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印順--下之2.PNG

         《中論》〈觀四諦品〉第24依世俗諦現象界諸法的「空無定性」而說「空義」,並說現象界諸法「空義」依因藉緣生滅不息的當下,有恆不生滅且具足真實自性的根本因 ──第一義諦之「我──如來」空性存在,如是即空即有的中道義。由本品龍樹菩薩最後的偈誦,亦可證實之。偈文曰:

若見因緣,則見法;若見法者,則見「如來」。1 亦如《佛地經論》卷 5 論文:

         是故經中說若見因緣法則為能見「佛」見苦集滅道就是回歸《大方等大集經》卷17經文:

         若見因緣,則見法;若見法者,則見「如來」。1

亦如《佛地經論》卷 5 論文: 

         若見緣起,即見法性;若見法性,即見「諸佛」。2

蓋「如果確實觀察因緣所生一切法是如何和合眾緣而生起的,就能了知因緣所生法緣生緣滅的背後必有一個為諸法緣起所依的『真實法性』存在;而如果直接親見了這因緣法生滅所依的『真實法性』,也就見到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成佛所依的真法身──如來。」依於這第一義諦之「我──如來」空性為因,藉緣而有世俗諦「空義」的現象界諸法生滅不息,聲聞行人才能有見苦、斷集、證滅、修道這「四聖諦」解脫道法可修;且阿羅漢依之證入無餘涅槃,才不會成為斷滅。否則,初果至三果人未於此世實證第四果,將無法轉入未來世成就第四果,所修淨法將不復存在而唐捐其功,或成為機遇率而不一 定會報在未來世的自己身上。如前所舉例,印順著作中雖一再引用《中論》「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偈文,但他的意思卻是「凡是有的,起初必是沒有的,所以能從眾緣和合而現起為有;有了,終究也必歸於無。」就是「無中才能生有,有了終究還是無」的斷滅空,根本違背了龍樹菩薩所示能生萬法的空性真實意旨。 

         至此,吾人已可完全了知印順所稱「緣起有」的旨趣所在,就是意識想像施設的「假名有」,就是「空無」,就是斷滅;然後將此斷滅本質的空無,建立為萬法的根本,是自相矛盾而無法成立的謬見。則他以「從一切緣起有中悟解得來」,「從性空門入:解一切法無自性,如幻、如化;無常如幻,苦亦如幻」的現象界無常故空的空慧,移植為大乘菩薩實相般若「無所得」而「畢竟空」的真實如來的內涵,這樣移花接木後的「無 所得」空慧,當然也就同樣跳不出意識妄想的「假名」了!以下再舉印順他自己的文字為證:

         菩薩住無所得,以無所得為方便等,是不著有所得而又不著於無所得的。這樣,有所得(二)與無所得(無二), 無二無別,平等平等,這才是佛說無所得(無二)的意趣所在。當然,稱之為無所得,終歸是不離假名的方便。3 依照我們前面的舉證,印順這裡所謂:「不著有所得而又不著於無所得的」「菩薩住無所得,以無所得為方便等」,當然仍然離不開意識思惟的所知與所見。但如是不離戲論妄想之「假名的方便」,如何令菩薩得以特勝於聲聞行人,獨能履踐三阿僧祇劫四攝六度的慈悲願行?從本文第二部分〈大悲為上首〉的詳細論述中,已能確知必定是不可能的!印順縱能如是自我陶醉,騙了自己【外不拘於物,內不蔽於我,以無所得為方便,乃能忘我以為眾,行六度大行,以成就有情,嚴淨國土】4 ,但騙得了別人嗎?又如何能「成就有情」,令彼有情眾皆「於佛法厚植善根,生正見,成正行」5 ?誠如印順所說:《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的「以無所得為方便」,就是《小品般若波羅 蜜經》的「以般若波羅蜜為方便」,而【信解不離般若波羅蜜,是不退轉為二乘的根本方便】6 。但如上已確認印順是完全假 名斷滅空的「無所得為方便」,則《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 5 中【為般若波羅蜜方便所護故,當知是菩薩不中道退轉,能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7 的至教,又將何以確保?

         欲令菩薩深心之中不驚不恐、不怖地發心三阿僧祇劫修學佛菩提道,確屬難能!這在二千五百餘年前 釋迦佛住世說法時已然,而針對此點,大慈大悲的 釋迦世尊對聖弟子們當然會有所教示。《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 42,就記載了一段佛 對須菩提尊者的開示:

         佛告善現:「新發趣大乘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若無方便善巧,不為善友之所攝受,聞說如是甚深 般若波羅蜜多,其心有驚、有恐、有怖!」爾時,善現白言:「世尊!何等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有方便善巧故,聞說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其心不驚、不恐、不怖?」佛告善現:「若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以應一切智智心,觀色常無常相不可得,觀受、想、行、識常無常相不可得;以應一切智智心,觀色樂苦相不可得,觀受、想、行、識樂苦相不可 得;以應一切智智心,觀色我無我相不可得,觀受、想、 行、識我無我相不可得;以應一切智智心,觀色淨不淨相不可得,觀受、想、行、識淨不淨相不可得;以應一切智智心,觀色空不空相不可得,觀受、想、行、識空不空相不可得;以應一切智智心,觀色無相有相相不可得,觀受、想、行、識無相有相相不可得;以應一切智智心,觀色無願有願相不可得,觀受、想、行、識無願有願相不可得;以應一切智智心,觀色寂靜不寂靜相不可得,觀受、想、行、識寂靜不寂靜相不可得;以應一切智智心,觀色遠離不遠離相不可得,觀受、想、行、識遠離不遠離相不可得。善現!如是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有方便善巧故,聞說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其心不驚、不恐、不怖。」8 因為【是般若波羅蜜,菩薩成佛時轉名一切種智。】9 又【諸菩薩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於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是般若波羅蜜。】10 因此,菩薩發心三阿僧祇劫成就佛道,就得「修行般若波羅蜜多」。可是這由親證諸法實相而發起的般若實相智慧,甚深極甚深,絕非聲聞解脫道所知的蘊等一切法緣生故空而已。初發心菩薩「若無方便善巧」,又不能值遇,或值遇 而不為善知識所攝受,聽聞說有如是甚深的般若實相智慧到彼 岸的勝妙法,心中一定又驚慌、又恐懼、又怖畏!佛是世間解、無上士、天人師,當然就是善知識,為了消除發心修學佛道的 新學菩薩心中的這些憂慮,乃對須菩提等人作了如上開示。佛教授的方法雖離不開觀行色受想行識五陰「常無常、苦樂、 我無我、淨不淨、空不空、無相有相、無願有願、寂靜不寂靜、遠離不遠離」等法都無所得,但都須「以應一切智智心」為前提,也就是要如本文第一部分〈一切智智相應作意〉中所論述,與勝義自性的實相心 ─如來藏 ─相應而出生了智慧的覺知心(應一切智智心),作為三阿僧祇劫修道的前提。因為這樣與一切智智相應之後,雖眾生一世又一世的五陰都是緣生緣滅其性本空,但還是可現前觀察到眾生各個本有且永遠不滅的本住法、常住法 ──如來藏,而成為應一切智智心。則修行般若波羅蜜多的菩薩今生五陰壞滅了,他修行般若波羅蜜多的一 切功德皆由如來藏執藏,分毫無漏地帶到來生,功不唐捐,直到成佛,那當然就能「其心不驚、不恐、不怖」!才能不中途退轉為二乘,急求無餘涅槃解脫。而這「以應一切智智心」為前提的觀行,正是佛自受用,也是教導弟子的「方便善巧」! 若依印順誤會的聲聞解脫道所說現象界緣生性空的法義,建立為非斷滅空,即不可能使今生所學解脫智帶到未來世成為不斷滅的智慧,即無可能成就佛道;因為蘊等現象界法中並無一法可以去至來世繼續存在,十八界中唯一能去到後世的意根,卻又是印順等六識論者所否定的;而意根的了別慧極低劣,又不能持種,當然也不能執持此世所學無漏法種去至未來世繼續菩薩道的修行。如上舉證印順所說,既違於佛說「應一切智智心」貫通三世的真實義,也必然會對三阿僧祇劫的菩薩難行道產生恐懼。由此證明,印順立論自始已偏,不僅成為《楞伽經》中所說的「自始非分」,更是全盤錯謬。

        菩薩道根本不能從印順所誤會的現象界緣生性空入,而必須「以應一切智智心」,就是從人無我、法無我的二無我門 入,去現觀蘊等現象界諸法,是如何依於如來藏而生起與落滅,亦即必須先求徹見有因有緣如實義的「緣起」,而不是印順所誤會的「緣生緣滅」──無因唯緣論的錯誤「緣起」,進而發起教導救護一切眾生同證實相,度脫生死的悲願。像這樣徹見緣起─徹見諸法從實相法界本住法中藉緣生起 ─的菩薩,對於現象界蘊等諸法的虛幻不實已透徹深觀,當然不可能「厭心薄」;除此之外菩薩既然也已經現見諸法都是從實相法界藉眾緣而生起(這才是如實的緣起法),當然也就不再如同聲聞 一般厭惡三界有情諸蘊等法,反而已經能夠藉由大悲心的發起而從「厭心重」發展出「悲心重」,願意世世不離人間利樂有情以速成佛道。迥異於聲聞羅漢不能徹見緣起,只能相信佛說諸法皆從本識中藉緣而起,但卻又不能實證 ──不能現觀蘊等諸法如何從本識如來藏中藉緣生起,自然也就無法發起實相智慧而不能對愚癡有情發起悲心攝護救度,於是「厭心重」而一心求滅、欲入涅槃;如上所言,契於理、教,方是正說。反觀印順,卻只是憑意識思惟想像諸緣生法「假名有」即以為「」性,根本連我見都無法斷除,仍屬凡夫而未斷除異生性,絕對不可能「厭心重」,所以才會樂於名聞而接受別人冊封他為榮譽博士,也接受別人不實地尊崇他為現代佛陀11,這絕對不是「厭心重」者會有的心行;他既然連「厭心重」的心境都無,又未曾親見蘊等諸法從何法中藉何緣生起,根本就是尚未徹見緣起法的凡夫,怎麼可能會因此而發起大悲願憐憫有情的無知,而願意留惑潤生以致成為「厭心薄」呢?竟然還寫出那些錯誤法義來誤導當代佛教界!如同三歲小兒尚且不知算術四則運算,就自稱懂得微積分一般的可笑。況「厭心薄」與「空見生」及大悲願的發起,對未斷我見的凡夫印順,乃至對已斷我執而未能徹見萬法從何法中藉緣而起的聲聞羅漢而言,根本相互衝突。蓋「厭心薄」就表示於現象界蘊等諸法還有欣樂之貪,必定是未能徹見蘊等諸法空相所致,則是未見空相者;如是未見蘊等諸法空相,而猶有貪著之人,如何發起寧捨身命財救護眾生的大悲願?至於徹見蘊等諸法空相的大乘通教菩薩,都是「厭心重」者;乃至進而徹見緣起,現觀諸法之所由生的大乘別教菩薩,雖然「厭心更重」,卻又因為悲憐眾生無智不知實相而發起大悲心,所以願意強留最後一分思惑以潤未來世生,世世住於人間利樂有情,仍然不是「厭心薄」,而是由於大悲願所致。由此,亦證印順說菩薩【厭心薄空見生乃能動無緣之悲,發菩提之願】12云云,既不如理,且是矛盾重重!

        其實在《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 41 中,佛就曾藉著舍利弗尊者提問:「所謂無所得,究竟是那些法不可得,而說為 無所得?」,對「以無所得為方便」中所謂的「無所得」,有詳細解說:

         舍利子言:「無所得者,為何等法不可得耶?」佛言:「我不可得,畢竟淨故。有情、命者、生者、養者、士夫、 數取趣、意生、儒童、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知者、見者不可得,畢竟淨故。色不可得,畢竟淨故。受、想、行、識不可得,畢竟淨故。眼處不可得,畢竟淨故。耳、鼻、舌、身、意處不可得,畢竟淨故。色處不可得,畢竟淨故。聲、香、味、觸、法處不可得,畢竟淨故。眼界、色界、眼識界、及眼觸、眼觸為緣所生諸受不可得,畢竟淨故。耳界、聲界、耳 識界、及耳觸、耳觸為緣所生諸受不可得,畢竟淨故。鼻界、香界、鼻識界、及鼻觸、鼻觸為緣所生諸受不可得,畢竟淨故。舌界、味界、舌識界、及舌觸、舌觸為 緣所生諸受不可得,畢竟淨故。身界、觸界、身識界、及身觸、身觸為緣所生諸受不可得,畢竟淨故。意界、法界、意識界、及意觸、意觸為緣所生諸受不可得,畢 竟淨故。地界不可得,畢竟淨故。水、火、風、空、識界不可得,畢竟淨故。欲界不可得,畢竟淨故。色、無色界不可得,畢竟淨故。苦聖諦不可得,畢竟淨故。集、 滅、道聖諦不可得,畢竟淨故。無明不可得,畢竟淨故。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愁歎苦憂惱不可得,畢竟淨故。四靜慮不可得,畢竟淨故。四無量、四無色定不可得,畢竟淨故。四念住不可得,畢竟淨故。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不可得,畢竟淨故。布施波羅蜜多不可得,畢竟淨故。淨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波羅蜜多不可得,畢竟淨故。五眼不可得,畢竟淨故。六神通不可得,畢竟淨故。佛十力不可得,畢竟淨故。四無所畏、四無 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捨、十八佛不共法、一切 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不可得,畢竟淨故。預流不可得, 畢竟淨故。一來、不還、阿羅漢不可得,畢竟淨故。獨 覺不可得,畢竟淨故。菩薩不可得,畢竟淨故。如來不可得,畢竟淨故。」舍利子言:「世尊!所說畢竟淨者,是何等義?」佛言:「諸法不出不生、不沒不盡、無染 無淨、無得無為,如是名為畢竟淨義。」13

於此經中,佛為舍利弗解說:「所謂『無所得』,就是因為畢竟空寂清淨的緣故,所以於中求我不可得,求有情、命者…… 知者、見者皆不可得,求五陰十八界及六識觸與所生受不可得,求六大三界不可得,求所修所證的四聖諦、十二緣生法、四禪八定、四無量心、四念住、三十七道品及六度、五眼、六神通不可得,求佛的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捨、十八不共法、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不可得,求聲聞四果、緣覺辟支佛果不可得,乃至求菩薩及與如來,皆不可得。以是故說『無所得』。」乍聽佛此段開示,似乎什麼都不可得,豈不是同於印順所說的空無斷滅? 因此,舍利弗仍有疑惑:「世尊啊!那您所說畢竟空寂清淨的『無所得』,真實義理究竟為何?」佛乃再做說明:「我所說畢竟空寂清淨的『無所得』,祂是從來不出生,也永遠不沒滅,無邊際、無盡期:而且祂恆不於三界現身影,根本不會有依於三界五陰十八界法而有的染污、清淨可言,也不會有依於三界五陰十八界修行造作的有得、無得、有為、無為可說。以是故說祂是畢竟空寂清淨的『無所得』。」可見這「無 所得」係指於三界中求祂一切有無,皆不可得,故說為「無所得」。但祂本身卻有恆不生滅、恆不變異,無形無相、無有邊際、無有盡期的自體性存在。反觀印順所說的無所得空,卻是有出、有生以後有沒、有滅的斷滅空而無所得;佛所說的無所得空,是迥無眾生我性的本住法,是從來不生不滅而永無所得的空性,依於這個本住法的自住境界來看待一切法時,全都無所得,實與印順所說有生之後終歸滅沒的無所得空 ─斷滅空 ─迥然大異,印順所說無常而滅沒後的空,不是佛所說的不生不滅法故,是有生之後歸滅的空無故。(待續)

1  (CBETA, T13, no. 397, p. 116, b29-c6)

2 (CBETA, T26, no. 1530, p. 314, a15-23) 

3 印順,《空之探究》六版,正聞出版社(新竹)1992,頁 196。

4 印順,《印度之佛教》三版,正聞出版社(新竹)1992,頁 190。

5 印順,《印度之佛教》三版,正聞出版社(新竹)1992,頁 190。

6 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七版,正聞出版社(新竹)1994, 頁 654。

7 (CBETA, T08, no. 227, p. 560, c27-29) 

8 (CBETA, T05, no. 220, p. 235, b11-p. 236, b20)

9 《大智度論》卷 43(CBETA, T25, no. 1509, p. 371, a4-5)

10 《大智度論》卷 18(CBETA, T25, no. 1509, p. 190, a16-18) 

11 印順生前同意或默許將他的傳記副書名命名為「看見佛陀在人間」。

12 印順,《印度之佛教》三版,正聞出版社(新竹)1992,頁 1902。

13 (CBETA, T05, no. 220, p. 231, a24-c3)

                                                                                                                                                                                                                                                            54-1.PNG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54期目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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