法塵則是一切粗細意識心的所依緣。

     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以及意識,此六識之所以名為「識」者,正因為能識別相應的六塵法相。此六識心的主要功能即是了別六塵,而六識心全體就是「識陰」。在《阿那律八念經》中有如是開示:【令眼識色,耳識聲,鼻識香,舌識味,身識細滑,意識法,著、信,為習諦。】4 白話語譯如下:【使得眼根觸色塵、眼識見色,耳根觸聲塵、耳識聞聲,鼻根觸香塵、鼻識覺種種香,舌根觸味塵、舌識覺種種味,身根觸細滑等觸塵、身識覺觸,意根觸法塵、意識知諸法;眾生不知道這些都是生滅無常之法,執著於這六種根與識的功能,信之為真實法而一直住於六識與六塵境界中,這就是苦集諦。】由此可知,修行人如果沒有對意識緣生緣滅的無常體性認知清楚,錯認意識或意識的種種變相是可以出三界的常住真實心,不斷地熏習【六根觸六塵的境界長養三界愛,那就是落在苦集諦中,就是不斷在積集未來世重新出生而相續受生死苦果的苦習諦。唯有實際觀行意識及其種種變相,確實了知祂的緣生性與無常性、常斷性,才可能離開識陰的苦習,才能發起解脫的智慧而實證解脫果。

    何謂智慧?六識與世間智慧、出世間智慧有何同異之處呢?我們且看《中阿含經》卷 58 中如何開示:

…復問曰:「賢者拘絺羅!『識』者,說識,何者識耶?」尊者大拘絺羅答曰:「『識』識,是故說識。識(了別)何等耶?識色,識聲、香、味、觸、法。『識』識,是故說識。」尊者舍黎子聞已,歎曰:「善哉!善哉!賢者拘絺羅!」尊者舍黎子歎已,歡喜奉行。復問曰:「賢者拘絺羅!『智慧』及『識』,此二法,為合為別?此二法,可得別施設耶?」尊者大拘絺羅答曰:「此二法,合,不別。此二法,不可別施設。所以者何?智慧所知,即是識所識。是故此二法合,不別,此二法不可別施設。」尊者舍黎子聞已,歎曰:「善哉!善哉!賢者拘絺羅!」尊者舍黎子歎已,歡喜奉行。5

    此段經文語譯成白話如下:【……又再問說:「賢者拘絺羅!這個『識』,您所說的識,是指哪一個識呢?」尊者大拘絺羅回答說:「能認識的這個識,由於祂能認知、能識別的緣故而說是識。祂能識知了別哪些法相呢?祂能識別色塵,能識別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因為是能識知、能分別的識,由這個緣故而說祂是識。」尊者舍黎子聽聞之後,讚歎說:「說得真好啊!說得真好啊!賢者拘絺羅!」尊者舍黎子讚歎了以後,歡喜奉行。接著又問說:「賢者拘絺羅!『智慧』以及『識』,這二個法,是應該合在一起呢?或是可以分為不同的兩個法呢?這二個法,可以分開來各別獨自施設嗎?」尊者大拘絺羅回答說:「這二個法,應該合在一起,不可以分別施設為各自獨立的二個法。這二個法,不可以各別施設。為什麼會這樣呢?這是因為智慧所了知的內涵,其實就是意識的識別性所認知的內涵;由於這個緣故,意識與智慧這二個法是合在一起的,不能各別分開而各自獨立,所以意識與智慧這二個法不可以分開來各自施設。」尊者舍黎子聽聞之後,讚歎說:「講得太好了!講得太好了!賢者拘絺羅!」尊者舍黎子讚歎後,歡喜奉行。】

    這一段經文已經很清楚說出:智慧都是意識覺知心所擁有的,實相心自身從來都不與智慧相應,這也就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中所說「無智亦無得」的真實義,而這道理卻是現代許多南傳和北傳學佛人普遍的盲點。「識」的意思就是了別,見聞覺知心由於能了別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能識別六塵中的種種法相,所以名之為「識」。也就是說,識陰中的所有識心—眼色為緣乃至意法為緣而生的六識心,因為能識知六塵,是能了別的心,所以名之為識。意根不能識別六塵相[編案:意根本身僅能對五塵變動上的法塵作極昧略的了別],同時也不是根塵相觸所生的法,不為識陰所攝,在二乘法中名為心根而不名為識。因此,依照上述《阿含經》中的意旨來看,能了別六塵的心必是識陰六識所攝,不能自外於六識心王,都是識陰所含攝的有生必滅、悉歸無常的虛妄心。正因為指的是能了別六塵的心「識」,所以拘絺羅尊者說:「『識』識,是故說識。」意思就是說,能識別六塵的識心就稱為識。舍黎子尊者又特意為學人們請問說:「智慧及了別六塵的識,這二法是應該合在一起呢?還是應該分開呢?是否可以分別施設為二個法呢?」拘絺羅尊者回答說:「不可以分開來施設,因為智慧是由了別性的意識所擁有的。」也就是說,一切世間智慧及出世間智慧本來就是六識心王所擁有的法性,而且特別是指意識覺知心所擁有的法性;既然一切世、出世間智慧都是意識所有之法,不能外於意識心而存在,都是附屬於意識心的,怎麼能將智慧和意識分開施設為二個法呢?所以,凡是會與智慧相應、會了別六塵的心,都有識別了知的行相,都不能自外於識陰等六識心王。由此可知,舉凡有念靈知、離念靈知、有貪靈知、離貪靈知等種種意識變相,不論粗心細心都是識陰中的意識心,不脫「識」的識別性、了知性、智慧性故,仍然都是意識心。奉勸一切應成派中觀的修行者及隨學者,於此皆應有所警覺,應該儘速遠離斷見及常見外道的我見,回歸從來不識六塵的第八識如來藏妙義。

  第四節 根與識之差別

    應成派中觀師認為六根即是六識的種子,他們說眼根是眼識的種子、耳根是耳識的種子……乃至意根是意識的種子,這是因為他們都無法區分根與識之差別,不能現觀根與識的和合運作,既無法證得第七識意根,也無法證得第八識如來藏之所在,所以就乾脆否定第七識、第八識,只承認人有六個識,而且大力宣揚六識論。然而一切有智者皆可現見,正常人在清醒位中,是十八界法「同時同處」現行運作的:眼根與眼識共同現行運作而同時存在,乃至意根與意識共同現行而同時存在;眼根與眼識、耳根與耳識乃至意根與意識,皆必須在根不壞而能與塵相觸的前提下識才能現起運作。根與識都是現行法,都不是未現行的種子,而且眼根的種子是眼根的種子,眼識的種子是眼識的種子,意根與意識也都各有種子,根與識二類種子是並存的;換言之,根、識的現行共同存在,根、識的種子也共同存在,所以六根絕對不是六識的種子。

    假如依照應成派中觀師的說法:「六根就是六識的種子,六根滅了才有六識的現行。」那麼眼識現行運作時,眼根的扶塵根(眼球)、勝義根(腦部的視覺區)應該當場就要消失不見;不只眼根、眼識如此,耳根耳識、鼻根鼻識、舌根舌識、身根身識、意根意識也都應該如此。然而在大乘菩提中見道的賢聖菩薩,以及證悟二乘菩提的聲聞聖者,他們都可現見眼識存在時,眼根分明也仍然同時存在,並且同時同處共同運作著;耳根與耳識乃至意根與意識,也都是根與識同時存在的。因此,現行根與現行識是同時存在、同時運作的,並不是如應成派中觀師所說「六根是六識的種子,種子滅了才有識的現行」,也不是「根滅了才有識現行的現象」。若如他們所說「五根就是五識的種子,種子現行時就不稱為根而改名為識」,又說「意根就是意識的種子,意根現行後就有了分別六塵的作用,意根就改稱為意識」,這樣的主張就成為六根只是六識的種子—六根沒有自己的種子,六根只是他法(六識)的種子;然而如是說法和四阿含諸經中所說「十八界並行運作」的聖教相悖,也違背四阿含所說「十八界滅盡即是無餘涅槃」的聖教,所以「根是識的種子」這種說法,是應成派中觀師的邪說,與教證及理證都互相牴觸。

    事實上,六根各有各的種子(功能差別):眼根有眼根的種子、耳根有耳根的種子,乃至意根也有意根的種子,而意根的種子不是色法而是心法。意根是恆常運作的,除非斷盡我執而入無餘涅槃,否則意根永遠存在,從無量劫以來祂就一直都是如此。也就是說,一切有情的意根皆是恆時現行,不曾有一剎那的中斷,從來不曾是不現行的種子。而且意根是意識現行、存在及運作時的俱有依,必須有意根配合著意識同時運作,意識才能運作,一剎那都不可或缺;如果沒有意根共同配合運作,意識自身是無法運作的。所以意根與意識是同時存在的,兩個識都是現行識而同時存在,不是意根現行變成意識而使意根斷滅了;這是聖教量之所說,也是可以親證的現量。因此,意根與意識是同時同處各自有不同的差別功能而和合運作,不是如應成派諸師所說是意根滅了變成意識心,只有意識而沒有意根共同在運作;如果「意識現行 時意根就斷滅了」的這個說法可以講得通,那麼一切人都不必修行就都已經實證無餘涅槃了,因為既然當意識現行時意根就斷滅了,而意根的滅盡只有在無餘涅槃位,那豈不是一切人都證無餘涅槃了?然而無餘涅槃的境界是超過滅盡定的,也是所有慧解脫、俱解脫阿羅漢捨壽前都作不到的,而竟然說凡夫在意識現行時就能滅除意根而成為無餘涅槃,既不必斷我見、斷我執,也不必捨壽,就已經是滅盡意根的無餘涅槃境界,這說法顯然與聖教相違背,也與解脫道的理證不相符契。由此可見,「意根只是意識的種子」這樣的說法是很荒唐的邪說,依止如是說法而修解脫道或佛菩提道者,必久修其行而唐捐其功!

    況且意根若是滅了,意識也不可能還存在,因為意識的現行必須有意根作為等無間的俱有依,如果沒有意根,意識就無法現行;必須有意根恆時現行運作著,意識才能現行而與意根配合著共同運作。但是應成派中觀師等人卻主張「意根是意識的種子,意識現行時意根就滅了」,他們的想法是:「意根就只是意識的種子,意根與意識不是同時同處存在而並行運作的,祂們不是不同的二個識心,所以總共只有六個識。」如此想法完全是不合實際的虛妄想,因為意根的滅除只有在無餘涅槃位中才有可能,在意識現行時是不可能滅除意根的。意根是恆時現行的,祂是遍一切時、遍三界九地中都恆時現行的,乃至悶絕位、正死位、初入胎位、無想定、滅盡定中,意根也都是現行不斷的;如是正理,既是法界中的事實和真理,也是 佛世尊的聖教所開示。

    在前五識現行時,前五根是作為前五識的所依根,所以五根五識是同時同處現行存在而運作著的,並不是滅失了五根才使五識現行,由此可知五色根決非前五識之種子。意根既與前五根並列而稱為第六根,當知意根與意識也是同時同處現行的,才能成為意識運作時的所依根,所以「意根決非意識之種子」。應成派中觀師等人主張意根即是意識種子,此種論點所產生的過失不勝枚舉,以下就根據 平實導師所開示根與識之差別,綜合說明如下: 

    一者,根與識不同類:假使應成派中觀諸師堅持說六根是六識的種子,那就是主張說「五色根只是五識的種子」。可是事實上,五色根是色法,五識卻是心法;色法不能轉變成心法,心法也不能變成色法。但是應成派中觀師的主張,卻成為「心法五識滅謝時,可以變成色法的五色根」,也就是「五識心法滅謝時可以成為五色根,而五色根滅謝時才可以成為五識心」。但是心法的五識永遠不可能變成色法的五色根,這是眾所週知的事實,因為根與識不同類,而且根有根的種子、識有識的種子,二類種子是無法互相轉換的。

    二者,根與識同時存在:學佛人一般都知道,如果依照應成派中觀師的說法,「六根就是六識的種子,六根滅了才有六識的現行」,則當眼識乃至意識的種子流注出來而成為識時,該種子(應成派說為根)就是已經現行而滅除了,一定不存在了。那麼,依照應成派中觀師的說法,當五根(應成派所謂五識種子)流注出來成為五識心時,五色根就應該已經滅失而不存在了!可是現觀所有人的五識出現時,五色根都還一直存在著,不曾有一個人在五識出現時導致五色根的滅除而死亡或變成空無色身;所以應成派諸中觀師認為「根是識種」的這種說法,是荒唐怪誕的妄想,不是如理作意的想法。

    三者,根與識並行運作:眾所週知,五色根是色法,所有五根具足的人活著時,不論五識現行或不現行,色法的五色根都是一直存在的,即使是眠熟而導致五識斷滅不現行時,五色根仍然存在;乃至在清醒位中五識現行時,五色根也是一直存在著。因為五識現行時必須有五色根共同並行運作,否則五識就無法現行及運作,所以正常人在一生中,五色根是不曾滅失過的。然而如果依照應成派諸中觀師的說法,應該是五識現行時,五色根就滅除而不存在了;如此一來,五色根的行來去止,在五識現行時應該是不存在的,那又如何能運作呢?又如何有人間有情的行來去止呢?可見應成派中觀師認為「現行根與現行識是不可能同時存在」的說法,是極為錯謬的說法。

    四者,根與識都各有自己的種子:五色根都有各自的種子,五識也有各自的種子,所以五色根不會因為五識自性不變而影響到五色根隨時移勢易而產生的老化。五識始從出生乃至衰老,識性是不會變易衰老的,所以五識的能見、能聞乃至能覺的識性,從生至老都不變易;但是五色根卻會隨著時日的逐漸過去,而有成長、壯盛、衰老、死亡、壞滅的現象與事實,這與五識的自性從生至死都不變異的事實迥然不同。假如五識種子就是五色根,那麼五識應該會隨著五色根的老化而失去原有的功能;這樣一來,無論老人配戴多少度數的眼鏡、多好的眼鏡,也是無法調整老花眼的,必將無法藉著老花眼鏡而使他的老花眼仍然能看細物,因為眼識的種子已經老化了的緣故,而不只是眼的 扶塵根老化的緣故。同樣的道理,意識與意根也都各有自己的種子,意根與意識的種子不能互相變易或轉借來使用,因此不可說意根是意識的種子,否則意識的世間智慧日漸成長以後,很有智慧了,意根也應該變得很有智慧,不該仍如以前在眠熟位中沒有種種了別的智慧。 

    五者,根是識之所依:如 佛所說,也如同現量上的觀察證實,五識都有各自的所依根—五識都各有自己所依的色法扶塵根與勝義根;假使這五根不存在時,或這五色根雖然存在但是已經毀壞時,五識都是無法生起的,何況能有五識現行而運作呢?這是一切人都可以現前檢驗而自我證實的,也是現代的醫學常識,所以不應該說根是識的種子。

    應成派諸中觀師都不相信有第七識意根的存在,但是由聖教開示十八界法即證知有意根,而且 佛陀在非常多的經典中,都說意識與意根是並行運作的,茲舉述《增壹阿含經》卷 33 中 佛陀的開示作為說明:【復次比丘!若眼見色,不起想著,亦不興念;具足眼根,無所缺漏而護眼根。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復如是,亦不起想(了知),具足意根而無亂想,具足擁護意根。是謂比丘成就此第二法,弊魔波旬不得其便,如彼城郭、門戶牢固。】6 這段經文中 佛說要守護「意根」,但是意根本身不見色、不聞聲,乃至不能辨別諸法,如何能在六塵中守護自身而不攀緣六塵?因此,守護意根的意思,顯然是有意識與意根二法同時存在,是包含意識與意根二法的。而且既然 佛陀教示弟子要在六塵中「不起想著,亦不興念」如是守護六根,這意思很顯然是同時函蓋根與識的,這也可以證明根與識是同時現行運作的。既有六根與六識同時現行運作,則知識蘊所含攝之識必定有六個識,而六根中之意根又不是有色根,這個意識心之根既是心法而不是色法,而六識又必定得要依止心法的意根才能運作,不是在意根消滅時能有六識現行運作的,很顯然意根與意識是不同的二個心識。所以應成派中觀師認為「根即是識種」,以此主張來否定意根的存在,是荒誕而且沒有智慧的說法。

     接下來,在我們針對意根作更詳細的說明之前,首先要探討六根的自性,先瞭解六根各有什麼樣的自性。由於六根有色根與心根二類,所以我們要分為色與心二法來加以說明。先說屬於色法的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五色根皆有扶塵根(浮塵根)與淨色根二種,淨色根又稱為勝義根。例如眼根的扶塵根就是眼窩中的眼球等構造,以及將視覺訊號傳導到大腦的視覺神經;眼根的淨色根(勝義根)則是頭腦中掌管視覺的部分。眼根如是,耳、鼻、舌、身根也都如是,各有扶塵根與勝義根二種有色根。例如身根,它的扶塵根遍佈全身,包含身體中可以接受及傳導身體各部位之觸覺的感受器及傳導神經全部,這些都屬於身根的扶塵根,而身根的淨色根就是指頭腦中掌管冷熱痛癢等觸覺的部分。(身根的這個觸覺不是指能夠接觸六塵的觸心所,而是指身體對於冷熱粗細痛癢澀滑等的感覺。)五根的扶塵根都是「可見、有對」的色法,勝義根(淨色根)則是「不可見、有對」的色法,因為勝義根在頭腦中,不可能看得見,但是有智慧的人卻可以知道它確實是存在的,所以是「不可見、有對」(但是在現代外科醫學發達的情況下,已經可以手術開腦而變成不只可對也是可見的了),也因為勝義根不會如同五根的扶塵根會被外面的灰塵等物直接染污,所以名之為淨色根。

    而六根中的心根—無色根的意根,又為何會被稱為意根呢?這就牽涉到意根的自性以及六識依根立名的問題。五識都是隨五色根而立名的,例如眼識是依眼根觸外色塵而能見色的功能立名為眼識,也就是說有分別色塵相功能的眼識是依緣於能觸外色塵功能的眼根而生起及運作,所以依眼根而建立眼識的名稱;同樣的,有分別聲相功能的耳識是依耳根觸外聲而有聞聲的功能立名耳識,乃至身識是依身根的能觸冷熱粗細等功能而立名為身識。五色根都有各自的功能,是五識生起及運作的所依根,但因為不是心,不能了知五塵,所以只能稱為根,不能被稱為識。意根則是心法,聖教中說祂「恆審思量」,也就是說祂有普遍計度執著而想要了知一切法的體性,所以稱為「」(思量名意);意根也被稱為第七識,識即是了別的意思,但意根的了別性很差,只能了別五塵上的法塵有無大變動,所以必須喚起意識種子,使意識現行來作種種了知與分別,因此意識是被意根所用的,意識也是在意根的掌控下而出現或暫斷的,由此緣故,意識就依意為根而立名為意識。這就是「隨根立識」的意思,也是為了容易區分及講解,所以「依意根而建立意識之名」。 

    所以六根中的五色根都不能稱為識,因為它們自己並不能識別五塵,必須有五識來識別五塵;五色根也都不能稱為意,因為它們都是色法,沒有思量的功能。意根也是一樣不為識陰六識所攝,因為意根雖然是心而且能處處作主,但卻必須有意識同時存在時,祂才能有分別六塵的作用,都是由意識分別之後再由意根來了知及決定的,因此只有這個心才可以被稱為意[編案:梵語 manas,音譯作末那,「思量」之意]。意根不但是能引生意識的心,而且是意識生起後運作時必須依止才能運作的心,所以稱為意根。但是在二乘法的四阿含諸經中,卻是常常把意根與意識合併在一起說,很少單獨說到意根的內容,只有在說明意識是因緣所起、其性本空時,才會把意識與意根分開來說,例如:「意、法為緣生意識。一切粗細意識皆意、法為緣生。」又如:「諸所有意識,彼一切皆意、法為緣生。」這都是說明意與意識是分為二法而不是同一法的開示。

    意根是心法,又是意識所依根的緣故,其體性當然不同於五色根,也不同於識陰六識,而且意根既然是「恆審思量,處處作主」的心,所以祂一定具有執著性、思量性。能了知種種法,能了知自己而生起我見我執的心是意識,但是意識只能分別而不能作決斷,因為意識沒有思量性(作主性)的緣故;處處作主的意根無始以來與我見、我愛、我癡、我慢四種煩惱相應而有俱生相續我執,但意識依於我見而透過錯誤認知及思惟,也能主導意根作決定,所以意識也有屬於自己的分別所起的我執。這就是說,只要把意根與意識的自我執著滅除了,如果沒有發起受生願,死後就可以不再出生意識,意根沒有現起的緣了,意根滅盡就可以入無餘涅槃,解脫分段生死;因此二乘法的解脫道,只要能瞭解到意識與意根的自我執著與虛妄,能夠斷除我見與我執就夠了,不必談到實相心的親證,也不需要斷除習氣種子隨眠,所以阿含諸經對意根的體性往往就不會細說。但是從上述阿含「依根而立識名」的道理中,仍然可以理解到意根與意識是二個不同的心體,也就是說,除了六識心以外,另外有第七識心意根的存在,而且意根與意識是同時同處在一起和合運作的。因此,主張「六識論」當然是不符合聖教及現量的邪說。(待續)

1 《大正藏》冊 2,頁 16,上 2-4。

2 《大正藏》冊 1,頁 767,上 1-中 7。

3 《雜阿含經》卷 9,《大正藏》冊 2,頁 57,下 20-21。

4 《大正藏》冊 1,頁 836,中 16-17。 

5 《大正藏》冊 1,頁 790,下 4-16。  

6 《大正藏》冊 2,頁 730,中 20-26。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146期目次2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身外之物 的頭像
身外之物

身外之物的部落格

身外之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