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信箱[第12期-目次7]--問九、問十
問九、發瘋與夢境的差別為何?以佛法而觀,兩者起因差異何在?此兩者看來均涉及似帶質境、獨影境及因明三量中的非量,其中夢境似僅與獨影意識有關,而發瘋則再加上末那識之妄執,這個講法正確嗎?
答:發瘋是意識基於不如理作意的思想,所產生的自以為是的行為,但是卻與如理作意的大眾思想完全不同,所以名為發瘋。其中當然也有輕重的差別,最輕為自言自語,不注重威儀等;最重者,則成為想要逃避世間法上的責任,而將自己的逃避行為合理化,所以自以為是的以自己所想的方法,違反世間人負責任的行為,而以放浪行骸、不顧自身人格、權益的作為,來逃避世間為人的責任,避免在承受人格時應有的責任,這就是發瘋的行為。
夢境則是另一種完全不同的境界,因為夢境中的意識心,在世間法上來說,是如理作意的,但因為夢境不與外境五塵相連接,所以如來藏並不是將外五塵轉換為內相分的五塵境,而是由所含藏的相分種子中,因為分別慧很差的意根的習氣與作意,而將今世及過去無量世所曾熏習過的種種境界相分,不如理作意的、跳躍不定的顯現出來;意識因為不知是夢境,就在其中歡喜、恐怖、追逐、逃避……等等。夢中的意識本身是如理作意的,但因為不知是夢,所以就被夢中異常顯現的境界所轉,而有種種隨興的、隨著迅速變換的不同境界而造作出來的行為出現了;如果是修行人,了知是夢境,就不會跟著夢中境界而運轉。這就是夢境與發瘋的不同。
所以夢境與發瘋的境界,都是當事人意識心的現量,無所謂非量可言,因為都是真實帶質境,都同樣是由如來藏所出生的真實相分;相分的本身並無不同,只是所顯現的相分有無連接外五塵而如理作意的顯現罷了。發瘋,當然是末那識的妄執所引生的,但卻是由於意識心的不如理作意的思惟而形成的,因為末那的分別慧極差,也只能任由意識心的不如理作意,而產生了錯誤的執著,顯現於外而異於常人,就成為瘋子了。
問十、日前讀《護法與毀法》,有一《楞嚴經》上的問題,擱著沒能解決。今天看到在電子報網站上,有人似乎提出類似的問題,好像是從別的網站轉來電子報網站貼文的。問題主要是,這一段要怎麼解釋: 【終不應言離諸動靜、閉塞、開通,說聞無性。如重睡人,眠熟床枕,其家有人,於彼睡時,搗練舂米,其人夢中聞舂搗聲,別作他物,或為擊鼓,或為撞鐘,即於今夢時,自怪其鐘為木石響。於是忽寐,自告家人,我正夢時,惑此舂聲將為鼓響。阿難,是人夢中,豈憶靜搖、開閉、通塞,其形雖寐,聞性不昏。縱汝形銷,命光遷謝,此性云何為汝銷滅? 】 特別是這句“終不應言離諸動靜、閉塞、開通,說聞無性”?從字面上,很容易就會解釋成“離動靜、閉塞、開通諸緣,聞有性”。張老師這一段開示為“能見聞覺知之性……非是不需諸緣而本來自在之法”。此為正理,但如何從經文中看出這點?
答:能聞之性,本是如來藏所擁有的如來藏自性,發出聞性之作用時,也就成為耳識的作用了。但是耳識的作用,從如來藏自身的立場來說,並不是醒時有、眠時無;因為醒時耳識從如來藏中出生了,自然就有聞性;眠時耳識不從如來藏中出生,聞性雖然不現前,但聞性的功能仍然還在如來藏心體中存在著,並未消失或斷滅了。只有離開如來藏,不以如來藏為體時,才說耳識的功能─聞性─消失了、斷滅了。所以楞嚴說聞性不滅,是依如來藏為體而說的,不是從耳識本身的功能上來說的。所以楞嚴中佛說:“ 是故當知耳入〔聞性〕 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皆是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但是聞性的出現、現行,一定是在動靜、通塞諸緣中才能顯現的;如果離開動靜、通塞諸緣的話,就無法顯出聞性了,就不能使聞性出現了;所以不是單由如來藏一法就能出生聞性,必須有耳根、外聲塵、意根的作意與思、如來藏中所含藏的耳識種子、耳識的五別境心所法種子,加以如來藏的同時運作,聞性才能出現;出現了以後,一定是在動靜、通塞等法相上顯現出聞性,所以說聞性不離動靜、通塞;若離種種緣起法,若離聲塵的動靜、通塞,即無法出生聞性的功德。而這些配合如來藏而出生聞性的種種法,都是從如來藏中出生的;既然這一切法都是由如來藏所出生的,當然聞性也是如來藏所擁有的法性,所以楞嚴中佛說:“ 是故當知耳入〔聞性〕 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皆是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睡著時的聞性是暫時斷滅消失的,只因為如來藏還在,所以聞性功德可以休眠於如來藏中,暫不出現,因此而方便說聞性不滅;因為耳識暫時不現行的緣故,所以聞性暫時不在了,但是耳識種子的能聞之性還是在的,只是眠藏於如來藏中,暫時不現行罷了;所以,依如來藏含藏一切法的立場上來說,聞性是不滅的;但若是執著耳識的能聞之性為常住法,而不是以如來藏為常住法,而說耳識的能聞之性是常住法,那就誤會佛法了。楞嚴所說的意思,是將六入、六根、六塵、六識都收歸為如來藏的功德性的,是依如來藏為體而說六入中的聞性常住不滅;如果是單說耳識能聞之性的話,那可就是有生而會斷滅的生滅法了。所以佛說:“ 如是聞體本無自性;若於空出、有聞成性, 〔則虛空〕 即非虛空;又空自聞,何關汝入〔則虛空所有的聞性,與汝耳識的聲入聞性何關〕 ?是故當知耳入〔聞性〕 虛妄,本非因緣〔非是單由因緣所生的,是由如來藏所出生的〕 ,非自然性〔也不是由自然性出生的,皆是如來藏妙真如性所出生的〕。”
但是楞嚴的法義甚深、極甚深,文言又極為簡略,初悟的人都還讀不懂,常常產生許多的誤會,更別說未悟的人了,所以誤會楞嚴真義的人太多、太多了;誤會了以後,當然就會有許多的疑問出現了。由此也可以證實:張正圜老師的《護法與毀法》中的辨正,她所說的“能見聞覺知之性,……非是不需諸緣而本來自在之法”,是極為正確的正理,也完全符合楞嚴的真實義理。
引用文章來源:正覺電子報第12期目次7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